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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04 18:28:49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1、考勤點名

          1.1公司于每天早上7點50分進行點名報到,進行出勤考核。

          1.2公司員工在出勤考核時不允許有帶他人報到,不穿工裝報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遲到曠工處理。不準涂改、故意損毀或偽造點名冊,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者將被開除。

          1.3公司售后服務部下列人員或情況可免予報到

          1.31服務經理或服務經理核準免予報到者。

          1.3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1.3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1.34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經主管核準者。

          1.4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上班未登記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1.5員工因公外出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時,必須在事后填寫《公務外出考勤單》。

          1.6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記警告處分一次。

          1.7員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核準、簽注外,其他按早退論處。

          2、考勤

          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4遲到超過30分鐘,或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位者,即為曠工。不到半天按曠工半天處理,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5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資,當月3次以上者,記警告處分一次。

          2.6早退或擅離職守: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7曠工:曠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給予一次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8員工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并給予嚴重警告一次,無故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按照各類“假別規定”(法定假除外)填寫申請單,并經批準。請假申請須交綜合部歸檔。假期應當按期銷假上班,未經批準超假作曠工論處。

          4、請假程序

          4.1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批準。

          4.2請假二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事假

          5.1員工因私事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1天,由部門總監批準;2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2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部工資。

          5.3連續事假超過15天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未辦理者按曠工論處。

          6、病假

          6.1員工休病假應盡可能事先請假。如無法事先請假,必須盡快致電主管或經理,上班后持有效證明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單必須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建議,交部門總監審批,綜合部備案。

          6.2請病假一天以內者,不需出具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診斷證明(私人診所無效)。

          6.3當月病假1天以內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間相應天數底薪。

          6.4員工因病情嚴重經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經公司研究決定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期限最長為一個月。

          6.5正式員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為:在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3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6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9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12個月。如特殊情況,且在公司經營中表現卓著的,可視為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決定后方可適當延長。

          6.6醫療期間的員工保留崗位,不享受工資。

          7、法定假

          員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1天春節3天端午節1天

          五一節1天國慶節1天

          以上假日,如適逢周末公休,則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體安排以公司通知為準。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滿二十四個月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帶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滿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過10天(工作日)。

          員工當年各類缺勤累積超過5天者,不能享受當年年假。

          凡當年受警告處分的,不得享受當年年假。

          年假的具體時間安排須經公司同意,原則上,當年假期當年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延期補休。

          9、工傷假

          凡因工受傷或死亡者,按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勞動保險的規定辦理

          由于個人違反操作規程或公司制度規定所造成的意外傷亡,責任自負,員工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

          10、婚假

          按國家規定,員工結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歲以下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歲以上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下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上婚假5天(含周末)

          11、喪假

          根據國家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有三天喪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目的:為了對管理處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管理處所有合同制員工及在管理處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勞動者。

          第三條

          職責:

          (一)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審批、監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負責對管理處各部門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統計、核算、審核及監督。

          第四條

          定義:

          (一)遲到:是指正常上班時間已到,員工未經批準無故推遲上班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時間,員工未經批準提前下班不超過3漏打卡:是指員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時間內未能按規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應打卡情況下,員工沒有親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況。

          (五)曠工:是指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在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廣州市不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超過半小時以上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以外(廣州市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且時間超過2小時(含)的。

          (九)補休:是指員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較少時申請的休息時間,補休按正常出勤計。

          (十)全勤:指在一個考勤計算月度內,沒有曠工,且遲到/早退不超過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條第十一項第2規定的相關情況,全勤享有全勤獎。

          (十一)請假:

          1、員工假種類

          員工假分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等10種假。

          2、請假條件及假日天數

          員工休假一覽表

          假別

          天數休假條件薪資備注

          元旦節1天

          國家法定

          薪資照發不影響全勤獎

          清明節1天

          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3天

          婦女節0.5天

          限女員工

          年休假5天

          在企業工作滿1年不滿10年

          以下幾種情況無年休假: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2、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且請病假累計2月以上;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且請病假累計3月以上;4、工作滿20年且請病假累計4月以上。10天

          在企業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15天

          在企業工作滿20年

          生日假1天

          公司正式員工在生日當天休

          逢公休日或法定假的不再另行安排

          事假

          根據需要

          因私事請假

          無薪資全勤獎

          年累計不超過30日

          病假

          根據需要

          須附區級以上醫院病歷證明

          每月一天帶薪病假,超過無全勤獎;年累計不超過30日

          婚假5天

          公司正式員工(領結婚證后1年內有效)

          全薪無全勤獎

          需校驗結婚證

          產假90天

          公司正式女員工,開具醫院證明

          可享受生育保險者按國家規定發放薪資,不能享受者按當年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發放薪資。

          陪產假5天

          公司正式男員工,開具醫院證明

          全薪有全勤獎

          工傷假

          1、須經單位主管調查證明屬實

          2、與工傷認定有關規定相符

          全薪有全勤獎

          休假天數依有關部門鑒定所需天數為準

          喪假3天

          員工的直系親屬亡故

          全薪無全勤獎

          需校驗死亡證明1天

          員工的非直系親屬亡故

          第五條

          上班時間: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及午休時間),周六、周日休息。

          (二)個別部門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處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條

          打卡規定:

          (一)上下班應親自打考勤卡,一個工作日的打卡次數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匯總考勤。

          (二)員工因某種原因而遺漏打卡時,必須在應打卡時間后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直接上級證明由行政部負責人在考勤卡上做簽卡處理;部門負責人如遺漏打卡則需由管理處總經理簽卡。每簽卡一次,扣發當事人10元,如發現是因遲到而未打卡者,還應當扣除因遲到需扣發的款項。

          (三)員工考勤卡遺漏打卡超過3個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證明而要求簽卡者,若未超過10個工作日,則扣發當事人20元/次,若超過10個工作日的,則扣發當事人30元/次。

          (四)簽卡人簽卡時需注明簽卡日期,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考勤卡進行核查,嚴謹弄虛作假的行為,若經發

          現,簽卡人將與當事人接受同等處罰。

          (五)當月考勤卡只于當月簽卡方為有效,過月無效。

          (六)每發現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雙方均按扣發50元/次予以處罰。

          (七)員工上班出現如下情況時可做簽卡處理,視為有效打卡:

          1、經公司批準因公出差確實無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確實無法按時打卡的;

          3、因公司開會或其他緊急事情導致無法打卡的。

          第七條

          遲到/早退:

          員工上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時間在10分鐘以內者,扣發1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含)不超過20分鐘者,扣發2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0分鐘(含)不超過30分鐘(含)者,扣發3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含)者,視為曠工。

          第八條

          員工曠工:

          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曠工,曠工1天扣發3天工資;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第九條

          員工外出:

          (一)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時,應事先至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并注明批準人意見。未經批準外出且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若外出時間超過30分鐘,則予以扣發30元/次;未經批準外出但已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且情況屬實者,則予以扣發20元/次;經批準外出但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二)員工需如實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外出返回時必須在《員工外勤登記表》上注明實際返回時間,否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三)《員工外勤登記表》是記錄員工外出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和報銷外出交通費等費用的依據。

