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包括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勞動(聘用)合同;持證人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等,具體內容由民事法律網編輯為您介紹。
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有哪些?
持證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單位須提交的積分基本申請材料包括: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
4、持證人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
5、持證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
相關內容:
1、積分核定需要多長時間?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將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持證人積分申請材料經審核屬實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核定,并告知持證人積分情況。
2、持證人情況發生變化時,如何調整積分?
持證人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積分的,應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提交相關材料。
持證人積分項目發生變化導致積分下降或出現減分項目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其積分進行扣減,并告知持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