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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簽訂合同

        時間:2023-06-12 09:13:58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選簽訂合同范文錦集9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簽訂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選簽訂合同范文錦集9篇

        簽訂合同 篇1

          又到一年畢業季,新一批職場新人即將走入職場。在終于得到一份工作意向后,該如何正確地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對簽訂勞動合同又了解多少?在求職應聘過程中,加強對勞動合同法等基本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責任意識、風險防范意識以及職場誠信意識,是順利邁入職場的第一步。

          通過面試后,單位要求繳納費用、參加專項培訓后方可簽訂勞動合同、正式入職,我能答應嗎?

          小李是計算機專業應屆畢業生,經過兩輪的面試后,小李收到了某科技公司發出的《通過公司面試的通知》。通知中載明,小李通過了科技公司的咨詢顧問崗位面試,為確保小李掌握該崗位相關的知識、技能,勝任入職后的工作需求,該公司將對小李進行相關培訓,公司與小李各負擔培訓費用的50%。考慮到該行業的發展前景,小李向科技公司繳納了培訓費2萬元。然而,5個月的培訓后,科技公司并未與小李簽訂勞動合同,也未向小李提供工作崗位。已經錯過求職時機的小李只得將科技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返還培訓費2萬元。法院經過審理發現,科技公司在5個月的培訓期內并未對小李進行正規、系統的課程培訓,亦未對小李進行相應考核,故判決科技公司應向小李返還2萬元培訓費。

          【法官釋法】《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本案中,科技公司在招錄員工的過程中,以對小李進行入職專項培訓為由,向小李收取高額培訓費用的行為有違法律規定,小李有權拒絕。

          此外,科技公司雖向小李發出《通過公司面試的通知》,但該通知僅代表小李通過面試,并不意味著公司將必然與小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小李并不能據此認定,該份工作已經“十拿九穩”。因此,在求職過程中,當遭遇用人單位提出交納“保證金”“制服費”“培訓費”等要求,或遭遇用人單位提出代存、代管“從業資質證”“資格證”等要求時,求職者可依法予以拒絕。同時,從謹慎、負責的角度,求職者亦應以此為警醒,對該用人單位是否正規、所招聘職位是否存在等情況重新進行考量,以避免落入有心人設下的“招聘陷阱”。

          “三方協議”是勞動合同嗎?單位說簽了“三方協議”就不需簽訂勞動合同,是真的嗎?

          小趙是某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入職某商貿公司。已經工作半年的小趙在和同學聊天時發現,只有自己還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針對小趙的'疑問,商貿公司解釋為:公司、小趙及小趙的畢業學校,彼此之間簽訂有“三方協議”,該協議已經確定了小趙的勞動關系,因此無需另行簽訂勞動合同。咨詢相關人士后,在與商貿公司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小趙以商貿公司未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商貿公司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法官釋法】《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本案中,商貿公司將“三方協議”視同于勞動合同,并以此為由未予小趙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有違法律規定。“三方協議”即《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通常由教育部門、相關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由學校下發、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保管一份作為報到、轉接戶口關系的依據;是明確畢業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在應屆畢業生就業過程中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

          而勞動合同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經與畢業生平等協商后簽訂的,對工作崗位、工作待遇等勞動法上權利義務關系進行約定的書面文件。因此,“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在簽約主體、約定內容等方面具有明顯區別,“三方協議”并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單位建議采用“工資+報銷”的形式發放工資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我是占便宜了嗎?

          小王畢業入職某教育培訓公司任軟件開發工程師一職,口頭約定月工資1萬元。該教育培訓公司以“合理避稅”為由,建議將工資分兩部分發放:即銀行轉賬發放“工資”4000元,現金形式發放“報銷”6000元。小王認為該種工資發放方式可以有效規避個人所得稅,便欣然答應。然而,在雙方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小王與該教育培訓公司發生糾紛。在訴訟過程中,雙方就小王的月工資標準各執一詞。面對銀行明細中的“工資”4000元,小李百口莫辯。

