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勞動合同
深圳市勞動合同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員工)
名稱姓名
地址性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ㄖ饕撠熑耍┨ 碼
聯系人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ㄒ唬┘滓译p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ǘ┰囉闷跒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如無試用期, 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為。
三、工作時間
。ㄒ唬┘滓译p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ǘ┘追接捎谏a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ㄒ唬┘追揭婪ㄖ贫üべY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ǘ┮曳矫吭鹿べY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 執行。
。ㄈ┘追矫吭氯瞻l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ㄋ模┮曳郊影喙べY、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ǘ┮曳綇氖伦鳂I,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次。
。ㄈ┮曳接袡嗑芙^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ㄒ唬┘追揭婪橐曳睫k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ǘ┮曳交疾』蚍且蚬へ搨,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ㄋ模┮曳揭婪ㄏ碛蟹ǘü澕偃、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ㄒ唬┘追揭婪ㄖ贫ǖ囊幷轮贫,應當公開,并告知乙方。
。ǘ┮曳阶杂X遵守國家、各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ㄈ┮曳阶杂X遵守國家、各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九、合同解除
(一)合同到期前,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ǘ┓习l放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ㄈ┘滓译p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十、合同終止
。ㄒ唬┍竞贤跐M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終止合同的相關手續。
。ǘ┍竞贤跐M,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違約責任
。ㄒ唬┘追降倪`約責任:
。
。ǘ┮曳降倪`約責任:
。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
十四、其它
。ㄒ唬┍竞贤幢M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ǘ┘追揭韵乱幷轮贫茸鳛楸竞贤母郊。
。
。ㄈ┍竞贤约滓译p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ㄋ模┍竞贤皇絻煞,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追剑海ㄉw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
勞動合同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條款
1、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七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2、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五條規定,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3、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動部發[1995]309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
4、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條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但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于工資:(1)社會保險費;(2)勞動保護費;(3)福利費;(4)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5)計劃生育費用;(6)其他不屬于工資的費用。
5、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酬。
但下列各項不得作為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1)加班工資;(2)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3)按規定不屬于工資的其他費用。
6、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四條規定,標準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應得的勞動報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項:(1)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務提成等;(2)無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
7、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支付給員工本人。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委托銀行發放的,應當將工資存入員工本人帳戶。用人單位以現金形式支付員工工資的,應當由員工本人領取,并在工資支付表上簽收。員工因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領,但應當提供書面的授權委托。員工死亡的,工資由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領取。
8、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9、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員工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10、根據《勞動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根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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