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全縣最低工資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灌云縣執行江蘇省三類地區標準,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小時。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我縣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
(一)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從本市召開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在 “十三五”期間,全市新增就業24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8%以內。到“十三五”末,全市人才總量達到345萬人,其中專業技術人才184萬人,建成更加完善的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據了解,2016年本市將做大第三產業就業容量,年末第三產業從業人員比重超過60%。做強第二產業對技能型人才的就業拉動,從先進制造業等支柱產業中挖掘潛力,將更多就業機會轉化為就業崗位;做好第一產業轉移就業安置,結合城市化建設和“三區建設”,以及生活服務業和設施農業發展,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全年新增就業48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8%以內。
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為重點,建立創業前免費測評培訓、創業初導師指導、創業中補貼支持、初創成功后延伸幫扶的一條龍服務。推廣大學生信用擔保模式,持續擴大創業擔保貸款放貸規模。全年發放創業擔保貸款4億元,扶持4萬人創業,帶動12萬人就業。
全面啟動全民參保計劃,用三年時間實現各項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2016年,本市將適時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頒布企業工資指導線,推行行業工資指導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