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員工的考勤制度(精選12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幷淼年P于員工的考勤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
第一條、根據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要求,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午9點、下午5點準時上、下班制,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再另行通知。
第三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四條、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四次)。員工應親自打卡,開箱時間為每天上午8:40,關箱為下午18:00,上班打卡時間為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為打卡時間。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應與本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及時通報人事財務部。
第五條、考勤獎罰制度
一、管理層考勤制度:
①高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為4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兩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報批評。
、谥泄軐樱好吭鲁銮诠べY為2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兩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報批評。
二、員工考勤制度:
、賳T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扣工資10元、10-30分鐘內扣工資20元,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5﹪,提前30分鐘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10元,提前下班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日工資的5﹪。
②無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為,一經發現代打卡者與被打卡者雙方均予以通報批評并按以下制度處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處罰、第二次按60元/人次處罰、第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③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工資的50元,并給予警告一次。
、軉T工無故曠工一日者,扣發當月工資的10%,并給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50%;一年內曠工達到十天者,予以辭退。
、輪T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交于財務人事部備案。
三、每月從出滿勤的人員中以抽簽的方式抽出兩名,獎勵300元,并通報表揚。對于違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懲戒一名,罰200元。并出海報張貼在一樓大廳。
第六條、全體員工(含管理層)外出辦理業務前必須向本部門登記(外出登記表),特殊情況可以電話通報部門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補辦好相關的手續。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各部門每月月底將部門外出登記表交于人事部)
第七條、每年年終對全年沒有違反出勤制度的人員進行一次抽獎,獎金為500元,名額為5人。
第八條、出勤率作為全年進行評優選先的指標,先進個人評比必須是出勤率在100%,沒有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才能參加評選;先進集體的評比必須是全部門出勤率在90%以上,勞動紀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門才能參加先進集體的評比。
第九條、各分公司、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考勤記錄,填寫考勤登記表和外出登記表。
第十條、各部門人事管理員應于每月30號將各部門的x考勤情況表外出登記表和請假條交于財務人事部統計。由財務人事部將各員工的出勤情況,外出情況及請假情況與打卡記錄進行核對。無故未打卡一律按遲到或早退、曠工論處。
第十一條、以上制度從20xx年10月開始執行,請各部門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2
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嚴禁代人打卡。每個月推薦全勤員工,進行公布表揚和獎勵100元,所謂全勤是全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延遲半小時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半小時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上班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加班:7:00-10:00
一、遲到、早退、曠工。
具體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情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貫徹,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核準缺勤,隱瞞員工缺勤情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不允許手寫、涂改,打完卡應按編號放在相應位置。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3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5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上班時間內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規定憑放行條交到保安室才能離廠(各部門員工向部門主管請示批準,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向總經理請示批準,)。放行條應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和行政簽名確認方可生效。否則當曠工半天處理。
8、若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行政人員請假備案
二、請假
1、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主管事前批準,并到行政部登記
2、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當月請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當月請假2天以上沒有全勤。
5、員工身體不適請病假,須告知主管,填寫[請假條]交給主管簽名同意,遇緊急情況先電話通知主管同意批準,病后上班應補回[請假條]。否則當曠工處理。
6、病假的請假條應附帶醫生證明,醫院病歷表正本,醫院發票。(經審核無誤后退還)
三、曠工
1、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2、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3天(24小時)者被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罰。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3
1、出勤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
即:8:00-11:00,14:00-17:00;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于兩日內在卡上簽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
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4
一、總則
為加強管理,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請各員工遵照執行。
二、考勤
