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考勤制度精選(14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的考勤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對本公司員工工資的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員工的基本工資體系如下:底薪提成獎金―罰款=工資.
2、新進員工(助理人員)的起始工資標準規定如下:
2.1新進人員公司統一收取學習保證金300元(可先交100元,其余的從工資中扣除)。
2.2沒有洗發和染發經驗的人員(即沒有任何經驗的人員):第一個月底薪為1000元,沒有提成及獎金;同時扣除100元保證金。第二個月如會洗發及按摩了,底薪為700元加提成;同時扣除剩余的.保證金。會染發(上大牌)了底薪一樣為700加洗護提成和大發提成。
2.3只會洗法,不會染法的新進人員:第一個月為底薪700元加提成,同時扣除200元保證金。第二個月會染發了為底薪700元加提成。
2.4有經驗的(會洗發又會染發)新入人員工資為本制度第1條所規定的內容(其中底薪為700元加1500元保底)。
2.5助理在本公司工作滿兩年底薪增長為800元,助理工作三年以上底薪為900元。
3、助理人員提成規定如下:
3.1外賣(向外銷售產品):扣除產品成本后按30%提成。
3.2小頭(單剪、單洗、單吹):實習發型師按20%提成。有3年工作經驗的按2.5提成。
3.3大頭(燙、染、營養、離子):(見員工薪資規定
4、上崗制度:
4.1沒有經驗和基礎的新進人員,由各部門總監統一培訓(不上牌)。
4.2只會洗發不會染法的新進人員,前三天不上崗(下牌),由各部門總監統一培訓。
4.3有經驗的(會洗發又會染發)新入人員,前三天大小牌都不上(只有底薪),天天由各部門總監統一培訓一小時。
4.4沒有洗發和染發經驗的人員(即沒有任何經驗的人員)如上崗后不合格,則不能上崗由各部門總監繼續培訓(下牌),工資底薪為300元。
4.5只會洗發不會染法的新入人員如上崗后不合格,則不能上崗由各部門總監繼續培訓(下牌),工資底薪為700加洗護提成。
4.6有經驗的(會洗發又會染發)新進人員如上崗后不合格,則不準染發只能洗發(下大牌),工資為底薪700元加提成。
5、本公司老員工(助理)按第1條執行,其中底薪為700元加提成加1500保底。
6、助理人員不準預支下半月工資。
7、新入人員在工作中不合格或自動辭職的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8、本公司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2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 8 點半到下午 6 點,午休為 1 個半小時 (12 : 00-13 : 30 ) 。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 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 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 8 : 45 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 17 : 45 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 ( 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 。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遲、早退 0-1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遲到、早退 16-30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2% ;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遲到 30-4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3% ;
D : 9 : 30 以后上班, 17 : 00 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 30 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 6 天( 48 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 5 日前交至財務部。
鄭州市華豐塑鋼有限責任公司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3
為了做到有據可依,根據公司/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定本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辦事處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時間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遲到31分鐘至1小時(含)的,每次罰款50元;遲到1個小時以上的每次除罰款50元外再扣除當日工資的50%。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50元。
三、請假制度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醫院的有效證明,無相關證明的按曠工處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可享受7天的帶薪休假,超過7天的按事假辦理。
4、年假:指員工在公司/辦事處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2天申報,僅限當年使用。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1天帶薪喪假;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辦理。
四、請假、批假
1、員工請假,都必須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請假的應在休假當天
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公司/辦事處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手續。
