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作業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作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作業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及相關方的高處作業安全管理。
第二章高處作業的定義與分類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高處作業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墜落的作業。
高處作業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類。
(一)在作業基準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稱為一般高處作業;
(二)符合以下情況的高處作業為特殊高處作業;
在作業基準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處作業、高溫或低溫、雨雪天氣、夜間、接近或接觸帶電體、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突發災害搶救、有限空間內等環境進行的高空作業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高處作業。
第三章高處作業審批
第四條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標準》。
進行高處作業需向生產辦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登高作業許可證》,一般高處作業由生產辦審批,特殊高處作業由實業公司安全環保部進行檢查確認后,公司主管安全領導負責審批。
未辦理作業票,嚴禁作業。
第四章高處作業的安全措施
第五條凡是墜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度雖不足2米,但作業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轉動設備或堆放容易傷人的物品,工作條件特殊(風雪天氣),有機械震動的地方,在有毒氣體存在的房內工作時,均應按高處作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在進行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作業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護梯或安全網(強度合格)等防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雷電天氣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第七條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準及酒后等人員不準進行高處作業。
第八條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一般不應交叉作業,凡因工作需要,必須交叉作業時,要設安全網、防護碰等安全設施,否則不準作業。
第九條高處拆除工作,必須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實到人。
第十條鋪設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時,必須有保證施工安全的措施。
第十一條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工具、物體或雜物等,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時應及時將各種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凈,防止墜落傷人,上下輸送大型物件時,必須使用可靠的起吊設備。
第十二條進行高處作業前,應檢查腳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當結冰、積雪嚴重而無法清除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第十三條在易散發有毒有害氣體的房上部及塔頂上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時,應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員馬上撤離現場。
第十四條高處作業地點應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距普通電線1米以上,距普通高壓線2.5米以上,并要防止運輸的導體材料觸碰電線。
第十五條高處作業所用的腳手架,必須符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
第十六條高處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
第十七條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八條進入有限空間進行高處作業,在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后,辦理特殊高處作業票。
第五章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九條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
(一)作業負責人職責:負責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監督實施,組織安排作業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作業安全;
(二)作業人員職責:應遵守高處作業安管理標準,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保護用具,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沒有辦理有效作業票時應拒絕高處業;
(三)監護人職責:負責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和執行應急預案,遇有危險情況時命令停止作業;
高處作業過程中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監督作業人員按規定完成作業,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四)作業所在生產車間負責職責:會同作業負責人檢查落實現場作業安全措施,確保作業場所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五)生產辦職責:負責監督檢查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簽發高處作業票。
(六)其他簽字領導的職責:對特殊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組織、安排、作業負總則。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安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員工作業管理制度2
1、目的
規范員工績效考評工作,確保公平、公開、公正考評員工的德、績、能、勤。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屬各管理處保潔中心員工的績效考評工作。
3、職責
3.1保潔班長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清潔工的日檢工作。
3.2保潔主管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保潔班長、清潔工的周檢工作。
