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員工合法勞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司《員工手冊》制訂此制度。
2、適用范圍:除特別規定外,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執行:公司各項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若有未詳盡規定之事項,按補充條例或實施細則辦理。
二、工作時間。
1、辦公區工作時間: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8:30--17:00,中午12:0014:00為午休時間。
1.2公司實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時間、考勤規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報公司人事培訓部備案。
三、考勤相關規定。
1、考勤方式:
1.1全體員工采取打錄指紋的方式考勤,員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須打錄指紋。
1.2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須填寫《員工公出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時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寫《考勤說明單》。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訓部負責統計全月出勤情況,制作《月度考勤情況統計表》提交財務部,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獎罰處理。
2、考勤范圍:
公司除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的執行特定工作的員工外均須考勤。
3、遲到、早退、曠工:
3.1遲到:上班遲到3分鐘以內者,不以遲到論處,但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從第四次開始,前三才也以遲到論處;上班遲到3分鐘(含)至3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處。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處。
3.2.2如下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早退。
3.3曠工:下列情況之一均屬曠工
3.3.1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未獲批準、請假期滿未續假、續假未獲批準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訓部備案的缺勤按曠工處理。
3.3.2遲到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3.3早退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3.4未打錄指紋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打錄指紋的,須于當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訓部遞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考勤說明單》,過期補單視同無效;如上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曠工半日。
4、考勤違紀處罰:
4.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曠工半日每次罰款50元,曠工1日罰款100元。
4.2員工連續曠工2天視同自動離職處理,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3員工累計曠工2日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4員工累計曠工超過2日,公司做開除處理。
4.5罰款由財務部在每月工資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時間內人事培訓部隨時有權進行考勤抽查,如發現員工無請假外出或有正當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訓部做相關登記,視同曠工1日;如每月部門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在部門負責人的當月工資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分內工作,一旦發生加班,公司盡量安排員工補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計算:從當日18:00起開始計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時為基數計算。
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算:從上班打錄指紋開始考勤,至下班打錄指紋為加班結束。
5.3加班前應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加班的,則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寫《加班申請單》,否則不視為加班。
6、補休:
7.1員工發生加班,補休一般應在加班一個月內完成。
7.2員工補休前需填寫《補休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補休,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補休的,則須在補休后的次日填寫《補休申請單》,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
7.3如補休半天或幾小時,員工在到達公司上班時,仍需照常打指紋考勤。
7.4補休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和獎金。
7、特定部門和員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的特定部門和員工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處理考勤,如在特定時間內連續加班的品牌策劃部員工、財務部部分員工等。
四、休假相關規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安排員工每月正常休假,如當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員工,公司將為其安排補休。
2、法定假期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節、國慶、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將按法律規定計算、發放加班工資。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體健康問題不能正常工作的員工,可申請病假。
3.1.2員工可用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當天由同事代為辦理請假手續。凡請病假者須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時間二十分鐘內,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如因重病不能親自打電話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為請假。
3.1.3病假一次超過兩日須有區級以上醫療部門的證明,否則以事假處。
3.1.4病假工資扣除標準是4元/小時。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計超過15日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2婚假
3.2.1員工可憑《結婚證》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2.2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申請。
3.3生育假、流產假、陪產假
3.3.1女員工生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手續齊全者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產假,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2女職員流產,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3在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且已轉正的男員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喪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5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當日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經副總裁以上領導認可,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工傷假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如因違章操作造成傷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處理,并根據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6年假
3.6.1公司員工可按在公司服務的工齡時間享受有薪年假,具體見下表:
累計服務年限(自入職之日計算)
有薪假天數
滿一年不滿十年
五天
滿十年不滿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員工休年假須提前五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董事長審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七天將書面申請送交董事長審批;
3.6.4休年假的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經營淡季。
3.6.5年假應在當年休完,當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計。
3.6.6年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7事假
3.7.1除以上幾類假期外,員工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事假以部門領導批準時間為準。
3.7.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需得到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批準。如因突發事情不能預先申請,員工應于請假之日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請假,并于當天由同事代為填寫《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3.7.3員工請事假一次不應超過2天,全月累計不應超過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計不應超過15天。如超過此限,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特殊情況報副總裁以上領導批準。
3.7.4員工請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是8元/小時。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則上應一次休完,特殊情況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將詳細理由報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審批。
5、假期的審批
法定節假、工傷假無須申請;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請,員工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附上相關證明,再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請假三日以上(含),應報董事長或其授權的公司領導批準。經批準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方可執行。
