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15篇(實用)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招聘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招聘管理制度1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征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盡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雇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準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并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后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嚴重違反公司的雇用紀律或規章。
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對工作不勝任。
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后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并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審批后,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并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并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了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并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簽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后職位,升降職后匯報關系,升降后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后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說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并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于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并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說明》。
向行政部歸還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系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辭退)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第十三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ㄒ唬┕芾砣藛T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ㄈ榱吮WC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員工檔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條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第十九條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第二十條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工人的培訓
。ㄒ唬┍讳浻玫膯T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ǘ┌凑丈霞夑P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ㄈ┤肆Y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第二十三條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
招聘管理制度2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對于企業來說至關重要,它:
1、提高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無效工作,提高招聘速度和質量。
2、保障公平:確保所有應聘者在統一標準下競爭,減少歧視和偏見。
3、降低風險:遵守法規,防止法律糾紛,維護企業形象。
4、優化人才結構:幫助企業吸引、選拔和留住合適的人才,推動企業發展。
招聘管理制度3
第一條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聘請人員時,由各用人部門提交《錄用員工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詳細聘請。
其次條聘請原則:聘請實行公開聘請、自薦、推舉相結合的原則,擇優錄用。
第三條員工的聘請程序:申請→篩選→面試→審批→試用→正式錄用。分公司自主聘請,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第四條公司用工一律實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程序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簽訂。
第五條公司錄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根據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用。
第六條各級員工的聘用程序如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用;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用;總經理助理、事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及下屬子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職員,由總經理聘用;部門經理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經理,由分管副總經理提名,公司總經理聘用;主管以下員工(含主管級),經用人部門考核,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公司聘用。
第七條員工調配的'原則: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部門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按公司聘請程序聘請;應聘人員應填寫《崗位應聘登記表》,并供應下列材料:
1、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職稱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張;
第八條被批準錄用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辦理報到手續。報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資源部門遞交最終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2、供應相應的檔案材料;
3、填寫《職工登記表》;
4、簽訂《勞動合同》;
5、辦理刷卡考勤登記;
6、到公司指定醫院體檢
7、崗前培訓;
8、與試用部門經理見面,支配工作;
9、支配辦公地點,領取辦公用品。
第九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
1、被通緝、因犯罪被判處刑罰且尚未執行完畢的;
2、服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傳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敗壞,被以前就職單位開除的;
5、挪用公款,或貪污有案的;
6、未向公司供應真實、完整的學業、身體等個人狀況的相關材料。
第十條公司《勞動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試用期等條款,試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公司考察合格的員工可以轉正,享受公司正式員工的待遇。
第十一條試用人員品德不良,或工作無成果,或違紀的,或體檢不符合崗位要求,公司有權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聘。試用未滿一月者,按實際工作日支付工資。
招聘管理制度4
1、招聘目的與范圍
第一條 為完善規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第二條 人力資源部門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的發布形式和內容。
第四條 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五條 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第六條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
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2、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七條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
