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范文集錦8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企業與職工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行為,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與職業病危害的發生,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健康和諧發展。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勞動合同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集體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結合本企業實際簽訂本專項集體合同。
第二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始終把企業安全生產和職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與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水平。
第三條 企業開展以“查找隱患、平等協商、簽訂協議、跟蹤落實、持續改進”為基本內容的工會主動參與安全生產工作,建立企業行政與工會就勞動安全衛生問題定期協商溝通的機制,不斷改善職工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本集體合同由企業方與職工代表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企業方(企業法人代表)與職工方代表(企業工會主席)簽訂。本集體合同簽訂后,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五條 本集體合同所指的勞動安全衛生的主要內容:
1.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2.勞動安全條件和安全技術措施;
3.安全操作規程;
4.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5.定期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體檢;
6.職業病危害防護;
7.勞動安全衛生培訓;
8.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經費;
9.工作時間與休息;
10.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11.工傷事故調查處理。
第六條 企業工會依法組織職工監督集體合同的履行,維護職工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合法權益。職工有依法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事項告知和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負有遵守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義務。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七條 企業依法設立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勞動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好勞動安全衛生承諾責任狀。
第八條 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技術工藝規程、機械設備使用維護規程,制定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嚴格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條例、標準組織生產經營活動,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九條 企業給職工創造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具、作業環境),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時提供安全生產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代表職工監督實施情況。
第十條 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安全隱患、危險源點檔案。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職工轉崗教育制度和臺帳,結合企業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教育;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教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防護教育;職業病防治和工傷事故案例教育;易發生事故隱患的崗位及危險源點預防控制教育;防暑降溫教育;安全操作規程、技術工藝規程、機械設備使用維護規程教育;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教育等。未經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十一條 企業支持工會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性勞動安全衛生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二條 企業加強勞動安全衛生檢查,行政、工會雙方每月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大檢查;各職能部門不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職業病危害,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企業各生產單位堅持每日檢查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第十三條 企業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時,依照國家規定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參與“三同時”驗收,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企業根據各工種崗位的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教育職工正確使用。行政有權執行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拒絕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上崗操作, 查處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企業按國家規定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每月發放有毒有害津貼,對特殊崗位提供保健補助食品。
第十五條 企業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在涉及職業病危害崗位和作業場所設臵明顯的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防護措施,定期對涉及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有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并向職工公布。對粉塵、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作業點,要采取積極的治理措施,達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十六條 企業對直接從事有職業病危害崗位的職工,安排到具有資質的職業病防治檢查機構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對有職業禁忌的職工,不適應在原崗位工作的`,及時調離原崗位。對其他崗位的職工,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職工離開企業時,企業應如實、無償告知職工的健康狀況,并提供加蓋公章的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第十七條 企業依法參加職工工傷保險,及時申報、辦理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職工因工傷亡或患職業病,按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第十八條 企業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九條 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企業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一致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企業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二十條 企業應根據夏季特點,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溫用品,合理安排生產工作時間,教育職工掌握預防中暑知識和急救辦法,并按時足額發放高溫補貼。
第三章 工會與職工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工會應參加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過程,涉及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的重大問題,履行職工(代表)大會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二十二條 企業每年結合年終工作總結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二十三條 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協助企業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以及事故責任者給予懲處。
第二十四條 工會支持企業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認真履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病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
安全合同 篇2
單位名稱 : 簡稱(甲方)
單位(個人)名稱: 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車輛運輸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完備。
2、保證車輛的完好率,禁止帶病行駛,超速行駛,超載行駛,超負行駛。
3、轉彎或路過道口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確保安全無事故,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4、服從工地及料廠人員的管理,不亂裝料,亂停車,倒車時先鳴笛確保無人后方可倒車,卸車時要服從現場人員的指揮。
5、嚴禁在無人指揮的情況下自行卸車,做到文明施工,文明駕駛。
6、行車時注意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禮讓三先遵章駕駛,嚴禁酒后駕駛。
7、車輛在施工現場、特殊路段、雨、雪、霧天等行駛運輸中,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嚴禁在施工現場搶道超車,出現后果,責任自負。
