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值班制度(通用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值班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員工值班制度1
值班是保證在工作時間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強化安全管理,落實防范措施的體現形式。因此,公司內設機構要認真落實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管理落實。
值班是保證在工作時間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強化安全管理,落實防范措施的體現形式。因此,公司內設機構要認真落實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管理落實。
1、值班人員值班地點門衛、辦公樓,值班范圍辦公大樓、公司重點部位、車間及公司內部區域,值班人員必須監守崗位,按時接班。不得擅離職守,如有事必須經總經理的批準。
2、檢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處理的事情,應在交班時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3、遇有重大事項和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總經理或有關領導報告,并采取響應的措施。
4、值班期間應集中精力,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或影響值班的事情。
5、值班人員在公司下班后,要認真檢查公司內部各項安全措施,對技術防范設施設防,發現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實的`隱患并及時排除。
6、值班人員遇有職能單位進行檢查等公務活動,要積極主動配合,協助搞好相關工作,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
7、值班人員負責單位內部巡邏工作的檢查監督,對巡邏人員不盡職責及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向公司有關領導提出處理意見。
8、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單位內部夜間發生的案件的處置,公司發生案件時,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重大案件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9、值班人員是公司夜間安全保衛與防范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單位內部夜間安全保衛工作負責。
員工值班制度2
醫院及醫院各部門發生下列重大情況時,必須及時向上級部門或院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請示,除緊急事項口頭請示報告外,重大問題都應寫出言簡意賅的文字報告,報告程序如下:
1.重大醫療搶救程序(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災難性事故、燒傷、中毒等情況的院內搶救):
主班:帶好通訊工具,立即到現場參與急救協調,并及時與副班聯系。
副班:堅守總值班室,保障通訊的暢通;通知急診科做好搶救準備;報告院領導或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通知醫院救護隊人員到院搶救;上報衛生局總值班;(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創傷,要報警110)。
2.重大的醫療搶救(院外):
主班:報告院領導或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通知醫院救護隊人員及時到達集結地點,順序為:司機、隊長、隊員。
副班:協助主班通知醫院救護隊人員及時到達集結地點。
3.發現傳染。
報告院領導或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通知現場人員,做好消毒隔離;通知感染科人員到達現場處理情況;按照傳染病防治的相關規定,做好轉診、上報等工作。
4.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
報告院領導、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醫療骨干到達現場搶救、處理;按照領導指示,上報有關部門。
5.發生政治性重大問題或觸犯法律事件或嚴重的違紀事件:
報告院領導、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通知有關人員到達現場處理情況;按照領導指示,上報有關部門。
6.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或貴重藥品:
報告院領導、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110報警;通知有關人員到達現場處理情況;按照領導指示,上報有關部門。
7.重大經濟開支或重大經濟問題:
報告院領導、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通知有關人員到達現場處理情況;按照領導指示,上報有關部門。
8.重大手術和首次開展的具有先進水平的新手術、新技術
報告院領導、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通知有關人員到達現場處理情況;上報衛生局總值班。
員工值班制度3
第一條節假日值班人員上班時間與正常工作時間一致,早晚打卡。遲到、早退處理方法與工作日相同。早上遲到時間與晚上下班時間延長相等。
第二條值班期間不得離崗。如出現空崗現象,按工作日考勤規定中曠工處理標準的二倍處理,導致嚴重后果的另定處理。
第三條所有值班人員交接班前必須做好巡查工作,認真填寫《交接班登記表》,對當班期間發生的各種情況,在《夜班(節假日)值班交接表》上都予以記錄,并做好電話、傳真、信件等的接收工作。并于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轉交給行政管理中心秘書。
第四條值班期間不得有非本單位人員、離職人員進入;不得請親友替值。對外來人員應提高警惕,保障安全。
第五條各管理中心值班職員在下班鎖辦公室門前,應做好如水、電、門窗等的安全檢查工作。
員工值班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xx物業公司在管理項目各項工作并在節假日期間的正常運作及來自客戶的所有信息、發生的問題能夠得到妥善、及時、有效、正確的處理,特制訂此規定,各項目節假日值班負責人員遵守執行。
第二章值班職責與要求
第一條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分公司應安排部門主管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實行輪流值班制度,當值時間最高行政級別人員(視為值班經理),為項目值班時間的所有事務第一責任人。
第二條值班日期指國家公休日、法定節假日或由公司指定日期。
第三條值班時間原則上為24小時,即值班當日的0:00時~當日24:00時。其中9:00時~18:00時為現場值班,其它時間可電話值班。(當值經理及主管可視工作情況于值班后一個月內安排調休)
