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個人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 ,資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資金緩解燃眉之急,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及民間融資規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借款總額:人民幣¥500000元整(大寫:人民幣五十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個月(自20xx年7月 日至20xx年12月 日)
三、資金使用費計算:資金使用費支付時間按甲方從銀行轉賬日起計算,2.5%,每月一萬兩千五百元(12500元),每月結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將位于 的房產抵押給甲方,并將房產證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還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將房產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內急需資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還款,乙方保證按時付給,但資金使用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六、逾期還款:甲方按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提前歸還借款,按實際借款時間計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與每月5日前將當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賬號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時按時足額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望雙方以誠信為本,以使今后長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擔保人:
擔保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3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鑒證人:(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因甲方經營上需要,原向乙方的.借款到期延續,為共同遵守執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續借金額
甲方本次向乙方續借金額人民幣(大寫)為 。前期借款利率到20xx年3月底前按期一次性支付完成。
二、續借期限
本次約定續借款期限為一年,即從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2日。
三、續借款利率與計息和結息
1)本協議項下續借款的年利率,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結算,半年結息1次。
2)本協議項下續借款按實際使用期結息,也可提前歸還。
四、還款方式
甲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日前準備好足額資金,屆時甲方應用貨幣資金一次性付清乙方本、息,如有其他意向需經協商,以另行簽訂協議為準。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協議,如有某一方違約,應通過雙方上級主管公司上海浦東星火開發區聯合發展有限公司協調,協調不成可直接通過法律的手段進行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方一份。
甲方: 乙方:鑒證方:
簽字: 簽字:簽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4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將于20xx年4月1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
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5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公司經濟業務的開展,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五百萬(¥5,000,000)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壹年,自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出借方將于20xx年6月2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轉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賬戶里。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6月20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 出借方(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20xx年6月20日
個人借款合同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還款日期方式:_______________ 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條款: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借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清償后會自動失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ê炞趾蜕w章): (簽字和蓋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丁方(證明人): 聯系電話: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
一 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乙方(借款人)因種地需要,急需一筆資金向甲方(出借人)借款。
三 借款利息:年利率 %(因農業生產周期原因一年按十個月計算,借款按整月計算不足天數按整月計算)。
四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五 保證條款:各方在簽字后視為同意本合同所有條款
1 乙方應在還款期限內向甲方償還欠款。
2 若乙方與其他人有債務糾紛,甲方有優先獲得乙方償還欠款權力。
3 丙方作為保證人在此無條件向甲方擔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償還債務,丙方自愿以其擁有的財產為甲方提供連帶保證責任(如乙方無法在還款期限內歸還欠款,甲方有權要求丙方履行償還債務的責任)。
4 丁方(證明人)證明此合同文本雙方本著自愿原則真實有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丁方各有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丁方(證明人):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
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
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借款合同時注意事項
借錢的時候,人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一般要求債務人是寫張借條。我們為什么要借條?因為,萬一打官司,我們手中有憑據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隨著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人們在借貸過程中為了更好的保障雙方的權益不僅僅單純的寫一張借條,而是簽訂書面的借款合同,同時,有的時候還找2個以上的保證人做擔保,將保證條款和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中寫明。 但我們律師借錢給別人,一般是不寫借條的,我們要的是雙方簽一份借款合同。我們為什么要借款合同?因為,萬一發生爭議、訴訟,借款合同可以更加有利維護債權人的權益。所以,我們應該樹立一個觀念,借錢給別人需要的是簽訂一份借款合同,而不僅僅是張借條!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應該包括以下部分的內容:
一、債務人的身份資料(包括營業執照),作為借款合同的必備附件。
簡單說,就是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 提供身份資料。
為什么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 提供身份資料呢?因為《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條件之一有明確的被告。打官司的時候,法院第一時間要求我們提供被告的準確身份資料,我們必須提供,否則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沒有債務人的身份資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時候,才向債務人要身份資料,一般情況下債務人肯定不愿意給。
沒有資料就立不了案,怎么辦?屆時只能委托律師去公安機關調查,如果朋上債務人不是本地人,那還得到外地公安機關去調查,相當的麻煩。
所以,簽訂借款合同時一定要債務人提供身份資料。債務人向你借錢的時候,什么要求都是會答應的。
二、要求債務人的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
債務人借錢,為什么要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呢?