          (四)員工外出,如在預計的時間內不能返回時,應事先電話向直接上級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未說明而超過預計返回時間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報銷標準參照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條

          出差:

          (一)員工需要出差時,應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請單》,填寫后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報至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審批的權限:

          1、到系統內出差

          出差人

          審批

          備注

          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

          部門負責人

          部門負責人

          總經理

          總經理

          管理中心總裁

          2、到系統外出差,一律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請管理處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到系統外出差,須報請管理中心總裁批準。

          (三)《出差申請單》是反映員工出差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之一和預支或報銷出差費用的證明之一。

          (四)員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預計的時間實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務、臨時接到新的出差任務或航班、火車、客車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遲需延長出差時間的,應及時電話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待出差任務完成返回公司時,應在3天之內補辦出差前的相關手續。

          (五)員工出差報銷、補貼標準參考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一條

          加班補休:

          (一)員工應在上班時間內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務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二)部門負責人或管理處領導安排下屬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員工自行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可計為加班;單次加班不低于2小時或當月累計加班不低于4小時方計為加班,可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補休。

          (三)管理處員工下店(直營店)開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確認函》到行政部。員工下店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其實際超出情況,酌情安排最多不超過3天的補休。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外出參加學習以及在本公司參加培訓,一律不計為加班。

          (五)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的培訓老師,其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掛鉤的原則上不計加班,特殊情況(如:連續幾天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且上課時間較長的)下,部門負責人可安排其適當補休;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不掛鉤的可根據實際開課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補休時間,每月補休最多不超過3天,若3天補休無法彌補其加班時間的,可適當獎勵。

          (六)調休按照已加班的時間予以安排,不能先調休后加班;員工加班時間須在3個月內補休完畢,超出3個月的,不再安排補休;每次補休不得少于2小時,且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

          (七)補休前必須填寫《加班補休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員工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具體補休時間以上級安排為準。

          第十二條

          請假、銷假與續假:

          (一)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2小時以上辦理好請假手續。

          (二)請假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三)請假時,員工必須先到行政部索取《請假單》,如實填寫后經相關審批人員批準后將《請假單》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員工如遇緊急事情或突然患病,來不及辦理正常請假手續時,可以電話或他人轉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請假,獲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24小時之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請假審批權限:

          請假人

          請假時間

          審核

          審批

          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

          7天以內(含)/部門負責人

          7天以上(不含)

          部門負責人

          管理處總經理

          部門負責人

          管理處副總經理

          7天以內(含)/管理處總經理

          7天以上(不含)/管理處總經理

          總經理

          不限/管理中心總裁

          您

          (六)員工假期未滿上班,填寫銷假單向行政部銷假:假滿仍無法按時上班,應提前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應以電話向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續假,經同意后由所在部門代辦續假手續。

          第十三條

          休假:

          員工在公司或國家規定休息的有薪節假日無特殊情況(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應正常休假。

          第十四條

          考勤統計: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統計上月考勤,其他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統計的依據為:考勤卡、請假單、員工外出登記表、出差申請單、加班補休申請單等。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為加強員工考勤治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展合理適度的懲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加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依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根據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別崗位的工作時間依據狀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依據實際狀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緣由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需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全部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別狀況,依據實際狀況而定。

          2、因事必需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別狀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別狀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別狀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完畢后,請假人應準時向辦公室進展銷假。

          5、特別狀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依據實際狀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打算。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治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狀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別狀況也可電話請示,此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賜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覺,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展懲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擔當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全部人員一律根據規定打卡。

          四、考勤懲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時機(包括遺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緣由晚來)。超過三次時機,每消失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展治理。

          六、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特別準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3)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歷正月初一至初三)、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或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核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發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匯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布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況。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考勤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企業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系、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三、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于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通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后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信息,經直接主管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后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后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準并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后每次扣除當月績效xxx元;(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免,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后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支付加班工資。

          14、(請根據需要補充)

          四、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愿放棄;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愿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為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4)女員工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喂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2)員工沒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準回執為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后及時統計員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核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并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六、違紀處理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后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級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視考勤的現象)

          一、時間工作

          二、刷卡制度

          1、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干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忘刷卡: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后,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忘帶卡等: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秘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三、彈性工作制

          1.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后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干部處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于44小時,平均每周刷卡累計時間不少于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4.欠工時:若平均每周累計時間少于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5.技術管理干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6.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7.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干、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四、免刷卡工作制

          1.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準,可享受免刷卡。

          2.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3.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周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5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80元/次

          部門經理級:60元/次

          部門主管級:50元/次

          部門專員級:40元/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采用 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 分;良好 分;稱職 分;基本稱職 分;不稱職 分(含 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例外工作占%。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構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職責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于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潛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周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 結計劃表需在每周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 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扣分,未及時完成按%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 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 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 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 分/次。個性地,對于上班時間玩游戲、大聲喧嘩、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 分;遲到、早退每次扣___ 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 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 ,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狀況進行自評并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推薦。員工應在2每月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 ,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并結合員工實際工作狀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于 日前交人事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打卡:

          因公出差人員。

          因故請假的人員。

          臨時事務、事后填寫《特殊原因遲到、曠工登記表》,經各部門主管簽字核準,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說明)。

          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9:00―下午18:00,大小周。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指紋打卡時間要求為早9:00前(上班前)和晚18:00后(下班后)。

          未打卡者必須要有真實合理的解釋并在《特殊原因遲到、曠工登記表》上登記(由直接主管簽字核實)。

          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的員工必須填寫外面的`登記單后,經直接主管核實后上報人事部,方能離開,不辦理者,均按缺勤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經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后方可生效,并報人事部備查。

          員工出勤情況第月底由人事部統計并交財務部一份,作為核發工資和績效考核的依據。

          員工早上9:00以后打指紋卡,罰款30元作為團隊基金,遲到2個小時按曠工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xxxx有限公司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周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后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于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申請批準,擅自不上班的;

          2)未經申請批準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脫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脫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條節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1%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準假;

          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涂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1%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1%全勤獎。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殊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公平權利和義務,非常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公平、規范,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方法。

          一、考勤方法

          自六月一日開頭,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后,如需外出(全部因工作業務)必需在公司設置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后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方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別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需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于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詳細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別狀況不要集中休完,避開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實行上一休一的'方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全部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支配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方法適應于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六、本方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1.總則

          依據

          公司勞動管理的需要。

          目的使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員工的出勤率,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秩序。

          1管理組織

          公司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實行公司、部門二級管理,歸口管理部門是總經理辦公室。

          考勤管理工作實行員工刷卡和部門月報考勤相結合的管理方法。

          2考勤管理

          員工刷卡考勤時間和考勤機編號

          員工考勤時間

          白班:8時—16時30分。

          二班:16時30分—0時30分。

          考勤機編號

          辦公樓考勤機為①號機;一號門考勤機為②號機;30米跨考勤機為③號機;24米跨考勤機為④號機;倉庫考勤機為⑤號機。

          員工班前和班后刷卡考勤時間及未按時刷卡考勤的相應處理。

          全體員工根據工作位置就近考勤。

          全體員工班前刷卡考勤時間:白班為8:00打鈴之前、夜班為16:30打鈴之前。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3分鐘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遲到。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1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半日。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3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

