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2016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 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地 點: 。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 付款方式
六、總工期要求 個工作日。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并符合驗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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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 元。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書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 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協議并形成如下條款,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公園道西側
3.結構類型:框架,地下二層,地上三十層,地下車庫約4萬㎡, 共計約20萬㎡.
4.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以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數額為準。
5.施工場地條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備供應施工用水機具;施工場地道路由乙方負責,公共道路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提供施工用電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量和用電損耗支付水電費,具備施工條件)。
6.工期:合同工期為兩年,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為: 天。
7.工程質量:合格, 文明施工達市級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圍:全部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樁基礎、土建、給排水、暖通、電氣內容。下列項目: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分包項目乙方負責預埋、預留等內容。 配合專業分包工程項目的界限:
a.基礎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內。土方回填運距據實簽證為準。
b.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項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 本工程合同(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轉包和分包整體工程,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按乙方違約處理,并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實施處罰。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時提供正式收款發票。
1、乙方墊資施工至正負零后7日內撥付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80%,以后每月撥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報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審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80%,如果甲方沒有審核完畢,按乙方上報的工程量計算并撥付。
2、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0%,結算完成后30日內甲方向乙方撥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 。
3、剩余工程結算款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十五日內支付質量保證金總額的60%,滿兩年十五日內支付至質量保證金總額的80%,滿三年后28日內一次性付清。
4、甲乙雙方竣工計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結算書次日算起2個月審核完畢,結算中雙方如有爭議必須通過當地造價部門裁定。
四.結算方法:
1.工程造價:
土建安裝工程造價按一類取費總價不下浮,作為甲乙雙方工程結算造價。
2.執行2008年《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定額》、《全國統一建筑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相關定額,相關費用標準編制施工圖結算,認價以外的工程材料價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價信息》為主,造價信息沒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設備、材料價格。采用經甲方確認的市場價格調整(輔材及周轉、攤銷材料不做調整):機械費、人工費、措施費項目按定額規定計算并調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項工程,乙方可以針對相應的安裝工程收取合同價款的2%的配合費,該總包管理費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后支付給乙方。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專業發包工作,服從甲方總的計劃安排,為專業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條件,總包方收取相應的合同總價的2%配合費,分包工程稅收由分包方承擔。
4.采購價格的認定:采用造價信息價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價格為調差依據,采用市場價格的,雙方認定的價格為調差依據,進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價格的認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下降時,以逾期的材料價格為調價依據;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上漲時,以批準的工程計劃規定的完成時間的價格為調差依據。
五.工程設計變更
1. 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應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按照合同明確的范圍,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變更內容進行現場簽證。凡屬于工程計劃(或變更)范疇的工作內容,必須按計劃(或變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現場需簽證的工程洽商或工程變更和涉及工程項目增加你的必須由甲方、監理方和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生效,乙方必須將現場簽證原件匯總編輯成冊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由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結算方法執行第四條。
2.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發生后一個月內因乙方責任不辦理簽字手續將不增加價款調整(如果屬于減項則調減工程價款)。
六. 材料進場要求及計價
1. 材料設備原則上甲方不供應,全部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涉及主體工程質量及影響小區統一效果的設備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廠家,乙方采購,范圍有:鋼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涂料、墻磚、花崗巖、隔墻板、鋼筋螺紋連接、散熱器、給排水采暖管材。
其中鋼材:唐鋼、承鋼、首鋼本廠產品及河北鋼鐵集團
2.指定品牌的材料設備甲方認質認價,由乙方提前做好計劃并負責購買。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設備嚴把質量關,材料設備進場前必須做好檢驗,做施工規定的必要的試驗等。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質量負有全部責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試驗檢驗費由甲方承擔。試驗單位須經甲方、監理單位認可。工程定位放線由規劃局負責的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進場材料設備與設計和樣品要求不符合的產品,甲方和監理方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監理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管理
1. 甲方委派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 為現場代表,負責協調各方關系并代表甲方對施工圖設計、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的確認等進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
2. 乙方委派項目經理 全面負責本工程施工管理與服務工作,協調現場內所有專業施工隊的現場施工組織、管理、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所有材料設備保存,履行本合同約定內容。
3. 乙方現場臨時設施,各分項加工場地、卷揚機、上料架場地要按照施工總平面圖布置,不得影響外網管線及相應配套附屬設施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后(以質監站驗收日期為準)90日內,乙方按照《城建檔案移交目錄》的標準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同時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辦理竣工備案手續的所有相關資料。
5.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其承諾或不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甲方有權直令施工單位出場并終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范圍內的實際工程量并執行河北省2008定額基價進行結算(材料價格調整執行第四條款第二條),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凡工程存在質量隱
患或即成事實的,乙方必須改正;對存在質量隱患或發生質量缺陷不改正的,每發生一次,甲方視具體事項給予經濟處罰,由每次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時扣除。
6. 存在工程分包的,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呈報甲方,經甲方簽認后才能進場,并執行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并由乙方承擔由于工程分包而引發的相關責任。
7. 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制訂工程材料和對材料進行認價,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及質量標準采購工程材料。
八.違約責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駐現場項目經理和監理工程師認可后工期可以順延。
2.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緩建,甲方在1個月內結算完畢并支付乙方已經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3. 乙方不按約定工期竣工,不按時交付工程,每延誤一天乙方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違約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嚴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撤場,解除本協議并承擔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4. 如乙方工程質量出現較大問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并且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撤場并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5. 乙方依本合同需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可由發包方直接從
承包方任何未結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減。
九. 雙方約定,如因乙方欠付任何第三人債務,被起訴并導致甲方作為共同被告,或依法保全甲方對乙方的責權或因乙方的任何原因導致甲方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協助執行或財產保全通知的,除乙方在甲方接收上述起訴材料或保全或協助執行材料后10日內全額自行償還拖欠債務,并協調撤回起訴或撤銷保全或協議執行義務,或在10日內按權利人起訴額度向甲方提供保證金,否則,將視同乙方資產及信譽惡化且將嚴重影響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可直接解除與乙方的施工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十. 此意向書雙方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賬戶內打入保證金貳佰萬元人民幣,待乙方進場后15日內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且甲方不支付任何利息。(本意向書簽訂后3日內保證金未打入指定—賬戶內,此意向書作廢)甲方承諾乙方工程最晚在2012年6月15日前開工,如果不開工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貳佰萬元整),如果保證金未能在進場15日內(即6月30日)退還,則由歸還,且需按保證金日千分之五計息給乙方,計息起使日期由7月1日開始。 十一 本意向書為工程結算的依據,具有法律效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只用于辦理工程施工的各項手續之用。本意向書與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準。
十二. 未經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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