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的雙重考查,經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錄用通知。
第八條 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
要求。
3、招聘申請程序
第九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審
核,經公司最高領導批準后留在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第十條 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
門實施。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需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分公司完成部門負責人(含)以下人員的.招聘后,須在一個月內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 分公司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須事先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
部審議,經總裁審核,由CEO批準實施。
4、招聘組織程序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用人需求申請表》,發布內部招聘
信息。
2)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負責人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該部門的高層領導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門。
3)人力資源部門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
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人力資源部門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
門的高層領導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錄用的一致意見后
重新核定工資水平,分公司報總經理審批,總部報CEO審批。
6)人力資源部門將員工的調動信息通知員工本人以及調入、調出的部門負
責人,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7)人力資源部門在調動信息發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
支持。
8)人力資源部門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如應征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第十四條 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第十五條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填寫《增加人員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及增人要求及理由,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審核簽字,交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報公司最高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
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人力資源部門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
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人力資源部門與需求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面試/測試后人力資源部門和業務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試應聘者。
5)人力資源部門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力資源部門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會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確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資源部門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到時間通知部門負責人,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5、招聘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經公司審批后安排
次年的使用,招聘費用的申請和報銷需經過財務部門審核。
招聘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效率,加強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和工作積極性,獲取公司發展所必需的優秀人才,使公司的招聘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招聘員工應以用人所長、容人之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每年2月份核定各部門的組織架構、人員編制、崗位職責、職位要求等,制訂出最新組織架構及各部門、各崗位定員人員明細,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簽批,各部門組織架構、崗位編制未經總經理、董事長批準一律不允許私自變動。
第五條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接受更改,如因經營發展需要進行調整的,由需求部門填寫《增員呈批表》(見附件1),經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執行。
。ㄒ唬┕菊衅竼T工以思想品德、學識、能力、經驗、性格、體格等適合于職位或工作為原則,堅持公開平等、擇優錄取。
。ǘ﹥炔績炏仍瓌t。產生新的職位需求時,原則上優先考慮公司內部調配和競聘,深入挖掘公司內部的人力資源,避免造成人才積壓和浪費。
。ㄈ┏馄腹芾砘蚣夹g類中、高端人才外,招聘的所有人員根據崗位要求,進行不同的筆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四)曾經在公司工作現已離職者(關鍵崗位人員除外);
第八條產生職位需求時,人力資源部將通過社會招聘、網絡招聘、內部篩選和校園招聘等形式滿足需求,對于較難招聘的崗位,若條件允許,將實行獵頭招聘。
第九條社會招聘是指根據各部門提出的用人需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的日常招聘活動(現場招聘會等招聘途徑),職位申請人一般為非在校學生且具備一定工作經驗。
第十條內部篩選是指用人部門根據崗位需求,在公司內部篩選符合條件的職工。
第十一條校園招聘是指根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對人才的需求,人力資源部組織在各類院校進行應屆碩士研究生、本科、大專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活動。
第十二條獵頭招聘是指對于技術性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人力資源部委托獵頭公司進行招聘的招聘形式。
原則上一般崗(職)位、后勤崗位實施內部篩選,高端崗位或內部篩選不能滿足者,實施適宜的其它外部招聘。
人員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要求,在全公司范圍內根據與相關部門領導溝通及職工日常表現篩選最符合崗位要求職工,向總經理、董事長口頭匯報或書面申請。
總經理、董事長同意后,行政部下發調令,規定交接到崗日期,人力資源部根據調令要求辦理人事調動及薪酬對接工作。
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崗位需求條件擬定招聘簡章,確定招聘的途徑、形式(人才市場、公司內部員工推薦等)。
人力資源部通過各種渠道收集應聘人員簡歷并根據崗位要求初步篩選。
應聘人員在人力資源部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及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現場在學信網核實學歷真實性。
用人部門領導組織初試。初試人員依據崗位性質不同可采用面試、筆試、實操等方式,從工作經驗、工作技能及專業知識等方面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定。
由總經理、董事長根據部門經理意見對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復試,對應聘者綜合能力進行評定,最終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及外聘人員待遇。
公司范圍內關鍵崗位離職滿12個月復職人員,復職后同崗同酬,工齡重新計算。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崗位空編情況及實際生產運營需要,擬定校園招聘計劃。
根據各學校教學計劃及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擬定校園招聘行程表。
對參加應聘人員進行公司發展史、產業、文化、榮譽、組織結構、員工福利待遇以及招聘崗位進行講解。
