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安全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為確保德格縣更慶鎮衛生院業務及生活用房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甲方將該工程的.砂石及土方轉運承包給乙方運輸。
一、承包方式
采用單價方式承包,實際運輸、轉運車數,按甲方所發出并經雙方確認的運輸票據作為核算依據。
二、承包價格
經雙方協商,其轉運、運輸價格為:砂一車 元,石子一車 元,轉運土方一車 元。
三、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在運輸、轉運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交通違法行為和一切交通事故引起的人員傷亡均由乙方完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甲方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指派的現場主管要求的工程量,保質、按時、按量供應。若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派現場主管安排,未按要求保證材料質量,時間不能保證,數量不滿足要求,甲方有權自行廢止
該承包合同。同時,由此造成的停工,誤工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根據損失情況從乙方承包款中扣減。甲方有權將該運輸業務交由其他滿足條件的人員進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方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安全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搞好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為工程項目合同(合同編號: )的附件。
第二條.工程項目
。ㄒ唬┕こ添椖棵Q:
。ǘ┕こ添椖康攸c:
。ㄈ┕こ添椖渴┕て谙蓿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ㄒ唬┻M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責任人進行安全事項交底,其內容是:深圳南華氣體工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通則;項目屬地單位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并應有完備的交底資料記錄。
。ǘ┲付▽H素撠煴O管該項目的安全工作,并配合乙方解決因甲方因素而影響安全施工的問題。
(三)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帶電運行、機械運作的危險區域內作業,事先要求和協助乙方制訂安全措施并監督實施。
。ㄋ模┍O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對違法亂紀現象按甲方單位安全檢查考核細則規定進行違規執罰。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ㄒ唬┰摴こ添椖控撠熑藶榘踩a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ǘ╅_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ㄈ┻M場作業前需到甲方單位安全部門辦理進場許可證及作業人員胸卡證后才準允進場作業,并把進場作業人員名單報安全部門備案。
。ㄋ模﹪栏褡袷匕踩a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甲方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業。
。ㄎ澹⿲碗s的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應制訂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單位審查合格后貫徹實施。
(六)需使用甲方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ㄆ撸┙逃捅O管所屬人員在未經甲方允許,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ò耍┎话才盼唇浻嘘P部門培訓、考核的無證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ň牛┌l生人身事故或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單位安全主管部門。
。ㄊ⿲υ摴こ添椖康陌踩┕ぷ鳂I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本單位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第五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報甲方安全主管部門一份。
甲 方 乙 方
安全責任人: 安全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現場安全監管人:
安全合同 篇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ㄒ唬┮敿氄莆請@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ǘ┮獙铀陀變旱乃行\囻{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ㄈ﹫詻Q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ㄎ澹┮ㄆ诤筒欢ㄆ趯π\囘M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六、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補連塔煤礦
乙方:開拓準備中心 機電安裝隊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促進安全管理,依據《安全生產法》、《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一條 雙方共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以及公司和甲方制定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雙方都有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糾正不安全行為的`責任。
甲方的安全責任
第三條 應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相關資料。
第四條 應當為乙方提供防治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和安全施工所需的水文地質、地勘等資料。
第五條 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并備案。
第六條 對乙方人員的身份、特殊工種證件、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項目進行檢查。
第七條 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責令其及時整改。
第八條 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范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并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乙方的安全責任
第九條 在安全生產過程中負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履行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按照甲方劃定的作業范圍施工,并搞好施工范圍內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十條 開工前,到甲方辦理入井安全資格證和人員定位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在開工前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批并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期間使用的電、水、氣源,應按照甲方指定地點接入,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水、氣源。
第十三條 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施工期間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處理,若沒有能力處理時,應立即報告甲方,同時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涉及高危作業、高風險作業,在作業前,由甲方進行作業許可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第十五條 應在施工范圍安設臨時圍欄或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潔,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七條 制定本施工單位的現場處置方案,參與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練。
第十八條 發生安全事故時,事故現場的人員應當立即向甲方調度室報告,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與安全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
乙方承擔甲方管路、電纜安裝回撤等機電安裝工程任務時,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如下 :
從管路、電纜安裝起點至管路、電纜安裝作業點以外50米范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從管路回撤點向前50米,向后30米范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
第二十條 安全責任追究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自身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于自身原因發生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乙方,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于甲方管理原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管理區域內,由于甲方的人員或設備等原因造成乙方人員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且管理責任不明確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雙方相應處罰。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僅為模板,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乙方施工期間有效。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條例》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二、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范部位、安全設施(消防管線、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并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消防管線)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后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范。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志、安全設備(如滅火器材)的設置,并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1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13.雇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1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1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1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責任編輯:米、小陽
安全合同 篇6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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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安全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與職工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行為,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與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和諧發展。依據《勞動合同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以下簡稱“專項集體合同”)。
第二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完善和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與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水平。