3、請假單據都必須按程序簽字審批方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考勤登記
公司/辦事處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曠工(每日共計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辦事處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
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同意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辦事處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辦事處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辦事處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事處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辦事處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0%核發。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統一交辦公室備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以火車(非軟臥)和汽車為主,不允許乘坐飛機(特殊情況除外)
2、差旅費標準:
交通費實報實銷,只報不補,帶車出差的不再報銷交通費。
住宿伙食補貼:
總經理及以上:按實際報銷
各部門負責人: 元/人/日
公司其他員工: 元/人/日
九、離職
離職分為正常離職與自動離職。正常離職分為主動請辭與公司/辦事處請辭。
1、主動請辭:試用期滿后,員工主動離職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辦事處,經辦事處主任及公司/辦事處領導批準后,到期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員工的工資、補貼、獎金等其它收入計算到離職當日,離職三日內一次性發放。
2、公司/辦事處請辭:在工作期間員工表現不符合公司/辦事處要求,或自身行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制度者,經辦事處主任批準予以辭退,公司/辦事處提出辭退須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資、獎金、補貼計算到離職日,離職三天內一次性發放。
3、正常離職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前須同公司/辦事處交接各項工作。
4、如員工在工作期間做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利益,給公司/辦事處造成重大直接、間接損失者,將被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并追究其相關直至法律
責任。
5、自動離職者公司/辦事處不做任何補償,如有損害公司/辦事處利益行為
將被追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罰款和獎金、補貼等福利的扣罰均由辦事處將相關記錄報至公司/辦事處,由公司/辦事處具體執行。如將來公司/辦事處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規則推出,則按照公司/辦事處標準執行。
十、附則
1、員工因違紀的罰款,統一由公司/辦事處辦公室管理,作為公司/辦事處集體活動經費。
2、本制度自公司/辦事處公布之日起執行。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事處。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4
作為一名超市員工,必須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為出發點,以方便顧客為宗旨,本著對超市兢兢業業工作,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態度,凡是本超市服務員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服務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穿由本超市統一訂制的工服。不能妝容夸張;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發;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下班時間沒到不得提前脫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員工與員工之間互相監督,舉報各種違紀行為,根據事情的嚴重性給予20-100元獎勵。員工不得私自帶包入賣場內,下班不得夾帶賣場內任何物品出門,不得偷吃偷拿賣場內任何物品。
3.愛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發現損壞根據產品的價值賠償;不能亂寫亂涂,尤其不能在產品和標價簽上、貨架等處亂寫亂畫,聽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
4.要勤儉節約。不能浪費水、電、膠帶及散裝物品和包裝散稱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區域必須關燈、關秤、關水。
5.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6.臨期產品提前下架問題:保質期2-3年的產品提前6個月下架;保質期12個月的產品提前2個月下架;保質期18個月的產品提前3個月下架;保質期6-10個月的產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規定下架臨期產品,發現過期導致貨物不能及時退換出去,該區域服務員承擔全部責任,自己將過期產品買走。
7.貨物的擺設要整齊,產品要干凈,日期要新鮮,擺貨規則: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價位,同等類別擺在一起,縱向擺貨,新貨破損或包裝漏氣,日期臨近不新鮮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店長,產品銷售后要及時向移動和補加貨架上庫存的貨。