1、公司實行月考勤制度,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特殊崗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時間。工作時間如需調整,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2、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行政人員以考勤記錄為依據,匯總成個人考勤記錄?记谟涗泴⒆鳛閱T工個人工資計算、假期計算以及實施獎懲的依據。
(2)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理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必須事前向經理申明原因,否則按外出辦理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標準工資,并扣發當月全勤獎。
(4)員工因公出差由經理批示,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未與公司及時聯系或超出出差期限扣除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
(5)出差時不打招呼而辦理私事者,不予報銷此次出差費用,辦私事時間將按照曠工處理。
(6)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50元。
3、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一次罰款5元;10-30分鐘罰款10元;月累計超過3次(含3次)的扣除當月全勤獎金50元;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將予以書面警告,另行罰款50元;月累計超過8次,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2)因工作不能按時到公司時,員工須事先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告知經理,否則,視為缺勤,按相關制度執行。
4、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準者;
(3)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崗位者;
(4)一次遲到30分鐘—2小時內按曠工半天計算,3小時—5小時按曠工1天計算;
(5)處罰辦法:
A、曠工1日,扣除當日標準工資的三倍,并扣發當月全勤獎,記警告一次。
B、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日(累計24小時),半年內累計曠工4天,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并且公司有權直接辭退該員工。
5、涉及罰款內容的上報經理,從違紀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請假
員工無論何種原因的請假,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指定職崗代理人,辦妥工作交待事宜,按權限報請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申請單》報行政人員登記考勤,無請假手續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每年限請假天數累計20天,超出規定限請天數,除扣除請假天數工資外,另罰款50元/天。
請病假、事假應本人親自履行請假手續,因生病或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可委托他人代請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打電話通知經理,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報行政人員備案;
2、病假、事假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的以1天計。
3、病假、事假、公休每月累計十天(包含十天)以上者按出勤天數基本工資70%發放。
4、請事假、病假,提前向行政部門申請,員工申請事假,要本人提前1-3天填寫請假單,員工申請病假,要提前或者上班前30分鐘告知領導,事后補請假條,如沒告知公司領導,以曠工處理。
5、員工在病假、事假期間,應扣工資:
月基本工資÷30天(31天)×實際請假天數
6、請假批準權限:
A、部門負責人有權批準本部門員工1日以內的請假申請,并報行政人員備案。
B、員工、部門負責人2日(含2日)以上的請假申請,須上報總經理批準,并報行政人員備案。
四、加班
1、公司提倡員工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在上班時間內完成當日工作。
2、加班達3小時—4小時以內,計加班半天;達6小時以上,計加班一天。
3、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員工調休,并交行政部門登記考勤。無法安排調休時,給予加班補貼。
4、對未完成正常工作任務而自行加班工作的,不計加班。
5、加班補貼的計算,以基本工資為基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五、休假
公司每周正常休息日為一天,實行周六、日兩天輪班休息制度。
1、每周正常休息為計薪假,休息前應與相關人辦理好交接工作,工作交接清楚,方可離崗休假。(新員工試崗期內無調休)
2、員工休假時因未交接清楚而導致工作失誤,由休假者承擔責任,視不同程度給予處罰;若是因接交人的疏忽,則由接交人承擔責任,并給予處罰。
3、休息期間,休息人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六、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1、婚假、喪假
(1)司齡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申請七天帶薪婚假,未滿一年可申請三天帶薪婚假。(須提供結婚證明)
(2)司齡滿一年以上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請帶薪喪假三天,未滿一年可申請一天帶薪喪假,如是岳父母或公婆,帶薪喪假為1-3天。
(3)符合條件的婚、喪假期間,工資、福利照發。
3、婚假應提前一周向直接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按批準權限報批,報行政人員備案后方可休假。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5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員工合法勞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司《員工手冊》制訂此制度。
2、適用范圍:除特別規定外,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執行:公司各項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若有未詳盡規定之事項,按補充條例或實施細則辦理。
二、工作時間。
1、辦公區工作時間: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8:30--17:00,中午12:0014:00為午休時間。
1.2公司實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時間、考勤規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報公司人事培訓部備案。
三、考勤相關規定。
1、考勤方式:
1.1全體員工采取打錄指紋的方式考勤,員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須打錄指紋。
1.2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須填寫《員工公出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時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寫《考勤說明單》。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訓部負責統計全月出勤情況,制作《月度考勤情況統計表》提交財務部,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獎罰處理。
2、考勤范圍:
公司除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的執行特定工作的員工外均須考勤。
3、遲到、早退、曠工:
3.1遲到:上班遲到3分鐘以內者,不以遲到論處,但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從第四次開始,前三才也以遲到論處;上班遲到3分鐘(含)至3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處。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處。
3.2.2如下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早退。
3.3曠工:下列情況之一均屬曠工
3.3.1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未獲批準、請假期滿未續假、續假未獲批準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訓部備案的缺勤按曠工處理。
