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貨物運輸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承運人):
乙方(托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運輸方式包括:□精準卡航;□精準空運;□精準汽運;□精準城運。(單選或多選)
2、甲方應依乙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黃順平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經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附件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簽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計算。若體積重量大于實際重量,按體積重量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布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當時公布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它費用。
五、接貨與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須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于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七、托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聲明貨物價值并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托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聲明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托運貨物的保價聲明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聲明價值并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托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于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并附有效憑證。
八、拒運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托,甲方后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后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出發貨物的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航班、汽運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后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三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cOm,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地將貨物送達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件人,因此額外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件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后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后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周期與限額結算,結算周期為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于下月3號對賬,對賬當月10號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結算限額為3000元,兩者俱一即可。
注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2個月低于____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3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后的第5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默認。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并注明實結金額,加蓋公章。
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托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后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采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運費達壹萬元(含)以上時應以支票結算,支票收款人必須填寫“ 武漢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期票日期不能超出三天;通過銀行匯款不得超過三天,以銀行電匯單日期為準。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與收貨人負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于貨物
毀損、滅失之后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空運貨物最高按20元(人民幣)/千克賠償;汽運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依公布時效(附件二),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缺少或損壞;
G、因乙方托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所托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僅限,精準汽運和精準卡航貨物到達簽收后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精準空運貨物到達簽收后七日內提出,遲延交貨的到達簽收后十四日內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后應于六十日內作出答復。
十六、保密條款
1、甲方對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乙方商業秘密和其它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需采取有效措施使上述資料免于被無關人員接觸,包括要求參與本合同工作的雇員遵守本條之規定。
2、甲方給予乙方的各種優惠和其它商業信息,乙方應為甲方保密。
十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終止后,任何自然延伸的責任和義務繼續有效。
十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乙方對其委托甲方承運的貨物均己向保險公司投保了貨物運輸險,甲方應在其承運乙方的貨物出現毀損,滅失等事故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保險索賠資料(必須由甲方才能提供的保險索賠資料,如當事車輛行駛證、駕駛證、交警證明等)未達到上述要求之一的,由甲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承運人(簽名/蓋章): 托運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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