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出口合同1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 量:噸
。〒Q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谫u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诒竞贤膱绦杏缮淌轮晔綍玳_立信用證。
、郾竞贤椣碌臄盗侩p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鼙竞贤谝徊糠忠灾腥諆蓢淖謺驼疽皇絻煞荩I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買 方:
地 址:
出口合同2
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義務
1.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3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2.5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托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托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托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托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_____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的代理費。
6.違約責任:
。ㄒ唬┪腥吮仨殗栏駡绦斜緟f議: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負責。因委托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委托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ǘ┐砣吮仨殗栏駡绦斜緟f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托人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蘇州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
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出口合同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于《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制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布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說明情況并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并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ㄒ唬┘偈鄱ǎ河梢曳綖榧追皆O立帳戶,每月____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ǘ┮曳街贫ńY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帳戶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后。
七、其它
。ㄒ唬└鶕截浬唐返馁|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并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ǘ┊敻鄱武N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傭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ㄋ模┮曳郊皶r向甲方通報____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代理乙方出口_____農產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與_____公司簽訂出口外銷合同。
2.根據乙方提供的《委托出口貨物確認單》的金額以人民幣的貨幣方式向乙方指定的境內供應商支付貨款。付款方式為甲方收到_____公司全額貨款后憑供應商增值稅發票付款。
3.負責聯絡報關行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工作,并在貨物清關后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貨物裝船、運輸手續,貨物裝船前發生的由于不當裝運所造成的丟失、損壞由責任方賠償。
4.出口貨物的商檢、報關、運輸等手續由甲方負責代辦,甲方辦理代理事項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收取代理出口手續費為出口貨物發票總值的______%,在每筆收匯發生時收取。
第二條乙方義務
1.乙方確保在協議有效期內,由甲方代理出口_____農產品。
2.乙方應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就貨物價格發生變動、貨物質量糾紛、貨物知識產權糾紛、貨物安裝、維修、退貨、換貨、供應商遲延交貨等其他任何糾紛或事宜向甲方要求索賠或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履行任何義務。
4.甲方因辦理本代理事項產生的費用實報實銷,乙方應于見憑證_____日內付還給甲方。
第三條不可抗力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四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有義務保守對方商業秘密,未經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對方商業秘密,亦不得將該等商業秘密用于履行本協議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的規定及時支付甲方代理費用,甲方有權暫停代理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供應商未能及時交貨,應承擔延遲交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用及其它費用。
3.甲方除收取本協議約定的代理費外,不因履行本代理業務而獲得額外報酬,也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后果。故任何情況下,甲方因履行本代理業務遭受的不利后果,乙方均須作相應補償。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
2.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協議簽訂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八條保證
雙方保證:
。1)其是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有資格或合法授權從事本協議項下的業務;
(2)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協議;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第九條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變更與補充
1.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1.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5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國際貨物運輸、進出口訂艙、通關等代理服務,具體包括:
1、委托乙方將貨物從貨物所在國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委托乙方對貨物在貨物所在國提供通關服務。
3、委托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務
具體以甲方向乙方進行委托,提供委托書。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貨物后30天內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全部代理費用的權利。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3、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托運書并聲明貨物價值;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4、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后,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并給出貨物跟蹤信息。對有問題事宜,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托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雙方承認并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1、甲方因發現托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乙方對此有過錯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此所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貨物本身價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履行委托事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
2、若甲方托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并另付費用。
3、甲方須繳付因通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4、對于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并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四、費用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各項費用標準以每月報價確認為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費用標準,但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貨物操作完畢后,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提供的與貨物有關的各項費用金額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如甲方對上述費用金額有異議,應當書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確認,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費用金額;
4、費用結算方式
經雙方商定,采用以下(2)結算方式
(1)票結。單票操作完成后3天內,乙方將所有已確認費用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在2天內支付給乙方。
(2)月結。單月票量如超過5單及以上,且月總費用不超過5萬人民幣或1萬美金,可采用月結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將上月1日至30日(以到達目的地入倉的時間計算)產生的費用明細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當在當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收取逾期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總費用超過月結限額,則乙方在費用達到限額時向甲方提供賬單并按照票結時效結算。
五、業務聯系方式
甲方:
姓名:郵箱:
傳真:電話:
乙方:
姓名:郵箱:
傳真:電話:
出口合同6
賣方:
合同號碼:
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裝運期限:
(2)裝運口岸:
(3)目的口岸:
(4)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5)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6)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7)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8)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9)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0)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1)備注:
賣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買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合同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達成以下委托協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和出口業務。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處理皮革進料加工,并負責將加工后的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業務,乙方欣然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合同標的: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合同金額:_________
擬出運日期:_________
出運港:_________
到貨港:_________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ㄒ唬┘追铰氊煟
1.負責與國外商家達成出口合同并對合同條款進行全面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納稅繳款書以及其他相關正式發票,包括運費等費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合同標的)的全部內容執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乙方收匯)。
。ǘ┮曳铰氊煟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程序所需要的文件和證明材料。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后一周內,將貨款轉付甲方帳戶。
四、違約責任:
違約方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導致對方蒙受經濟損失時,由違約方負責承擔相關責任和賠償。
五、甲方簽發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六、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定下如下條款,以便確保各方權益。協議副本為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將對以上內容進行修改后回復,謝謝。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8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第三條 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_____: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_____單或_____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_____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_____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_____費用除非_____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立
出口合同9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有關出口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始發的國際海運貨物國際運輸業務及進出口報關等相關業務。
第二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訂艙,訂艙單上必須注明貨物的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及經雙方確認的費用,并且加蓋公司公章/業務專用章。
(二)甲方應負責提供準確無誤、真實的所運貨物相符的加蓋公司印章的委托書(包括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托書的效力將優于本協議;甲方還應根據所運貨物的貿易性質,提供真實、合法、有效、齊全的出口報關文件并及時將其交送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出口報關。
(三)甲方每次應按照規定的貨物交送方式、時間、地點將貨物交給乙方。對于化工產品及其他特殊貨物,根據國際貨物的運輸要求,甲方在交送貨物以前應向乙方明確相應貨物化學性質及運輸要求并提交相應的依據或材料。
(四)在貨物交接中發現貨物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乙方有權拒收貨物并及時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約定時間交貨并因此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提供所運貨物的物理化學性質或違反貨物運輸相關法規,致使乙方遭受處罰或造成運輸工具損壞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六)甲方保證交運的貨物不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及船舶公司規定不能接收的海運物品。具體事宜請參照船舶公司的有關條例。
(七)甲方在貨物出運過程如要求更改運單上顯示的任何項目,需在船到達目的港前十小時前通知乙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成本費用。如貨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過失或延誤,造成貨物損失或導致乙方無法履行應盡職責,由甲方單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對此不予負責。
(九)乙方有責任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運輸、船期、出運,目的`港事務等信息。
(十)乙方負責代甲方辦理貨物交運手續,包括訂艙、制單、報關、報檢、裝板、裝箱交接等整套手續,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訂妥航班航次并及時通知甲方已訂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運航班信息和運單號等;貨物出運后,乙方應將有關證明文件等及時返還給甲方。
(十一)從貨物交給乙方到貨物交給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間,如果由于船公司相關部門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應由船公司相關部門承擔責任,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問題;若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損失,乙方將根據相關規定承擔責任。
(十二)貨物交給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應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擔責任,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問題。
(十三)在船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滅失或延誤,乙方將接受甲方的書面委托在規定期限內向船公司索賠。但甲方應首先按時支付乙方的運費及相關雜費用。
(十四)收貨人逾期提貨或棄貨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包括倉儲費、提存費在內的全部費用。
(十五)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等)造成損失或違約,雙方均可免除違約責任。并在不可抗力影響停止后在能力許可范圍內繼續履行未盡的義務。
(十六)在辦理國際貨運業務中,雙方必須遵守我國以及過境國(地區)、到達國(地區)政府的法令等有關規定。
第三條運費及雜費標準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關運價、船期、出運、目的港事務等信息,并保證向甲方提供最優質的操作服務,并經常進行客戶回訪工作,努力解決甲方在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針對每一票貨物甲乙雙方需要書面確認運價和雜費。
第四條財務結算及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支付給乙方貨物的運費及相關雜費。
(二)乙方于貨物上船后將賬單傳真甲方,甲方如有異議,應于3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是同甲方已認可乙方開具的賬單。
(三)甲方應在收到賬單5個工作日內結清當票發生的所有費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條款支付有關款項,乙方將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利停止辦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項或留置甲方的貨物,直至甲方付清有關款項后才予以恢復,由此所產生的倉儲/保管費、貨物的風險及相應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最遲應在自上述約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內履行債務,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關出貨單證,待甲方相關款項付清后,乙方應將甲方的相關出貨單證返還。
第五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條例、慣例等。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除雙方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外,應提交乙方營業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生效、修改及終止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如果雙方無意終止協議,本協議將自動順延。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的書面確認后,并自雙方書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補充部分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后,并自雙方書面確認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補充為獲得雙方確認之前,仍按本協議原定條款執行。
(五)協議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受通知方接到終
止協議通知書30日后,本協議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應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
一切權利和義務。
(七)如果甲方在協議執行期間有任何違背本協議的行為,乙方有權利終止本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解決辦法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補充。
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簽字蓋章):____年__月__日(簽字蓋章)
出口合同10
買方:________電傳:________
