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借款合同范本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借款合同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借款方(乙方):
乙方因為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
第二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千分之伍(月息)。
第三條 借款期限: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四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2,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3,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六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 1 份,送甲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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