3.3.2遲到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3.3早退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3.4未打錄指紋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打錄指紋的,須于當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訓部遞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考勤說明單》,過期補單視同無效;如上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曠工半日。
4、考勤違紀處罰:
4.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曠工半日每次罰款50元,曠工1日罰款100元。
4.2員工連續曠工2天視同自動離職處理,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動合同》。
4.3員工累計曠工2日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4員工累計曠工超過2日,公司做開除處理。
4.5罰款由財務部在每月工資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時間內人事培訓部隨時有權進行考勤抽查,如發現員工無請假外出或有正當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訓部做相關登記,視同曠工1日;如每月部門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在部門負責人的當月工資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分內工作,一旦發生加班,公司盡量安排員工補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計算:從當日18:00起開始計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時為基數計算。
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算:從上班打錄指紋開始考勤,至下班打錄指紋為加班結束。
5.3加班前應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加班的,則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寫《加班申請單》,否則不視為加班。
6、補休:
7.1員工發生加班,補休一般應在加班一個月內完成。
7.2員工補休前需填寫《補休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補休,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補休的,則須在補休后的'次日填寫《補休申請單》,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
7.3如補休半天或幾小時,員工在到達公司上班時,仍需照常打指紋考勤。
7.4補休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和獎金。
7、特定部門和員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的特定部門和員工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處理考勤,如在特定時間內連續加班的品牌策劃部員工、財務部部分員工等。
四、休假相關規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安排員工每月正常休假,如當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員工,公司將為其安排補休。
2、法定假期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節、國慶、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將按法律規定計算、發放加班工資。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體健康問題不能正常工作的員工,可申請病假。
3.1.2員工可用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當天由同事代為辦理請假手續。凡請病假者須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時間二十分鐘內,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如因重病不能親自打電話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為請假。
3.1.3病假一次超過兩日須有區級以上醫療部門的證明,否則以事假處。
3.1.4病假工資扣除標準是4元/小時。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計超過15日者,公司有權解除⊥動合同》。
3.2婚假
3.2.1員工可憑《結婚證》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2.2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申請。
3.3生育假、流產假、陪產假
3.3.1女員工生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手續齊全者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產假,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2女職員流產,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3在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且已轉正的男員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喪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5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當日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經副總裁以上領導認可,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工傷假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如因違章操作造成傷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處理,并根據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6年假
3.6.1公司員工可按在公司服務的工齡時間享受有薪年假,具體見下表:
累計服務年限(自入職之日計算)
有薪假天數
滿一年不滿十年
五天
滿十年不滿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員工休年假須提前五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董事長審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七天將書面申請送交董事長審批;
3.6.4休年假的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經營淡季。
3.6.5年假應在當年休完,當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計。
3.6.6年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7事假
3.7.1除以上幾類假期外,員工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事假以部門領導批準時間為準。
3.7.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需得到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批準。如因突發事情不能預先申請,員工應于請假之日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請假,并于當天由同事代為填寫《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3.7.3員工請事假一次不應超過2天,全月累計不應超過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計不應超過15天。如超過此限,公司有權解除⊥動合同》,特殊情況報副總裁以上領導批準。
3.7.4員工請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是8元/小時。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則上應一次休完,特殊情況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將詳細理由報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審批。
5、假期的審批
