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科長安全生產與地測防治水工作崗位職責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崗位職責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崗位職責是指一個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職責是職務與責任的統一,由授權范圍和相應的責任兩部分組成。那么相關的崗位職責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生技科長安全生產與地測防治水工作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分享。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生技科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生技科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生技科長負直接責任。
5、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生技科長負直接責任。
6、生技科長對上報的各類資料、報表的準確性、時效性負直接責任。
7、生技科長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未及時做好煤礦技術工作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生技科長負直接責任。
9、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生技科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生技科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生技科長負直接責任。
11、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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