3.3管理處主任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保潔班長、清潔工的月檢,保潔主管的周檢工作。
3.4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保潔主管的周檢工作。
4、作業規程
4.1保潔員工的工作標準
4.1.1保潔員工在進行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潔時,應達到《室內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室外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質量標準的要求。
4.1.2清潔工在進行清潔工作時,應符合《清潔劑使用作業規程》、《地面清潔作業規程》、《地毯清潔作業規程》、《玻璃、不銹鋼、燈具清潔作業規程》、《墻面清潔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3清潔工在使用清潔設備時,應嚴格遵守保潔中心《清潔設備操作與日常保養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4當小區發生特殊情況時,清潔工必須依照《特殊環境清潔作業規程》進行工作。
4.1.5保潔員工在工作時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應符合《管理人員儀容儀表管理規范》、《管理人員行為舉止管理規范》、《管理人員語言管理規范》、《管理人員對待業主的管理規范》等的要求。
4.1.6保潔員工必須按《保潔員工培訓實施作業規程》的要求參加培訓和達到培訓要求,培訓合格后上崗。
4.1.7清潔工在消殺工作中應當依照《衛生消殺管理作業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
4.1.8保潔員工進行高空作業時應當依照《高空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進行操作。
4.1.9清潔工在收集垃圾時應當符合《垃圾收集與處理作業規程》中的各項要求。
4.1.10當接到外派服務時,清潔工應當依照保潔中心《住戶有償清潔服務作業規程》進行清潔工作。
4.1.11保潔主管、班長應當依照《清潔工作質量檢查作業規程》的質量標準進行檢查工作,提高清潔工作質量。
4.1.12保潔中心各級干部均應按上述各項標準作業規程履行自己的職責、符合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1.13保潔中心所有員工除應嚴格按保潔中心的標準作業規程進行工作外,還需嚴格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績效考評評分結構
4.2.1績效考評由日檢、周檢、月檢、抽檢、內審、管理評審構成,各種檢查考評的要求詳見公司相關制度。
4.2.2保潔中心員工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評分均按百分制進行具體構成為:
a)崗位工作質量(滿分30分);
b)培訓質量(滿分10分);
c)清潔設備使用與保養(滿分10分);
d)按照作業規程操作質量(滿分20分);
e)服務質量(滿分10分);
f)執行公司其他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g)其他質量(滿分10分)。
4.2.3保潔主管、副主管、班長績效考評的周檢、月檢、抽檢評分按百分制進行
具體構成為:
a)崗位工作標準作業規程的執行質量(滿分10分);
b)培訓質量(滿分10分);
c)自身工作技能(滿分10分);
d)服務質量(滿分10分);
e)工作效果(滿分10分);
f)工作責任心質量(滿分10分);
g)處事公正性質量(滿分10分);
h)遵守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i)團結配合質量(滿分10分);
j)道德水準(滿分10分)。
4.3績效考評扣分細則
4.3.1清潔工考評扣分細則
具體要求:
a)崗位工作質量考評扣分細則:
--清潔工在進行公共區域衛生時不符合《室內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室外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崗位工作質量評分1-5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的嚴重違規,每發現一項扣該項評分6-1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16-30分(扣完為止);
--清潔工在進行垃圾收集時不符合《垃圾收集與處理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崗位工作質量評分1-5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的,每發現一項扣該項評分6-1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該項評分16-30分(扣完為止);
--清潔工在進行消殺工作時,違反《衛生消殺管理作業規程》操作,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崗位工作質量評分1-5分;嚴重違規操作的,每發現一項扣減該項評分6-1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該項評分16-30分(扣完為止);
b)清潔工必須按《保潔員工培訓管理作業規程》要求參加培訓并考試合格。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評分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相應項目6-10分(扣完為止);
c)所有清潔工在進行清潔工作時,違反本部門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評分項目1-3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4-6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7-20分(扣完為止);
d)清潔工在使用清潔設備時違反《保潔中心清潔設備操作與日常保養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6-10分(扣完為止);
e)清潔工當值日時違反相關規定,言行舉止、儀容儀表達不到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10分(扣完為止);
f)清潔工除應按本部門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外,還應同時嚴格按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否則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6-10分(扣完為止)。
4.3.2保潔主管、副主管、班長績效考評扣分細則
具體要求:
a)嚴格按保潔中心各個標準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操作要領、程序作業、組織、監控、檢查工作,每項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10分,同時應判斷發生違規的主觀因素,屬培訓未到位達標造成的,在檢查表'培訓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自身工作技能、素質低造成的,在檢查表'工作技能'欄目內同時扣分;屬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的,在檢查表'責任心'欄目內同時扣分;屬處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檢查表'公正處事'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團結不力、配合不暢造成的,在'團結配合'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道德水準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準'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如同時數項違規,應在違規的所有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直至對應項目分值扣完為止;(一般每次發現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b)保潔主管、副主管、班長當班值日時儀容儀表、言行舉止達不到相關規定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違規扣減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5-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c)保潔主管、副主管、班長組織安排、監督、檢查不力,員工工作或本中心部門、本班組工作效果達不到各個相關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d)不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視程度在'相關規程'欄目內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失職扣減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5-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程度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4.3.3一般違規、一般程度、一般情況是指偶發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記錄簽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觀因素(需經確認),造成的程度輕微不合格。
※嚴重違規、嚴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
※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連鎖反應,造成實際損害、惡劣影響或引起其他工作質量受到連帶影響的結果。
4.3.4'其他'欄目是為本公司相關作業規程所未包括,或超本規程4.2.2和4.2.3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設置,如果未發生或未出現,該欄目考評時應當給出滿分10分。
4.3.5檢查、考評時,如出現《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中所列明的應受嘉獎事件,則應視情節在正?荚u完畢后在總分中追加1-20分(但總分不應超過100分),另依據有關制度對受考人進行獎勵。
4.3.6獎評時受考人的行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觸犯有關制度,所列出的必須加以懲處的情形,則除在考評檢查表相應欄目內扣完相應分值外,另依據有關制度對受考人追加處罰。
4.3.7績效考評扣分細則的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5、記錄
5.1《保潔中心清潔工工作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考評表》
5.2《保潔中心主管、副主管、班長周檢、月檢、抽檢考評表》
6、相關支持性文件
6.1《室內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
6.2《室外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
6.3《清潔劑使用作業規程》
6.4《地面清潔作業規程》
6.5《地毯清潔作業規程》
6.6《玻璃、不銹鋼、燈具清潔作業規程》
6.7《墻面清潔作業規程》
6.8《清潔設備操作與日常保養作業規程》
6.9《特殊環境清潔作業規程》
6.10《管理人員儀容儀表管理規范》
6.11《管理人員行為舉止管理規范》
6.12《管理人員語言管理規范》
6.13《管理人員對待業主的管理規范》
6.14《保潔中心員工培訓實施作業規程》
6.15《衛生消殺管理作業規程》
6.16《高空作業規程》
6.17《垃圾收集與處理作業規程》
6.18《住戶有償清潔服務作業規程》
員工作業管理制度3
一、作業管理制度:
1、凡本公司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同心同德,共同維護公司對外形象。嚴格遵守并執行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公司員工應著裝整齊,作業時一律穿平底鞋或套鞋套。員工不得穿拖鞋、短褲出入客戶所在場所。
3、文明禮貌用語。進入客戶家前首先按門鈴,輕輕敲門并說:“您好!阿姨或叔叔或大姐等”,服務態度不卑不亢。在整個服務過程中,始終保持微笑服務。在作業過程中,如遇客戶挑剔,需耐心處理,不得有煩燥情緒。更不能與客戶發生爭執(否則發生類似事件的當事人記過一次,累計三次者樂捐30元)。每一位員工應始終緊記:顧客就是上帝!如遇自己處理不好的問題需及時向公司反應,由公司管理人員出面解決。
4、在客戶家工作時不得大聲講話,亂扔垃圾,嚴禁偷竊、拿、索要客戶財物,若有類似情況發生,在沒有產生后果的情況下,公司記過一次,且每次樂捐30元,如有嚴重后果產生,除公司處罰外,其它一切責任自負。
5、服從公司統一的日程安排,不得當面對抗派工,不得中途換崗或串崗。對待業務應無大小、貴賤之分。若有合理、正當的意見須向經理匯報,須等完工后再議,不得因路程遠、或挑客戶等不合理原因對抗派工,違者每次每人樂捐5元,另等待安排。
6、在客戶家中作業時必須認真作業,不得有抽煙、隨地吐痰、說話不干不凈等不文明行為;不得大聲聊天,更不能打打鬧鬧;不得怠工拖延時間;不得隨意接受客戶的饋贈或其他額外報酬。應做到愛護客戶財物,對客戶物品做到不丟不損。
7、員工不得偷看客戶的私人信件,不得隨意接聽客戶的電話,不得打聽客戶的隱私,若有類似情況發生,造成客戶投訴的,累計三次樂捐10元。拾金不昧者視情況獎勵。
8、工作當中嚴禁發生打架、吵架現象,有爭執的可以回到公司再作處理。嚴禁未經公司同意私自丟活,降價。違者每人每次樂捐30元。員工(包括兼職的)私下拉走客戶,每人樂捐200元/客戶。
9、如果員工在外作業時遇到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向內勤和經理匯報,否則導致損失或其他事故等責任自負。
10、作業時要替客戶多著想,節約用水、用電、離開時一定要檢查水、電、氣、防盜門等是否關上,直到確定一切都已妥當后才能離開,切不可在工程結束時慌慌張張地離開,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本人自負。離開時要順手把垃圾袋帶走放進樓下垃圾箱內。
11、員工在作業時須愛惜自帶工具和節約清潔劑等物品,要為公司節約成本,不得浪費。因工作不負責導致工具破損的要照價或按折價賠償。
12、熟悉公司總機電話號碼和各項收費標準。
二、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夏季上午7:30,冬季上午8:00。如果上午沒活必須10點以后,下午3點之后方可離開公司。遲到、早退違規者每次樂捐6元。員工每月調休4天。
2、員工每月滿勤獎100元(調休算出勤)
3、認真完成公司交給的每一項業務。營業收入要每天上交,不得瞞報、漏報,若發現類似事件,除追回當次公司的營業收入外,第一次每人樂捐50元,第二次每人樂捐100元,第三次以后每人樂捐300元。員工不得在外干私活,若發現,第一次每人樂捐100元,第二次以后每次樂捐200元
4、公司要求帶票的若因個人服務不到位導致會員票銷售失敗的當事人每人樂捐5元。
5、請假需經過經理批準,未請假善自離崗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樂捐30元。
6、員工辭職須提前15天提交書面申請,經理審批后方可停止上班。不經同意善自離崗者扣除所有未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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