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商品購銷合同模板匯總4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品購銷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品購銷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郵編: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地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
郵編: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郵編: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電話:__________
地 址: 郵政編碼:
根據《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 。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土地面積為 。地塊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
〔暫定名〕 ,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 ,屬 結構,建筑層數為 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實得
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套〕 〔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另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征。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 。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5.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6.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包括±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 %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 %的優惠,即實際付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 銀行 (帳戶名稱: ,帳號: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4.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5.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后 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
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計算。逾期超過 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
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
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
3.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月利息在 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
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后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 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 天后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 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 ;
2. ;
3. ;
4. ;
5. ;
6. ;
第十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乙方在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給予協助。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 墻面 保修 月;
2. 地面 保修 月;
3. 頂棚 保修 月;
4. 門窗 保修 月;
5. 上水 保修 月;
6. 下水 保修 月;
7. 暖氣 保修 月;
8. 煤氣 保修 月;
9. 電路 保修 月;
10. 保修 月;
11. 保修 月;
12. 保修 月;
13. 保修 月;
14. 保修 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僅作 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 簽訂的 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 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 %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理人):_________ 代表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章) (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 于 簽 于
商品購銷合同 篇2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托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于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_____(蓋章) 供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3
合同編號:13663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______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在__________度假村__________組團內__________樓房______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______省《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第二條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第三條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_____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第六條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采暖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第八條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度假村管理辦法。
第十條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圍圖(略)
2.__________度假村別墅暫行管理辦法(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4
合同號: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后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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