二、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他要求。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以及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4、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5、負責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6、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所發生的一切車輛及一切人身傷亡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以上規定、職責和義務,乙方單位(個人)自愿對 以上 條款予以履行。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聯系人:
電子郵件:
QQ: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聯系人:
電子郵件:
QQ:
服務項目
服務器IP:
由乙方處理以上_ 兩 _臺服務器所有的安全問題,包括服務器日常維護工作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若甲方服務器更換需要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乙方,合同期內甲方最多可以更換三次。
日常維護:乙方負責服務器的安全配置及防護、反入侵、清除木馬等安全工作,及時排除服務器系統和網站的安全隱患,保障服務器正常運行。
應急處理:如服務器遭到意外攻擊而出現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小時內進行處理,2小時內解決問題或給出解決問題的方案(非工作時間可酌情放寬)。
乙方保證甲方每臺服務器每月因安全問題而停運的總時間少于 2小時。
乙方在每次處理安全問題后,向甲方提交電子版形式的書面報告,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措施建議,對甲方提出的疑問進行解答和有限的咨詢服務。
注:乙方不負責幫甲方修改或開發程序代碼,不負責服務器硬件故障引發的問題,不負責因服務器所在機房的.網絡故障和遭受外部網絡攻擊造成的問題。
乙方在規定的責權范圍之外,可協助甲方處理一些程序上的漏洞和能夠快速解決的小問題。如有重大問題需要改編程序等較高難度和較大工作量的,乙方要另行收費,價格待議。
維護期間每出現一次嚴重問題,如果下一年續費的話,安全服務延期一個月。
服務和保密
乙方對甲方所屬服務器相關數據和資料進行嚴格保密,不得將任何資料以任何形式外泄。
如乙方違約,甲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服務期限與價款
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_ 兩 _臺服務器的安全代理維護費用為人民幣 元整。
合同的解釋、法律適用、生效條件及其他
合同有效期為 個月,在合同到期時,雙方如需要繼續合作并對本合同無異議,則另簽合同。
合同的訂立、實施、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分,簽約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甲方:江蘇創達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1. 工程項目名稱:江蘇創達新材料有限公司電梯安裝工程
2. 工程范圍:室內電梯安裝
3. 工程地址: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鎮觀潮三路
為確保在日常維保和施工中,人身和設備的安全,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家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及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建立健全電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技術檔案
2. 接受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3. 制定電梯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4. 設置安全管理人員,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電梯并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5. 應將“電梯乘梯須知”安裝于易于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6. 定期對物業電梯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培訓
7. 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二. 乙方責任
1. 必須認真對本單位維修保養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 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的法律法規,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遵章守紀,嚴格按操作規程和保養標準執行,嚴禁違章作業。
3. 在電梯維保中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4. 提供電梯維保人員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眼
罩、絕緣手套等個人自身防護設備,如因未按要求而發生的任何事故,甲方不負責任,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
5. 用于本項目的工器具、施工機械和防護用具質量必須滿足施工
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6. 電梯維保人員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人員上崗證,并在有效期內,
復印件交甲方存檔保存。
7. 安裝過程中如發生人員傷亡,電氣設備事故或危及電梯正常運
行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電梯管理員),并積極配合調查。
8. 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意見,必須在
甲方規定期限內進行有效解決
9. 施工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0. 應對其維修保養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
立即趕赴現場,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解決問題。
11. 駐甲方現場電梯維保人員,必須明確一名安全工作管理人員,
具體負責駐現場人員的治安及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防火及用電安全措施。
12. 如無甲方核準,嚴禁擅自進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業。
13. 嚴禁將易燃、易爆、污染等危險物品帶入社區。
三. 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保存壹份。
四. 其他事宜,需雙方友好協商后處理。
五. 本安全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安全合同 篇5
聘用單位:
被聘人:
年 月 日
專職安全員聘用合同
聘用單位:湖南東方紅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被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聘用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
二、聘用工作內容
1、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和有關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具體落實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管理規定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參與各項方案安全措施的編制,有權行使安全一票否決制。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種換崗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并記錄在案。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臺帳。
4、參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時處置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參與制定整改和預防措施。
5、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生沖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
6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并做好記錄。
7、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子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組織班組
開展安全活動。
8、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反饋使用信息,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配合材料部門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9、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10、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匯報工程項目或生產中的安全狀況。
11、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事故、機械事故,并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12、參與對施工班組和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負責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連續監控,并作好監控記錄。
三、聘用期限 年 月日至 項目部工程竣工。
四、聘用報酬
甲方確保乙方月薪 元,年終獎視工作業績、工作時間進行發放。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確保乙方任職期內合法權益和工作待遇。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專職安全員的'工作職責。
3、完成公司和項目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辭聘或解聘事宜
1、如解聘或辭聘,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及項目部負責人提供移交的各項資料和手續。
2、下列情況可立即解聘。
、、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②、乙方嚴重違法亂紀或工作嚴重失職的。
、、乙方因患病或非公受傷超過60天;因公受傷醫療期滿60天后不能從事崗位工作的。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辭聘
、、連續三個月領不到薪金的
、、乙方的其他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
以上合同所列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公司分管負責人、項目部負責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項目經理部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年 月日