第三條 企業與工會建立勞動安全衛生問題定期協商溝通機制,開展以“查找隱患、平等協商、簽訂協議、跟蹤落實、持續改進”為基本內容的工會主動參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不斷改善職工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本專項集體合同由企業方代表與職工方代表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由企業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與職工方代表(企業工會主席)簽訂。本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后,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二章 企業勞動安全衛生保障
第五條 企業依法設立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
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六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具、作業環境),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方案,有計劃地進行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時提供安全生產資金保證,確保?顚S。
第七條 企業結合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設備設施使用維護規程的教育培訓,告知職工作業場所和崗位存在的危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應急措施,建立安全衛生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種作業。
第八條 企業會同工會每月開展勞動安全衛生檢查,安全衛生管理部門不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各生產班組堅持每日檢查制度,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職業病危害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第九條 企業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時,依照國家規定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參與“三同時”驗收,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企業根據各工種崗位的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職工,企業有權阻止其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 企業在有較大危險因素和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臵明顯的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
第十二條 企業定期對涉及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有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并向職工公布。對粉塵、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作業點,企業采取積極的治理措施,達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十三條 對直接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企業按規定安排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應如實告知職工本人,對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職工離開企業時,可向企業索取經加蓋企業公章的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第十四條 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因工傷亡或者患職業病,按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第十五條 企業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六條 企業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一致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依法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企業根據夏季特點,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溫用品,合理安排生產工作時間,教育職工掌握預防中暑知識和急救辦法,應協商約定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及條件。
第十八條 企業負責人每年結合年終工作總結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發生職工因工傷亡、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勞動安全事故,企業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章 工會與職工的權利和責任
第十九條 工會參加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的重大問題,履行職工(代表)大會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條 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接受企業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會認真履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責,支持企業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定期組織檢查、監督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
第二十二條 工會積極協助企業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通過開展群眾性的“安康杯”競賽、“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武”等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第二十三條 工會組織職工積極參與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對職工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企業及時整改落實。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權了解其崗位存在的危險和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護措施及事故應急搶救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 職工有權拒絕企業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為。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企業不得因此對其刁難或打擊報復,不得降低職工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采取應急措施后迅速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企業或工會,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 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企業制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章 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集體合同監督委員會(小組)依法對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季一次。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應限期整改,并將情況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條 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對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民主監督,工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專項集體合同履行的檢查情況。
第三十一條 對違反國家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單位和部門,未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由政府有關部門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并責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企業和工會聯合檢查驗收合格。
安全合同 篇8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購買乙方安全網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 產品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單位。
名稱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單位 單價
2. 產品使用目的
2.1工程名稱:
2.2工程地點:
3.產品質量要求與質量責任:
3.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對安全網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保證產品符合GB-5725-1997標準,24個月內不老化、不風化。
3.2乙方交付的產品必須保證幾何尺寸規矩,筋繩使用專用尼龍繩。因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3乙方應當向甲方交付三份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及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交付的產品應當符合該檢驗要求。
3.4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3.1、3.2、3.3條規定的質量要求,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3.4.1 拒收。
3.4.2要求乙方予以退換,因退換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4.3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產品質量瑕疵造成的損害。
4. 產品交付:
4.1交付時間:按照需方要求確定。
4.2交付地點:為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工程地點,或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
4.3驗收:產品按照甲方要求送至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后,由甲方進行清點和驗收。
4.4甲方對產品表面質量的驗收,并非是其對產品質量有關的任何權利的放棄。
4.5收貨確認:實際交付的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等,依據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驗收單確認。
4.6遲延交付責任: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交付產品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其它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4.7產品驗收或安裝、使用時發現產品質量瑕疵,影響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退換。
5. 價款與支付:
5.1單價: 見本合同【表1】。
5.2計價數量:按驗收單確認的實際收貨的規格、數量結算。
5.3支付時間:每貳仟塊結算一次。甲方留5%作為質保金,貳年后付清。
5.4支付地點:甲方營業地。
5.5支付方式:支票。
5.6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6.運輸及裝卸:產品運輸、裝卸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
7.其他事項:
7.1總價款的5%做為質量保證金。如因產品質量造成在使用開始的24個月內發生老化、風化,質量保證金即作為對甲方損失的補償。未發生的,使用開始的24個月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協商解決。
10.約定管轄: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合同共 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署人: 職務:
負責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簽署人: 職務: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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