8.稱散貨時要認真查看PLU號,不能出錯,員工對自己區域的物品價格、位置要清楚,顧客詢問物價時要如實回答,無標價簽應及時補上。
9.愛護公共衛生和公共財產,去衛生間必須登記,保持衛生間里面整潔。
10. 上班時間不得玩、打手機,不得聚在一起高聲談笑;不得看報或雜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貨架上;不得趴在柜臺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貨;上班時間不得購物;不得吃東西;儀態要大方,站姿要端莊。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11. 對待顧客要熱情,不得怠慢任何顧客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斗毆等,員工之間要和睦相處,不能拉幫結派,不能爭吵斗毆,發現一次雙方同時開除。提成區域的服務員要互幫互助,不能沒有素質的.拉攏顧客,要有團隊合作精神。
12.顧客來換貨,態度一定要好,凡是顧客換貨,一律不準補票(不論服裝換皮鞋;還是皮鞋換床品等)。發現有人補票,一次罰款30元。
13. 員工要以超市的利益為先,不能做有損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說有損超市利益的話。服務員的會員卡一律不準借給顧客,提倡顧客主動辦卡,告知顧客會員卡的好處和優惠政策。
14. 各區服務員必須保管好各自區域的任何產品,盤點時,發現物品遺失或者被偷,此區域服務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平攤本產品的損失。
15. 員工交接班時的主要任務是:搬貨、擦貨、整理貨、整理標簽等。其它時間以接待顧客為主,員工搬貨、擦貨時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貨物的安全。貨物損壞照價賠償。
16. 老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寫申請報告,否則扣除合同保證金600元和最后一個月的工資,新員工到崗必須干滿3個月方可辭職。如果1個月沒干滿者工資分文沒有。如果干滿1個月沒干滿5個月要離開者,扣除培訓費300元。
17. 每月請假超過3天的員工,本月工資只能領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個月發
工資時再發。
18. 新員工試用期間不得請假,試用期如有不遵守賣場內以上規定或無法勝任賣
場內的工作,即不被錄用,立即辭退。
19. 每位新員工第一天到崗必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為174元,保期為一年。沒買保險者不得上崗,(附:工作期滿3個月的員工,保險費用由本超市承擔,未滿3個月員工,有本員工自己負擔,一單投保概不退還,如有特殊情況離職,可攜帶超市團體保險單復印件,無原件拿走。)
一、打卡
1、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上下班打卡或者簽到點名制度
2、員工上班時,應換好工作服再打卡
3、員工下班時,應先打卡再換工作服
4、員工必須親自打卡,不允許互相打卡,如有發現者,第一次予以口頭警告,并罰款10元;第二次予以書面警告,并罰款2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
5、上班和下班未打卡,次日未經主管簽字者,沒漏打一次,口頭警告,罰款5元,當月累計三次者,以書面警告,并罰款10元;
6、如卡機出現故障時,需由值班店長簽字方可生效。
二、員工注意事項
1、公司原則上不聘用員工的近親(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同單位員工不得談戀愛;
2、員工是公司的財富,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具體情況決定員工必須的培訓課程,包括上崗前的培訓,平時非工作時間安排的培訓;
3、員工本人要求調動部門、工種的,應首先向所在的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而不應直接與其他部門接洽;
4、愛護公司財產,保養、管理好歸自己使用的各類用品和設備,不允許將公司的設備、工具、物品等公司財產用于個人,不得私自轉讓他人使用。
5、對公司的快訊,不得私自挪用,不得亂涂、亂畫、亂丟;公司贈品應當視同商品,不得私自挪用或不按規定擅自贈送;
6、每個員工都應妥善保管公司交給的任何場所的鑰匙,不得擅自復制,不得借給他人;遺失鑰匙,應立即報告直接主管或人事部,公司分發的制服和其他物品,離職時同鑰匙一起交還給人事部;除正常損耗外,損毀費用將由員工支付;
7、員工號牌如遺失,應及時通知人事部,人事部將補發號牌,并收取補證費用5元,號牌必須佩戴于左胸前;
8、員工應避免攜帶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上班;不得攜帶私人物品進賣場,所有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公司規定的更衣柜里,并需自付保管責任;
9、員工如發現內盜,可直接向店值班或防損部(主管及內保)報告,如情況屬實,將給予該員工500元獎金,對偷竊員工公司將扣除全月工資及獎金,并將所盜物品以十倍價格購買,并在該員工檔案上記錄備案,對舉報者公司將做到絕對保密;
10、員工在公司場所(包括賣場)內拾到物品,或收到由顧客交來的拾到物品時,須立即給予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轉交防損部并記錄在案,同時廣播通知失主;若失主向員工詢問遺失物品時可指示失主去防損部查詢。所有遺失的物品將由保安部保存,并由保安部負責處理;員工若有任何隱藏失物不報的行為將按偷竊行為處理;
11、對主管工作安排不得頂或故意違抗;
12、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有事離開須向主管報告;不得與同事嬉戲打鬧,與顧客發生爭吵:員工下班后或休假期間,
不得無故在公司逗留。禁止在公司場所內酗酒、賭博;
13、隨時維持賣場商品、或加幾個包干區的清潔;
14、不準在賣場內吃食品,喝飲料,動用或使用賣場內的商品;
15、員工(促銷員和廠家進店人員)購物時,必須在早班下班后才能購物,不準在工作時間購物或將所購商品存放于服務臺,員工不得私自扣留暢銷商品;
16、快下班時不要催促顧客,不可有任何準備下班的動作,不要在顧客面前表現出一副急躁不安,走來走去的樣子,要以愉快的心情歡送顧客。
違紀處罰標準
一、 一般過失(A類過失 每次處罰2~5元)
(一般過失給予員工口頭警告,并要求員工在過失單上簽字確認后,存入人事檔案)