          全體員工班后刷卡考勤時間:白班為16:30打鈴之后、夜班為00:30打鈴之后。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3分鐘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早退。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1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半日。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3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

          刷卡考勤紀律

          在班后刷卡考勤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生產班組(含修理組、運行組)員工不得在考勤機25米范圍內聚集,廠房內各辦公室員工不得走出辦公室(工作需要除外),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

          刷卡考勤過程中嚴禁打鬧、擁擠行為,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

          考勤采取刷卡、拍照雙向管理,只刷卡無頭像拍照及刷卡信息與頭像不相符兩種情況均視為替刷卡;如無刷卡考勤記錄,班前視為曠工,班后視為早退。

          由于個人原因忘帶卡,不能按時進行刷卡考勤,需及時通知行政管理員,并且每人每次進行20元罰款,如沒有及時通知根據和分情況處理,不通知根據處理。

          由于個人原因將卡丟失或損壞,需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并且由個人承擔制作卡的工本費50元/張,補卡期間班前班后的考勤需及時通知行政管理員,沒有及時通知根據和分情況處理,不通知根據處理。

          員工因公出差管理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于提前一日辦理出差手續(如出差匆忙,部門需為其辦理),若行政

          管理員在無考勤記錄起的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相關手續,缺勤人員視為曠工;三個工作日內沒有相關手續,缺勤人員視為曠工,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

          班中出入公司的考勤

          各部部長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要求,嚴格控制本部門員工班中出廠的人數。

          各部部長出公司可憑員工出入證直接刷卡出公司,其他人員必須持經本部門部長審核批準的出門證和員工出入證刷卡出公司。

          班中出廠時,員工需將出門證交給值班經警,并在②號機進行刷卡考勤。

          員工需嚴格按出門證上寫明的時間出廠回廠,如出廠辦事時間超過出門證上所寫時間,需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部門領導應及時告知行政管理員,否則視為早退。

          各班次人員的出廠時間為該班次的考勤時間,加班時間不得出廠,否則不計加班。

          乘坐班車、私家車及請車的員工在出入公司時,也需執行。

          經警隊必須積極配合公司勞動紀律考核及考勤管理工作,不滿足、的員工不得放行。

          對拒絕刷卡、沒有出門條且強行出廠的員工,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各部門報考勤管理

          各部門報考勤時間:各部門考勤聯絡員應于每月1-3號將本部門的上月考勤報至總經理辦公室,對不能及時報考勤的部門,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所報考勤需有部門領導簽字。

          各部門所報考勤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準有弄虛作假行為,對于錯報、漏報等情況每月累計發現兩處及以上,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4休假管理

          休假種類

          (1)病假(6)婚假

          (2)事假(7)計劃生育假

          (3)探親假(8)喪假

          (4)工傷假(9)年休假

          (5)產假

          病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員工因病需治療或休息時,須持有醫院醫生開的診斷書,并將診斷書和病假條一起交到總經理辦公室后方可休假。

          員工休病假一日及以下,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及行政管理員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及行政管理員審核;員工休病假一日以上、五日及以下,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及系統領導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及系統領導審核;員工休病假五日以上,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及總經理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及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出廠需有書記審核)。

          員工沒有按程序辦理休病假手續:

          (1)休假前無病假條和診斷書,視為曠工;

          (2)休假前有病假條,無診斷書,視為事假;

          (3)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在休假前將病假條交至總經理辦公室,休假員工或所在部門應在開始休假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能及時提交,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員工所休假視為曠工;如有特殊情況,診斷書可在休假完畢的第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總經理辦公室,超過一日再交診斷書無效,所休假視為事假。

          請假到期還需繼續休假者,由部門為其續辦請假手續,以后每周辦理一次,如部門沒有及時辦理病假條,無病假條的休假視為曠工。

          休病假的復工手續執行《長期休病假管理細則》。

          事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員工因私事請事假(或換休),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將事假條交至總經理辦公室后方可休假,如沒有相關手續,視為曠工。

          員工休事假一日及其以下,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員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員審核;員工休事假一日以上、三日及以下,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和系統領導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和系統領導審核;員工休事假三日以上,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和總經理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和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出廠需有書記審核)。

          員工無正當理由或因工作需要請假,各級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的,按曠工處理。

          探親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符合休探親假的員工,必須事先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探親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父母(包括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現在由員工供養的親屬)、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親假待遇。員工與父母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再享受探親假待遇。學徒工、見習生、實習生在學徒、見習、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待遇。

          員工的父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母親,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兩地分居的員工在結婚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去探望配偶,應從結婚的下個開始享受。

          女員工在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親假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實行休假制度的員工應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少于探親規定的假期,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

          員工在探親往返旅途中,如遇意外情況(例如塌方、洪水沖毀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頓,以致員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崗位的,在持有當地交通機關證明,向所在單位領導提出申請,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親路程假期。

          員工出國探親的假期和審批手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傷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與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因工負傷,經醫院診治,并在安計環保處辦理工傷手續并鑒定為工傷的,可休工傷假。

          休工傷假者應定期復診。經醫生診斷可終止醫療時,即屬醫療終結。經勞動醫務鑒定委員會鑒定為醫療終結者,應立即上班。若醫療結束后存在殘疾,公司根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果,確定復工后的任職崗位。

          產假

          女員工生育第一胎(包括有指標生育第二胎的),持出生證及醫院的產假證明書,可休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流產: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產假42天;妊娠七個月以上自然流產者,產假90天。

          男職工享受陪產假,辦理相關請假手續后,可休假五天。

          婚假管理

          員工達到法定婚齡者,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三天。

          員工再婚者,憑結婚證明,可休婚假三天。

          員工達到晚婚年齡(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初婚),憑公司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可休晚婚假十八天。

          計劃生育假審批程序及管理

          實行計劃生育手術者,憑醫療單位證明及公司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可休計劃生育假。

          做到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員工,憑計生辦開的證明,可將產假延長至六個月。同時給男員工護理假八天,此假一律視為計劃生育假。

          放置宮內節育器,可休假三天;

          取宮內節育器,可休假一天;

          做絕育手術,可休假三十五天;

          每位女職工享受一次帶環假,可休假3天。

          喪假管理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辦理請假手續后可休喪假三天。在外地死亡的,另加往返路程假。

          年休假審批程序及管理

          在見習期、學徒期的員工,只享受公司統一休的年休假;已轉正定級的員工,根據累計工作年限可享受相應天數的年休假。

          每年1月1日計算員工當年可休年休假天數: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休年休假5天;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休年休假10天;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二十年及以上的,休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在本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已休年休假后又請事假、病假的,全年累計超過規定的時間,取消下一年休假資格。

          年休假審批手續:

          員工填寫請假條,經部門領導審批、行政管理員審核及系統領導審批后,將假條報行政管理員備案后方可休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制度化管理,提高員工管理意識,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加快數字化制度化管理進程,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蒙城華飛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三、各級員工的基本職責

          全體員工必須模范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如需加班,希望各部門及員工積極配合,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四、工作時間

