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優】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健全激勵約束機制,規范保險公司薪酬管理行為,發揮薪酬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促進保險公司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保險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參照有關國際準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因向公司提供服務而從公司獲得的貨幣和非貨幣形式的經濟性報酬。
本指引所稱的工作人員是指與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包括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獨立監事及工作顧問等。
本指引所稱董事是指在保險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不包括職工監事,高管人員僅限于總公司高管人員。
本指引所稱關鍵崗位人員是指對保險公司經營風險有直接或重大影響的人員。關鍵崗位人員范圍由公司確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總公司直接從事銷售業務或投資業務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省級分公司主要負責人。
第三條 本指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保險公司、保險集團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國有保險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四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科學合理。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發展戰略,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為導向,制定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和合理的薪酬基準。
(二)規范嚴謹。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規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確保薪酬管理過程合規、嚴謹。
(三)穩健有效。保險公司薪酬體系應當既能有效激勵工作人員,又與合規和風險管理相銜接,有利于防范風險和提高合規水平。
(四)公平適當。保險公司薪酬政策應當平衡股東、管理層、員工、被保險人及其它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符合我國國情和保險業發展實際。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五條 本指引所指的保險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績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補貼;
(四)中長期激勵。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實際和市場水平,嚴格按照規范的程序,合理確定和適時調整不同崗位的基本薪酬標準。
第七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績效薪酬應當根據當年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績效薪酬應當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目標績效薪酬應當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險公司設立保底獎金的,應當只適用于入職第一年的員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條 保險公司支付給工作人員的福利和津補貼,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行業標準執行。
保險公司每年支付給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現金福利和津補貼不得超過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資保險公司股東另行支付的現金福利和津補貼不受前兩款限制。
第九條 中長期激勵包括股權性質的激勵措施和現金激勵等。保險公司實行中長期激勵的,應當報經中國保監會備案。
保險公司中長期激勵管理辦法由中國保監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財務狀況、經營結果、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合理確定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水平。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中國保監會按照有關償付能力的監管規定限制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
保險公司不得脫離國情、行業發展階段和公司實際發放過高薪酬。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險公司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和風險分期考核情況,合理確定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隨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支付。
第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績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額度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情況保持一致。保險公司應當定期根據業績實現和風險變化情況對延期支付制度進行調整。
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應當包括適用人員范圍、條件、期限、比例、風險及損失情形、程序、停發等內容。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應當實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不低于50%。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風險的持續時間確定績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則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當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結果確定的下兩個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過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則。
第十四條 發生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規定情形的風險及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停發相關責任人員未支付的績效薪酬。
第四章 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指標科學完備、流程清晰規范、結果與實際薪酬密切關聯的績效考核機制。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公司總體績效考核指標和每一工作崗位的考核指標。總體業績指標應當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業務單位、管理部門和崗位。
崗位考核指標應當明確、清晰,充分體現該崗位的業績貢獻和風險合規要求,并盡可能量化,便于比對和評價,同時與業務單位和公司總體績效相掛鉤。
績效考核指標應當符合崗位特點,不與崗位職責相沖突。績效考核過程中,風險合規指標既可以作為構成性指標,也可以作為調節性指標,但應當保證與績效考核結果顯著相關。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應當包括經濟效益指標和風險合規指標。經濟效益指標的選取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戰略。風險合規指標應當重點反映以下風險:
(一)償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風險指標;
(三)內控風險指標;
(四)合規風險指標;
(五)資金運用風險指標;
(六)業務經營風險指標;
(七)財務風險指標。
每類風險指標的構成參照中國保監會有關分類監管的規定確定。保險集團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再保險公司風險合規指標由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和有關監管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規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層層負責、逐級考評”的原則明確考核人、考核對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確定考核方式。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應當根據保監會分類監管確定的風險類別進行調整。
分類監管確定為C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當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類監管確定為D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當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礎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下浮幅度應高于平均值。連續被確定為D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應逐年下浮,直至與公司部門負責人平均薪酬水平相當。但該公司新聘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前兩個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條款限制。
分類監管被確定為A、B類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據分類監管部分指標評價結果對相應崗位的`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進行調整。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應當區分以下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
(二)關鍵崗位人員;
(三)其他崗位人員;
(四)不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和常任顧問的工作報酬或費用等。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對薪酬管理負最終責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職責時,應當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獨立發表意見,避免受管理層不當影響。
董事會應當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內容進行審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勵方案和年度薪酬預算總額;
(三)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個人績效考核指標及權重、考核結果和薪酬發放情況;
(四)按照監管規定提交的薪酬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設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由獨立董事擔任主任委員。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充分發揮薪酬委員會的輔助決策作用。薪酬委員會應當對董事會議案進行充分研究和討論,向董事會提出專業意見和建議。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體系對風險、合規管理的影響及關聯性征求其他相關專業委員會意見。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管理層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會相關決議。
保險公司人力資源等部門負責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為董事會及其薪酬委員會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風險、合規管理和審計部門應當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關的績效考核指標和績效目標提出意見,促進保險公司薪酬與風險相掛鉤。
前款所列部門工作人員的薪酬應當與其所監控業務領域的合規和風險狀況關聯,但相對獨立于該領域的財務績效。其薪酬水平應當得到適當保證,以確保能夠吸引與其職責相匹配的專業人員。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違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發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勵項目或者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問責制度,對違規發放的薪酬應當予以扣回。