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簡單說,一人負債,夫妻償還。
所以,在實踐中,借款債務訴訟,我們都是把夫妻倆作為共同被告。同理,債權人也應該提供關于被告夫妻關系的證據,如果不在債務人向你借款的時候準備,等到要打官司的時候才收集,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夠收集到相應的證據。
三、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
為什么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呢?因為:合同法211條規定借款不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利息。所以,利息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正常借款期限內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 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 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二種: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利息。
現行的人民銀行規定逾期貸款利率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種:打官司法院判決后,遲延履行判決書的罰息。
民訴法第23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未能按生效判決或仲裁裁決規定的期限履行,則從遲延之日起,即原約定利息加倍計算。
四、關于復利的約定。
什么是復利? 就是利滾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7條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 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由于司法解釋對復利的態度不支持,所以,建議大家在借款合同中盡量不要約定復利。
五、明確約定借款本息的還款順序。
這是一項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視的權利。對債權人有利的還款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約定不明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常常會按照先本金后利息來處理。
為什么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呢?舉例:法院判決給付還款本金10萬元,合同期內的利息是2分息20xx元/月。債務人每月還款20xx元。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債務人一輩子還不完。但如果沒有約定還款順序,那么債務人用4年2月可以還清本金,再用4年多還清利息。
可見,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約定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債務、積極支付利息。
六、應該明確約定訴訟律師費承擔。
當債務人逾期還款,要打官司解決的時候,為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最好還是委托律師全程跟進。那么由此而發生的律師費,應該由債務人承擔、由違約方承擔。但如果你不明確約定,法院就不會支持。
七、關于債務擔保
有條件的,應該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有以下2種形式:
1、保證人。這是最簡單的擔保方式,擔保人簽字即可。
通常我們要求債務人的親屬提供擔保。理由有2點:1)如果其近親屬不同意擔保,那么就要打個問號,為什么連近親屬不信任債務人?2)尤其要求債務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擔保。因為,如果債務人有心逃債,經常會將財產轉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擔保,可以斷其逃債的念頭。
2、抵押登記。
比如房屋、汽車等財產。但抵押登記的手續比較繁瑣,要辦理公證,登記,手續費。
八、要求債務人披露財產。
在信任的'情況下,我們不需要辦理財產抵押登記,但可以要求要求債務人告知其財產情況并提供有關資料。
如: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債權人、其他財產的復印資料。
掌握債務人的財產線索,一旦有動靜,債權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財產。
九、應該約定管轄條款
什么是管轄條款?就是萬一要打官司的時候,我們去哪里打官司的條款?債權人應當事先約定對自己有利的管轄條款。
因為:如果不事先約定,那么法院執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地頭去打官司。是實踐中,這絕對是對債權人不利的。
以上是借款合同的9點主要內容。通過我們看到,簽訂借款合同是有很多法律技巧的。當事人與其在打官司的時候找律師,還不如簽訂合同的時候找律師,前一份好的借款合同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合同通常有哪些條款?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約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標的是一個常用的法學術語,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標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標的是貨幣,買賣合同的標的是出賣物。標的也可以是行為,如貨物運輸合同中的勞務。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貨方式、驗收方式、付款方式、結算方式等。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 訂立合同。
個人借款合同9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 即(小寫) %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 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 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 經評估公司評估,并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0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者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11
編號: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出借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借款利率為 。
第五條 放款
1、出借人發放或繼續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并持續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2、借款人授權出借人將借款分 次劃入下列賬戶,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 還款
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還本;
b、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c、其它:
2、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應當將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書面通知并獲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下列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出借人支付補償金:
b、部分提前還款的,還款金額不少于: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第八條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辦理借款展期時,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罰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出借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十條 借款擔保
1、除信用借款外,擔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事項另行約定。
2、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擔保,如發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十一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十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次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出借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出借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出借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出借人墊付之日起計收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利息。
第十三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 公證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六條 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6、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保密
出借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
1、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個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第二十條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出借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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