由單位領導現場面試,關鍵崗位需到公司面試者,組織意向職工到公司相關部門面試,流程同社會招聘。
人力資源部根據空編空崗情況及實際生產運營需要,同各部門溝通后,通過網絡發布招聘信息。
根據公司發展戰略,招聘技術性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依據崗位類型和行業性質篩選合適的獵頭公司。
根據高端崗位人員要求與選定的獵頭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并提供需求崗位,獵頭公司按照協議相關約定推薦合適人選。
人力資源部及時將面試結果反饋獵頭公司,并將面試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推薦的人選質量一并反饋。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新入職人員名單進行核查,包括崗位編制、年齡、學歷、崗位要求等是否符合所在部門及崗位的組織架構、近期崗位編制以及招聘計劃中崗位要求,同時核查是否存在重復入職、違紀違法犯罪行為,是否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是否參與邪教組織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錄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擬錄用人員進行職前體檢,體檢合格后必須于當天下午繳納意外傷害保險,并于入職后30天內完成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的繳納。因繳納保險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人事管理員全權負責。
體檢完成后,人力資源部指導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其它相關入職手續,聯系安全環保部組織職前培訓。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于每年10月份根據崗位編制及實際人員需求情況,編制《20xx年度招聘計劃表》(附件3),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作為下年度招聘的依據。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于每月5日前,統計《20xx年XX月份人員狀況表》(附件4),報相關領導審核,作為相關領導公司當前人員狀況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并下發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管理部。
本人為明確本人在入職公司期間之責任和職業道德,我愿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1、承諾本人向公司提交的任何有關本人信息均是真實的,包括但不限于學位、學歷、資格、相關技能、工作經歷、身體狀況、入職登記表等。
2、承諾在過往單位工作過程中無任何職業病病史,也未存在任何職業病傾向,更無職業病潛伏狀況。
3、承諾本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本人崗位、職務進行調整,調整后對應相應崗位、職級待遇。
4、任職期間,不在外兼職,如有兼職本人愿意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均與公司無任何關系,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將由我本人承擔,公司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5、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將公司的任何材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保證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論,更不做中傷公司的事,自覺維護公司聲譽。
6、承諾認真學習公司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并嚴格遵守和履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自愿接受公司相關處罰,觸犯法律的自愿承擔法律責任。
7、承諾在職期間遵規守紀,與同事和睦相處,相互協助,如出現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違紀事件,自愿無條件接受公司辭退處理,自愿放棄相關權益與之爭議的申訴抗辯權,承擔并賠償因本人違反保證內容給公司所造成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公司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8、承諾入職前與上一單位已辦理完正常離職手續,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勞動糾紛,無任何競業限制約定。若存在隱瞞,本人愿意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均與公司無任何關系,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將由我本人承擔并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9、承諾在職期間,自覺維護公司榮譽,不利用職務之便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聽薪資,不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當手段來從事其他活動。
10、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侵占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財物。無故損毀公司財物,自愿接受公司的調查和處理。
11、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并保證整潔;中途辭職,所發放的勞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遺失,則按價賠償。
12、個人意見或建議等,保證做到逐級反映;當反映意見或建議未獲解決或采納時,保證以書面形式逐級向上級反映。如確需當面反映時,保證在工作結束后進行。個人意見或建議等如違反反映流程,無條件自愿接受公司處理。
13、承諾在職期間,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時,將按公司辭職流程申請、辦理,并做好各項交接手續,如擅自離職,甘愿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14、辭(離)職后,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有損公司利益和詆毀公司形象的行為,不得直接、間接或變相利用未經允許的公司品牌和資源經營任何業務;若有違背,則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5、本人已接受公司崗前培訓,認同公司文化,熟知《假期管理規定》《考勤監督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同意并愿意遵守相關規定。
16、本人確定下列地址為送達地址,認同文件發送之日為送達之日:
地址:
收件人:電話:
代收人:與本人關系:
代收人地址:
手機短信接收號碼:
電子郵件郵箱號碼:
QQ號碼:
微信號碼:
招聘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滿足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人力資源需求,使招聘工作更加規范和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招聘原則
1.公司招聘以提高企業效率、提高企業競爭力、促成企業持續發展為根本目標。
2.機會均等原則:當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內部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
3.公平競爭、擇優錄取原則。
4.堅持計劃性原則。
第四條 招聘職責劃分
1.在編制范圍內,用人部門的招聘計劃由行政人事經理審批。新增編制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2.公司的招聘工作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
3.在招聘工作具體的執行過程中,行政人事部負責考核應聘者的綜合素質,用人部門負責考核應聘者的業務能力和專業技能。重要崗位及管理人員崗位需總經理親自復試。
第二章 招聘計劃的制訂
第五條 行政人事部根據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的各部門人員編制標準、企業當前的發展狀況,以及各部門崗位的缺編狀況,制訂招聘計劃。
第六條 招聘計劃的制訂。
1.定期招聘
① 行政人事部將在每年年底制訂下一年度的`整體招聘計劃及費用預算。
② 各用人部門于每季度末月的第一周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計劃。
③ 對應屆畢業生的需求,要在定期招聘計劃中注明。
2.不定期招聘
① 各部門因特殊原因急需招聘時,行政人事部可根據各部門的要求臨時招聘。
、 為保證臨時招聘工作的順利開展,各部門應提前一個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
第七條 制定招聘計劃時,屬新增設招聘職位的,用人部門應將職位概況、人員需求計劃表等相關資料一并上交行政人事部。
第三章 招聘工作的實施
第八條 招聘渠道的選擇
1.內部招聘
① 通過提拔公司內部優秀人員來填補中層管理職位的空缺。
、 通過工作調換或工作輪換,為員工提供全面、廣泛地了解公司的機會。
、 重新聘用由于某種原因當前不在職的公司員工,如長期休假人員等。
2.外部招聘
、 應屆畢業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四季度及畢業季進行。
