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調研了數十家大大小小、各種體制的企業后,各家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都有一個相同的問題:優秀員工留不住。確切地說,是優秀的知識員工流失多。而且,在一系列的變革之后,往往會產生一次核心員工的離職高峰。對離職原因分析表明,除了工作氛圍、管理風格等因素外,薪酬是最重要的因素。
在人力資源管理變革項目中,績效考核的推進往往很困難。一般而言,管理層在考核上(壓力機制)推進力度較大,但在激勵上(動力機制)的措施不多,員工期待的調薪沒有實現,進一步強化了對考核的抵觸情緒。其原因是:對國有企業,由于有上級“婆婆”的存在,薪酬的自主性小,可用的措施本身就不多,所以只好在考核上做文章;而民營企業,“老板”的觀點是,如果你有成績我必給你相應的回報,所以也是希望有嚴格的考核。但由于早先的回報方案不嚴密或不切實際,或由于最終的財務指標不理想,未能兌現,失信于員工,導致員工對考核不感興趣,一提考核首先是反感。
民營企業對員工過多強調薪酬的協議價格,起薪與市場接軌較好,但,運行一段時間后,由于不同員工的薪酬談判能力不同,“會哭的孩子有奶吃”,久而久之就造成內部不公平。從價值鏈:“價值創造->價值評價->價值分配……>創造更大的價值”來看,這三個環節是閉合的,各個環節同等重要,但在實際操作上,價值分配更加重要:“分蛋糕的方案決定未來蛋糕的大小”。特別是技術人員,對薪酬待遇的要求上不同于營銷人員,有一個特點:營銷人員對薪酬感到不滿意時,會提出來跟老板討價還價,甚至以跳槽相威脅,而技術人員往往把不滿意放在心里,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直接選擇離開。也就是說,如果要留住員工,對營銷人員,我們還有談判的機會,對技術人員,往往沒有談判機會,只能在平時注意觀察,事先了解其需求,消除其不滿意。
留人有待遇留人、事業留人、感情留人三中方式。這三種方式在不同條件下對不同的人發揮作用,但都必須要求具備基本的待遇水平。企業的薪酬政策,要結合內部公平性與外部公平性,同時薪酬策略還要根據自身的贏利能力,與同業相比確定合適的薪酬水平。作為業界先鋒的企業,在認真分析自身的成本構成(特別是各類人員的工資比例)和財務能力之后,建議采取相對的高薪政策,比如,對技術人員、營銷人員、中高級管理人員等關鍵的知識人才采取相對高薪策略。這是知識工作者必須被視為資本而不是成本的體現,使知識工作者在有其他機會時,仍然愿意為這個企業工作。高薪政策除了提高人才的外部競爭力、吸引優秀人才之外,還有一個益處:可以為競爭對手設置高門檻,提高競爭對手的人力成本。筆者服務過的一家企業,在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但由于沒有處理好關鍵崗位知識員工的薪酬待遇,成了新興競爭對手廉價的人才儲備庫。當然,高薪政策的前提是:高的支付能力、高的銷售毛利率。
企業為了降低支付風險,在薪酬構成上可以增加風險性收入的比例,如:與短期績效掛鉤的浮動工資,與長期績效掛鉤的股權、期權收入等。
對于大多數企業來說,其員工多處于欠激勵狀態。這種情況下,考核是必需的,但其首要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激勵:區分出A、B、C、D不同績效水平,給予相應的激勵(當然這是績效管理的低層次目的),通過激勵來提高績效水平。對處于欠激勵狀態的員工,考核不能作為施加壓力的工具,此時壓力太大,只會導致人才流失。在考核與激勵的應用上,對知識工作者與體力工作者而言,其重要性是不同的,因為:體力工作者對工作的需要,比工作對他們的需要大得多,相對側重于考核;而企業對知識工作者的需要,往往比知識工作者對企業的需要更高,或者至少是彼此互相需要的平等關系,相對側重于激勵。
知識員工的績效考核與薪酬
發布時間:2017-06-16編輯:凌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