          員工每月最低出勤26天

          夏季:9小時/天7:00——11:30 14:00——18:30

          冬季:9小時/天7:00——11:30 13:00——17:30

          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五、考勤方法

          公司實行考勤機識別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請按照點名機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上下班簽到,因個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時間不準確有個人承擔。

          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如實填寫“補勤條”上報人事部給予補簽,截止次日9點前仍未上報人事部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每月每員工補勤記錄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將不予補簽,全年不超過10次。各車間主任及部門經理嚴格把關發現不如實上報補簽時間的給予罰款50元/人/次。

          六、獎罰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哺育假、喪假、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十三種:

          1.超勤:員工月出勤天數超過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獎勵20元。

          2.公出:

          ①公假不記罰款、計算工資。填寫需請假條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臨時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寫“補勤條”外出事由及外出時間,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后送交人事部給予補簽。

          ②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出差申請表》交人事部備查,待出差返回及時填寫“補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人事部補簽,同時《出差申請表》人事部審核簽字交出差人員連同《差旅費報銷單》一同送交財務審核報銷。

          3.事假:員工在確保最低出勤天數26天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可根據員工需要及生產協調填寫‘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超過2天需由生產總監或副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總出勤天數不足26天罰款2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20天罰款5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15天罰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罰款200元/天(不足天數罰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開始計算),不足十天將給予開除,再次上崗工齡將從上崗之日計算,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4.病假:員工在出勤總天數28天以上的情況下,病假給予補助10元/天(需提供病歷或處方)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上報人事部審核給予補助。員工在出勤總天數26天以上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病假3天以內有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病假3天以上上報生產總監和副經理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

          5.婚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開辦酒席,需提前10天填寫婚假“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將給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將給予20元/天獎勵,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出具證明經人事部審核上報財務,未能提前10天請假將不予獎勵。

          6.產假、哺育假:員工提前1個月上報產假“請假條”須填寫產后是否繼續在本公司工作,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復交人事部備案將給予18個月假期,18個月內公司將繼續保留員工的工齡,并在產假后上班的第二個月給予400元獎勵,如超過18個月假期公司將不再保留員工工齡,視為離職,在職期間只允許一次產假,超過一次將視為離職。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需填寫請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交人事部備案。

          8.遲到:按各季節及特殊員工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遲到。60分鐘內算遲到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節及特殊員工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早退。60分鐘內算早退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10.曠工:按各季節工作時間遲到或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處理罰款2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①有事不請假,不補假

          ②無故曠工

          ③捎假、口頭請假

          ④未準不來

          ⑤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都視為曠工,月出勤滿26天以上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不來視為曠工,曠工罰款20元/天。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另罰款100元,全年累計曠工7天,公司將給予開除。

          11.脫崗: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事罰款10元/次。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款10元/次,如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全部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此條罰款與遲到、早退、曠工可并罰)。

          12.睡崗:指在工作時間內睡覺的罰款20元/次。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注:公司統一放假不計獎罰,不計出勤天數。公司統一放假外允許員工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計罰款,員工請假天數超過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總出勤不足26天情況下則按曠工處理。

          七、缺勤績效工資扣發規定

          1.月出勤滿26天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發月績效工資20%,扣發年績效工資÷12×20%。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發月績效工資30%,扣發年績效工資÷12×30%。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發月績效工資40%,扣發年績效工資÷12×40%。

          5.以此類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發月績效工資100%,扣發年績效工資÷12×100%

          6.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7.缺勤天數大于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數扣發。

          八、綜述

          1.以上各條如發現作弊、包庇、給予每人罰款500元/次,并通報批評。

          2.華飛公司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個各項條款,本制度如有未盡事由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宣讀修改條款或新增條款,人事部備案后方可按新制度執行,未召開全體職工大會修訂前仍按此制度執行。

          3.本制度自20xx年06月26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為強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學公正、準確公平,公司將采用指紋考勤機管理系統,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勤細則

          (一)作息時間:公司為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日休息。工程部、品牌管理部、客服部可根據員工實際工作情況安排每周串休一日。(工資總額中已包含加班費)

          (二)每日兩次指紋考勤,上班8:30前為簽到,下班17:00后為簽退。考勤時間不能作為加班依據。

          (三)如出差、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等情況不能按時出勤,須及時填寫《考勤補簽單》《請(休)假申請單》《出差申請單》,經領導審批簽字后交予辦公室留存,否則將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如有在公休時間加班者,均正常進行指紋考勤。公司會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安排調休。

          (五)所有員工原則上必須先到公司辦理簽到、簽退后方可外出,如有因公外出辦理事件不能按時考勤,則須在上班后補填《外出簽批單》,待部門負責人簽批后,每月25日前交至辦公室考勤員處,否則將一律曠工處理。

          (六)上下班考勤時,如考勤機發生異常(不顯示等)情況,需及時與勤機管理員聯系,進行檢修,考勤將以手工考勤代替。

          (七)如有漏打考勤者,均須及時填寫《考勤補簽單》,經領導審批簽字后交予辦公室留存,否則將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請、休假類型

          請、休假共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員工請(休)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二十天,月累計不得超過五天,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準。

          (一)病假

          1、病假是指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休假治療的。

          2、如因突發疾病需住院治療不能及時辦理病假手續的,需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七天以內的,需在病愈上班后二日內補辦請假手續;超過七天的,需先將醫院證明寄回公司,經批準后繼續治療或休假,病愈上班后二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二)事假

          1、員工因私人原因不能按時上班,經部門負責人與公司領導批準可請事假,如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連續無故曠工三天的,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關系。

          (三)婚嫁、產假、喪假、探親假原則上應提前辦理相關請(休)假手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提前辦理,應在上班后二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請、休假審批

          (一)凡請、休假員工均需填寫《請(休)假申請單》,經領導審批后由員工本人交至辦公室存檔,該請假方可生效,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權限

          普通員工: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天以內的各類請、休假;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下(含三天)的'各類請、休假;三天以上的各類請、休假須由副總經理、總經理批示后方可休假。

          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人員,請休假均需副總經理簽批后方可休假。

          六、獎懲原則

          (一)全勤

          如員工在當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各種請休假情況,則公司每人每月獎勵人民幣100元作為全勤獎,以茲鼓勵。此筆獎金將在年底與年終獎金一同發放。全勤獎自20xx年9月份開始實施。

          (二)遲到、早退及曠工

          凡遲到、早退不超過半小時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20元,累計三次遲到或早退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小時以上者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累計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警告通知,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三)如員工當月請(休)價累計三天以下(不含三天)者,休假期間按照日工資的80%發放;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者,休假期間按照日工資的70%發放。八天以上按日工資50%發放。

          (四)員工如有遲到、早退而弄虛作假,填寫《考勤補簽單》《外出簽批單》等,一經發現,當事人、部門負責人每人每次罰款500元整。

          七、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期執行。

          注:本制度試行前兩個月,指紋考勤與手工記錄考勤同時進行。每月25號前,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員工考勤情況進行審核簽字,并將紙制考勤統計報表在每月26日前交至辦公室考勤員處。

          附件一:《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附件二:《外出簽批單》

          附件三:《請(休)假申請單》

          附件四:《考勤補簽單》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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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1、考勤點名