          【法官釋法】本案中,以“工資+報銷”的形式來規避個人所得稅的繳納義務并不合法,該約定既有違個人所得稅的相關法律法規,又會給勞動者個人帶來極大的潛在風險。

          具體而言:一是如遇稅務部門發現并追究上述行為,則個人和用人單位均需要補繳相應稅款,接受相應處罰,同時個人誠信方面也會留下不良記錄。二是“工資+報銷”的形式會導致工資組成不明,當個人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時,極易造成工資標準的舉證困難。面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較低工資標準、銀行明細中顯示的固定“工資”數額,個人通常很難舉證證明“報銷”部分潛在工資收入的存在,進而面臨敗訴的風險。

          “五險”是哪五險?單位表示在試用期結束后,以最低工資標準為我辦理社保,單位的做法合法嗎?

          小何畢業后入職某銷售公司,約定月工資5000元。該銷售公司規定,試用期內公司無需繳納社保。試用期結束后,如小何達到公司錄用條件,則公司開始為小何繳納“五險”,繳費基數參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那么銷售公司的規定合法嗎?小何可以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官釋法】依據《社會保險法》之規定: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有關規定共同繳納;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職工無需負擔。因此,人們常說的“五險”,也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本案中,該銷售公司的規定存在兩處違法:一是試用期轉正后才開始為員工交納社會保險!渡鐣kU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辦社會保險登記。因試用期包含在勞動關系期間內,因此,用人單位不應以員工處于試用期為由拒絕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二是約定繳費基數參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按照相關政策法規,用人單位應以職工的工資收入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因此,約定固定繳費基數的行為并不合法。在實踐中,因用人單位承擔了大部分的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因此常常會出現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社保的情況,也有部分用人單位在“繳費基數”方面暗做文章。在此情況下,個人可以選擇與用人單位協商或向社保部門反映情況以及時進行社保稽核。

          對于試用期的長短、待遇,法律有無明確規定?單位與我簽訂了一年期的試用期勞動合同,合同有效嗎?

          小蘇是某高校園林專業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入職某園林公司從事園林設計工作。公司負責人表示,園林設計工作十分看重個人的實際工作能力及創造力,因此公司需要通過一定的觀察期來確定小蘇是否適合該份工作。如果通過考察,則公司會安排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紤]到專業確實對口,小蘇即答應上述要求,與園林公司簽訂了為期一年的試用期勞動合同,工資按同崗位正式員工的80%計算。一年后,小蘇要求公司與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但遭拒絕。后小蘇依法向園林公司主張權益,要求園林公司按照轉正后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差額;小蘇的主張得到了法律支持。

          【法官釋法】試用期,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相互了解相互選擇的考察期。就試用期期限,《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就試用期待遇問題,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本案中,園林公司與小李簽訂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有兩處不符合法律規定:其一是合同僅約定試用期,其二是1年的試用期時間過長。因此,該份試用期勞動合同并不具有“試用期合同”的性質,1年的合同期應視為是雙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小李據此要求園林公司向其補足工資差額并無不當。

          實踐中,由于試用期期間用人成本較為低廉等因素,不乏一些用人單位惡意約定長時間試用期、重復約定試用期,或直接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已達到使用“廉價勞動力”的目的。因此,求職者在面對“試用期”要求時,應牢記:勞動合同法中試用期長短有上限,工資多少有下限。

        簽訂合同 篇2

          未簽訂勞動合同辭退怎么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如未簽訂勞動合同,首先可主張雙倍工資。如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我方還可主張繼續履行合同或按勞動合同法八十七條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簽訂合同 篇3

          委托人(出售方):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委托人(買受方):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___________(簡稱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房產中介買賣合同。

          第一條 標的基本情況及價款

          所有權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號

          產權證號 建筑面積

          土地證號 房屋來源

          房屋售價___拾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____)

          其它情況

          第二條 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產,并代辦①產權轉移、③房款撥付、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轉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撥付)。

          2、乙方委托丙方購買以上房產,并代辦①產權房、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房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貸款⑤抵押登記⑥土地使用證)。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真實,并符合國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且房屋財產的共有人對出售此房屋無異議。