五、附則
1、執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2、職權: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訓部負責修改、解釋,并監督實施。
注:全額工資是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和相對固定的績效獎金(如辦公區員工的績效獎金)的總和。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光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時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光: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光: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光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景根據工作本事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景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光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冻霾钌暾埍怼方恍姓總洳。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團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4
一、工作時間:
1、實行每周五天,每天七小時工作制。
2、工作時間: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4:00時-17:30時。
3、九點十五分以后簽到為遲到;十點以后簽到記曠工半天。
4、加班按規定計算。
5、星期一17:00-17:30時為例會時間。非經理批準不得遲到或缺席。
6、每天簽到上班;下班簽字。因公需提前到外辦事者,須前一天在簽到本上簽到或經經理同意回來補簽,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二、遲到、早退:
公司員工沒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及請假。每月遲到、早退次數達三次者作無故曠工一天,公司將予以書面提醒、警告,并在當月扣發工資100元;每月遲到、早退次數超過三次者,公司將按遲到、早退總次數在當月工資中扣減每次100元的處罰金作為鞭策。
三、曠工與請假:
1.無故曠工一天,扣罰一天半工資;曠工二天,扣罰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扣罰半月工資;當月曠工累計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不負任何經濟賠償及相關責任。
2.因私請假,需提前向經理遞交請假條,寫明請假的正當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電話取得經理同意,復工后補辦批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
1.加班情況要在當天登記并須交經理簽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時的員工第二天14:00時應按時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時后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時之后方可報銷“的士”費,報銷限額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況加班后第二天要遲回公司的員工,必須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關工作的內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時間必須與上班時間相近。
五、請假:
1.所有請假(病假、事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請假時間,報經理批準。病假、事假超兩天以上(不含兩天)按實際超出天數減發工資。特殊情況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請病假須有正規醫院證明,如無正規醫院證明則按事假處理。非常特殊情況例外。如遇突發病癥,需及時通知經理,并于完假復工后補回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可享受六天帶薪年假(不含節假日)。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2天。除特殊情況,年假頭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請;第二年可隨時申請。但在上半年辭職則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須在當年內休完,跨年不累積,過期不補。如公司工作確實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補發工資替代。
3.婚假:已簽定正式合同的適齡員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報期;25歲以上晚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兩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女員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節假日)有薪產假。
b.男員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請(不含節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五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員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6.計生假:凡女員工因人流、小產等,憑醫院證明可享受有薪計生假。
a.流產休假兩星期(含節假日)。
b.小產休假30天(含節假日)。
7.公傷假:
a.公司員工因公致傷,不屬本人責任者在治療期間為工傷假,在工傷假期間,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資、獎金待遇;如屬本人責任出現的工傷事故,除按責任另行處理,并視情節按實際扣除病休期間該扣除的工資、獎金待遇和所發生的醫藥治療費。
b.公司員工因公傷需休息者,必須出具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安排病休。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5
為了做到有據可依,根據公司/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定本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辦事處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時間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遲到31分鐘至1小時(含)的,每次罰款50元;遲到1個小時以上的每次除罰款50元外再扣除當日工資的50%。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50元。
三、請假制度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醫院的有效證明,無相關證明的按曠工處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可享受7天的帶薪休假,超過7天的按事假辦理。
4、年假:指員工在公司/辦事處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2天申報,僅限當年使用。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1天帶薪喪假;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辦理。
四、請假、批假
1、員工請假,都必須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請假的應在休假當天
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公司/辦事處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手續。
3、請假單據都必須按程序簽字審批方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考勤登記
公司/辦事處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曠工(每日共計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辦事處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
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同意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辦事處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辦事處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辦事處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事處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辦事處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0%核發。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統一交辦公室備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以火車(非軟臥)和汽車為主,不允許乘坐飛機(特殊情況除外)
2、差旅費標準:
交通費實報實銷,只報不補,帶車出差的不再報銷交通費。
住宿伙食補貼:
總經理及以上:按實際報銷
各部門負責人:
公司其他員工:
九、離職
離職分為正常離職與自動離職。正常離職分為主動請辭與公司/辦事處請辭。
1、主動請辭:試用期滿后,員工主動離職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辦事處,經辦事處主任及公司/辦事處領導批準后,到期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員工的工資、補貼、獎金等其它收入計算到離職當日,離職三日內一次性發放。
2、公司/辦事處請辭:在工作期間員工表現不符合公司/辦事處要求,或自身行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制度者,經辦事處主任批準予以辭退,公司/辦事處提出辭退須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資、獎金、補貼計算到離職日,離職三天內一次性發放。
3、正常離職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前須同公司/辦事處交接各項工作。
4、如員工在工作期間做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利益,給公司/辦事處造成重大直接、間接損失者,將被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并追究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
5、自動離職者公司/辦事處不做任何補償,如有損害公司/辦事處利益行為將被追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罰款和獎金、補貼等福利的扣罰均由辦事處將相關記錄報至公司/辦事處,由公司/辦事處具體執行。如將來公司/辦事處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規則推出,則按照公司/辦事處標準執行。
十、附則
1、員工因違紀的罰款,統一由公司/辦事處辦公室管理,作為公司/辦事處集體活動經費。
2、本制度自公司/辦事處公布之日起執行。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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