、 非應屆人員的招聘和臨時招聘,可根據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時間。
③ 外部招聘渠道遵循及時、高質量和節儉的原則,合理選用招聘渠道。
第九條 初步篩選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收到的簡歷進行收集、整理,并初步篩選。
第十條 面試流程
1. 行政人事部按照各崗位選拔的需要,合理安排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 中高層管理人員
面試分初試、復試兩個環節,具體根據實際招聘崗位的需要而定。初試由行政人事部主持,復試由公司副總或總經理參與面試。
、 導購
面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環節,初試由行政人事部進行電話初試或現場初試,初試合格者,由分店店長進行復試。
、 其他部門
面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環節,初試由行政人事部進行電話初試或現場初試,初試合格者,由用人部門進行復試。
2.面試結束后,參與面試人員應在應聘表的評語欄填寫綜合評語和錄用意見,簽名后遞交行政人事部。
第十一條 錄用決策
行政人事部配合各用人部門,對應聘者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并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做出決策。
第四章 錄用程序
第十二條 錄用
1.在內部候選人被決定錄用后,行政人事部應及時向被錄用人發出任命通知,被錄用人員需辦理原部門工作交接手續后,到用人部門報到,正式上崗。
2.新員工的上崗時間由用人部門確定,行政人事部負責及時通知。
第十三條 報到手續
1.內部員工錄用,需持有原部門主管經理簽字批準的《人員調動申請表》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調動手續,行政人事部負責做好人員調動的檔案管理工作。
2.新員工根據錄用通知的要求,按時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各項入職手續后,由新員工所在的部門為其安排具體工作。新員工應在行政人事部辦理以下手續:
、 員工本人親筆詳細填寫《員工檔案信息表》,并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1寸照4張等個人資料備案;
、 入職體檢證明報告一份,需由二級以上醫院出具;
、 簽訂《勞動合同書》,雙方約定試用期期限;
、 離職證明單一份,需由上家工作單位加蓋公章;
、 調轉人事檔案及各類保險手續;
以上所需員工提交的材料,員工本人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發現虛報或偽造的,TATA木門有權將其辭退。
第十四條 行政人事部需及時準備新員工所需的相關辦公設備提前一天通知相關,并部門新員工入職事宜。
第十五條 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根據各崗位的實際需要及員工的工作表現而定。
、 導購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達到轉正標準:訂單達6單且個人業績在5萬以上(含5萬)者,可提前申請轉正;
② 市場推廣及家裝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達到轉正標準:訂單1單,即可提前申請轉正;
2.試用期間,銷售部和市場部領導要安排好新員工的指導人,并做好相關績效考核記錄;其他部門則由部門經理安排新員工工作內容,并做好相關月度考核。
3.試用期滿前一周,填寫轉正申請書,經部門主管人員簽字確認,并遞交每月書面績效考評結果,經辦公室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同意轉正則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轉正手續,并存檔。
4.未通過轉正申請的,經行政人事部與員工本人溝通,可延長試用期,最長延遲期限不超過3個月;如不愿延長試用期的,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五章 離職管理
第十六條 離職申請
1. 合同期內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直屬經理提交書面《員工離職申請表》 ;合同期滿而個人又無意續簽合同的員工離職,需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直屬部門經理提交書面《員工離職申請表》!秵T工離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主管領導審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員工本人和所在部門,員工接到通知后方可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對于在合同期滿,而未提出離職申請的,公司視為其自愿不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日將終止與其構成的勞動合同關系,且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事宜。
2.由于員工工作表現不佳或公司業務調整而離職:合同期內公司提出解聘或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的,由員工所在部門填寫《員工解聘審批單》,轉由行政人事部跟進并經總經理最終審批后,提前三十日向員工發出《解聘通知書》或《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并確保有效溝通,到期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3.試用期內,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提前三天告知對方。
4.勞動者因意外死亡,或被法院宣告判刑、死亡或失蹤的,公司將自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且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事宜。
第十七條 離職手續辦理
1.離職當天,行政人事部需要約見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做好面談記錄,填寫《離職面談記錄表》并備案。
2.離職當日,員工需持《員工離職會簽表》在各部門辦理完畢所有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
3.核心骨干人員的《員工離職會簽表》需經總經理的最終審批,其他員工經主管領導審批即可。
4.員工離職的當月薪資將由公司在雙方協議的發薪日通過銀行直接轉入個人賬號。
5.為了保證公司正常工作的延續性,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對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公司有權在該員工辦好手續前暫停向其支付應得的工資補助及補償,并視具體情況預扣一定款項彌補因此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待員工按規定辦理完畢交接手續并對遺留工作進行處理后,再予以發放相應款項。
6.員工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果造成了相關經濟損失,企業有權追究。
7.員工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并積極配合后續工作處理的,公司將按期發放工資、報銷款、辦理保險等的轉出手續,并正式開具《離職證明》。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和修訂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招聘管理制度7
招聘人事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規范招聘流程,確保人才引進的公正、公平與高效。它涵蓋了崗位分析、招聘計劃制定、候選人篩選、面試流程、錄用決策、員工入職等多個環節,旨在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提供穩定的人力資源保障。
內容概述:
1. 崗位描述與職責:明確每個職位的.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績效標準。
2. 招聘計劃:根據業務需求和人力資源規劃制定招聘目標和時間表。
3. 簡歷篩選:設定評估標準,對申請者的資格進行初步篩選。
4. 面試流程:設計面試環節,包括初試、復試及專業面試等,確保全面評估候選人。
5. 錄用決策:確定錄用標準,如綜合能力、潛力、文化匹配度等。
6. 入職培訓:為新員工提供必要的崗位培訓和企業文化引導。
7. 法規遵守:確保招聘過程符合國家勞動法規,保護求職者的權益。
8. 反饋機制:建立應聘者反饋渠道,持續優化招聘流程。
招聘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對人才的需要,規范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選用機制,更加科學、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資源,依據《勞動法》等國家法律和有關地方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湖南省電力線路器材有限公司員工的招聘管理。
三、原則
3.1按照“公開招聘”、“平等競爭”、“人崗匹配”、“先內后外”、“不超編”等原則,根據工作分析結果、結合公司戰略發展需求、目前人力資源狀況開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機制更加科學、合理的原則。
3.2公開招聘原則:公司所有職位需求實時公布,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內聘或外聘。
3.3內聘優先原則:內部提拔和培養是公司用人原則,只要可以內部培養,則優先考慮內聘;
