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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力資源 > 員工管理 > 萬科內部發文鼓勵員工辭職創業

        萬科內部發文鼓勵員工辭職創業

        發布時間:2017-05-06編輯:lqy

          4月15日中午,萬科內部發文《萬科集團內部創業管理辦法》,該文件由萬科總裁郁亮簽名批準。

          文件指出,《萬科集團內部創業管理辦法》的宗旨是:“鼓勵員工在萬科生態圈內創業,協助萬科構建、豐富生態系統,為客戶創造價值。”

          某位萬科內部員工向樂居記者表示:“在我看來,這個文件就是支持員工在房地產產業鏈上創業,與萬科一直強調的要做縱向多元化、不要橫向多元化的理念相符。”

          另一位萬科員工則認為:“這樣做可以培育一些新業務,分流一些人員。但我覺得這和社會創業沒什么區別,無非是可以拉萬科合伙。雖然條款里強調,創業員工將來還可以選擇回歸萬科,但過去那些從萬科辭職創業的,我沒有看到誰會回來。不能使用萬科品牌這一條也很丟分。”

          以下為《萬科集團內部創業管理辦法》全文內容:

          一、業務約法

          1、原則

          (1)業務開展必須符合“城市配套服務商導向”;

          (2)項目有益于萬科生態系統建設;

          (3)業務可復制,并具備形成規模的可能性;

          (4)堅持市場化競爭原則,不損害萬科利益。

          2、資源邊界

          (1)僅限于支持司領超過2年的內部員工創業;

          (2)創業員工需辭職創業。參與經集團試錯會批準創業項目的離職員工,可保留離職前的EP積分。兩年內創業員工可選擇回歸萬科。

          (3)內部創業不使用萬科品牌;

          (4)在市場化原則的前提下,對創業團隊給予一定的資源支持和傾斜。

          3、投資標準

          (1)單項目萬科出資額不超過3000萬,萬科累計出資額不超過3億元;

          (2)原則上創業員工出資額不應低于萬科出資額;

          (3)萬科可能通過股權、債權、可轉債等形式出資。

          (4)輕資產、服務類、技術類業務優先。

          二、管控流程

          (1)由創業者準備《商業計劃書》報送至集團投資對接人;

          (2)《商業計劃書》由集團試錯會決策;

          (3)根據項目投資規模及經營屬性一事一議;

          (4)對規模較大項目保留審計權利。

          (來源:樂居新聞網 作者:莫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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