第六章 薪酬監管
第二十六條 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實施監管,不直接干預薪酬水平。監管內容重點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備性、規范性及其執行情況;
(二)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和績效目標設定對公司風險、合規管理的影響。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每年對薪酬管理工作進行自我評價,撰寫薪酬管理報告,按照規定的審核程序和時限提交中國保監會。薪酬管理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備、規范;
(二)公司總體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和績效目標是否符合公司戰略,崗位績效考核指標是否能夠充分并準確反映崗位貢獻和風險合規狀況;
(三)績效考核過程和結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勵工作人員和樹立以績效和風險為導向的企業文化;
(四)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與公司績效、業務質量以及業務結構是否匹配,是否對風險具有較強的敏感性,是否會激勵過度冒險行為或導致風險損失;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當或不符合監管規定的行為;
(六)其他對公司戰略或風險有重要影響的薪酬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國保監會可以采取要求提交書面說明、監管談話、風險提示、向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反饋監管意見、要求公司作為重大事項公開披露等措施進行處理:
(一)中途改變績效考核指標或績效目標,致使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實際薪酬總額高于原指標考核結果的;
(二)薪酬水平與公司風險狀況嚴重不匹配或顯著高于市場同等規模和業績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為不符合監管規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評與公司實際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導致風險,需要進行風險提示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監管需要,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情況進行專項現場檢查或組織進行監管評價。
監管評價可以委托獨立的中介機構協助進行,保險公司應當配合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十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按監管規定作出說明或提交相關報告資料的;
(二)績效考核以及報送的報告資料弄虛作假的。
保險公司及相關人員發生上述行為之一的,由中國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依照《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三條及其它監管規定予以處罰。
中介機構在為保險公司服務過程中故意提供明顯不實信息,致使保險公司做出錯誤決策的,中國保監會可以在行業內公布該中介機構名稱,其他保險公司不得接受該機構的中介服務。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由救助機構和保險監管部門確定:
(一)已由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機構實施救助或參與風險處置的;
(二)被中國保監會依法接管的;
(三)申請破產或被關停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指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
一、組織架構
外貿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銷售業務員隊伍的建設是人力資源管理組織架構的重點,圍繞著如何開拓市場和為銷售業務員的業務開發與業務操作設立相配套的部門,如單證部、儲運部、財務部和其它職能配套部門之外,隨著外貿企業業務的發展,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將業務部門再細分,同時,也可以設置更專業化的其他職能部門。比如,在國際市場壁壘愈加多樣化的當今,還應培養熟悉國際法規的注冊人員,來完成門檻準入的第一步;為緊跟市場的發展趨勢和滿足客戶需求而設立的新產品研發及其質檢部門等。
二、績效考核
公司在評估薪酬管理的維度時,要考慮到如何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和實際所能產生的激勵效果。考核方案的設計時,要做到易于理解,且公平、公正,國際化的外貿企業還應考慮員工的國籍、文化背景的不同,外貿企業的制度、薪酬管理的具體手段并無固定模式,外貿企業不僅應考慮其薪酬體系在勞動力市場的競爭力,還應提高員工對公司總體目標和企業文化的認同度,降低為協調目標、推行企業價值觀的管理成本。企業的薪酬體系不僅須考慮直接的物質報酬,還應重視非物質報酬,如職業前景、國際信息交流及企業戰略計劃的參與等。
1、業務部門的績效考核。
(1)個人業績考核。
業務員的業績利潤實行“個人獨立核算制”,每個業務員擁有自己市場范圍和產品方向,由此業務產生的利潤計算為該業務員的毛利,減去為每票業務履約所產生的`費用就是業務員的凈利潤。公司根據每年業務員的業績完成情況,制定下一年度的目標任務,并在年初與業務員簽訂“業務目標責任狀”。以月、季度、半年、全年分段對業務員的業績完成情況進行階段性考核,實行業績完成情況的過程管理。
(2)團隊業績考核。
團隊的業績為部門內部各業務員的業績總和。由部門經理對公司負責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個人業績的完成與否直接影響團隊的業績,所以在個人的考核計算時應考慮團隊目標完成和個人業績完成所占的權重,如團隊業績未完成的,所有成員的獎金都會有直接影響。業務部門經理要切實負起管理責任,除完成個人指標外,更重要的是要從公司和部門的全局利益出發做好決策和過程監督來保證本部門業績目標的完成。
2、財務部、行政部、業務支持部、人力資源部、投資部等非業務單元的職能部門考核。
A、建立KPI考核與MBO相結合的考核體系;
B、建立投訴機制,即投訴次數指標考核,如果投訴調查為事實且超過年投訴次數或者年終考核為公司末位的員工將有可能被淘汰。考核的結果也會影響被投訴部門的獎金額度;
C、制定“崗位責任追究制度”,根據不同的部門、對不同的職位設立“安全責任津貼”,考核后發放;
D、綜合表現考核(定性考核)。公司年終對全體員工實行定性360度綜合考評,考評指標參照人力資源部制訂的有關表格,定性考核結果與定量考核結果相結合,確定個人的年度獎金額度,并將考核結果存入個人考核檔案。
三、薪資及獎金設計
1、業務部門的薪酬設計。
采用以“個人促團隊,團隊帶個人”的方式促進業績的增長,個人不僅要做好自己的業務,還需要顧及整個團隊的目標完成情況,在實行目標導向的基礎上,個人利益與團隊利益是捆—綁的。根據公司核定的部門內個人凈利潤指標的總和作為部門的指標,業務部門如果超額完成部門年度凈利潤確保目標,超額的部分按一定比例進行提獎;業務部門如果未完成部門年度凈利潤確保目標,則按照一定比例扣發部門的年終獎金額度。提成和扣減的比例年初由公司和部門共同制定。部門內的獎金分配方案由部門經理制定,報公司備案。業務員的薪資=固定工資+績效獎金+部門績效獎金+安全責任津貼+累計貢獻獎金。業務部門負責人的薪資=固定工資+績效獎金+安全責任津貼+管理津貼+累計貢獻獎金+部門績效獎金。固定工資每年一月會根據業務員上一年度的業績,并套用公司制定的業績檔次進行調整。在設計業務員的薪酬體系時,不但要考慮提成部分的激勵,還要考慮員工的職業發展通道。企業給員工的,除了物質報酬,還需要對員工進行職業規劃,無論是技術發展通道還是管理發展通道,打破業務員固定工資不超過經理的藩籬,讓業務員明白只要自身的綜合素質得到提高,就能擁有職業發展的機會。同時,解決管理崗位不可能無止境設置的難題。技術通道可以用累計貢獻,或經驗積分等形式來量化,公平、公開、透明,有利于企業的健康發展。
(1)績效獎金。為了可持續激勵銷售員的工作激情,通常實行季度預結和年終總結算相結合的方式。
A、季度預結算,按個人的凈利潤提取獎金的辦法。由財務部統一核算后,每一季度預結算一次,年終再做總結算。每季度獎金額以當季個人實現凈利潤可提成獎金的60%為預發獎金。
B、年終總結算,年終獎金應根據全年總的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核算,扣除各季度已預發的獎金,進行年度結算。
(2)累計貢獻獎金。按業務員的年度完成的凈利潤計算該業務員的累計貢獻,公司設定計算標準的,每達到一個檔次,工資進行相應比例的調整。
2、職能支持部門的薪酬設計
職能支持部門員工的薪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安全責任津貼;職能支持部門管理人員的薪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安全責任津貼+管理津貼;績效獎金=部門平均獎金額×崗位系數×考核分數綜合評比數
3、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薪資=固定工資+績效獎金+安全責任津貼+管理津貼+公司年終效益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獎金與公司效益掛鉤;超額完成公司年度利潤確保目標,則按相應比例提獎;未完成公司年度利潤確保目標,根據未完成的情況按照一定的比例扣減,直到扣發其全部年終效益獎金。公司在完成全年確保利潤目標任務的前提下,還可以提取稅后利潤的5%作為公司的綜合獎,由公司總經理確定其發放標準。新時期下外貿企業的組織架構和薪酬體系的建立,關鍵點在于如何激發業務員的潛力,除了以業績為導向之外,還需要關注如何將公司的發展與個人的發展相結合,實現真正的雙贏,這樣才能保持對員工的長效激勵。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 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員工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
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1.1 目的
⑴為了完善公司薪酬分配體系,使公司的薪酬體系與市場接軌,能夠達到激發員工活力的目標;
⑵把員工的個人業績和團隊業績有效結合起來,共同分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收益;
⑶促進員工價值觀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機制;
⑷最終推進公司發展戰略的實現。
1.2依據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特區的相關規定與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薪酬分配的依據
公司薪酬分配依據崗位價值、技能和業績。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則
薪酬作為價值分配形式之一,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
1、競爭性原則:根據市場薪酬水平的調查結果,對與市場水平差距較大的崗位薪酬適時作一定幅度的調整,使公司薪酬水平具備市場競爭性。
2、激勵性原則:打破工資剛性,增強工資彈性,通過績效考核,使員工的收入與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緊密結合,激發員工積極性。
3、公平性原則:薪酬設計重在建立合理的價值評價機制,在統一的規則下,通過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決定員工的最終收入。
4、經濟性原則:人力成本的增長與企業總利潤的增長幅度相對應,用適當的工資成本的增加激發員工創造更多的經濟價值,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薪酬體系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公司對不同類別的崗位人員實行不同的工資系統,構成公司的薪酬體系,包括結構工資制,及臨時性員工工資制。
第五條:職能
5.1行政人事部職能
5.1.1 行政人事部在做出客觀、正確的崗位評價、薪酬市場調查的基礎之上,建立適合于本公司的薪酬體系。
5.1.2 行政人事部在保障薪酬體系在不斷完善的前提下,使之具備一定的市場競爭力,為員工穩定成長和公司不斷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5.1.3 行政人事部每月及時進行薪酬原始資料匯整、核實及員工薪酬核算等。
5.1.4 行政人事部及時了解市場、行業內及公司薪酬動態并匯報及體系調整優化。
5.1.5 行政人事部根據本年度的經營收入、薪酬總額,以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對各職等和薪檔的崗位薪酬基數進行調整和確定。通過對下一年度各職等和薪檔人數的預計,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預算,包括固定工資總額和標準績效考核獎金總額。
5.2 財務部職能
5.2.1 審核行政人事部提報的月度薪資報表,并呈報公司審批。
5.2.2 確保員工薪資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轉入員工個人帳戶。
5.2.3 為了加強對薪酬體系、新酬預算執行情況的過程控制,財務部應于每月初,將上月實際薪酬發放情況匯總上報。
5.3各職能部門職能
5.3.1 各部門每月及時準確的提交考勤報表、員工請/休假記錄、獎懲記錄等到行政人事部
5.3.2 各部門負責人及時反饋員工對薪酬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內容與程序
第一條 薪酬結構
1.1薪酬基本結構:
1.1.1基本工資
1.1.2崗位(級別)工資
1.2.3績效工資
1.2.4全勤獎金
1.2.5其他
1.2.6應扣項
1.2 薪酬結構項說明
1.2.1基本工資:是各職級員工在公司服務的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參照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xx)》我司確定為1500元-4000元,(部分人員/人才根據崗位性質和職務的不同,由公司酌情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但不得低于1500元)