3.6按崗需要原則:是對招聘計劃質的要求。各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需明確要求崗位需求與目標,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為招聘渠道的選擇提供前提。
3.5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則:即對所需人才可能適用的招聘方法進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選擇的招聘渠道有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校園招聘、委托勞務公司招聘、大型招聘會、互聯網招聘等。
3.6責任分解原則:在審核應聘人的過程中,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根據各自優勢在審核的內容上進行明確分工,使審核結果盡可能地真實。
3.7考核原則:試用期過程中嚴格考核,保證進入公司的員工最終素質與崗位匹配。
四、招聘的基本條件
4.1入職公司員工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4.1.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記錄;
4.1.2經區以上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
4.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錄用:
4.2.1法律限定和政府規定不能錄用者;
4.2.2曾被公司辭退、開除者;
4.2.3隱瞞個人經歷、提供虛假資料、采取欺騙行為以達到被錄用者;
4.2.6患各種疾病未治愈者;
4.3特殊情況人員,經總經理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有關條件。
五、招聘職責與權限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門,其招聘職責和權限如下:
5.1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制定公司中、長期人力資源規劃。
5.2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規范招聘流程。
5.3確定公司招聘計劃,并制定與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5.6負責公司各崗位招聘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規范與控制。
5.5根據公司薪酬政策,與用人部門協商確定擬錄人員的工資待遇,報批后執行。
5.6跟蹤、考察新招聘員工的正常工作表現,及時提出試用期轉正、辭退等的處理意見。
5.7將新招聘人員信息備案并及時更新人事信息數據。
用人部門應積極參與本部門人員的招聘工作,同時應根據人力資源部安排,積極參與其他部門對口專業人員的招聘活動。其招聘職責如下:
5.1.1根據工作分析結果,不斷完善本部門的崗位說明書,明確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建立崗位勝任力素質模型,為員工招聘提供基礎依據。
5.2.2根據部門人力資源需求狀況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供人員需求計劃,需求計劃中應包含明確的崗位描述、任職資格條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5.3.3根據本部門崗位招聘需求,積極搜尋公司內、外部符合條件的人選,并向人力資源部門推薦。
5.6.6根據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選擇業務能力強、對擬招聘崗位的職責、任職資格條件等有深入理解,并有一定面試、甄選技巧的人員參與招聘工作。
5.5.5對候選人專業技術水平進行測評。若有關于業務、技術能力考察的筆試內容,則須負責相關筆試試題的命題、閱卷工作。
5.6.6配合人力資源部完成對試用期內員工評估及員工轉正申請的考核意見。
六、招聘細則
6.1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采用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渠道。為提高員工對公司的積極性、忠誠度和滿意度,公司原則上采取以內部招聘為主、外部招聘為輔的政策,同時根據崗位特點、人才需求數量、新員工到位時間和招聘費用等因素綜合考慮。
6.1.1內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門、鑒于內部員工比較了解企業的情況,對企業的忠誠度較高,內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司進行人才招聘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
6.1.1.1內部招聘對象的主要來源由有提升、工作輪換等員工。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經本公司員工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了解崗位空缺,通過競聘選拔)等。
6.1.1.2內部招聘公告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所需招聘崗位的名稱及任職要求,擬定內部招聘公告,并通過OA系統發布招聘信息。
6.1.1.3公司管理崗位可試行競聘方式。經各用人部門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可對空缺崗位進行競聘。
6.1.1.6篩選
人力資源部將參考申請人和空缺職位的相應上級主管意見,根據空缺崗位的任職要求進行初步篩選。對初步篩選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進行內部評審,評審結果經候選人所在部門領導及空缺崗位部門領導同意后生效。
6.1.1.5調崗
經評審合格的員工應在一周內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憑人力資源部開辦的《內部調動通知書》到新部門報到。
6.1.1.6內部招聘管理
內部進行招聘,由人力資源負責組織、空缺崗位部門協助,如內部招聘不能滿足崗位要求時進行外部招聘。
6.1.2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有利于招聘一流人才,樹立企業形象和帶來新思想,但招聘成本相對較大,決策風險較大,篩選時間長,也容易影響內部員工的積極性。
外部招聘工作的組織以人力資源部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參加。
6.1.2.1外部招聘渠道
員工推薦:公司鼓勵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網絡招聘:通過公司指定的招聘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并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電話預約面試;
招聘會招聘:通過參加各地人才招聘會招聘;
校園招聘:參與各大院校舉行的校園招聘會,與院校就業辦老師聯系,預定宣講會場地,或在校園內的`畢業生就業網發布公司招聘信息;
6.1.2.2外部招聘管理
人力資源部統一協調各部門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體宣傳、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的聯系、外出招聘人員的組織等。
6.2招聘流程
6.2.1提報招聘需求:
因工作、生產和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增加用人,由各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安排招聘。
6.2.2招聘的實施
6.2.2.1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人員需求,有針對性的統一組織并開辟招聘渠道。
6.2.2.2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下級別人員,由其用人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級別人員,由總經理提出要求后人力資源部部組織。
七、人員招聘選拔程序
7.1應聘資料收集
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部門進行初選。審查求職者的個人簡歷和求職表,并根據收集到的求職者信息建立公司人才儲備庫。
7.2簡歷初選
7.2.1人力資源部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對每個人的優劣部分進行充分的評價分析,初步做出選擇意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學歷、專業技能、工作經驗、語言等是否與招聘要求一致;
B、年齡及健康狀況是否適應崗位要求;
5.2.2適合其他崗位的資料推薦給相關崗位的部門,對符合要求的資料送交用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審核,審核認可的應聘者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初試。
7.3面試
7.3.1面試時間與地點由人力資源部與各參與面試人員協商確定后統一安排。
7.3.2招聘職位為部門負責人級以下的,初試面試官為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招聘職位為部門負責人級以上(包括部門負責人級),初試面試官為人力資源部經理與用人部門分管領導。
7.3.6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篩選和初試;合格者填寫《入職申請表》;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復試,車間人員安排至生產現場進行技能考核;復試合格的車間人員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機關部室人員還須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7.3.5考核內容: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7.6履歷真實程度調查(背景調查)