          2、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地產的交易過戶手續,提供相應證件資料。

          3、按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交付日期,騰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應交付給乙方的附屬設施及原裝修。

          4、在房屋交付前,負責戶口遷出,結清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

          5、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按照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代辦事項,按時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用。

          3、根據委托事項,乙方應于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前將各類資料備齊交予丙方,同時將由丙方代繳的①、②(①契稅②交易服務費③抵押管理費④他項權證費)等約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將與乙方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條 丙方的義務

          1、認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項,親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辦的各項服務。

          2、丙方派蔣信用經紀人負責該房產的居間活動,在委托期限內辦理所委托的事項。

          3、根據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丙方將所了解的標的情況如實告知委托人,及時將委托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向委托人通報。

          4、對委托人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委托人。

          6、出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收取相關費用的依據。

          第六條 房款的支付與轉付

          甲、乙方商議,按以下第(二)種方式支付房款:

         。ㄒ唬└鶕康禺a買賣契約中房款支付的時間及方式,雙方自行辦理房款的支付。

         。ǘ╇p方若將房款的轉付交于丙方,則丙方將按下列方式進行操作:

          1、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之日,將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2、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及本合同后二個工作日內將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3、甲乙雙方在完成②(①交易過戶簽字后②乙方領取產權證后)二日內,丙方按售房款100%,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轉付給甲方。

          4、待銀行放貸后或乙方補足購房款后,雙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續,且甲方結清房屋交付前的水、電、氣、有限電視、電話、物管等費后三日內,丙方將余款一次性轉付給甲方。

         。ㄈ┤郊s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房屋交付

          1、甲方應在乙方領取產權證后一天內或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騰空房屋,并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辦理交付的具體時間。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書面通知后,不按期對該房屋辦理驗收的,則該房屋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參加房屋的交付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移交房屋及附屬設施并保留原裝潢,甲、乙方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丙方見證簽字。

          第八條 傭金、代辦費支付標準及方式

         。ㄒ唬┍酵瓿杀竞贤s定的甲方委托和代辦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1、2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0。5%,具體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辦事項支付代辦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委托事項,乙方按照下列第1、2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1.5%,具體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代辦產權證費¥_______元,代辦土地證費_____元,代辦抵押貸款和他項權證費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上述費用,甲、乙方應于____________前支付給丙方。

          (三)丙方根據合同約定收取傭金和代辦費,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關費用,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ㄒ唬┤缴潭,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托標的利差;

          4、其它過失影響甲、乙方交易的。

         。ǘ┤缴潭,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的;

          5、其他造成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三方商定,上述違約行為方,選擇下列第1條約定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分別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為____________元,

          2、按標的額的5%,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1項進行解決:

          1、由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丙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資格證書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補充協議:經再次協商,對本合同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

          —————————————————————————

          —————————————————————————

          —————————————————————————

          —————————————————————————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簽章)

          二O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 篇4

          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審慎。如果你是初次開店租賃房屋,可以事先向其他同行打聽一下租房合同的詳細內容,也可以從網上了解一下。

          如果是屬于轉租門面,最好能和房屋所有人共同簽訂,以防其中的內容有不實之處。若對屋主的出租權欲加以驗證,可到房產部門查閱登記簿,或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明,或在街坊鄰居間做調查。

          1.注意起止日期

          要問清楚協議書的有效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一般由出租方確定。因為租賃合同簽訂后房租一般不再變動,所以承租方可以根據房租水平,與出租房洽談租賃期限。通常房屋契約有效期為3年。如房租在高峰時,要簽短一些,低谷時,應盡量多簽,如五年以上甚至更長。

          租房合同到期后,屋主若沒有提出終止合同的要求,一般可以繼續租用,但必須及時更換合同。應要求在租賃期滿后,承租方有優先續租權。另外,在換新協議的時候,要提防附加的更新費用或者抬高租金的情形。

          選址前,最好能在主要投資路段,定期定點進行租賃市場調查,了解每一季、半年、或一年的租賃市場情形,而且要知道原承租者的租金年限,也有利于在到期前與屋主協商優先承租。