              1.1公司于每天早上7點50分進行點名報到,進行出勤考核。

              1.2公司員工在出勤考核時不允許有帶他人報到,不穿工裝報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遲到曠工處理。不準涂改、故意損毀或偽造點名冊,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者將被開除。

              1.3公司售后服務部下列人員或情況可免予報到

              1.31服務經理或服務經理核準免予報到者。

              1.3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1.3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1.34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經主管核準者。

              1.4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上班未登記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1.5員工因公外出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時,必須在事后填寫《公務外出考勤單》。

              1.6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記警告處分一次。

              1.7員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核準、簽注外,其他按早退論處。

              2、考勤

              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4遲到超過30分鐘,或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位者,即為曠工。不到半天按曠工半天處理,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5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資,當月3次以上者,記警告處分一次。

              2.6早退或擅離職守: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7曠工:曠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給予一次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8員工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并給予嚴重警告一次,無故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按照各類“假別規定”(法定假除外)填寫申請單,并經批準。請假申請須交綜合部歸檔。假期應當按期銷假上班,未經批準超假作曠工論處。

              4、請假程序

              4.1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批準。

              4.2請假二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事假

              5.1員工因私事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1天,由部門總監批準;2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2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部工資。

              5.3連續事假超過15天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未辦理者按曠工論處。

              6、病假

              6.1員工休病假應盡可能事先請假。如無法事先請假,必須盡快致電主管或經理,上班后持有效證明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單必須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建議,交部門總監審批,綜合部備案。

              6.2請病假一天以內者,不需出具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診斷證明(私人診所無效)。

              6.3當月病假1天以內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間相應天數底薪。

              6.4員工因病情嚴重經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經公司研究決定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期限最長為一個月。

              6.5正式員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為:在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3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6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9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12個月。如特殊情況,且在公司經營中表現卓著的,可視為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決定后方可適當延長。

              6.6醫療期間的員工保留崗位,不享受工資。

              7、法定假

              員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1天春節3天端午節1天

              五一節1天國慶節1天

              以上假日,如適逢周末公休,則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體安排以公司通知為準。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滿二十四個月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帶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滿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過10天(工作日)。

              員工當年各類缺勤累積超過5天者,不能享受當年年假。

              凡當年受警告處分的,不得享受當年年假。

              年假的具體時間安排須經公司同意,原則上,當年假期當年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延期補休。

              9、工傷假

              凡因工受傷或死亡者,按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勞動保險的規定辦理

              由于個人違反操作規程或公司制度規定所造成的意外傷亡,責任自負,員工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

              10、婚假

              按國家規定,員工結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歲以下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歲以上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下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上婚假5天(含周末)

              11、喪假

              根據國家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有三天喪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目的:為了對管理處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管理處所有合同制員工及在管理處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勞動者。

              第三條

              職責:

              (一)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審批、監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負責對管理處各部門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統計、核算、審核及監督。

              第四條

              定義:

              (一)遲到:是指正常上班時間已到,員工未經批準無故推遲上班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時間,員工未經批準提前下班不超過3漏打卡:是指員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時間內未能按規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應打卡情況下,員工沒有親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況。

              (五)曠工:是指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在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廣州市不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超過半小時以上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以外(廣州市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且時間超過2小時(含)的。

              (九)補休:是指員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較少時申請的休息時間,補休按正常出勤計。

              (十)全勤:指在一個考勤計算月度內,沒有曠工,且遲到/早退不超過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條第十一項第2規定的相關情況,全勤享有全勤獎。

              (十一)請假:

              1、員工假種類

              員工假分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等10種假。

              2、請假條件及假日天數

              員工休假一覽表

              假別

              天數休假條件薪資備注

              元旦節1天

              國家法定

              薪資照發不影響全勤獎

              清明節1天

              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3天

              婦女節0.5天

              限女員工

              年休假5天

              在企業工作滿1年不滿10年

              以下幾種情況無年休假: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2、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且請病假累計2月以上;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且請病假累計3月以上;4、工作滿20年且請病假累計4月以上。10天

              在企業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15天

              在企業工作滿20年

              生日假1天

              公司正式員工在生日當天休

              逢公休日或法定假的不再另行安排

              事假

              根據需要

              因私事請假

              無薪資全勤獎

              年累計不超過30日

              病假

              根據需要

              須附區級以上醫院病歷證明

              每月一天帶薪病假,超過無全勤獎;年累計不超過30日

              婚假5天

              公司正式員工(領結婚證后1年內有效)

              全薪無全勤獎

              需校驗結婚證

              產假90天

              公司正式女員工,開具醫院證明

              可享受生育保險者按國家規定發放薪資,不能享受者按當年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發放薪資。

              陪產假5天

              公司正式男員工,開具醫院證明

              全薪有全勤獎

              工傷假

              1、須經單位主管調查證明屬實

              2、與工傷認定有關規定相符

              全薪有全勤獎

              休假天數依有關部門鑒定所需天數為準

              喪假3天

              員工的直系親屬亡故

              全薪無全勤獎

              需校驗死亡證明1天

              員工的非直系親屬亡故

              第五條

              上班時間: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及午休時間),周六、周日休息。

              (二)個別部門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處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條

              打卡規定:

              (一)上下班應親自打考勤卡,一個工作日的打卡次數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匯總考勤。

              (二)員工因某種原因而遺漏打卡時,必須在應打卡時間后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直接上級證明由行政部負責人在考勤卡上做簽卡處理;部門負責人如遺漏打卡則需由管理處總經理簽卡。每簽卡一次,扣發當事人10元,如發現是因遲到而未打卡者,還應當扣除因遲到需扣發的款項。

              (三)員工考勤卡遺漏打卡超過3個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證明而要求簽卡者,若未超過10個工作日,則扣發當事人20元/次,若超過10個工作日的,則扣發當事人30元/次。

              (四)簽卡人簽卡時需注明簽卡日期,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考勤卡進行核查,嚴謹弄虛作假的行為,若經發

              現,簽卡人將與當事人接受同等處罰。

              (五)當月考勤卡只于當月簽卡方為有效,過月無效。

              (六)每發現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雙方均按扣發50元/次予以處罰。

              (七)員工上班出現如下情況時可做簽卡處理,視為有效打卡:

              1、經公司批準因公出差確實無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確實無法按時打卡的;

              3、因公司開會或其他緊急事情導致無法打卡的。

              第七條

              遲到/早退:

              員工上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時間在10分鐘以內者,扣發1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含)不超過20分鐘者,扣發2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0分鐘(含)不超過30分鐘(含)者,扣發3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含)者,視為曠工。

              第八條

              員工曠工:

              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曠工,曠工1天扣發3天工資;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第九條

              員工外出:

              (一)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時,應事先至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并注明批準人意見。未經批準外出且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若外出時間超過30分鐘,則予以扣發30元/次;未經批準外出但已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且情況屬實者,則予以扣發20元/次;經批準外出但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二)員工需如實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外出返回時必須在《員工外勤登記表》上注明實際返回時間,否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三)《員工外勤登記表》是記錄員工外出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和報銷外出交通費等費用的依據。