經面試合格后,主管級(含)以上員工、財務人員、采購部等重要職位在上崗報到前,應將工作履歷尤其是前一家工作單位的聯系電話和具體地址告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按程序進行外調工作;員工所提供的資料必須詳實、準確,如在資料審查或背景調查過程中發現情況不屬實者,將不予錄用或辭退;員工上崗時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工作證明材料或暫不便進行外調時,應提前說明情況。
背景調查時應嚴格注意詢問的用詞,尊重個人隱私。應聘人員在原單位尚未離職的,背景調查時不應向該單位談及本公司及應聘人員相關信息,該部分背景調查可在應聘人員在原單位正式離職后進行。
7.5面試結束后工作
對于復試未通過的應聘者,將其資料存入儲備人才檔案中,以備不時之需。復試合格人員,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溝通后,確定報到時間。
7.6錄用工作準備
經核準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告知入職時間、準備材料以及入職體檢等相關事宜。
招聘管理制度9
1.0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并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
4.0作業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
4.2.1.1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4.2.1.2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
4.2.2.1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志、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發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匯總、并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4.2.2.3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系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
4.2.3.1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并聯系、通知應聘者。
4.2.3.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并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復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準后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復試,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
4.2.4.1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系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
4.2.4.2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系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6.0本制度相關支持表單
《增補員申請表》
《員工登記表》
《面試評價意見表》
《xxx招聘面試信用評價表》
《xxxx招聘面試技能評價表》
招聘管理制度10
招聘錄用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招聘流程,確保招聘活動的公正、公平與透明,以吸引、選拔和留住合適的人才。該制度涵蓋了職位分析、招聘計劃、候選人篩選、面試評估、錄用決策、入職管理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職位描述與任職資格:明確各崗位的.工作職責、所需技能和資格條件,為招聘提供清晰標準。
2. 招聘渠道選擇:確定內部晉升、網絡招聘、人才獵頭、校園招聘等多種方式的使用策略。
3. 簡歷篩選與初步面試:設定簡歷篩選標準,進行初步面試以了解候選人的基本素質。
4. 筆試與專業面試:設計相關測試,評估候選人的專業能力和潛力。
5. 綜合評估與錄用決策:結合面試、測試結果,綜合評估候選人是否符合崗位需求。
6. 入職手續與培訓:指導新員工完成入職手續,安排必要的崗前培訓。
7. 后續跟蹤:對新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跟蹤,以評估招聘效果。
招聘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招聘原則
招聘必須嚴格堅持“按需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三條 招聘計劃編制
人力資源部定期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的狀況及各部門的用人需求編制《年度/季度招聘計劃審批表》(見附表2),報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其他各部門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試用。
第四條 招聘申請
各部門需新增員工時,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包括:崗位 、人數及任職要求等內容)(附表3),經分管副總經理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確定形成招聘或調配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 招聘方式
一、公司內部調配;
二、面向各類大專院校招聘;
三、面向社會招聘。
第六條 挑選應聘者
一、公司每次招聘均要成立招聘小組,招聘小組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用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應聘人員的篩選和面試;招聘要害崗位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親自參與篩選和面試。
二、招聘小組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挑選初步合格者,發出面試通知。
第七條 面試
一、招聘小組根據招聘的崗位要求確定面試考題和實際操作的考核內容(詳見《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
二、招聘小組對面試人員進行面談、筆試和實際操作的考察,填寫《面試評分表》(附表4),標明對面試人員的評語及結論。
第八條 確定擬錄用人選
一、招聘小組對所有面試人員作出評價,提出錄用或不錄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二、人力資源部對確定擬錄用人員,應及時發出《錄用通知書》(附表5);同時對于面試落選人員,人力資源部做好解釋善后工作。
三、人力資源部安排擬錄人員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附表6),并通知公司醫務人員安排擬錄用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健康檢查,擬錄用人員患有慢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擬錄用人員經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增人員審批表》(附表7)及《新增人員工資審批表》(附表8),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計統部存檔。
第九條 入職崗前培訓
一、擬錄用人員經批準聘用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在指定的時間內,攜《錄用通知書》和下列有關資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1、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黨團關系轉移證明原件;
3、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個人免冠照片(黑白1寸1張,藍底彩色1寸1張);
6、本市戶口人員還須提供《求職登記卡》或《失業證》;
二、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一經發現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三、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對新員工進行為其1周的入職崗前培訓,具體操作按照《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制度執行。
第十條 報到
一、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后,人力資源部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下列相關的報到手續:
1、簽訂《保密協議書》(附表9)和《保密保證書》(附表10);
2、發放工卡;
3、通知辦公室安排新員工的食、宿問題。
4、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5、簽訂試用合同。普通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于技術、管理類等比較特殊的崗位,試用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
