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一:
1、擁護四項基本原則,執行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做到教書育人。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做到以教書育人為本,不僅教書,更要注重學生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的培養,把德育教育貫穿到教學中去。
2、擔任課程的講授及講座教學工作。組織本學科各個環節的教學工作,研究與指導同本學科有關的新課程的開設與新教材的使用。
3、組織與指導本學科一、二、三教師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
4、主持或參加編寫、審議教材、教學參考及其它教學輔導資料,支持本學科的教學研究活動。
5、掌握本學科的國內外學術研究開發動態。主持或參加本學科的教學研究,有關專題科研、社會咨詢等工作。
6、組織和輔導學生課外活動,并指導一、二、三級教師這方面的工作。
7、擔任培養青年教師工作。
8、承擔教學管理工作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職責二:
1、有良好的師德師風,遵紀守法,使用文明規范的語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2、遵循教學規律,認真做好教學各環節工作。
3、主動運用先進的教育思想、方法和手段進行教學。
4、加強業務進修,積極參加崗位培訓,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5、具有校本教研能力,每學年具有1—2個校本教研課題,且研究具有明顯成效。每學期至少寫出一篇教學論文心得、體會、總結、在校內交流或在教育報刊雜志上公開發表。
6、能勝任并積極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
7、主動承擔學校安排的公開課、示范課、專題講座、競賽輔導等任務,做到有計劃,教案或講義和總結。
8、積極履行培養和指導中學一級教師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