1.2.2崗位(級別)工資: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大小、經驗豐富與否,在本公司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是崗位任職人員責任權重的經濟性相對體現。
1.2.3績效工資:是員工工作業績、工作成效的直接體現,屬浮動性、彈性工資項。
1.3.4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正常出勤及加班時間內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員工,每月均發給全勤獎金。
1.2.5其他:值班津貼及對員工服務的忠誠度、貢獻及立功性行為等,定期或一次性予以獎勵性質之經濟補給;考勤資料有誤而致員工個人上月薪資核算錯誤而于本月進行調整之加減項及員工個人獎懲應計金額。
1.2.6應扣項: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等代扣代繳項。
1.3 薪酬總額
1.3.1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同時參照員工的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管理層、中層管理層基層管理層、和一線操作層四個類別,同時,將全公司崗位按崗位性質劃分為A、B、C、D、E、F,5個等級(詳見附件)。
第二條 新酬核算
2.1薪酬核算
2.1.1 工作時間依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令,同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確定,詳見《員工手冊》之《考勤管理規定》;
2.2.2 額定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其它)之和,根據公司的《薪酬等級表》核給,在每月上班時間正常出勤的情況下,可全數發放;若發生請假、遲到、早退及曠工等異常狀況時,依《考勤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理。
員工新入職崗位定級:由用人部門提議,行政人事部參照《薪酬等級表》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批。原則上員工初任時,薪酬為所處崗位工資最下限。
2.2.3 其他及應扣項等
依公司相關規定于每月或一次性補/扣于員工工資中
2.2.4 全勤獎金
公司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提供相關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體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節(正月初一、二、三)3天
勞動節(5月1日)1天
清明節(4月5日)1天
端午節(五月初五)1天
中秋節(八月十五)1天
國慶節(10月1日~10月3日)3天
帶薪年假員工在企業工作滿一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其他如法律規定的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員工在正常考勤時間全部出勤的情況下,可予每月發放全勤獎金50元;若有缺勤狀況時,除依據《請休假管理規定》中相關條款規定外,扣發全勤獎金;新入職員工首月工資中不計發全勤獎金。
2.3. 轉正定級、崗位調整、薪酬調整
2.3.1 轉正定級:由用人部門提議,行政人事部參照《薪酬等級表》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批。原則上員工轉正時,在試用期薪酬基礎上薪酬上調1級或者不作調整。
2.3.2 崗位調整人員、職級較低的員工代理(或兼任、代行)高于本職之職務時,考察期或代理期內仍按原職務額定工資核計。期滿轉正/任命后方可調整為正式作用崗位額定工資。
2.3.3 公司根據經營情況及薪酬戰略確定薪酬調整方案及幅度。行政人事部根據員工崗位勝任能力及考核結果向公司建議對員工的薪酬進行上/下調整。
2.4 離職人員
2.4.1 員工正常辦理離職手續后,當月工資于員工發薪日發放到工資卡中。
2.4.2 自動離職(見《入離職管理規定》)者視為自動放棄未發工資,不予計發工資。
2.4.3 公司解雇、勸退員工,應扣除其不良行為造成之相應損失、罰款后,余款于員工發薪日予以發放到工資卡中。
2.5 下列情況員工薪資可不予扣除
2.5.1 因公外出者
2.5.2 奉調參加培訓者
2.5.3 奉派外出考察者
2.5.4 依據考勤制度給假且手續完備者(如:婚假、喪假、產假等、年休假等)
第三條 薪資計算期間、支付規定及支付形式
3.1薪酬結構
3.1.1年薪工資制的薪酬結構
年薪工資制結構由四部分組成: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終獎金/年終績效工資。
3.1.2月薪工資制的薪酬結構
月薪工作制結構由三部分組成: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浮動及加班工資、績效工資。
3.1.3協議工資制的薪酬結構
實行協議工資制的崗位和人員須進行備案。協議工資制的薪酬結構由三部分組成: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終獎金/年終績效工資。
3.2崗位工資
3.2.1崗位工資系根據崗位評估檔級、個人資歷檔級、及員工在公司生產經營中所處不同的崗位價值而確定的工資單元。
3.2.2崗位工資評估檔級取決于不同崗位在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難度和工作環境等關鍵要素的綜合評價結果,詳見《首地物業薪酬矩陣圖》;
3.2.3個人資歷檔級取決于個人學歷、物業行業工作經驗、同級/同崗位工作經驗。
3.3基本工資
3.3.1為月度保障型收入,不與績效掛鉤,按自然年度分12次按月發放。
3.3.2公司所有員工基本工資根據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旨在確保公司員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見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4績效工資
3.4.1指按照部門績效、崗位績效進行掛鉤、從而調動員工積極性的重要工資單元。
3.4.2績效工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績效工資=崗位工資基數×績效工資系數×考核分數÷100。
3.4.3績效工資的分配采取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月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XXX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暫行)》,核發員工績效工資。
3.5年終獎金/年終績效工資
根據公司的經營計劃完成情況發放的變動收入。年終獎金/年終績效工資=崗位工資基數×調節系數
3.1員工薪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起至30(或28、31)日止,實行月薪制
3.2各部門于每月2日前將本部員工考勤匯總報于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于4日前核算完畢全公司員工薪資,并制作報表,即時交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批。
3.3公司每月8日至12日發放上月薪資,如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按日期順延發放。
3.4全體員工薪資轉入個人銀行賬戶中(本公司員工工資發放銀行為深圳平安銀行),員工于發薪日需親自前往財務部部領取個人薪資明細條,對薪資實發金額如有異議,可于三天之內向行政人事部申請復核。
3.5公司因其他非主觀原因而無法按期支付薪資時,事先可與員工達成協議后于薪資支付之前五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員工,以達成勞資互諒。
第四條 公司年度營業在完成計劃內經營指標如有盈余,依照比例可提取部分利潤核發獎金,根據貢獻、能力及業績以分配,其分配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條 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包括薪酬整體調整、薪酬部分調整以及薪酬個人調整三個方面。
5.1整體調整
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5.2部分調整
部分調整是指根據人力市場的供需狀況及行業與地區競爭狀況,對部分崗位進行調整
5.3個別調整
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為不定期調整。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員工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5.4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行政人事部調查、分析、審核后報總經理綜合評估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行政人事部執行
5.5調整辦法
5.5.1依據工齡調整(即工齡工資)
根據員工為本公司連續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司服務。調整幅度=員工工齡[1]×(工資總額×5%)(即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工資遞增5%)。
9.0薪酬調整
9.1普調
公司根據人工成本使用效率、經濟效益、物價和市場水平,適時調整調節系數,保障員工收入與企業經濟效益掛鉤,實現效益共享、風險共擔,建立動態的分配機制。
9.2薪檔調整
公司根據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和考核結果,調整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系數的檔次。
9.2.1部門年度調薪人數不得占部門總人數的'30%;
9.2.2管理層、員工層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杰出者(年度加權平均考核95分以上),薪酬檔級晉升一個薪檔;
9.2.3操作層員工連續9個月績效考核結果為優秀者,各項目負責人可向公司申請晉升一級薪檔,經公司審批后執行(此晉薪人數控制在部門總人數的10%以內);
9.2.4管理層、員工層連續兩年平均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良好者,薪酬檔級晉升一級;
9.2.5管理層、員工層連續三年年度平均績效考核結果為合格者,薪酬檔級晉升一級;
9.2.6所有員工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給予辭退處理。
9.2.7所有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年度績效考核加權平均)不合格者,薪酬檔級自動降低一個薪檔。
A.績效考核成績四個層次:A(杰出)、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B.考核等級定義如下表:
等級
定義
摘要
參考比例
考核工資
發放標準
A
95-100
杰出
實際績效顯著超過預期計劃/目標或崗位職責/分工要求,在計劃/目標或崗位職責/分工要求所涉及的各個方面都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績。
15%
全額發放
B
85-94
良好
實際績效達到或超過預期計劃/目標或崗位職責/分工要求,在計劃/目標或崗位職責/分工要求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40%
按實際考核分數發放
C
75-84
合格
實際績效基本達到預期計劃/目標或崗位職責/分工要求,既沒有突出的表現,也沒有明顯的失誤。
40%
D
75以下
不合格
實際績效未達到預期計劃/目標或崗位職責/分工要求,在很多方面或主要方面存在著明顯的不足或失誤。
5%
不發放
9.3薪級調整
9.3.1員工崗位變動(含晉升),自批準之日起的次月起薪酬等級調整為相應薪酬最低薪檔,若調整后員工年薪標準收入低于原水平的,按照就近原則套入相應薪檔,避免職位晉升收入下降的情況。
9.3.2員工職位降低,自批準之日次月起年薪標準參照新崗位水平,采取“就近靠檔,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調整為相應薪級中間薪檔;
9.3.3操作層員工崗位變動(含晉升、降級),自批準之日起的次月按操作層員工薪酬標準逐檔上升或下降。
9.3.4未滿足11.2.2至11.2.5的人員,特別優秀者(管理層員工),經總經理辦公會、深圳片區黨委會研究決定后,報集團人事行政部批準后方可跨級晉升。
9.3.5程序
A.管理層員工發生薪酬調整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調薪申請,填寫《XX表格》,報送綜合管理部,經綜合管理部審核,報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自批準之日次月起執行。
B.操作層員工發生薪酬調整時,由所在部門主管提出調薪申請,填寫《XX表格》,報送分公司綜合部,分公司負責人審核,經公司綜合管理部批準,自批準之日起次月起執行。
第三章 薪酬保密
第一條 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及所有經手/接觸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第二條 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的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強管理。經手/接觸工資的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漏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存儲密碼,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
第三條 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行政人事部會同財務部進行核查。
第四條 違反薪酬保密規定的,一律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辭退。
第四章 參考文件
1、《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xx)》
2、《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令
3、《勞動合同法》、《勞動法》