法定節假、工傷假無須申請;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請,員工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附上相關證明,再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請假三日以上(含),應報董事長或其授權的公司領導批準。經批準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方可執行。
五、附則
1、執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2、職權: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訓部負責修改、解釋,并監督實施。
注:全額工資是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和相對固定的績效獎金(如辦公區員工的'績效獎金)的總和。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6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偨涋k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7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點半到下午6點,午休為1個半小時(12:00-13:30)。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8:4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7: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遲、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遲到、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9:30以后上班,17:00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5日前交至財務部。
鄭州市華豐塑鋼有限責任公司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8
一、考勤紀律
1、公司全體人員務必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認真執行考
勤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
工作時間:9:00—12:0013:30—17:30
當日值班人員務必早8:30分到公司打掃公司衛生,晚17:00開始打掃,打掃完畢后方可下班
2、各部門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偽造,應持續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清晰。早上8:30之后不得在公司吃早餐。
3、人員因公外出辦事務必由分管負責人批準,并在外出登記表上予以注明。上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外出私自購物、辦私事。
4、業務人員如無特殊狀況,需在下午5:00之前到公司。并準備次日洽談資料并予以匯報。
5、如有違反以上條款或不服管理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二、違紀事項及處罰
1、遲到、早退,當月內按快樂基金處罰標準嚴格執行,所扣款在月底工資發放時一次性扣除。
2、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進行處罰。
3、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無故曠工
2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房補;當月內無故曠工3天做自動離職處罰。
4、當日值班未按規定堅守崗位外出,并未申請調班者或衛生值日未做清潔者,當日工資。
5、與顧客持續良好的溝通關系,交流語氣和藹。發現頂撞或者不禮貌等狀況出現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6、拖稿和不按規定行使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7、以上扣款全部上繳快樂基金,及為快樂基金儲備金。(快樂基金管理辦法不在此制度中單獨列出)
三、病、事假處理規定
1、公司除正常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另設每年7天調休假期。調休期間享受正常待遇。
2、病、事假1天以上者(含1天),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由分管負責人報批并登記考勤表,未登記者按曠工論處。(病假具有突發性可視狀況而定,到崗后需補假)
3、病、事假無特殊狀況,除正常假期外請假將計入年假假期扣除范圍,超年假規定天數外將扣除相應天數工資。四、人員補休規定
1、人員因公加班至當日晚21:00時后,可根據實際狀況,報主管負責人同意,第二天可酌情補休,并登記備案。補休對照表:
2、因工作原因需要補休者,無特殊狀況,一律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報批后方可補休,一次補休不可連續超過2天。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
、偕习鄷r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跓o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僬埵录倏郯l當天工資;
、谡埐〖俦仨氂嗅t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壅埣僖惶煲陨险弑仨毺崆耙惶焐暾垼
、苌习鄷r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萑缭谠囉闷趦日埣僬,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1
根據集團公司已制定并執行的“員工考勤制度”第六條、第八條、第二十條的相關規定,為了進一步有效執行該制度,特對相關條款細化后,作出如下補充通知。
一、凡外出辦理各種業務的公司員工,須先到公司指紋打卡后,可視為上班;上班期間外出辦理各種業務時,需首先請示部門經理同意,并報行政辦(趙小利處)備案;特殊狀況不能打卡者,須經部門經理書面簽字批準并于當日報行政辦(閆柯宇處)備案,業務完畢后的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批準手續,視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員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內出具書面有效說明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審批的外,一律以遲到、早退論處;按月度統計時,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至1小時以內按曠工1小時論;遲到、早退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日論。
(由行政辦負責每件核實,每月度統計上報)
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中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處罰規定。每月度考勤統計時,累計遲到、早退超過兩次以上者,從第三次算起:員工扣罰30元/次、中層管理人員扣罰50元/次、高層管理人員扣罰80元/次;每月度考勤統計時,曠工一天者,扣罰當月2倍日均上班工資;曠工兩天扣發當月3倍日均上班工資;曠工三天,扣罰一個月出勤工資;曠工時間不足一天的按小時計算,扣罰金額為當月日均上班工資除以8小時乘以2倍曠工時間。
(由行政辦負責每件核實,并按月度提來源理決定)
四、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
1、外出辦公不按上述規定報備的、簽字批準手續不全或不辦理批準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論處,按照集團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扣發金額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辦理公司業務為名,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其他事務活動等,一經查實,一律以曠工論處,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由行政辦負責每件核實,并按月度上報處理意見)
本通知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執行,相關條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請各部門認真學習通知精神,并嚴格執行。
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2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记谝钥记诳闇,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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