          2.租金

          預付屋主的押金或是繳納給屋主的租金、手續費,都要明確確定數額,標明哪些是可以在解除協議時收回,哪些可抵作租金中的費用,以免留下后患。另外,還要注意一些重要的細節問題。一般除了保證金、租金之外,還須付裝潢頂讓(不破壞裝潢而進行轉讓)金,如果店主要求押一付三,那么你的資金可能就無法周轉了。因此,需要和屋主協商,盡量避免潛在的'風險和事后產生糾紛問題。

          3.面積

          面積是確定租金的主要因素,也是參觀經營的根本要素。出租、承租雙方首先要統一面積的計算標準,一般應以使用面積為準。因為只有使用面積才是真正用于經營的面積。如果出租方出具的是建筑面積證明,要折算為使用面積。面積要進行實地測量,雙方簽字確認。店面的附加面積要用出租方出具有關法律文件予以確定。

          4.補充事項

          合同上未言明的事項,一旦發生紕漏,經雙方協商后,應補充列入協議中,或在第三方證明下,立下備忘錄以備查考。如涉及法律的專門問題,最好請教律師或向熟悉租房屋業務的第三者請教。

          總之,在簽訂租房合同時,要預先進行調查,把可能出現的情況都考慮在內,做到心中有數,就可以繞過“陷阱”,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

          二、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即_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三、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整( 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其它費用______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 __。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五、乙方應注意愛惜房屋內部設施,如有損壞需照常賠償;

          六、乙方支付押金_________元( 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合同期結束后,甲方對以上三、四、五三點沒有異議,應立即退回乙方;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1、家具型號及數量:

          2、燃氣管道 [ ]

          3、房子狀況:

          十、水表起用噸數____,電表起用度數_______,燃氣表起用度數______,暖氣___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 篇5

          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應該注意什么?隨著國家調控政策連續出臺,許多人將房屋投向租賃市場,改為長線投資,在此情形下,租賃合同對于維護租賃雙方的利益顯得特別重要,有關專家就在訂立租賃合同時租賃雙方比較關心的幾個問題提出了一些參考建議。

          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首先,承租人需要注意與你簽訂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產權人,如果不是,則可能存在著代理關系或者轉租關系。若存在代理關系的,需要有產權人委托簽約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若存在轉租關系的,則需要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其次,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問題上,具體幾個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狀況決定,在合同中必須約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 違約責任。需要提醒的是,無論是支付租金還是押金,如果通過銀行劃賬方式支付 的,最好直接劃入產權人名下的賬戶,并留好相關劃款憑證,以此進一步控制資金風險。

          再次,合同應當根據不同的違約情形,約定不同的違約責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結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約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標準收 取違約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約定一次性承擔較高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為違約金。此外,對于家具、家電等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義務也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還有一種情況是承租人遲遲不繳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對此,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作抵扣。同樣的,承租人可能也會遇到出租人拖延維修相關設施 、設備的情況,對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維修的,承租人 可以代為維修,但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并且承租人有權從應付租金中等額扣除。

          最后,除了住宅租賃,也要談談寫字樓、商鋪等非住宅租賃。承租人一是要注意產權證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與承租的`實際用途不 符的,則承租人可能面臨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無法通過相關審批手續等風險;二是 要了解相關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 規劃和有關政策,比如承租一個不可以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浪費,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相關法律知識: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2條規定:“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簽訂合同 篇6

          經典案例:

          魏女士去年9月3日應聘進入一家公司,崗位是人力資源部文員,負責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兩方面工作。公司與她簽了一份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即從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9月2日,工資為每月稅前3500元。

          今年6月,魏女士被公司提拔為人力資源部門經理。8月上旬,醫院檢查發現她已懷孕。8月下旬,魏女士發現自己勞動合同即將到期,于是在公司領導并沒有向其表態是否續簽的情況下,自己為自己續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

          今年九月初單位得知情況后以懷孕為由將魏女士辭退,要求其立刻交接工作,被魏女士拒絕。今年9月10日,公司安排別人接管了魏女士的工作。魏女士不服,向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區勞動仲裁委員會依法審查后受理此案。

          爭議焦點&仲裁意見:

          本案爭議焦點是:單位HR能否自己給自己續簽勞動合同?女職工“三期”期間單位能否將女職工辭退?