6、人力資源部填寫《招聘人員工作安排通知書》(附表11),安排新員工到用人部門報到。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補充。
招聘管理制度12
招聘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確保招聘流程的`公平、有效和合規。它涵蓋了從職位分析、招聘計劃制定、候選人篩選到錄用決策的全過程。
內容概述:
1. 職位描述與任職資格:明確每個職位的工作職責、所需技能和資格標準。
2. 招聘流程:規定招聘活動的步驟,如發布招聘信息、接收簡歷、面試安排、評估和選擇。
3. 篩選標準:設定評價候選人的標準,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經驗、技能測試和面試表現。
4. 面試與評估:規范面試程序,包括面試官的角色、問題設計和評分準則。
5. 錄用決策:闡明如何基于評估結果做出錄用決定,包括背景調查和薪酬談判。
6. 法規遵守: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勞動法規,防止歧視和不公平待遇。
7. 員工培訓與發展:新員工入職后的培訓計劃和職業發展路徑。
招聘管理制度13
編制目的:
為加強人員招聘、錄用、調崗、離職管理,規范招聘、錄用、調崗、離職的各個環節,明確各環節的操作流程及職責部門。為公司的經營發展提供充足合格的人才資源,保證公司合理的人才結構和儲備,特制定本辦法。
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到公司求職的應聘者;適用于公司內部申請調職的人員。適用于全公司離職作業指導。
1.職責
1.1辦公室是人員招聘、錄用、調崗、離職程序的主控部門;
1.2各部門起協助配合作用;
1.3一般職務員工招聘、錄用、調崗及辭職、自動離職由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1.4辭退、開除員工和經理以上級別員工的錄用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1.5員工所在部門負責:對錄用本部門員工審核,員工培訓試用階段的考核,離職審核,離職面談、辦理工作、工具、資料等交接。
1.6辦公室負責:組織招聘、面試;錄用、調崗考核;協助、督促用人部門辦理轉正程序;離職審核,收回相關物品,進行離職分析。
2.招聘
2.1招聘計劃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或人員的臨時變動,需補充人員時,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提出人員需求計劃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交辦公室辦理。
人員招聘計劃應包括:需求崗位及人數、崗位說明、招聘方式、招聘時間、招聘信息公布方式,招聘費用預算等內容。
2.2招聘途徑
媒體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校園招聘、網絡招聘、推薦招聘等方式招聘。
錄用
3.1簡歷篩選
3.1.1辦公室收到求職資料后兩天內,通知應聘者已經收到資料,正在審核,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應聘者審核結果。
3.1.2由辦公室負責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各種基本信息及工作經歷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對簡歷進行篩選。
3.1.3收到求職資料后兩天內做出是否面試的決定。無論應聘者是否進入面試,都應通知應聘者。
3.1.4通知應聘者面試時,應當簡單介紹公司情況,留下公司咨詢電話,說明面試的時間、地點。
3.2面試
3.2.1由辦公室組織面試。
3.2.2面試人應先介紹公司的基本情況、工作時間、工資待遇、提升空間等應聘者希望了解的內容。若應聘者接受,請應聘者填寫《員工招聘登記表》。
3.2.3面試人初步考察應聘者知識、能力和身心素質狀況,填寫《面試評價表》。
3.2.4面試結束后,再次核對《員工招聘登記表》中的聯系方式,告知應聘者將在四個工作日內接到通知。
3.2.5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員工招聘登記表》、《面試評價表》進行審核,提出錄用意見后,交辦公室行政經理審核。
3.2.6由辦公室通知應聘者是否培訓試用。應告知應聘者培訓試用的時間、地點、應攜帶的物品、著裝、修飾等必要內容。
3.2.7辦公室應請應聘者詳細閱讀《員工入職前培訓須知》,并針對應聘者的疑問進行解答,最后請應聘者簽名。
3.3培訓試用及轉正
3.3.1培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3.3.2辦公室將進入培訓試用階段的應聘者指紋錄入指紋考勤機,發放工作牌、辦公用品等相關物品,將其介紹給相關部門。
3.3.3培訓試用期為1-3個月。在1-3個月內,用人部門認為應聘者已經能夠勝任工作,可以結束培訓試用期,辦理轉正手續,正式入職。
3.3.4用人部門通知應聘者填寫《入職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轉正考核表》。用人部門應對員工培訓試用的表現進行評分,請入職員工提供一寸照片和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用人部門進行審核后,復印件交辦公室。
3.3.5辦公室接到用人部門的資料后進行審核,然后填寫《薪資調整申請表》以便財務及時調整其薪資。
3.3.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新員工可提前申請轉正。
3.3.7辦公室在員工正式入職后,將員工的各種表格及復印件存檔備查,為員工建立檔案。
3.4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錄用
a.應聘者的'資歷、學歷等資料明顯不符合公司要求;
b.所填資料不符實情,所帶證件造假;
c.面試結果不佳;
d.培訓試用期內考核未通過;
e.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未治愈;
f.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不錄用。
內部調崗
4.1公司重視每個員工的價值,并為工作敬業、進取創新、業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提供晉升發展的機會。在人事調任方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做法,實行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原則。
4.2公司一般員工的調崗,由項目經理提名,辦公室核準。公司一般管理崗位員工,由項目經理提名,辦公室核準,副總經理批準。公司中、高層管理崗位,由副總經理提名,辦公室核準,總經理批準。
4.3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和服務地點,被調動員工如無正當理由借口推脫,公司將對員工進行相應處罰,嚴重者將做辭退處理。
4.4程序。
4.4.1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主管以上人員應于5日內,主管以下人員應于3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4.4.2被調崗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之前,與直接領導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暫由其直接領導代理工作。
4.4.3由員工本人提出調動的,需先提出申請,經調出部門經理和調入部門經理簽字同意,而后按審批權限逐級報批。
5離職管理
5.1離職形式包括辭職、辭退、開除和自動離職。
5.1.1辭職是指員工由于自身原因而提出終止勞動關系。
5.1.2辭退是指由于公司季節性用工調整、員工不符合崗位要求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系。
5.1.3開除是指由于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系。
5.1.4自動離職是指員工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視為自行終止勞動關系。
5.2離職管理工作流程:
5.2.1離職申請:辭職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其他離職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寫。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申請(以部門負責人簽署后的《員工離職申請表》提交到辦公室之日起算)。
5.2.2離職審批:
5.2.2.1離職員工的主管領導接到員工提交的《員工離職申請表》后,須與辭職員工溝通,填寫《員工離職談話紀要》,簽署意見并送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需再次與離職員工面談,保證談話內容不外泄,并簽署意見。問清離職人員的離職原因,看看企業是否存在問題,能否挽留員工,并且為今后企業更好的發展進行改進。
5.2.2.2自動離職員工,由主管領導在員工自動離職第二天,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交辦公室。主管領導應及時通知自動離職員工辦理交接事項及離職手續。
5.2.3離職交接:離職到期之日,主管部門與離職員工辦理離職交接,離職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5.2.3.1所在部門:工作、工具、資料等交接,由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進行,班長級以上應有交接清單,其他員工如交接事項較多應另附清單。
5.2.3.2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進行審核,由財務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5.2.3.3辦公室:收回離職員工鑰匙、員工證、等公司物品,計算工作服折舊、統計員工考勤(實際工作日截止到通知離職日前一天)。