4、《崗位調整管理規定》、《請休假管理規定》、《入離職管理規定》、《獎懲管理規定》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工作人員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工作人員。
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發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與適用范圍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月薪制適用于普通工作人員。普通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據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年薪制適用于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員,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談判工資制適用于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條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 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
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工作人員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_績效考核系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工作人員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工作人員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后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后不再增加。
工作人員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工作人員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 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工作人員轉正定崗后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范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工作人員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工作人員崗位晉級或降級。
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工作人員層。
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普通工作人員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調整后,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 試用期薪酬
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工作人員入職后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工作人員單獨約定。
第六章 薪酬組織與發放
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工作人員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工作人員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工作人員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 附則
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關系、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本規定從20__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規則乃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訂定員工之薪資結構與給付原則,并將升遷、獎懲等辦法共同訂定之。
第二條 薪資決定的原則
員工薪資比例,應考慮社會的薪資水準、公司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齡、盡責態度、年資及物價指數變化等原則下,而訂定之。
第三條 薪資包括基準內薪資及基準外薪資兩大部份。
第四條 支付期限
薪資之計算期間,乃自上個月20日開始至該月21日為止之薪資,并于每月25日給付薪資。
第五條 薪資之非常給付
員工結婚、生子、死亡或疾病、受意外災害時,可不依前條之規定,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提前支付薪資。但薪資給付以已執勤之薪資為基準。
第六條 薪資的給付型態為月薪制。
(一)員工申請年度有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時,公司得依規定給付相等之薪資。
(二)員工請假時,則下列計算方式直接由薪資中扣除: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請假日數]/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三)員工遲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時,則依下列計算方式,直9接由薪資中扣除。但缺勤時間未超過30分鐘者,則不9扣薪。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總時數]/ 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四)主管階級在第3項及第4項之請假時,薪資扣除額最多以3日為限。
第七條 中途進入、退出公司的薪資計算
薪資計算期間進入公司服務或離開公司時,得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的交通津貼)′上班日數/每個月規定平均勤務時間
第八條 薪資的支付方法及扣除
(一)薪資之支付,通常以現金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二)經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后,亦可將薪資直接匯入員工之銀行帳戶內。
(三)但薪資所得稅及勞保費用,則直接從薪資中扣除。
第九條 平均薪資
(一)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平均薪資之計算方法如下:
平均薪資=前三個月內平均薪資總額(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前三個月內之平均勤務日數
(二)平均薪資之計算,不含臨時性的薪資及獎金。
第十條 休業津貼
(一)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受社會經濟變化之影響,不得不暫時休業時,得于休業期間給付員工之休業津貼。
(二)休業津貼則依平均薪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給員工。
第十一條 無工作經驗者的起薪支付方法
無工作經驗之員工薪資,除參考基準內薪資之計算外,并與同業間之薪資比較后決定。
第十二條 中途采用者的起薪
(一)中途任用之員工,其薪資計算除依第11條規定外,對于員工任職前之經歷及年齡,則依職能資格等級來區分。
(二)若為單純的勞務之勤務時,不論其學歷及經歷,而給予其職能等級第1等之職務。
第十三條 未經公司同意就職者,不給付薪資。
第二章 基準內薪資
第十四條 基本薪資
基本薪資是由年齡薪資、年資薪資及職能薪資所構成,其標準如下:
(一)年齡薪資 第15條(年齡薪資參考表)
(二)年資薪資 第16條(年資薪資參考表)
(三)職能薪資 第17條(職能薪資參考表)
第十五條 年齡薪資
年齡薪資以15歲為基準年齡,每月以給付肆仟元之薪資為基準,每增加一歲則按下列標準給付。
16-25 壹佰貳拾元
26-35 壹佰伍拾元
36-45 壹佰元
46-50 陸拾元
50歲以上之年齡薪資則以捌仟元為基準。
第十六條 年資薪資
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者,可按下列標準給付年資薪資
1-15年 壹佰元
16-30年 陸拾元
31年以上 肆拾元
第十七條 職能薪資
(一)職位包括總合職及定型職兩種。
(二)“總合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8種等級,并依據職能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三)“定型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四種等級,并依據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四)職能資格等級需經由人事科評定后,依評定之標準劃分員工最低等級、級職薪資及升等,其評定標準如下:
第十八條 附加薪資
(略)
第十九條 職務津貼
各級主管之職位別,得依下列規定給付津貼。但主管因晉升(降級)時所發生之異動,其薪資計算則依第7條之規定處理,并采取按日計算。
(一)總經理 14,000元-16,500元
(二)副總經理 11,200元-14,000元
(三)部門經理 8.800元-11,200元
(四)部門副經理 6,200元- 8,800元
(五)主任 3,800元- 6,200元
第二十條 特別津貼
對于職務困難度高、責任艱巨以及有特殊技能之員工,公司得視其工作困難程度,給付特別津貼。
第二十一條 扶養津貼
有扶養家屬義務之員工,得依規定申請辦理扶養津貼。但扶養人最多不得超過5人。
(一)配偶 1,000元
(二)直系親屬六十歲以上者 400元
(三)直系親屬及弟妹未滿18歲者 400元
第三章 基準外薪資
第二十二條 時間外勤務津貼
員工因業務上需要而必須在勤務時間外繼續完成業務時,公司得依員工加班時數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予時間外勤務津貼: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 一個月規定平均上班時數′1.30
第二十三條 假日出勤津貼
假日出勤津貼之計算同前條之規定辦理.但隔日補休者,則不給付該項津貼。
第二十四條 深夜勤務津貼
深夜勤務時間乃自晚上十時至翌日清晨五時為止之勤務,其津貼之計算,同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管理階層之主管不得申請時間外勤務、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務津貼。
第四章 調薪及升遷
第二十六條 調薪
公司視業務成長率及員工之績效成績及貢獻度,在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調薪。
第二十七條 定期調薪的內容
(一)定期調薪包括自動調薪及核定調薪兩部分。
(二)自動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的年齡薪資(依第十五條之規定)及年資薪資(依第十六條之規定)
(三)核定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之職能薪資(依第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第五章 獎 金
第二十八條 獎金的支付
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在每年7月(上期)及12月(下期)根據人事科及各單位主管評估在職員工之勤務考績、出勤率及貢獻程度后,決定獎金發放之標準。
第二十九條 獎金計算期間
(一)上期(7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自去年10月21日開始至本年度4月20日止,并與七月份之薪資一并發放。
(二)下期(12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至本年度4月21日開始至10月20日止,并與十二月份之薪資一并發放。
第三十條 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依集團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團從業人員的薪資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文件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本制度系集團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薪資管理的總則,其中對集團直屬各職能部門的薪資管理作了明確的規定。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資管理具體辦法另見《事業部薪資管理制度》。
第三條權責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頒布,修訂,解釋并監督施行,集團各部門、事業部共同執行。
2.修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意見和集團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集團總裁核準后,方可修訂。
3.此制度經集團總裁核準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條工資構成與定義
一、業務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獎金:集團公司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獎金設置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3.其它獎金:建立新客戶開發獎等。
二、管理類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加(降)薪: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資項目。
3.獎金:集團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獎金設置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三、定義