              (四)員工外出,如在預計的時間內不能返回時,應事先電話向直接上級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未說明而超過預計返回時間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報銷標準參照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條

              出差:

              (一)員工需要出差時,應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請單》,填寫后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報至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審批的權限:

              1、到系統內出差

              出差人

              審批

              備注

              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

              部門負責人

              部門負責人

              總經理

              總經理

              管理中心總裁

              2、到系統外出差,一律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請管理處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到系統外出差,須報請管理中心總裁批準。

              (三)《出差申請單》是反映員工出差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之一和預支或報銷出差費用的證明之一。

              (四)員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預計的時間實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務、臨時接到新的出差任務或航班、火車、客車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遲需延長出差時間的,應及時電話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待出差任務完成返回公司時,應在3天之內補辦出差前的相關手續。

              (五)員工出差報銷、補貼標準參考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一條

              加班補休:

              (一)員工應在上班時間內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務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二)部門負責人或管理處領導安排下屬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員工自行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可計為加班;單次加班不低于2小時或當月累計加班不低于4小時方計為加班,可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補休。

              (三)管理處員工下店(直營店)開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確認函》到行政部。員工下店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其實際超出情況,酌情安排最多不超過3天的補休。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外出參加學習以及在本公司參加培訓,一律不計為加班。

              (五)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的培訓老師,其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掛鉤的原則上不計加班,特殊情況(如:連續幾天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且上課時間較長的)下,部門負責人可安排其適當補休;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不掛鉤的可根據實際開課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補休時間,每月補休最多不超過3天,若3天補休無法彌補其加班時間的,可適當獎勵。

              (六)調休按照已加班的時間予以安排,不能先調休后加班;員工加班時間須在3個月內補休完畢,超出3個月的,不再安排補休;每次補休不得少于2小時,且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

              (七)補休前必須填寫《加班補休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員工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具體補休時間以上級安排為準。

              第十二條

              請假、銷假與續假:

              (一)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2小時以上辦理好請假手續。

              (二)請假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三)請假時,員工必須先到行政部索取《請假單》,如實填寫后經相關審批人員批準后將《請假單》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員工如遇緊急事情或突然患病,來不及辦理正常請假手續時,可以電話或他人轉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請假,獲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24小時之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請假審批權限:

              請假人

              請假時間

              審核

              審批

              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

              7天以內(含)/部門負責人

              7天以上(不含)

              部門負責人

              管理處總經理

              部門負責人

              管理處副總經理

              7天以內(含)/管理處總經理

              7天以上(不含)/管理處總經理

              總經理

              不限/管理中心總裁

              您

              (六)員工假期未滿上班,填寫銷假單向行政部銷假:假滿仍無法按時上班,應提前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應以電話向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續假,經同意后由所在部門代辦續假手續。

              第十三條

              休假:

              員工在公司或國家規定休息的有薪節假日無特殊情況(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應正常休假。

              第十四條

              考勤統計: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統計上月考勤,其他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統計的依據為:考勤卡、請假單、員工外出登記表、出差申請單、加班補休申請單等。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為加強員工考勤治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展合理適度的懲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加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依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根據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別崗位的工作時間依據狀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依據實際狀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緣由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需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全部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別狀況,依據實際狀況而定。

              2、因事必需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別狀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別狀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別狀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完畢后,請假人應準時向辦公室進展銷假。

              5、特別狀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依據實際狀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打算。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治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狀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別狀況也可電話請示,此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賜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覺,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展懲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擔當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全部人員一律根據規定打卡。

              四、考勤懲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時機(包括遺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緣由晚來)。超過三次時機,每消失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展治理。

              六、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特別準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3)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歷正月初一至初三)、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或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核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發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匯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布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況。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考勤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企業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系、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三、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于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通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后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信息,經直接主管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后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后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準并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后每次扣除當月績效xxx元;(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免,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后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支付加班工資。

              14、(請根據需要補充)

              四、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愿放棄;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愿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為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4)女員工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喂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2)員工沒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準回執為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后及時統計員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核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并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六、違紀處理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后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級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視考勤的現象)

              一、時間工作

              二、刷卡制度

              1、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干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忘刷卡: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后,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忘帶卡等: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秘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三、彈性工作制

              1.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后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干部處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于44小時,平均每周刷卡累計時間不少于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4.欠工時:若平均每周累計時間少于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5.技術管理干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6.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7.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干、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四、免刷卡工作制

              1.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準,可享受免刷卡。

              2.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3.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周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5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80元/次

              部門經理級:60元/次

              部門主管級:50元/次

              部門專員級:40元/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采用 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 分;良好 分;稱職 分;基本稱職 分;不稱職 分(含 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例外工作占%。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構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職責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于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潛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周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 結計劃表需在每周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 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扣分,未及時完成按%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 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 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 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 分/次。個性地,對于上班時間玩游戲、大聲喧嘩、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 分;遲到、早退每次扣___ 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 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 ,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狀況進行自評并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推薦。員工應在2每月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 ,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并結合員工實際工作狀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于 日前交人事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打卡:

              因公出差人員。

              因故請假的人員。

              臨時事務、事后填寫《特殊原因遲到、曠工登記表》,經各部門主管簽字核準,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說明)。

              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9:00―下午18:00,大小周。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指紋打卡時間要求為早9:00前(上班前)和晚18:00后(下班后)。

              未打卡者必須要有真實合理的解釋并在《特殊原因遲到、曠工登記表》上登記(由直接主管簽字核實)。

              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的員工必須填寫外面的`登記單后,經直接主管核實后上報人事部,方能離開,不辦理者,均按缺勤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經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后方可生效,并報人事部備查。

              員工出勤情況第月底由人事部統計并交財務部一份,作為核發工資和績效考核的依據。

              員工早上9:00以后打指紋卡,罰款30元作為團隊基金,遲到2個小時按曠工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xxxx有限公司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周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后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于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申請批準,擅自不上班的;

              2)未經申請批準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脫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脫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條節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1%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準假;

              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涂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1%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1%全勤獎。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殊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公平權利和義務,非常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公平、規范,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方法。

              一、考勤方法

              自六月一日開頭,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后,如需外出(全部因工作業務)必需在公司設置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后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方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別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需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于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詳細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別狀況不要集中休完,避開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實行上一休一的'方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全部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支配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方法適應于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六、本方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1.總則

              依據

              公司勞動管理的需要。

              目的使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員工的出勤率,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秩序。

              1管理組織

              公司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實行公司、部門二級管理,歸口管理部門是總經理辦公室。

              考勤管理工作實行員工刷卡和部門月報考勤相結合的管理方法。

              2考勤管理

              員工刷卡考勤時間和考勤機編號

              員工考勤時間

              白班:8時—16時30分。

              二班:16時30分—0時30分。

              考勤機編號

              辦公樓考勤機為①號機;一號門考勤機為②號機;30米跨考勤機為③號機;24米跨考勤機為④號機;倉庫考勤機為⑤號機。

              員工班前和班后刷卡考勤時間及未按時刷卡考勤的相應處理。

              全體員工根據工作位置就近考勤。

              全體員工班前刷卡考勤時間:白班為8:00打鈴之前、夜班為16:30打鈴之前。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3分鐘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遲到。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1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半日。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3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