1、 上班穿無帶涼鞋,靴子;
2、 個人衛生不佳,工作服上有明顯污跡或不整齊;
3、 員工指甲過長或指甲里特別臟(個別指甲留長也不允許);
4、 留怪發型,頭發凌亂;
5、 男員工頭發過耳,女員工頭發過肩沒有梳起;
6、 吃飯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以內,沒有按時返回工作崗位;
7、 上班時間未按要求佩戴工牌;
8、 隨地吐痰,當眾挖鼻孔,掏耳朵;
9、 男員工戴奇異飾物;
10、生鮮部員工戴戒指,涂指甲油;
11、當眾嚼口香糖;
12、當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按規定,晚到5分鐘以內為遲到,30分鐘以上為曠工}
二、輕度過失(B類過失 小過5~10次)
(按照規定填寫過失單,并處以20元或以上罰款,存入人事檔案)
1、 當月累計遲到、早退兩次(含兩次)。
2、 代人打卡(或請人代打卡)。
3、 在賣場換裝,整理衣物,梳頭化妝,照鏡子。
4、 站姿不佳,身體松懈懶散,東歪西靠。
5、 吃飯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
6、 工作時間會友。
7、 上班時間結伴上廁所。
8、 沒有按時完成上貨,清理、整理倉庫。
9、 兩次以上(含兩次),被口頭警告工作不改的。
10、營業時間在賣場并排勾肩搭背、行走聊天、嘲笑打鬧。
11、1月內有兩次一般過失口頭警告者。
三、重度過失(C類過失 大過扣20~50元)
(按照規定填寫過失單,情節嚴重者扣除相應獎金,計入人事檔案)
1、 在賣場聊天,工作時間打瞌睡、睡覺;
2、 在賣場里仍遞商品;
3、 曠工1天以上(含1天);
4、 吃飯時間超過規定時間半小時以上,沒有按時返回工作崗位;
5、 工作時間擅自離工作崗位、串崗;
6、 未經批準私自調班;
7、 在賣場、庫房、更衣室等禁止吸煙的地方的地方吸煙;
8、 工作時間在賣場大聲喧嘩、叫罵、追逐打鬧;
9、 盤點中出現人為重大紕漏的;
10、在賣場內評論商品的進貨渠道、進價、制作過程、質量問題等
11、無論什么原因,于顧客發生爭執的;
12、在工作期間使用粗俗、污穢、漫罵等有損個人形象、企業形象語言;
13、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后上崗的;
14、工作時間在辦公室區大聲喧嘩、爭吵唱歌吃零食,影響辦公秩序;
15、丟失重要單據;
16、故意隱瞞事實,弄虛作假,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17、經核實使用虛假病假條;
18、違反工作程序;
19、擅自改變商品價格;
20、沒有按照采購部的商品清單訂貨;
21擅自改動商品陳列排面;
22、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以上(含五次),并扣除當月獎金;
23、傳播內容失實的小道消息,制造謠言(扣除全部獎金);
24、一個月內兩次輕度記錄(小過),扣除當月獎金;
25、主管級以上人員決策失誤,影響企業形象和銷售業績(扣除當月獎金);
四、嚴重過失(D類過失)
(犯有嚴重過失者經查實后一律予以除名,并根據情況處以罰款,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索賄受賄,貪污盜竊,吃拿卡要;
2、 故意毀壞商品及公司財產;
3、 私自將超市商品拿出超市;
4、 拒不執行上級指示,不服從工作安排;
5、 越權行使造成嚴重后果的;
6、 款共三天以上(含三天);
7、 收銀員私拿、留存或代他人留存營業款及結賬時少收或不收款;
8、 泄露公司機密的;
9、 打罵顧客,造成不好影響的;
10、嚴重失職、瀆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11、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機密文件、規章制度等帶出公司;
12、傳播小道消息,造成惡劣影響的;
13、觸犯國家刑事;
14半年內犯有兩次(含兩次)重度過失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5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①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②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①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②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③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④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⑤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①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②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③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④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⑤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⑥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6
物業公司質量體系:考勤制度
1、目的
加強工作紀律,規范考勤管理,記錄服務時點空間,以滿足服務提供的可追朔性。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服務過程的時間記錄指導。
3、職責
3.1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指導書的編寫、實施、修訂和運行跟蹤監督。
3.2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4、程序
4.1服務時間的'可追溯記錄
4.1.1車隊司機、警衛隊警衛員的服務時間記錄以排班表形式由隊長簽署服務時間記錄,并且每周應安排休息一天,應提前十分鐘到崗,上班應有上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4.1.2綠化工、保潔員以班長、隊長的工作安排記錄和綠化、保潔工作巡查記錄以及上下班"考勤打卡",作為服務的可追溯記錄.