1.業務類人員:創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集團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集團業務類人員為:銷售人員、生產人員
2.管理類人員: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集團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第五條扣除項目
1.工資收入所得稅。
2.社會保險等相關福利個人支付項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工資不予扣除
1.按集團公司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的婚假,喪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調參加培訓。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況。
第二章業務類人員考核
第七條另見《銷售人員薪資管理辦法》和各子公司的《生產人員薪資管理辦法》
第三章管理類人員考核
第八條底薪設置標準(略)、加薪(降薪)辦法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根據有關制度、工作流程、獎懲記錄等因素做出的薪資調整項目。
1.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可予以加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總評90分以上。
(2)季度內獲通報嘉獎兩次以上者
(3)其它為集團或子公司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并通報嘉獎一次以上者。
(4)年度內工作成果顯著,并無任何違紀等不良紀錄,且工作滿6個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將予以降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于70分者。
(2)季度內通報批評2次以上者。
(3)季度內累計曠工2天以上者。
(4)實施其它對公司發展不利的行為。
3.管理類人員加薪和降薪級差明細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評結束后7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依規定要求將符合標準的人員提報考評組確認,并負責同財務部共同執行。
第四章晉升與降職
第九條晉升(降職)定義: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由考評小組確認其晉升或降職。
第十條管理類人員的晉升與降職
1.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予以晉升
(1)職員應符合加薪條件的一并晉升直至高級專員
(2)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條件將予以降職
(1)累計被書面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2)連續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績效獎金
第十一條定義:以體現各級員工個人綜合工作表現、行為、成果為基礎和體現集團公司整體績效和營利狀況的銷售回款比率為依據,依據集團的經營狀況確定相應獎金基數為標準,對管理類員工以月度為周期進行的獎勵或處罰。
第十二條關于考核的規定
1.考核時間:每月1-10日對上月集團公司整體績效進行考核并實施。
2.考核權責:本規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營銷中心提供上月銷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關資料至財務部,經財務部測算,報總裁核準后由財務部發放。
3.考核方式:銷售回款比率超過計劃70%以上,員工享受300元的獎金基數。
4.計算方法:個人績效獎金額=300×回款完成率(%)×職務獎金系數
第十三條職務獎金系數明細(略)
第十四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月度內曠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試用期者。
3.月度通報批評1次以上者。
4.月度內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發展之行為。
6.當月度內離職的。
第十五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集團財務部提交職務獎金系數明細。
2.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總裁經核準后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六章年度績效考評獎金
第十六條定義:又稱年終獎(司齡獎),集團視年度經營狀況及員工工作表現,以在集團公司工作的司齡為主要依據發放的獎金。
1.集團高層管理人員由集團總裁確定發放額度。
2.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由公司考評小組確定不同職級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依據進入集團公司的'時間和其他評比要求計算獎勵額。
3.發放時間: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條獎金的計算辦法:年終獎金=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出勤系數×司齡
1.出勤系數為本年度應出勤天數與應出勤天數的商。
2.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由集團臨時組建的考評小組根據本年度集團整體的經營業績,盈利狀況,未來發展規劃等確定的額度。
第十八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年度事假超過1個月以上者。
2.年度曠工超過2天以上者。
3.試用期者。
4.年度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5.年度內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發展之行為。
7.年度內11月30日前離職的。
第十九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財務部提交年度員工人事考評成績累積數據。
2.財務部按照制定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集團總裁核準后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七章薪資保密規定
第二十條目的
集團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集團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按勞分配兼顧公平,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免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各級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準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或辭退。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
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
4.評論他人薪資者,予以辭退。
5.若因以上行為造成其它影響者除以上處理外,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辭退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關制度即刻廢止。集團將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此制度的修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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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管理制度8
第一章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補貼津貼+獎金
1、 基礎工資:是為保障員工最底的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工資;
2、崗位工資:根據員工崗位工作性質、職責、技能、工作難度及行為對公司的影響程度和價值而支付的工資。(崗位的價值)
3、補貼:作為公司給與員工的福利,基本上公司正式員工均享受。我司的補貼具體是:午餐補貼、通訊補貼。
4、津貼:是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其崗位的特殊性給與的報酬。我司的津貼具體是:交通能源津貼、領導職務津貼、汽車司機行車津貼。
5、獎金:是由根據員工工作業績的`優良和公司經濟效益狀況而支付的工資。
其支付的額度與企業的經營效益息息相關。我司的獎金具體有:績效獎金(工作業績)、總經理嘉獎。
第二章 具體構成內容
1.年薪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公司效益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2.提成工資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崗位績效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3.結構工資制:年度收入=∑月度收入(基本工資+績效獎金+補貼津貼)+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4.協議工資制:是指先確定薪酬額,再按照結構工資制或年薪制的內容結構及標準分解薪酬組成的薪酬制度。實行協議工資制屬于特殊薪酬情況,一般僅對從公司外部引進優秀人員時適用,需要適用時由人力資源/行政部申請,公司薪酬員會研究通過、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執行。
5、內容解釋:
5.1 月度底薪:即為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資。
5.2 月度補貼津貼(試用期、臨時工不享受)見下表:
●福利項目 適用人員 標準 備注
●午餐補貼 全體正式員工 100元/月 直接用于為員工提供工作餐
●通訊補貼 全體正式員工 50元-300元/月 領導300元、銷售100元、其他員工50元
●交通能源津貼 公司領導 300元/月 下班不便或有私家車員工
(汽油費) 關鍵崗位 100元/月 需申請經總經理審批
5.3年度公司效益獎金:
與公司效益指標的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并一次性發放。
5.4崗位績效獎金:
與個人工年度的工作目標業績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并一次性發放。
5.5總經理嘉獎獎金:
詩司總經理或管理執會根據公司本年度的.效益完成情況和經營計劃完成情況、員工所在崗位的重要度和關鍵度、員工本人的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等,可能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并一次性發放的單項獎金,其每年是否發放、以及如果發放其計發的標準和具體金額等由總經理或執會決定,人力資源/財務部負責計算并備案。
第三章 薪酬確定
第一條 公司領導類崗位(即執會成員)人員薪酬的確定
總經理崗位的薪酬由董事會確定,其它公司領導類崗位的薪酬由總經理在董事會確定的原則內根據本制度支持文件《領導類崗位年薪系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 部門領導類崗位人員薪酬的確定:根據公司的聘任、任命文件,由總經理根據《領導類崗位年薪系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 各領導崗位的年薪額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三條 銷售類崗位人員年薪的確定:由總經理根據公司銷售指標的情況,結合員工本人上一年度的銷售業績,按照公司《崗位工資對照表》確定,確定崗位等級與工資標準。
第四條 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崗位工資的確定:由各部門根據崗位《工作說明書》、《崗位工資對照表》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對員工本人工作業績、能力和態度的考評,確定崗位及崗位工資級別報公司薪酬員會審核,由總經理批準。崗位工資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五條 新進人員工資確定:試用期內原則上以招聘崗位的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80%發放,具體拭該新員工的能力、工作經驗、學歷等情況定崗位等級與標準,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績效)。
應屆中專畢業生實行3-6個月的見習期,見習期間采取固定工資,標準為本科生1200(男1200,女1100),專科生(男1100,女1000)。見習期滿根據任職的崗位,進入崗位的為期一個月的試用期,工資對照公司《工資標準對照表》定級定標(同第五條)。
第七條 實習生只發放基本生活費(基礎工資300元)。
2、公司薪酬管理規章制度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管理,根據工作內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所做出的貢獻。切實做到外部具有競爭性,內部具有公平性,切實有效發揮分配的激勵機制與約束作用,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管理規定執行,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本規定執行。
三、工資結構
1、一線員工工資
月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 實習生工資暫定1500元,超出部分計入技術工資。
2、技術工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為7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 技術津貼標準具體如下表:
3、樣品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4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 技術津貼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4、班組長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 管理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5、主管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幾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 管理津貼具體標準服下:
6、部門經理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500元。 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7、總監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800元。 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四、工齡工資
1、新員工入職滿一年后,至第一個月開始計發工齡,正式員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齡工資計算以勞動合同期限為準,滿一年后在第一個月工資內同時發放。
3、中途離職,按最近一次入職計算。離職前工作不計算工齡工資。
4、在發放前離職(包括辭職、辭退)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或已經審批同意的員工,不享受工齡工資。當月事假超過7天不享受工齡工資。
五、工資計算方法
1、加班工資
(1)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必須有部門主管(經理)同意,并填寫《加班申請單》,無加班申請單按《員工手冊》考勤制度4.1條處理。
(2)公司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不計算加班工資。
(3)加班工資的計算: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津貼)÷26÷8×加班時數。
2、事假和筏傷假期間不計發工資,期間基本工資、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為0。
3、在發工資前請假10天或請假超過30天,且在發工資時仍未上崗。工資暫停發放,到崗后一并發放,社會保險在當月或上個月工資中連續扣除。
4、試用期員工工資按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5、正常離職員工工資在公司發工資時一并發放。沒有特批不得立即結算工資。
六、薪資調整
1、公司薪酬調整根據職等職級和《崗位異動管理辦法》,結合考核結果確定。
2、根據職等職級進行調薪時每個崗位最多可調整2級。一年之內最多調薪不得超過4次。
3、同一職等調到最高職級時,薪酬無法再調。
4、崗位異動,薪酬同時調整,薪酬調整幅度不得超過職等和職級規定的薪資。
5、原則上薪酬每年只調整1次,根據員工個人能力和工作業績進行確定。
6、試用期員工轉正:經部門、經理考核合格后,有員工本人填寫《轉正審批表》,逐級報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財務部開始調整薪資的時間,調整后的薪資標準。
七、附則
1、本薪酬調整管理規定解釋權屬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規定有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根據法律本管理規定公示7天,7天內員工無異議后只第8條執行。
3、公司薪酬管理規章制度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9
第1章總則第1條目的
為規范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企業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企業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決定員工的薪酬。
第3條適用范圍
本企業所有員工。
第2章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于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4條企業正式員工薪酬構成
(1)企業高層薪酬構成=基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
(2)員工薪酬構成=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福利+津貼或補貼+獎金
第5條試用期員工薪酬構成
企業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具體時間長短根據所在崗位而定。
員工試用期工資為轉正后工資的70%~80%,試用期內不享受正式員工所發放的各類津貼。
第3章工資系列
第6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將企業的工資劃分為行政管理、生產、營銷、后勤四類工資系列。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表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行政管理系列
企業高層領導2.各職能部門經理
3.行政部、財務部、業務部所有辦公室職員生產系列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采購部門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后勤系列一般勤務人員如司機、保安、保潔員等第4章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確定
第7條基本年薪是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它是由個人資歷和職位決定的。該部分薪酬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條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員會確定,確定的依據是上一年度的企業總體經營業績以及對外部市場薪酬調查數據的分析。
第9條年終效益獎
年終效益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經營業績的一種短期激勵,一般以貨幣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該部分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條股權激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激勵手段。股權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虛擬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4章一般員工工資標準的確定
第11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根據該崗位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工資標準。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各崗位所承擔工作的特性及對員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將崗位劃分為不同的級別。
第12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企業將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標準如下表所示。績效考核標準劃分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月度績效工資: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年度績效獎金:企業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13條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1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XX年不再增加。按月發放。
第14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5章員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外,為解決員工后顧之憂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集團)總公司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上海市工資支付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薪酬的構成
第三條 薪酬主要由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中長期激勵五部分構成。
(一)崗位工資、津補貼屬于標準工資部分,績效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和中長期激勵屬于浮動工資部分。
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屬于即期收入,中長期激勵屬于長期收入。
(二)崗位工資是與員工崗位責任相適應的崗位報酬,在崗享受,換崗調整,離崗取消。
績效工資(獎金)是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及集團公司經營業績相適應的績效報酬。
津補貼是對特殊崗位工作員工給予的津補貼。
中長期激勵是指對員工的工作業績以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股權激勵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三)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應當科學合理的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四條 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章 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以下情況視為加班:
(一)集團公司出具書面加班通知的;
(二)員工主動加班,事后得到集團公司書面認可的;
(三)員工提出書面加班申請,集團公司批準的。
第六條 加班加點工資支付原則
(一)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加班,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補休代替。
(二)休息日(周六與周日)加班,可按同等時間補休,補休時間應安排在當月或次月完成,最晚在當年12月31日前補休結束;未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加班工資基數按照標準工資計算,標準工資不得低于集團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章 工資管理規定
第八條 員工工資執行日薪月結制,月制度工作時間20.83天,月計薪天數21.75天(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員工出勤按實際天數統計(包含國家規定的節、假日)。
第九條 員工當月的工資依據上月的考勤結算。
第十條 新招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十一條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工資計發到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其工資應當在辦理完工作交接同時支付。
第十二條 工資支付時間
員工工資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并向員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約定的工資支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者公休日,應當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工資支付方式
工資由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按規定核定、結算,銀行代發,特殊情況下以現金形式發放。
第十四條 工資中扣除的費用項目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三)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
(四)缺勤扣發工資;
(五)其他法律規定或集團公司規定的扣除項目。
第五章 各種假別的工資扣減標準
第十五條 凡涉及扣發工資的,以標準工資為基數扣發。
第十六條 曠工、事假
曠工一日,扣發一日工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第十七條 病假
(一)病假1個月以內及滿1個月后進入醫療期的工資,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二)醫療期滿在等待處理結果之前,參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八條 工傷
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傷津貼。
第十九條 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休上述假和路程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一條 產假、節育假
(一)女員工休產假、男員工休護理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執行。