              全體員工班后刷卡考勤時間:白班為16:30打鈴之后、夜班為00:30打鈴之后。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3分鐘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早退。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1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半日。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3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

              刷卡考勤紀律

              在班后刷卡考勤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生產班組(含修理組、運行組)員工不得在考勤機25米范圍內聚集,廠房內各辦公室員工不得走出辦公室(工作需要除外),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

              刷卡考勤過程中嚴禁打鬧、擁擠行為,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

              考勤采取刷卡、拍照雙向管理,只刷卡無頭像拍照及刷卡信息與頭像不相符兩種情況均視為替刷卡;如無刷卡考勤記錄,班前視為曠工,班后視為早退。

              由于個人原因忘帶卡,不能按時進行刷卡考勤,需及時通知行政管理員,并且每人每次進行20元罰款,如沒有及時通知根據和分情況處理,不通知根據處理。

              由于個人原因將卡丟失或損壞,需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并且由個人承擔制作卡的工本費50元/張,補卡期間班前班后的考勤需及時通知行政管理員,沒有及時通知根據和分情況處理,不通知根據處理。

              員工因公出差管理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于提前一日辦理出差手續(如出差匆忙,部門需為其辦理),若行政

              管理員在無考勤記錄起的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相關手續,缺勤人員視為曠工;三個工作日內沒有相關手續,缺勤人員視為曠工,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

              班中出入公司的考勤

              各部部長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要求,嚴格控制本部門員工班中出廠的人數。

              各部部長出公司可憑員工出入證直接刷卡出公司,其他人員必須持經本部門部長審核批準的出門證和員工出入證刷卡出公司。

              班中出廠時,員工需將出門證交給值班經警,并在②號機進行刷卡考勤。

              員工需嚴格按出門證上寫明的時間出廠回廠,如出廠辦事時間超過出門證上所寫時間,需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部門領導應及時告知行政管理員,否則視為早退。

              各班次人員的出廠時間為該班次的考勤時間,加班時間不得出廠,否則不計加班。

              乘坐班車、私家車及請車的員工在出入公司時,也需執行。

              經警隊必須積極配合公司勞動紀律考核及考勤管理工作,不滿足、的員工不得放行。

              對拒絕刷卡、沒有出門條且強行出廠的員工,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各部門報考勤管理

              各部門報考勤時間:各部門考勤聯絡員應于每月1-3號將本部門的上月考勤報至總經理辦公室,對不能及時報考勤的部門,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所報考勤需有部門領導簽字。

              各部門所報考勤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準有弄虛作假行為,對于錯報、漏報等情況每月累計發現兩處及以上,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4休假管理

              休假種類

              (1)病假(6)婚假

              (2)事假(7)計劃生育假

              (3)探親假(8)喪假

              (4)工傷假(9)年休假

              (5)產假

              病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員工因病需治療或休息時,須持有醫院醫生開的診斷書,并將診斷書和病假條一起交到總經理辦公室后方可休假。

              員工休病假一日及以下,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及行政管理員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及行政管理員審核;員工休病假一日以上、五日及以下,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及系統領導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及系統領導審核;員工休病假五日以上,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及總經理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及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出廠需有書記審核)。

              員工沒有按程序辦理休病假手續:

              (1)休假前無病假條和診斷書,視為曠工;

              (2)休假前有病假條,無診斷書,視為事假;

              (3)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在休假前將病假條交至總經理辦公室,休假員工或所在部門應在開始休假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能及時提交,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員工所休假視為曠工;如有特殊情況,診斷書可在休假完畢的第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總經理辦公室,超過一日再交診斷書無效,所休假視為事假。

              請假到期還需繼續休假者,由部門為其續辦請假手續,以后每周辦理一次,如部門沒有及時辦理病假條,無病假條的休假視為曠工。

              休病假的復工手續執行《長期休病假管理細則》。

              事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員工因私事請事假(或換休),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將事假條交至總經理辦公室后方可休假,如沒有相關手續,視為曠工。

              員工休事假一日及其以下,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員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員審核;員工休事假一日以上、三日及以下,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和系統領導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和系統領導審核;員工休事假三日以上,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和總經理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和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出廠需有書記審核)。

              員工無正當理由或因工作需要請假,各級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的,按曠工處理。

              探親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符合休探親假的員工,必須事先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探親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父母(包括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現在由員工供養的親屬)、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親假待遇。員工與父母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再享受探親假待遇。學徒工、見習生、實習生在學徒、見習、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待遇。

              員工的父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母親,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兩地分居的員工在結婚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去探望配偶,應從結婚的下個開始享受。

              女員工在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親假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實行休假制度的員工應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少于探親規定的假期,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

              員工在探親往返旅途中,如遇意外情況(例如塌方、洪水沖毀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頓,以致員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崗位的,在持有當地交通機關證明,向所在單位領導提出申請,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親路程假期。

              員工出國探親的假期和審批手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傷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與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因工負傷,經醫院診治,并在安計環保處辦理工傷手續并鑒定為工傷的,可休工傷假。

              休工傷假者應定期復診。經醫生診斷可終止醫療時,即屬醫療終結。經勞動醫務鑒定委員會鑒定為醫療終結者,應立即上班。若醫療結束后存在殘疾,公司根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果,確定復工后的任職崗位。

              產假

              女員工生育第一胎(包括有指標生育第二胎的),持出生證及醫院的產假證明書,可休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流產: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產假42天;妊娠七個月以上自然流產者,產假90天。

              男職工享受陪產假,辦理相關請假手續后,可休假五天。

              婚假管理

              員工達到法定婚齡者,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三天。

              員工再婚者,憑結婚證明,可休婚假三天。

              員工達到晚婚年齡(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初婚),憑公司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可休晚婚假十八天。

              計劃生育假審批程序及管理

              實行計劃生育手術者,憑醫療單位證明及公司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可休計劃生育假。

              做到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員工,憑計生辦開的證明,可將產假延長至六個月。同時給男員工護理假八天,此假一律視為計劃生育假。

              放置宮內節育器,可休假三天;

              取宮內節育器,可休假一天;

              做絕育手術,可休假三十五天;

              每位女職工享受一次帶環假,可休假3天。

              喪假管理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辦理請假手續后可休喪假三天。在外地死亡的,另加往返路程假。

              年休假審批程序及管理

              在見習期、學徒期的員工,只享受公司統一休的年休假;已轉正定級的員工,根據累計工作年限可享受相應天數的年休假。

              每年1月1日計算員工當年可休年休假天數: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休年休假5天;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休年休假10天;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二十年及以上的,休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在本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已休年休假后又請事假、病假的,全年累計超過規定的時間,取消下一年休假資格。

              年休假審批手續:

              員工填寫請假條,經部門領導審批、行政管理員審核及系統領導審批后,將假條報行政管理員備案后方可休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制度化管理,提高員工管理意識,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加快數字化制度化管理進程,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蒙城華飛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三、各級員工的基本職責

              全體員工必須模范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如需加班,希望各部門及員工積極配合,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四、工作時間