4.1.3除4.1.1及4.1.2以外的員工每天需作工作記錄和上下班"考勤打卡"為服務的可追溯記錄.
4.1.4維修服務部、環境服務部隊長及以下員工每天上下班共打卡四次.
4.1.5員工報工號,警衛員核對后將卡遞給員工打卡.
4.1.6加班應有審批記錄并有"考勤打卡"記錄.
4.1.7忘記打卡者,必須于次日由隊長以上領導在"考勤打卡"上簽署證明.
4.1.8根據工作性質,總經理可不打卡.
4.2加班
4.2.1凡需加班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按審批順序進行審批后方可加班。
4.3請假
4.3.1凡需請假者,須提前一天填寫《員工請假單》,依審批順序請假。
4.3.2突發病者及有急事未能提前請假者,須于未能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早10:00前用電話按請假順序請假。
4.3.3病愈上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填《員工請假單》,一天以上病假者,須補區縣級以上病假條銷假.
4.3.4警衛隊因工作性質不需打卡,警衛人員請假外出時需填寫《外出證》,由警衛隊隊長批準后方可外出.
4.3.5假后,員工須按審批順序進行銷假.
4.4審批順序
4.4.1部門主管以下員工打卡/請假/銷假/加班,須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部門主管批假權限為1天.
4.4.2部門主管打卡/請假/銷假/加班,須由部門經理簽字批準,部門經理批準權限為3天.
4.4.3部門經理忘記打卡/請假/銷假/加班,須由分管本部門之總經理助理簽字批準,總經理助理批部門主管以下員工假期為30天,批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假期3天.
4.4.4總經理助理及總經理直管部門經理忘打卡/請假/銷假/加班須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4.4.5超出4.4.1---4.4.3審批權限的假期,按審批程序完成后,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核,總經理審批.
4.4.6所有請假、加班單經批準后,交于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4.4.7請假未準,及未請假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曠職處理。
4.4.8警衛隊考勤由警衛隊隊長簽字后于次月3日前報于總經理辦公室。
4.4.9各部門的加班,于次月3日前報總經理辦公室。
5、監督執行
由總經理辦公室監督執行.