(二)節育假期間待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員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三條 集團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該員工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二十四條 其他扣發工資的情況
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給集團公司造成財產損失或損害集團公司榮譽的.,集團公司有權從工資中扣除員工應向集團公司繳納的賠償、補償等費用。
第六章 工資總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總額的管理。分、子公司在集團公司的統一管理下,制定和運行本公司的工資總額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分、子公司每年底將當年的工資總額使用情況和下年度的工資總額預算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七條 年度工資預算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可以通過一定程序進行調整。
第二十八條 分、子公司要認真填報《勞動工資月報表》,準確、及時地反映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執行情況。
第二十九條 分、子公司要積極配合填寫上級部門下發的各種工資情況調查表等,以便準確、及時地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
第七章 工資保密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 集團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度,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是公司級的保密內容。
第三十一條 了解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的人員是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故意泄露秘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泄露秘密的,視為失職或不勝任本職工作。
第三十二條 集團公司全體員工有執行工資保密制度的義務,有不打聽他人工資、不擴散工資保密內容、制止他人泄密等責任。故意竊獲保密內容并向他人擴散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
第三十三條 員工查詢自己的工資,憑工資存折或工資條,先到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查詢是否屬于登記、核算或發放錯誤;發放沒有錯誤仍有疑問的,再到人力資源部查詢工資標準。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勞動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分子公司、改制單位可依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薪酬管理制度,并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從XX年1月1日起執行,以往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對公司員工的管理,針對停薪留職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由行政部參照公司行政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
第三條 、停薪留職是指為請假時間超過30天(不含)而需要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辦理的停止工資發放但保留其職務的手續。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四條、公司員工凡因個人需要長時間學習進修的、結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員工因身體原因需要長期治療的等特殊情況,長時間不能到公司上班,需辦理停薪留職手續者,由員工本人提前三個工作日填寫“停薪留職申請書”(詳見附表1),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管理部審批,總經理核準后,按“停職留薪申請表”(詳見附表2)內容做好工作交接后,一式兩份,將申請書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門人事部存檔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離崗,非因正當理由停薪留職者,申請不予受理。
第五條、員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根據公司規定,需要簽約《員工停薪留職協議書》(詳見附表3)。
第六條、員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擅自從事與公司同行業同類工作崗位者,一經核實,視其已離職;凡停薪留職滿一個月之內不能上班者,視其已離職。
第七條、交接工作手續辦理及復職管理
1、停薪留職人員的離職交接手續及工資發放等運作程序與離職手續辦理程序相同,填寫《員工離職交接表》,(詳見附表4)按規定進行審批;
2、辦理停薪留職員工在約定的停薪留職時間期滿后需回公司上崗的,應提前一個月向公司報告,以便公司安排期滿后就業。停薪留職期滿后不能回公司上崗的,
必須在停薪留職約定時間屆滿一周內續辦手續,否則,公司視為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辦理停薪留職手續后,公司無義務為其保留原職位,停薪留職員工辦理復職手續時,公司按實際工作需要安排相關職位。
第八條、公司停薪留職人員待遇
1、停薪留職人員在停薪留職期間不再享受在職時的工資、獎金等所有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職期間個人檔案、工資關系、工齡可保留。
第九條、停薪留職期滿員工要求復職時,需填寫“復職申請書”,(詳見附表5)經原任部門負責人同意,管理部門審批,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辦理復職手續。
第十條、其他相關事宜,一律按《公司管理規章制度》辦理。
附則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發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2
司屬各單位、各部門:
為有效形成激勵、約束機制,優化人力資源配置,調動廣大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管理效能和企業經濟效益,保證職工隊伍的穩定,結合我司多年的生產、經營、管理實踐,經廣泛征求意見,并經過慎重研究,決定實行新的薪酬體系。
一、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實行年薪制,具體標準和細則由局制訂。
二、公司機關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司屬各單位班子成員實行崗薪制。
三、經營、結算人員實行底薪+提成工資制。
四、與生產緊密聯系的客戶服務人員、生產系統作業層人員實行底薪+計件工資制。
五、生產、后勤輔助勤雜人員實行合同工資制。
現將經從XX年以來試運行比較成熟的機關部門、經營、結算、客戶服務、生產、后勤輔助勤雜等人員的薪酬管理、考核辦法予以發布。
本規定從XX年元月一日起正式執行。
對執行過程中發現的不完善之處,請及時反饋到公司辦公室,以備今后修訂。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分配制度,充分發揮工資分配的激勵作用,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穩定企業的優秀人才,在綜合考慮人才市場同行業工資水平和公司目前的分配標準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崗位的能力要求、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及職工個人在崗位上的勞動貢獻來以崗定薪,同工同酬,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為原則,將職工收入與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職工對企業所實現的績效緊密結合。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一、崗薪制構成體系
基本工資
崗位津貼(或計件獎金)
月工資
其他津貼
薪酬總構成 加班工資
季度績效獎金
年終效益獎金
特殊獎金及其他
說明:
(一)基本工資:根據崗位價值確定給付的范圍,在此范圍內以崗位技能核定固定工資,具體等級標準見附件。
(二)崗位津貼:根據職務(職稱)和崗位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具體等級標準見附件。實行計件獎的人員不執行本條。
(三)其他津貼:根據工作時間、工作性質、工作責任和工作環境等方面的差異分別確定年功津貼、出勤貼、班組長津貼。
1、年功津貼
為突出職工對企業的累計貢獻,依據職工的本企業(指三局)工齡發放工齡津貼,標準為10元/年,按月發放。其中,聘用人員只計算本公司工齡(自合同簽定之日開始計算)。
2、出勤貼
實行月度計件獎的工人崗位以實際出勤為依據按3元/天的標準發放。
3、班組長津貼
經公司審核批準的班組長發放班組長津貼,正班組長80元/月,副班組長60元/月,按考勤發放。
(四)加班工資標準及給付辦法
因公司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要求職工雙休或節假日加班加點工作的,按照每月實際加班天數根據勞動法的要求計發加班工資。加班日歷天數不得超過當月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合計日歷天數的50%,以保障職工休息的合法權利。其中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法定節假日加班天數
雙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雙休日加班天數
(五)季度獎金
每季度末進行本季度的績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下季度的第一個月發放上季度的獎金。具體考核情況另行下文。
(六)年終效益獎金或兌現
管理崗位年終獎金主要根據公司各項經濟效益指標的年度完成情況,全年考核考評結果予以分配,具體分配標準為:
年終兌現獎金=年終分配基數×本崗位全年考核系數×全年出勤率
年終分配基數=公司審批獎金總額/∑各崗位出勤系數×各崗位考核系數
具體考核情況另行下文。
(七)特殊獎金:符合公司有關規定條件而獲得的特殊獎勵,包括承包兌現、科技成果獎、經營成果獎及突出業績嘉獎等。
1、承包兌現:各基層單位在完成與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后,按承包合同所規定的兌現辦法給予的兌現獎。
2、科技成果獎:公司為調動廣大工程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培養和造就一批優秀的工程技術人才,實行技術創新,而設立該獎項。主要獎勵獲得各級科技進步獎或優秀設計獎的`發明者或主要完成者,以及在施工生產中運用科學的管理手段為公司取得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工程技術人員。
3、突出業績嘉獎:對在完成本崗位工作職責的基礎上有突出業績的個人給予的一種獎勵。
在發放以上特殊獎金時,須由基層單位或部門書面提出獎勵對象和獎勵原因,經公司審批后方可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二、基本工資、崗位津貼標準及給付辦法
(一)公司機關和分公司機關基本工資等級標準(附件1)
該表縱向分七崗,共18個等級分別為:
一崗(1-3級):公司副三總師、總經理助理
二崗(2-4級):公司部門經理
三崗(4-7級):公司部門副經理、經公司聘任的高級職稱
四崗(6-10級):公司部門經理助理、部門二級部室負責人
五崗(9-13級):公司部門專業主管(專業分工明確并承擔一定責任的崗位)、經公司聘任的中級職稱
六崗(11-15級):公司部門主辦管理人員、經公司聘任的助理職稱
七崗(14-18級):公司部門一般管理人員、經公司聘任的員級職稱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3
第一章宗旨
第一條為了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加強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增強企業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試用、正式員工,兼職、實習、退休返聘、臨時等員工不適用于本制度,其薪酬管理通過單獨的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章管理原則
第三條“按預算調控”的原則。即在核定的工資總額預算內,公司對于工資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并進行動態調控
第四條“以結果為導向”的原則。即薪酬管理體現“以結果為導向”的利益分配機制、強調薪資的激勵功能,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第五條“外部公平、內部公平”的原則。即先后管理要參照公司外部的行業、地區薪酬水平,在公司內部要保證員工間薪酬的公平性。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六條公司原則上采用組合薪資制,其結構由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附加工資四部分組成。
第七條基本工資是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確定的工資。
第八條崗位/技能工資是按照員工所在的崗位(職系、職級、職等)等各項勞動要素評測結果和崗位所需員工的技能而綜合確定的工資。
第九條績效工資是依據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結果、部門經營業績和企業整體經營業績情況而確定的工資,包括各類績效工資、提成、獎金、超額獎等。
第十條附加工資、包括年資工資、各類津貼、補貼等,具體規定參觀公司相關制度。
第四章職位薪資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不同職位體系的不同工作性質制定不同的薪資結構。
第十二條具體職位的薪酬結構規定參見不同職位體系的薪資、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五章薪資考核