              員工每月最低出勤26天

              夏季:9小時/天7:00——11:30 14:00——18:30

              冬季:9小時/天7:00——11:30 13:00——17:30

              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五、考勤方法

              公司實行考勤機識別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請按照點名機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上下班簽到,因個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時間不準確有個人承擔。

              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如實填寫“補勤條”上報人事部給予補簽,截止次日9點前仍未上報人事部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每月每員工補勤記錄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將不予補簽,全年不超過10次。各車間主任及部門經理嚴格把關發現不如實上報補簽時間的給予罰款50元/人/次。

              六、獎罰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哺育假、喪假、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十三種:

              1.超勤:員工月出勤天數超過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獎勵20元。

              2.公出:

              ①公假不記罰款、計算工資。填寫需請假條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臨時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寫“補勤條”外出事由及外出時間,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后送交人事部給予補簽。

              ②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出差申請表》交人事部備查,待出差返回及時填寫“補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人事部補簽,同時《出差申請表》人事部審核簽字交出差人員連同《差旅費報銷單》一同送交財務審核報銷。

              3.事假:員工在確保最低出勤天數26天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可根據員工需要及生產協調填寫‘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超過2天需由生產總監或副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總出勤天數不足26天罰款2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20天罰款5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15天罰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罰款200元/天(不足天數罰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開始計算),不足十天將給予開除,再次上崗工齡將從上崗之日計算,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4.病假:員工在出勤總天數28天以上的情況下,病假給予補助10元/天(需提供病歷或處方)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上報人事部審核給予補助。員工在出勤總天數26天以上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病假3天以內有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病假3天以上上報生產總監和副經理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

              5.婚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開辦酒席,需提前10天填寫婚假“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將給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將給予20元/天獎勵,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出具證明經人事部審核上報財務,未能提前10天請假將不予獎勵。

              6.產假、哺育假:員工提前1個月上報產假“請假條”須填寫產后是否繼續在本公司工作,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復交人事部備案將給予18個月假期,18個月內公司將繼續保留員工的工齡,并在產假后上班的第二個月給予400元獎勵,如超過18個月假期公司將不再保留員工工齡,視為離職,在職期間只允許一次產假,超過一次將視為離職。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需填寫請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交人事部備案。

              8.遲到:按各季節及特殊員工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遲到。60分鐘內算遲到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節及特殊員工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早退。60分鐘內算早退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10.曠工:按各季節工作時間遲到或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處理罰款2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①有事不請假,不補假

              ②無故曠工

              ③捎假、口頭請假

              ④未準不來

              ⑤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都視為曠工,月出勤滿26天以上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不來視為曠工,曠工罰款20元/天。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另罰款100元,全年累計曠工7天,公司將給予開除。

              11.脫崗: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事罰款10元/次。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款10元/次,如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全部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此條罰款與遲到、早退、曠工可并罰)。

              12.睡崗:指在工作時間內睡覺的罰款20元/次。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注:公司統一放假不計獎罰,不計出勤天數。公司統一放假外允許員工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計罰款,員工請假天數超過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總出勤不足26天情況下則按曠工處理。

              七、缺勤績效工資扣發規定

              1.月出勤滿26天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發月績效工資20%,扣發年績效工資÷12×20%。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發月績效工資30%,扣發年績效工資÷12×30%。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發月績效工資40%,扣發年績效工資÷12×40%。

              5.以此類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發月績效工資100%,扣發年績效工資÷12×100%

              6.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7.缺勤天數大于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數扣發。

              八、綜述

              1.以上各條如發現作弊、包庇、給予每人罰款500元/次,并通報批評。

              2.華飛公司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個各項條款,本制度如有未盡事由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宣讀修改條款或新增條款,人事部備案后方可按新制度執行,未召開全體職工大會修訂前仍按此制度執行。

              3.本制度自20xx年06月26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為強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學公正、準確公平,公司將采用指紋考勤機管理系統,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勤細則

              (一)作息時間:公司為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日休息。工程部、品牌管理部、客服部可根據員工實際工作情況安排每周串休一日。(工資總額中已包含加班費)

              (二)每日兩次指紋考勤,上班8:30前為簽到,下班17:00后為簽退。考勤時間不能作為加班依據。

              (三)如出差、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等情況不能按時出勤,須及時填寫《考勤補簽單》《請(休)假申請單》《出差申請單》,經領導審批簽字后交予辦公室留存,否則將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如有在公休時間加班者,均正常進行指紋考勤。公司會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安排調休。

              (五)所有員工原則上必須先到公司辦理簽到、簽退后方可外出,如有因公外出辦理事件不能按時考勤,則須在上班后補填《外出簽批單》,待部門負責人簽批后,每月25日前交至辦公室考勤員處,否則將一律曠工處理。

              (六)上下班考勤時,如考勤機發生異常(不顯示等)情況,需及時與勤機管理員聯系,進行檢修,考勤將以手工考勤代替。

              (七)如有漏打考勤者,均須及時填寫《考勤補簽單》,經領導審批簽字后交予辦公室留存,否則將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請、休假類型

              請、休假共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員工請(休)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二十天,月累計不得超過五天,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準。

              (一)病假

              1、病假是指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休假治療的。

              2、如因突發疾病需住院治療不能及時辦理病假手續的,需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七天以內的,需在病愈上班后二日內補辦請假手續;超過七天的,需先將醫院證明寄回公司,經批準后繼續治療或休假,病愈上班后二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二)事假

              1、員工因私人原因不能按時上班,經部門負責人與公司領導批準可請事假,如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連續無故曠工三天的,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關系。

              (三)婚嫁、產假、喪假、探親假原則上應提前辦理相關請(休)假手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提前辦理,應在上班后二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請、休假審批

              (一)凡請、休假員工均需填寫《請(休)假申請單》,經領導審批后由員工本人交至辦公室存檔,該請假方可生效,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權限

              普通員工: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天以內的各類請、休假;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下(含三天)的'各類請、休假;三天以上的各類請、休假須由副總經理、總經理批示后方可休假。

              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人員,請休假均需副總經理簽批后方可休假。

              六、獎懲原則

              (一)全勤

              如員工在當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各種請休假情況,則公司每人每月獎勵人民幣100元作為全勤獎,以茲鼓勵。此筆獎金將在年底與年終獎金一同發放。全勤獎自20xx年9月份開始實施。

              (二)遲到、早退及曠工

              凡遲到、早退不超過半小時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20元,累計三次遲到或早退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小時以上者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累計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警告通知,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三)如員工當月請(休)價累計三天以下(不含三天)者,休假期間按照日工資的80%發放;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者,休假期間按照日工資的70%發放。八天以上按日工資50%發放。

              (四)員工如有遲到、早退而弄虛作假,填寫《考勤補簽單》《外出簽批單》等,一經發現,當事人、部門負責人每人每次罰款500元整。

              七、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期執行。

              注:本制度試行前兩個月,指紋考勤與手工記錄考勤同時進行。每月25號前,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員工考勤情況進行審核簽字,并將紙制考勤統計報表在每月26日前交至辦公室考勤員處。

              附件一:《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附件二:《外出簽批單》

              附件三:《請(休)假申請單》

              附件四:《考勤補簽單》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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