5.2.3.4離職員工在《員工離職結算單》上,對離職交接等各項內容簽名確認。
5.2.3.5以上內容如有交接不清,造成公司損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3薪資結算:
5.3.1辭退、開除人員和辭職人員統一在每月實際發薪日結清所有薪資。
5.3.2員工在離職手續辦理前,若無故曠工、工作馬虎、消極怠工,影響工作,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在薪資中扣除。由部門經理在《員工離職結算單》注明并簽字,報給財務部,由財務部統一造冊發放。
5.3.3自動離職人員在辦理完交接、離職手續后在每月實際發薪日結清所有薪資。
5.4離職分析:
5.4.1辦公室應將離職員工人事檔案與在職人員人事檔案分離。自離職生效之日起,離職員工人事檔案保存時間為一年。
5.4.2辦公室每季度應做一次離職員工分析報告,主要從離職員工結構、離職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為使員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圍提供依據。
6.附則:
6.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凡以前有與本制度相抵觸者,均以本制度為準。
6.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督促執行和修訂。
招聘管理制度14
醫院招聘管理制度是對醫院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從招聘計劃制定、職位發布、候選人篩選、面試流程、錄用決策到員工入職等一系列環節,旨在確保醫院能夠吸引、選拔并留住合適的人才。
內容概述:
1. 招聘策略:明確招聘目標,如填補空缺、優化人才結構、提升專業能力等。
2. 職位描述:詳細列出職位職責、任職資格、所需技能及教育背景。
3. 招聘渠道:利用院內推薦、在線招聘平臺、招聘會等方式尋找候選人。
4. 篩選標準:設定客觀、公正的'篩選標準,如學歷、工作經驗、專業證書等。
5. 面試流程:包括初步篩選、專業面試、綜合評估等環節。
6. 錄用決策:基于面試結果和評估報告,決定是否錄用,以及薪資待遇和職位級別。
7. 入職程序:新員工的合同簽訂、培訓、試用期管理等。
招聘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集團員工招聘工作程序,健全員工選拔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z后勤集團在編員工及非在編員工的招聘工作。
第三條招聘工作原則
1.各單位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及擇優錄取的原則。
2.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集團所批準的崗位和編制數招聘員工。
第二章招聘工作的組織
第四條集團人力資源部是集團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并監督各單位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五條各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招聘工作的策劃以及具體組織、實施。
第六條外聘人才的引進工作由集團人力資源部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后勤集團外聘人才引進辦法》統一進行組織、實施。
第七條各單位所聘用人員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后,各單位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新增人員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招聘工作策劃
第八條各單位應制訂招聘工作策劃,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第九條招聘工作策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招聘崗位的名稱及人數;
2.招聘崗位的任職資格和要求;
3.招聘工作的形式和渠道;
4.招聘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和實施部門;
5.招聘工作的具體時間、地點安排以及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6.招聘工作的'甄選和錄用辦法;
7.其他。
第四章招聘形式
第十條招聘形式分為內部競聘、外部招聘和職業院校的校園招聘三種形式。
第十一條內部競聘
1.內部競聘是指各單位在集團范圍內,對于一些崗位進行輪換、晉升以及部分新增崗位采取的招聘方式。
2.各單位必須選擇合適范圍、合適渠道及時發布內部競聘公告。
內部競聘公告應包括所招聘崗位的名稱和數量、崗位類別、崗位職責、任職資格和要求,報名方式,招聘工作時間安排等內容。
第十二條外部招聘
1.在內部競聘不能滿足所招聘崗位要求的情況下,各單位可以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2.各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招聘渠道,常用的招聘渠道有以下幾種:
(1)員工推薦:鼓勵員工通過各種形式推薦外部優秀人才,由各單位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2)媒體、網絡招聘:通過報刊媒體、專業刊物廣告、相關網站發布招聘信息,獲取應聘人簡歷。通過篩選簡歷,組織面試和筆試等程序,擇優錄取。
(3)招聘會招聘:通過參加各類招聘會,招聘所需人才。
(4)其他形式:如高級管理、技術人才采取獵頭公司招聘等。
3.外部招聘信息的發布:各單位應根據招聘崗位數量,招聘截止時間,以及招聘費用的預算等情況,合理安排招聘信息發布時間、方式、渠道與范圍。
4.外部招聘海報:各單位需要制作、對外張貼和發布外部招聘海報時,必須將擬制作的招聘海報具體情況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核通過后按要求統一制作和發布。
第十三條職業院校的校園招聘
1.職業院校的校園招聘是指直接與相關職業技術學校、大專院校等聯系,并與其達成合作關系,招聘其優秀學員到集團各單位工作的招聘形式。
2.各單位應在每年初將校園招聘的人員需求計劃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各單位的人員需求情況進行統一匯總、分類。
3.各單位可與合適的院校進行初步聯系、洽談。在與各單位統一協調的基礎上,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簽訂合作協議,形成合作關系。
4.各單位在所簽訂的合作協議框架下,按照本單位人員需求的具體情況開展校園招聘工作,并按照崗位工作標準進行工作考核。
第五章招聘甄選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招聘甄選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招聘甄選工作。
第十五條各單位的招聘甄選工作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成立招聘領導小組:
(1)招聘領導小組是各單位招聘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監督本單位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并決定崗位候選人。
(2)招聘領導小組成員一般為3人以上,原則上是單數。各單位可以根據所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決定招聘領導小組成員,也可聘請外部專家參加;對于重要管理崗位和技術崗位的招聘,應有各單位副總經理以上負責人參加。
2.確定綜合測評內容:綜合測評內容一般應包括政治品德素質、工作能力、心理素質及健康程度等要素,各單位可根據招聘崗位的實際情況,合理設計綜合測評的項目和權重。
3.確定綜合測評方式:測評方式主要包括面試、筆試等形式。各單位可以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綜合測評內容決定具體的綜合測評方式及綜合測評程序。
4.綜合測評的實施: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本單位所制訂的綜合測評程序和內容進行綜合測評。
第六章體檢與錄用
第十六條體檢
有體檢要求的崗位,各單位必須根據具體工作要求,集中組織、安排錄用人員的體檢。
禁止各單位錄用體檢不合格人員。
第十七條錄用人員的公示
各單位根據所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錄用人員的公示工作。
第十八條錄用
各單位應要求被錄用人員提供個人學歷、學位及其他所需證件的復印件等個人資料,并填寫《員工登記表》,簽訂勞動合同。
被錄用人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若發現虛報或偽造,各單位有權將其辭退。
第十九條試用
1.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安排員工試用期限。
2.各單位應對試用期內的員工進行試用期考核。
(1)各單位應根據試用期考核結果,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
(2)試用期內員工表現優異的,可申請提前轉正。
(3)試用期滿未達到合格標準的,各單位應通知該員工,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辭退或延期轉正。
3.內部續聘員工可直接轉正上崗。
第七章招聘工作評估和總結
第二十條招聘工作結束后,各單位應對招聘程序、招聘結果等方面進行評估,總結經驗,并制訂改進措施。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應長期跟蹤被錄用員工的工作績效和流失情況,從而對招聘方法進行分析、評估,從而不斷總結經驗,提高招聘工作的實效性。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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