          魏女士認為:自己的崗位是人力資源部文員,當然有權利為自己續簽勞動合同;后公司將自己升職為人事部經理,表明公司肯定了自己的價值,愿意與自己繼續合作。而自己懷孕之后公司也不能單方面將自己調崗降薪甚至辭退,要求區仲裁委認定自己續簽的勞動合同有效,“三期”之后恢復原職。

          公司則認為:魏女士的續簽行為是其單方的.意思表示,公司并沒有同意與魏女士續簽,魏女士續簽的勞動合同無效。魏女士8月份懷孕后無法勝任原崗位工作,所以安排了其他人頂替魏女士的職位,如果魏女士不愿離職的話,單位可以安排魏女士調崗,在公司做普通職員,但要降薪。

          仲裁庭經審理認為:魏女士利用職務之便,沒有征得公司方同意,自己為自己續簽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的單方行為,缺乏公司的意思表示,故其續簽的勞動合同未成立,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魏女士20xx年8月份確認懷孕,合同期限20xx年9月2日才終止,公司不能

          單方將魏女士辭退,合同屆滿期限應當順延至魏女士哺乳期結束后。魏女士“三期”內公司可以適當調整魏女士的工作崗位改善工作條件,但是不得降低魏女士的薪資待遇。

          案例評析:

          在本案中,魏女士的身份比較特殊:一方面她是公司的人事經理,經公司授權管理人事工作,代表公司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加蓋人事部門勞動合同專用印章;另一方面魏女士自己是公司的一名員工,即她同時具有勞動者的身份。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明確:魏女士的職務是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其根本屬性是“代表企業”與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即其行為反映的其實是“公司意志”。換句話說,即使魏女士在員工的勞動合同上“廠方代表欄”簽自己的名字,也仍然只是代表企業行使權利而已。

          因此,魏女士自己為自己續簽的勞動合同的效力認定,主要關注該合同是否同時反映了公司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的訂立是雙務法律行為,需要合同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作出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才能成立。本案中魏女士自己單方續簽的勞動合同因缺乏公司方的意思表示而并未成立,因而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對公司不產生任何約束力。

          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三期”內,公司一般不能隨意解除其勞動合同,應當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時才能終止。所以本案中公司需要等到魏女士哺乳期結束(孩子滿一周歲之時)方可終止勞動合同。如果公司在魏女士“三期”期間調整其工作崗位以改善魏女士的工作條件的,根據《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的規定,不得降低魏女士原工資性收入。

        簽訂合同 篇7

          租房合同又叫房屋租賃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租賃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滿后歸還租賃物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具有租賃合同的一般特征,應適用《合同法》有關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

          法律咨詢:

          我租了個房子,和中介口頭說好的里面的桌椅和燈等設施由中介安置,但是合同里沒提到,我就簽了合同。然后他們就遲遲不給補全設施,連燈都沒裝。請問這樣我是否有權終止合同;蛘咴撛趺崔k?另外,我租的是隔斷出來的房屋,但是已經簽了合同,這樣的合同生效么?

          律師解答:

          有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口頭協議無效。不過出租方有適租義務,既然對方提供的房屋無法居住,那么屬于違約行為,你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要求退還沒有使用的租金和押金,并追究其違約責任,要求中介向你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者賠償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隔斷房違法,合同無效,你現在可以要求對方立即退還繳納的費用,并要求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同時也可以向建委或者城管舉報要求拆除隔斷。

          相關法律知識: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權利,也應了解自己的義務。具體來說,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蛔》渴莾H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 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后,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簽訂合同 篇8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明,它可以維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權益。那未簽訂勞動合同該怎么辦呢?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與風險有哪些?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

          1、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于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2、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風險: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賠償,還需要承擔其他風險: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未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

          3、未簽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簽訂合同 篇9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住房面積,裝修情況,家具設備等。

          3、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4、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5、房屋租賃期限。

          6、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7、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

          8、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9、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

          10、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11、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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