6、質量記錄及表格
S4.10-05-01-F1-01《考勤表》
S4.10-05-01-F2-01《員工加班申請單》
S4.10-05-01-F3-01《員工請假單》
S4.10-05-01-F4-01 《外出證》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7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精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別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覺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覺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消失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估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準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遺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來回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需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需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需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遺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有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懲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有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懲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具體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由于生產、業務等緣由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需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峻自然災難或其他災難,為避開公司財物患病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需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狀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需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連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版權全部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8
總則
根據一九八年國家水利水電部生產司制定的《發電廠考勤管理試行辦法》、國務院頒發的《有關國營大中型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XX省《有關貫徹執行國務院《有關國營大中型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實施細則》和《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電力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職工的基本職責
全體職工必須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法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工作時間
上、下班時間:公司機關執行每周天工作制作息時間,其余生產單位執行本單位作息時間,不得隨意改變和違反。具體時間按各單位規定的新工作制度嚴格執行。
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視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
工作時間職工不得個人之間互相協商調換工作,該上班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該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對待。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和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準攜帶小孩到生產工作崗位,如有帶小孩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倒班職工,在工作時間內一律不得回家吃飯
長期病休職工,病假連續在三個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須經醫院明確提出病愈診斷證明,經部門及分管領導批準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個月之內,舊病復發,前后病假合并連續計算。
長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時間后,經醫務部門診斷,提議半日休息時,在半休期間兩天按一天病假計算,其全休假天數應連續合并計算。
病假的工資待遇
婚、喪假
具體規定
職工本人結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國家規定執行。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嬰兒死亡,不享受喪假。
婚、喪假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享受原崗位待遇,月生產獎金除以天后按請假天數計扣
產假、哺育假
按照計劃生育政策,執行正常妊娠八個月以后才可請產假。產假天數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期滿必須回單位辦理哺育假手續,哺育假滿按時回單位到所在單位辦公室銷假后回單位,由單位根據情景安排工作。產假,哺育假天數合并連續計算為兩年。
工資待遇
哺育假期間只享受技能工資及綜和補貼,不足元按元計發。
探親假:
具體規定
貼合國務院規定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必須在使用探親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門明確提出申請,各部門應根據生產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門領導批準后,交辦公室辦理手續,交考勤員登記考勤。探親假必須是一次性享受,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領導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時享受者,可按加班處理。
工傷假
凡職工因工負傷,醫生證明需要休息者算為工傷假,工資待遇
工傷傷療養期半年至一年內不享受獎金。
因搶險,舍己救人而發生的工傷,事跡突出的給予異常獎。
非工傷按病假對待。
工傷、非工傷劃分規定。
工傷
公差乘車,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而負傷者。
從事本職工作或領導指派的工作中發生事故而負傷者。
團體乘車開會,聽報告,上下班發生交通事故而負傷者。
非工傷。
乘車辦私事或游玩,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傷者。
違反交通規則而負傷者。
補充規定
學徒工、實習生在學習期間原則上不準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景,必須請假者,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請主管領導批準,但最多不得超過十天。學徒在學習中途因事故停止學習連續在兩個月以上的,其停止學習期間不計為學習時間。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9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0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光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歇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支配,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進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支配,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支配。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
批準;3天以內的,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光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光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背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與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需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光內未到或早退的,根據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與的,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需憑有關證實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打算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天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天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舉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歷。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普通員工至部門經理。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1