第四條各分公司負責人應不定期抽查當值經理及各崗位的值班情況。
第五條當值值班經理負責檢查各崗位值班情況,負責將當值期間未能及時處理的信息上報相關領導,負責跟進事件處理結果并提交當值值班記錄。
第六條遇特殊情況(如臺風暴雨、突發事件、治安事件、重大節假日安全保障),各分公司須加強值班力量,各部門也須增加值班人手,以確保特殊情況期間工作正常開展。
第三章值班管理規定
第七條值班經理管理規定
(一)當值值班經理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堅守現場,不得擅自離開。
(二)對值班情況要逐項認真記錄,填寫《節假日值班經理記錄表》,記錄應簡潔、清楚。
(三)當值期間如遇突發事件或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分公司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并參照《突發應急事件處理流程》執行。
(四)值班結束時,應將未處理的問題記錄于《節假日值班經理記錄表》,并告知下班次值班經理及時跟進解決。一般情況下,能解決的問題盡可能在當值日解決,不得拖延與不管;特殊情況,在上班之日及時告知相關人員或分公司總經理。
(五)《節假日值班經理記錄表》于當日現場值班結束時(即每個值班日的18:00)上報總公司總經理室及運營管理部。
(六)有事不能值班,值班經理須及時向分公司總經理說明情況并請假,獲準后由分公司總經理臨時安排替值或換值。任何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替值/換值班。
(七)逾時值班或不值班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分公司(值班熱線)值班管理規定
(一)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正常工作時間)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
(二)接聽電話迅速(不超過三聲鈴響),使用文明禮貌用語,接聽電話首先使用“您好,XX崗位”,“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到您”、“請稍等”、“謝謝”等,語氣和藹、言簡意賅,嚴禁使用崗位電話聊天。
(三)值班人員對值班期間接報的信息及發生的事件須認真記錄于《值班記錄表》中,值班記錄應客觀反映信息的準確性,表述清楚、完整,字跡工整,不可遺漏。
(四)值班人員接報信息后,應按輕重緩急,及時解決或通知相關人員妥善處理,并跟進處理結果。未能處理或不能確定的問題、超過當職權限的
問題,值班人員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處理。
(五)值班記錄僅限于內部工作人員翻閱使用,工作人員必須為記錄的資料保密。
(六)值班接班人員應查閱上班值班記錄,了解掌握有關事件的處理情況,確保所有客戶信息得到及時、妥善、有效處理。
(七)有事不能值班,值班人員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說明并得到批準,經批準的缺值由部門安排替值或換值。
(八)分公司(值班熱線)應保證任何時間都能正常使用,即正常工作時間以后,值班人員應將熱線轉至24小時值班的大堂接待或監控中心,大堂或監控中心值班員負責處理所有熱線信息,并將處理情況詳細記錄,對于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視情況上報處理。
第九條物業(保安)部當班管理規定
(一)按時(正常班次提前15分鐘)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崗位、
(二)忠于職守、不漏班、誤班。
(三)著裝整潔、統一、精神飽滿、姿態良好,舉止文明、大方、端莊。
(四)微笑服務、說話和氣、以理服人,不準與員工或客人發生爭執。
(五)工作主動、熱情、認真、耐心、周到、積極為員工、客人排憂解難。
(六)各崗位當班標準參照物業(保安)部崗位職責及相關流程執行。
第十條工程部當班管理規定
(一)工程當班人員必須嚴格堅守崗位,不得私自離崗、串崗,未經批準私自脫崗,作違反勞動紀律處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工程當班人員當班時須集中精力,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服從當日值班經理的安排,聽從調配,完成當日安排的工作。
(四)工程當班人員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五)工程當班人員外出作業,必須隨身攜帶對講機(通訊工具),保持信息暢通。
(六)工程當班人員必須掌握并正確實施應急處理方案,遇突發事件應保持冷靜,果斷處理。并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收集有關數據和原始記錄,等候上級到場處理。
(七)工程當班人員必須做好當班的工作記錄,并按《交接班管理規定》辦好交接。
(八)協助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監督檢查內容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班人員儀容儀表、行為規范、服務意識及服務技能;
(二)當班人員、當班記錄、交接班情況;
(三)設施設備運行情況;
(四)安全消防管理情況;
(五)環境管理情況;
(六)客戶信息、投訴及意見處理情況;
(七)待跟進事項處理情況;
(八)其它臨時性事項處理情況。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總公司綜合管理部及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員工值班制度5
為明確工作職責,嚴肅值班紀律,實現機關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機關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機關所有工作人員都應履行值班職責,按照要求做好機關值班。具體值班安排由綜合科負責,每月1號前公布機關值班具體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綜合科承擔,不再安排機關其他人員;周六、周日和節假日值班由綜合科統一安排值班表。
節假日白班值班時間: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時間: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體值班要求見《行政服務中心機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員職責
1、負責值班期間接聽電話,處理有關事務,做到上傳下達。
2、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同時監督檢查保安、保潔到崗工作情況。
3、負責機房的設備安全及有關工作業務。
4、值班人員按要求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實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況納入平時考核,因脫崗,缺崗,工作失職,瀆職等原因造成責任事故的,視情節給予值班人員通報批評,并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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