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護士聘用合同范本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 )護士( )技師( )其他( )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后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于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注冊和登記手續,利于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系及其他關系,并保證這些關系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后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愿為乙方提供擔保,并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于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
份證復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并簽字認可,(6)院方簽署并蓋章后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復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
其余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為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 年 月 日
丙方(簽): 年 月 日
醫院聘用合同示例
甲方:醫院地址: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政策及上海政府滬府發[2003]4號文《上海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的通知》,及上海市衛生局滬衛人(2000)48號文《關于本市衛生事業單位開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聘用合同制________(專業技術人員 工人)。
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為無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他進修機會。
(七)聘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八)雙方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等事項按《XX醫院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細則》執行。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核定和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按期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付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金,同時繳納公積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假、探親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休養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職務職稱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性質和工作要求,經過考核,對具備條件的乙方可聘任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政職務。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等權利。
四、工作紀律:
乙方違反法紀、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XX醫院職工獎懲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一)聘用合同的終止1、聘用合同期滿的;
2、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員退休、退職、死亡的。
5、無期限合同的約定終止條件:
1)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后,無崗位人員實行半年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仍無科室聘用的,將委托有關人才服務機構進行托管一年半,待崗滿兩年后仍無法安排的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其他無崗位聘用人員實行三個月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無科室聘用的,則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3)崗位聘任期滿,受聘人員應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無特殊情況三次不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合同終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計兩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終止。
5)已到達或超過退(離)休年齡的人員(不含符合國家和本市關于延長退(離)休年齡的規定,并辦理了延長退(離)休年齡手續的人員),合同終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1、聘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合同解除條款情況時,雙方均應在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醫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或福利待遇的;
6)醫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6、在合同規定的聘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第5項除外),并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乙方在聘用期間受過甲方國內外各種培訓,則由甲方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及必須為甲方服務年限的長短,用逐年遞減的計算辦法,可向乙方索賠培訓費。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滿,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第5項規定的情況,又無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決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經濟補償:
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訓、分房等費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滿合同所簽訂的服務年限的,必須按照《XX醫院聘用合同制職工違約賠償的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聘用單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住房:按醫院有關住房分配條例執行。
(二)報考研究生或其它進修:按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等規定辦理。在執行中,如發現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作適當補充。
九、甲乙雙方因終止解除合同發生人事爭議,經院人事爭議調解小組調解未成的?上蜥t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
日期:
乙方:
日期:
日期:
【護士聘用合同】相關文章:
護士聘用合同04-17
護士聘用合同03-27
醫院護士聘用合同02-08
診所護士聘用合同03-26
護士聘用合同書10-12
護士聘用合同范本08-26
個體診所聘用護士合同10-21
護士聘用合同范本01-03
護士聘用合同11篇04-23
(經典)護士聘用合同15篇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