賣方:________電傳: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____單位:________單價:________總價:________總金額:___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__
3、包裝: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
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
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銹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長、寬、高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
8、保險:________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分下述三種情況:
(1)采用信用證: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15天內有效。
(2)托收: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3)直接付款: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小海運全套潔凈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運: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11、裝運:____________
(1)條款:.賣方于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
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
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后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條款下:.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
不允許轉船。
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于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
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制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
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
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
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即刻通知買方并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將在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本合同原本兩份。
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口合同1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_______萬美元,在_______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 組織機構代碼證;
、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
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賬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人民幣_____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人民幣_____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人民幣_____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12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
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甲方對于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托書中明確提出并隨附相關文件。
如果委托書內容未注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同時,甲方需于委托書上注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于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于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出口合同1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購買如下貨物:品名___規格___材質___規格型號___數量___(噸)含稅單價___金額___(元)生產廠家___螺紋鋼___線材___具體數量以實發為準.
2.質量標準:甲方保證所銷售的貨物符合現行國標,并附鋼廠原始材質證書。如經乙方驗收有質量問題,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有權根據具體情況要求甲方降價,換貨,退貨,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價格條款:本合同單價為甲方倉庫含稅交貨價,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4.付款方式:期限:乙方預付合同貨款___%,余款提貨前付清.款到提貨,按實發數量結算.
5.交貨地點,方式,期限:漢鋼貨場,交貨期___月___日前交清.
6.包裝方式,損耗計算:按通用方式包裝,按理論計重.
7.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規定辦理.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合同簽約地法院裁決.
9.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簽約日生效,有效期___年.
10.甲,以雙方應誠信履約,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合同14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經買雙方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1、允許溢短_________%
2、成交價格術語: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包裝:_________
4、裝運嘜頭:_________
5、運輸起訖:由_________經_________到
6、轉運:允許 不允許;分批裝運:允許不允許
7、裝運期:_________
8、_____:由_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另加保_________險至_________為止。
9、付款條件:
買方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100%的貨款用即期匯票/電匯送抵賣方。
付款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時交單。
承兌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后_________天承兌跟單匯票,承兌時交單。
10、單據:賣給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托收。
整套正本清潔提單。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裝箱單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質量與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
_____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份。
11、裝運通知:裝運完畢,賣方應即電告買方合同號、品名、已裝載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等。
12、檢驗與索賠:
賣方在發貨前由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明書。
貨物到達目的的.口岸后,買方可委托當地的商品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復檢。如果發現貨物有損壞、殘缺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須于貨到目的口岸的_________天內憑_________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索賠。
如買方提供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應由_____公司、運輸公司或郵遞機構負責的,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4、爭議之解決方式: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提交中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該會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地點在中國深圳。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法律適用: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_____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16、文字:本合同中、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釋上,若有異議,以中文解釋為準。
17、附加條款
賣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15
行紀合同(出口貨物)
行紀合同(出口貨物)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鑒于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準;
鑒于乙方作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鑒于甲方作為行紀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為明確委托人和行紀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數量
單 價
總價
交 貨 期
。ㄗ⒚髻Q易術語)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按本合同的規定為乙方出口貨物,并辦理與貨物出口有關的事宜(包括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等)。
2.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并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托手續費:甲方為乙方出口貨物的委托手續費為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費用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報酬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外商索賠,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包括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等);如甲方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對甲方因此向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的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后,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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