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不續簽辦法規定
勞動合同法不續簽辦法規定
什么是勞動合同的續簽?相信這是很多勞動者都不太了解的知識。勞動合同的'續訂是勞動合同期滿后,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應屆畢業生網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提問:
我的勞動合同就要到期了,可是我不想續簽,請問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會怎樣?
解答: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勞動者自己可以選擇的,合同到期后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要看看是什么原因不續簽,在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的。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相關知識: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不續簽辦法規定】相關文章:
勞動合同法規定個人不續簽辦法10-31
舊勞動合同法規定09-30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08-30
勞動合同法規定醫療期規定11-20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年假09-12
勞動合同法規定被辭退09-05
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11-20
勞動合同法押金的規定11-12
淺析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10-12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