第十三條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標準根據員工所任崗位確定。原則上薪隨崗變,所有員工均執行“易崗易薪”。崗位變動后,一律從變崗下月起執行新的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績效工資根據員工本人的績效考核結果、部門/公司的經營目標或計劃的完成情況考核后發放。績效工資的發放可以月、季、半年、年及項目等周期支付。
第十五條附加工資的發放是否結合考核結果根據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考慮到各種崗位工作性質各有不同,因此薪資的考核方式也不盡相同。具體的薪資考核管理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六章薪資調整
第十七條薪資調整包括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
1、公司整體的薪資調整參照每年物價上漲指數、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工資標準等情況進行;
2薪資調整方案,工資水平的增長應低于公司經濟效益的增長并符合公司的人力資源計劃及工資總額管理制度的要求;
3、薪資調整除參照社會平均薪資福利水平外,還要考慮企業的實際支付能力、員工基本生活需要、員工以往的薪資福利水平等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每年的薪資晉級調整分兩次:第一次為每年1月,為常規晉級;第二次為每年7月,為特別情況晉級。工資調整均應按照人力資源計劃和本級別職位工資進行核定。
1、常規晉級薪資調整。根部部門上一年度完成經營計劃的情況、員工個人年終考核結果以及新一年工作計劃等,以部門整體為單位工資總額總體調整。
2、特別情況晉級薪資調整。根據員工半年考核結果,由員工直屬上級提出特別晉級薪資調整。享受特別情況晉級薪資調整的員工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20%
第十九條公司及部門未完成經營計劃時,在實際支出工資時應下浮總額,以控制經營風險。
第二十條崗位變動調整引起薪資調整。若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則員工工資等級變動為相應崗位當前職級系列的工資等級
第二十一條在工資等級調整過程中,若目前等級已經達到相應崗位、職級系列的最高檔次,則工資等級不再改變。
第二十二條工資調整與職位職等的調整直接掛鉤。
第二十三條對于能力突出的員工或具備相應能力但資格尚未達到有關職級要求的員工,允許越級或者破格加薪和晉升,破格晉升比例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5%。
第二十四條因績效考核涉及的薪資調整具體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章薪資審批
第二十五條薪資及相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職位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薪資的確定與調整,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根據董事會審批通過的薪資標準及相關制度要求執行。
第二十七條年度薪資整體調整的具體調整比例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八章薪資發放
第二十八條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作與發放。
第二十九條公司計薪月周期為自然月、計薪年為自然年。
第三十條薪資發放原則上采用銀行代發方式。
第三十一條日常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指標、審核,根據薪資確定審核的相關規定,逐級審批后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依法發放。
第三十三條病假工資按工資的%執行。
第三十四條事假無薪
第三十五條生育工資按原工資標準執行
第三十六條待崗工資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標準發放,績效工資自待崗之日起停發。
第三十七條試用期工資標準按轉正后崗位/技能工資的80%執行。
第九章薪資扣除
第三十八條薪資發放中的個人所得稅扣除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九條交通補貼。話費補貼等按月在稅前工資中列支
第四十條績效工資按規定方式扣除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一條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稅后列支。
第四十二條社會保險的繳納按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政策執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部門依法稅前扣除。
第四十三條對于工資中設計的考勤扣款詳見《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章薪資保密
第四十四條薪資保密規定要求規范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泄密。
第四十五條薪資保密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適用于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也適用于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第四十六條薪資保密設計的主要人員包括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閱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人員、財務人員。
第四十七條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薪資操作過程保密,全體員工不得探聽別人的薪資水平,全體員工不得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泄密情況都須及時申訴匯報,相關部門處理應及時有效。
第四十八條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部署: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相關制度,向全體員工宣貫薪資保密制度:派專人用專柜、專匙保持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持過程不泄密: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
第四十九條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做出以下規定: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于新進員工定薪過程、員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密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閱過程等;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等)經核準后,應由人力資源部統一保存于薪資資料專柜中;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閱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需經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核準;財務人員在薪資發放流程中應保證薪資保密。
第五十條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員工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貫薪資保密意識;新進員工入職后,由人力資源部在職前培訓中宣貫薪資保密制度。
第五十一條公司歡迎員工參與檢舉薪資泄密情況,并對舉報人員給予獎勵。
第五十二條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得以實施,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系:因薪資作業人員的行為作出薪資泄密的;員工之間詢問其他員工薪資情況的;向其他員工泄露自己薪資情況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4
根據公司體現公正公平的原則,為了加強公司管理,激勵公司員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業務人員薪酬由底薪傭金兩部分組成。
二底薪
x標準:
片區經理月薪元+每月過程考核獎(詳見過程考核實施辦法)
業務助理月薪元+所屬片區經理過程獎的%
初級業務助理月薪:本科元,專科元(不參加過程考核)
注:新聘用員工實習期(個月)本科元,專科元,實習期滿自動轉為初級業務助理
x底薪發放時間為每月日,出差人員回公司后領取底薪。
三傭金
傭金
傭金標準:傭金=提成x分擔費用x失誤損失(包括本政策業務管理制度市場財務制度業務人員業務費用制度范圍內的所有應承擔的損失)
底貨款兩清賬目明晰的,春節前可發放全部傭金
提成標準:提成=凈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數
提成系數(指標均為百分比)
xx片區部部長提成系數(萬),片區經理提成系數(海南粵西(萬)
xx區(萬)xx區(萬)xx區(萬));
xx大區提成系數(萬):(云貴個助理(萬)四川(萬)
xx部部長提成系數(萬),業務代表提成系數(湖北(萬)湖南(萬)
xx(助理人萬)xx區(萬));
xx大區提成系數(萬):片區經理提成系數江蘇上海(萬)
安徽(萬)
xx大區提成系數(萬):,片區經理提成系數(遼寧(萬)吉黑(萬)
xx區個助理(萬)xx直供(萬)
xx大區提成系數(萬):(膠東個助理(萬)魯中(萬)魯西(萬));
西北部部長提成系數(萬),片區經理提成系數(山西(萬)陜甘寧蒙個助理(萬)新疆(萬)河南(萬))
銷售公司后勤人員(包括財務人員)參考片區平均收入結合個人工作表現給予獎勵。
業務助理提成為該市場業務員提成總額的x%,由該市場的片區經理負擔,初級業務助理不參與提成分配。
庫存細則
庫存率=(退貨總額/全發貨總額)×%
庫存率指標
長江以北庫存率為%,長江以南庫存率為%,廣東庫存率為%。
獎罰標準
庫存率減少,獎勵減少貨款金額的%;庫存增加,則扣除增加貨款金額的%企業員工人事檔案管理辦法(個doc):總結出六套薪水制度,其中前三種薪水制度比較常見,而后三種薪水制度目前也有不少企業正逐步施行。
高底薪+低提成
以高于同行的平均底薪,以適當或略低于同行業之間的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外企或國內大企業中執行的比較多,國內某家電企業在上海的業務代表底薪為,提成為%。屬于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該制度容易留住具有窒度的`老業務代表,也容易穩定一些能力相當的人才,但是該制度往往針對的業務代表學歷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業務代表不容易輕易進去,門檻相對高些。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5
為維護全體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資福利管理制度,保證中心的穩定與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中心的所有人員,包括:中心運營總監、業務主管、口腔醫生、咨詢、護士、后勤、保潔員、市場人員等等。
二、中心運營總監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為主。
三、前期中心業務主管以保底工資為主后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員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基本月薪;
2、績效月薪;
3、獎勵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險;
5、培訓、考核優秀者獎勵
五、基本月工資:
1、以每個月10號發放,按時核發;
2、月基本工資的`初始核定以個人學歷、職稱、工作能力、勞動力市場價格、整形醫院人力資源政策為基礎;
3、新聘(或新晉升)人員的基本工資按照現行標準進行核定;特殊情況、特別人員可匯報公司主管再進行彈性調整
六、績效月薪:
1、在每月結束后,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在次月十號一次性核發;
2、任職不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進行核定
七、考試獎金:每月進行一次口腔業務與營銷服務考試按末位淘汰制度實行,連續三次考試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優秀者可以適當獎勵部分現金
八、口腔中心人員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工資:
1、違反口腔中心政策、規定嚴重者;
2、辭職或辭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中心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
4、透露中心業績者、相互透露討論各自工資待遇者;
5、工資發放、停發的決定權在口腔運營總監處;
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員不享受雙休日,國家法定假期等福利保險
十、上班滿一年人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和保險,其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上班滿一年人員可享受特別福利保險,但中心若發生經濟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險中心負責60%個人負責40%
十三、國內進修學習:
1、口腔中心醫生任職滿一年者,考核結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學習地進行學習費用中心負責
2、中心員工績效考核優秀者,運營總監可以匯報公司給予到總部參觀學習、旅游費用由中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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