安全合同 篇6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價款: 元(大寫 )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安排人員機械,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全部金額。
五、甲方工作范圍及承擔責任:
1、配合乙方辦理渣土清運許可證件,并及時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關文件。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并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域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系協調,自行解決,并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八、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安全合同 篇7
甲方:xx項目經理部
乙方:電焊工
1、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虛心接受總公司、項目、班組(或勞務隊)安全管理和教育,按安全交底和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2、開關閘箱要加鎖,不用時或修理時要將開關鎖上,修理時要加掛“正在修理,請不要合閘”。
3、開關閘箱內不準放雜物,不準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4、電焊機一次線超過2米時,要將導線掛起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磨損漏電;如在金屬結構物上工作,需保證電線絕緣的完整性。
5、電焊時必須配戴面罩等保護用品,在腳手架上高空焊接要系安全帶,仰焊要戴石棉手套,潮濕環境工作時要穿絕緣的膠鞋,要預防電焊鉗等部位漏電。
6、除電焊機上的輪線接頭可由電焊工拆接外,其他電源線只準電工裝拆。
7、通電后,電焊工不得觸及電焊機未經絕緣的導電部分,有漏電要找電工修理。
8、焊接儲存過油料或天然氣的容器、管路、油路前,必須先找出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采取有保障的.安全措施,否則不準焊。
9、電焊工不準帶電移動碘鎢燈等安全性不高的工作燈,不準酒后登高作業。
10、電焊時,要清理焊渣濺落可能引起火災的易燃物;電焊鉗、焊件要放好,防止物品受熱引發火災。
11、對自身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發現旁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并協助消除,對自己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向上級和項目安全員反映。
12、對自身過失造成的違章和事故負責,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項目的相應處罰,對電焊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項目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與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和諧發展。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結合本企業實際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以下簡稱“專項集體合同”)。
第二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完善和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與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水平。
第三條 企業與工會建立勞動安全衛生問題定期協商溝通機制,開展以“查找隱患、平等協商、簽訂協議、跟蹤落實、持續改進”為基本內容的工會主動參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不斷改善職工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本專項集體合同由企業方代表與職工方代表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由企業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與職工方代表(企業工會主席)簽訂。本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后,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二章 企業勞動安全衛生保障
第五條 企業依法設立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六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具、作業環境),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方案,有計劃地進行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時提供安全生產資金保證,確保?顚S。
第七條 企業結合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設備設施使用維護規程的教育培訓,告知職工作業場所和崗位存在的危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應急措施,建立安全衛生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種作業。
第八條 企業會同工會每月開展勞動安全衛生檢查,安全衛生管理部門不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各生產班組堅持每日檢查制度,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職業病危害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第九條 企業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時,依照國家規定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參與“三同時”驗收,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企業根據各工種崗位的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職工,企業有權阻止其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 企業在有較大危險因素和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
第十二條 企業定期對涉及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有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并向職工公布。對粉塵、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作業點,企業采取積極的治理措施,達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十三條 對直接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企業按規定安排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應如實告知職工本人,對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職工離開企業時,可向企業索取經加蓋企業公章的`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第十四條 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因工傷亡或者患職業病,按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第十五條 企業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六條 企業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一致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依法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企業根據夏季特點,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溫用品,合理安排生產工作時間,教育職工掌握預防中暑知識和急救辦法,應協商約定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及條件。
第十八條 企業負責人每年結合年終工作總結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發生職工因工傷亡、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勞動安全事故,企業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章 工會與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工會參加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的重大問題,履行職工(代表)大會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條 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接受企業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會認真履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責,支持企業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定期組織檢查、監督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工會有權要求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病危害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企業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情況時,有權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必須立即作出處理。
第二十二條 工會積極協助企業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通過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武”等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第二十三條 工會組織職工積極參與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對職工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企業及時整改落實。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權了解其崗位存在的危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護措施及事故應急搶救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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