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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R如何避免“約而不見”

        發布時間:2017-07-29 編輯:lqy

          招聘中的“約而不見”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這種情況幾乎每天都在不同的公司上演,與其在求職者身上找毛病、發牢騷,倒不如我們HR從自身出發找原因、想辦法。

          作為HR可以在下面的幾個細節處做好“約而不見”的防范工作:

          (一)聽:電話約見時用耳朵判斷對方的反應

          打通電話后HR做完自我介紹,不要急于告知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而要講“我們收到您發來的簡歷,應聘XX崗位”,HR說到這里,一定要有停頓,并仔細聆聽求職者的反應。

          反應一:“對不起我投了太多公司,你是哪一家麻煩您再講一遍”

          做法一:重復公司和崗位名稱后,停頓,判斷對方面試意向。參考反應二和三。

          反應二:“好象~我沒有給你們發簡歷吧?”

          做法二:這類人一般是海量投寄簡歷,并不認真閱讀任職資格,一般情況下,應聘者的盲目性偏大,但仍不排除個別能力與崗位匹配的人選存在。首先,向對方說明他發送簡歷的具體日期和時間(可從簡歷接收郵件上輕松找到),如對方明確表示是誤投簡歷就到此為止不再約見;其次,向對方簡要說明崗位的要求,了解對方有應聘的意向時再約見。

          反應三:“哦,對,我是發過簡歷,您好”

          做法三:很少一部分求職者會有針對性的、慎重地選擇新公司新崗位,人力資源部在電話中對求職提出的問題解釋后就可約見了。

          (二)問:主動獵取信息,體現對求職者的尊重

          問題一:如果簡歷上未注明住址,HR要問清(大概位置即可,不需具體到門牌號,避免求職者反感),如果離公司較遠要問求職者“是否考慮前來應聘”。

          問題二:如果簡歷上未注明期望薪資,HR要問清。金額相差較多時要問求職者“是否可以接受”。這里強調一下,提及工資最好以“稅前”為標準,因為大家對“稅后”有不同的理解容易有歧義。

          問題三:面試的時間,最少提前一天通知。具體的時間可由HR確定也可由求職者選擇,問“您是否方便?”或“您何時方便?”。除非面試考官中有其他部門同事或者有職位較高的領導。

          (三)說:對于求職者提出的問題,只要不涉及公司和崗位機密盡量向其做出解釋,體現HR耐心、周到、NICE的那一面

          (四)確認:在前面三步結束后,請求職者來確認(而不是HR)

          通常情況下,HR介紹面試地點、乘車路線后會重復一遍,確保求職者準確記錄。我在這里提醒一下,這個環節完全可以反過來做,HR說“請您重復一下位置我來幫你核對”,我們可以根據記錄情況馬上做出判斷:住址沒有記好、或者根本無心記錄的求職者,可以直接被PASS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