為了維護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為學校教學、行政工作提供高質量的后勤服務保障,根據上級部門及《金陵科技學院教職工考勤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后勤實業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本公司在編、人事代理人員考勤按照《金陵科技學院教職工考勤辦法》處理)。
一、考勤對象
凡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聘用合同制員工及租賃人員均在此考勤辦法之列。
二、考勤辦法
(一)、出勤制度
1、合同制員工及租賃人員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無故缺席。
2、學校和公司統一安排的政治學習、各項集體活動,員工應按要求準時參加。因事請假者每缺勤1次按1天計算事假;無故缺勤者按曠工1天論處。
(二)、請假手續及審批程序
一般員工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須按下列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1、病假
員工在工作時間去醫院檢查治療,應提前向所在中心辦理請假手續,因急癥不能提前請假的,可憑病歷準假1天,超過1天的應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因患疾病或受傷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要休息2天及2天以上的,應出據醫院的病休證明;因病當天不能及時到校請假的,應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先通知所屬中心,然后再補請假條或病休證明,時間不能超過2天。
2、事假
一般員工因事請假應及時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3天以內的由部門主任審批;
3天以上5天以內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5天以上7天以內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7天以上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公司辦公室備案,超出7天以上的事假天數應抵算該職工年休假的天數。
3、中心副主任級干部請病、事假,應由中心主任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主任級干部請病、事假,應由公司分管領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法定假
員工需要休婚假、生育假以及喪假等,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應履行正常的申請休假手續。
(三)、考勤管理
1、各中心須配備一名兼職考勤員,具體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
2、考勤員應認真做好考勤工作,了解、掌握本中心人員的出勤情況,收集、核實各類假條,每月應將考勤情況主動向本中心主任匯報(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認真填寫考勤情況統計表,并于次月19日前報公司辦公室備案。
三、考勤與獎懲
(一)、員工應遵守學校出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公司發給員工相應崗位的`工資。
(二)、請假天數和各項待遇的扣減
1、員工在一個月內病假7天以內或事假3天以內的,公司扣除員工實際請假天數每天1/23相應崗位工資;
2、病假7天或事假3天以上、病假15天或事假7天以內的,公司發給員工70%相應崗位工資;
3、病假15天或事假7天以上的,公司發給員工50%崗位工資,其他待遇停發;
4、員工1年累計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發給該員工崗位工資的30%;
5、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發給本人崗位工資的20%,直至該員工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租賃協議期滿。
(三)曠工的認定及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部門未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準假期滿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按時上班者;
(4)、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者;
(5)、經教育仍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或無故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含內部人員流動)。
2、曠工的處理:
(1)、無故曠工1天的,扣除當月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2)、無故曠工2天及2天以上7天以內的,扣除30%當月崗位基本工資、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3)、無故曠工7天以上15天以內的,扣除60%崗位基本工資、全部獎金及崗位津貼;
(4)、無故曠工15天及其以上的,公司按學校、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解聘或辭退。
(四)按國家有關規定休假、屬于法定假(主要指婚假、生育假以及喪假等)的,不影響各項薪酬待遇。
四、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金陵科技學院后勤實業總公司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2
員工考勤制度
一、凡本院員工由本人根據實際上、下班時間打卡記錄考勤。醫務人員交接班提前15分鐘進行。
二、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早退或缺勤,應及時向組長講明原因并請假,經組長認可后,由組長在考勤卡上簽字。嚴禁由他人替代打卡;嚴禁在考勤卡上自行書寫或涂改上、下班時間。
三、因故離開工作崗位必須事先向組長請假;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三天以內由業務組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業務組長批準后報院長審批;業務組長休假由院長審批。
五、職工探親假必須服從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其探親假原則上一次用完,個別經領導批準的.也可以分兩次使用,路程假和路費只給一次。
六、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一次性休完;產假由公司計生辦開“證明”。
七、病假由醫生開“病休證明”;因病情需要轉院治療時,憑醫生開轉診證明及治療手冊辦理病假手續。
八、各類假期超過1月以上,取消年假;如請假前年假已休完,第二年取消年假。
九、各種假期不得轉讓互借。按公假待遇的休假不得轉為串休。
十、各類假期及具體待遇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執行。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3
為進一步提高員工考勤制度的規范性和執行性,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評估體系,以確保制度始終保持有效性。
1.審核制度執行情況。企業應當經常對員工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核,并進行規范管理,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和漏洞。
2.搜集員工的反饋意見。員工對于考勤制度的滿意度和可行性具有不同的看法和建議,企業可以通過問卷調查、個人面談等形式,搜集員工對于制度的反饋意見。
3.評估制度執行情況。企業可以通過制度執行情況的評估,在制度出現偏差或漏洞等情況下,及時進行調整和改進。
總之,員工考勤制度是企業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環。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需求,規定適合自身的考勤制度,并建立相應的評估體系,保證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只有規范員工考勤制度,才能保證員工的工作紀律、企業的正常運營和順暢的工作流程。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4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大廈勞動紀律,提高大廈服務質量和效益不可缺少的制度。
1、上、下班: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編排的班次上班、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按規定由本人在打卡機上計打時間,不得委托別人代為打卡。
2、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時即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打卡下班即為早退。如果員工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為遲到。遲到或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超過十分鐘則按兩次遲到或退計算,如果員工每月遲到一次扣除工資的.1%,兩次2%,以此類推,五次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
3、曠工:凡超過遲到時間1小時以上,或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小時未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又無充分理由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曠工扣除當日工資,并罰款5%的工資,曠工兩天者,給予最后警告,罰款50%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并扣除當月工資。
部門在每月月末前將部門考勤做好,當月考勤如有變動應提前做好記錄。人力資源部有權隨時查閱各部考勤紀錄,并按考勤核查在崗位人員。如不在崗位或脫崗并不能說明原因將按曠工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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