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終止合同匯總八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終止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終止合同 篇1
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期滿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用人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一般在勞動合同到期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但是這是需要用人單位滿足一定條件的'。那么,終止勞動合同要滿足什么條件呢?請閱讀下文詳細了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7、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有證據證明是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8、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9、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勞動合同終止;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現在《勞動合同法》已經將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由“約定”改為“法定”,也就是說,勞動合同只有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情形之一,才可以終止。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
終止合同 篇2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終止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分別于20xx年3月6日和20xx年12月6日與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蘭州市培黎舊城改造暨瑞南﹒紫郡住宅小區工程【20xx-01】《鋼筋勞務承包合同》及蘭州天昱﹒鳳凰城項目《勞務分包協議書》,合同履行中因乙方違背合同約定,在甲方每月均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的情況下仍擅自組織工人采取上街阻路、爬塔吊威脅等手段惡意討薪,并于20xx年1月11日乙方向甲方出具聲明,自愿要求與甲方解除合同,F甲乙雙方就上述兩項目進行了工程決算,并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蘭州市培黎舊城改造暨瑞南﹒住宅小區工程【20xx-01】《鋼筋勞務承包合同》及蘭州天昱﹒鳳凰城項目《勞務分包協議書》終止。
2.雙方確認乙方應結算工程勞務費分別為培黎舊城改造項目:壹佰伍拾肆萬肆仟玖佰零貳元整(¥1544902元整);天昱﹒鳳凰城項目:柒拾伍萬零貳佰零貳元整(¥750202元整),合計:貳佰貳拾玖萬伍仟壹佰零肆元整(¥2295104元整)。
3.經財務決算,雙方確認甲方已支付乙方勞務費合計:貳佰零玖萬貳仟柒佰叁拾柒元整(¥2092737元整);分別為培黎舊城改造項目:壹佰伍拾伍萬零柒佰捌拾元整(¥1550780元整);天昱﹒鳳凰城項目:伍拾肆萬壹仟玖佰伍拾柒元整(¥541957元整)。
4.乙方自愿將所屬兩項目施工中所有鋼筋加工機械及器具(已另行簽訂轉讓協議)作價叁萬元整轉讓給甲方,轉讓費與勞務費合并支付。
5.天昱﹒鳳凰城項目因總包方甘肅第一建設集團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目前根據與甲方的.合同約定總包方僅按70%支付,故天昱﹒鳳凰城項目中欠付乙方工程勞務費甲方可暫不予支付。但甲方理解確有乙方下屬部分勞務人員未能領到工資,故甲方同意在乙方結算款余額范圍內(若有)代付乙方剩余部分人員工資,由乙方出具委托支付書確認。
6.乙方承若不得再次發生其所屬工人向甲方或總包單位討要工資的行為,不得再次無理向勞動監察部門申告,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其余下所有款項。
7.若總包方因乙方原因追究甲方在該項目中的違約責任或其它各種處罰而扣罰甲方繳納的壹拾萬元履約保證金,則甲方將在乙方結算款余額中扣除。
8.依據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各種經濟損失的權利。
9.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字):
協議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終止合同 篇4
【案情簡介】
前不久,我所在的公司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不顧我已有四個月身孕的事實,單方宣布與我終止勞動合同。請問:公司這樣做合法嗎我該怎么辦
【案例評析】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關于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34條規定:勞動者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應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動延續到相應的期限屆滿為止。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的規定,不適用于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企業與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只有當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滿時,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據此,你所在的公司單方宣布與你終止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對公司的這種行為,在公司拒絕改正的情況下,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若對仲裁不服,你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比較有利于你,并且不違反勞動法的方法是:
你提出續簽合同的申請,然后趕緊懷孕,勞動法規定,公司企業不得解聘拒聘孕婦,所以你能得到合同。
然后你會有孕期反映,到醫院看病,最好找熟人后門關系,讓大夫給你開病假條,然后就這樣看病休假。直到生孩子,你又開始休產假?傊绻阍趩挝焕镉泻箝T,在醫院里有朋友,那么,你將休息至少一年半。
我看了太多這樣的例子,給你描述一下,不作推薦,休假有風險,懷孕須謹慎,后果自負。 保胎期間工資
如果你懷孕了,企業不能和你解除勞動合同,更不影響你繼續簽訂勞動合同。
建議你及時調整工作崗位,優生優育,祝好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關于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34條規定:勞動者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應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動延續到相應的期限屆滿為止。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的規定,不適用于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企業與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只有當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滿時,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從事下列勞動:
(1)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
。2)制藥行業中從事抗癌藥物及乙烯雌酚生產的作業;作業場所放射性物質超過《放射防護規定》中規定的劑量的作業;人力進行的土方和石方作業;
。3)《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4)伴有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如風鉆、搗固機、鍛造等作業以及拖拉機駕駛等;
(5)工作中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如焊接作業;
。6)《高處分級》標準所規定的高處作業。
。7)對有過兩次以上自然流產史,現又無子女的女職工,應暫時調離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作業崗位。
《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于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后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
一、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
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后領取疾病救濟費的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時可以從生育之日起停發疾病救濟費,改發產假工資,并享受其它生育待遇。產假期滿后仍需病休的,從產假期滿之日起,繼續發給疾病救濟費。
三、保胎休息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后仍需病休的,其病假時間應與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的時間合并計算。
終止合同 篇5
孫秋雙同志,性別女 ,31周歲,系我單位職工,身份證號碼372501198110143885,工作崗位為銷售經理,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為肆年,勞動合同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1 月21 日至20xx 年1月 21日止),因 個人提出辭職 ,于 20xx年10月21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特此證明。此證明不影響勞動關系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申訴權利。
單 位:(章)
職工簽字:
簽字時間:20xx年10月21日(此證明書應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7日內到勞動關系科辦理備案手續并將其檔案轉至失業科。)
終止合同 篇6
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終止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字之日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及具體表現,依據勞動關系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在本協議簽字之日,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終止合同 篇7
茲有我單位員工居民身份證:勞動合同期限:,因下列第因與本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一、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單位不續訂 □ 職工不續訂 □);
二、退休終止勞動合同;
三、企業轉制離崗退養終止勞動合同;
四、企業轉制準離崗退養終止勞動合同;
五、試用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六、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七、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解除勞動合同;
八、不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
九、客觀情況變化解除勞動合同;
十、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辭職、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違法、違紀、違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三、出境定居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十四、其他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
特此證明
經辦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合同 篇8
(一)委托合同終止的原因
委托合同終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終止原因。如委托事務處理完畢、委托合同履行已經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續期間屆滿等;特殊原因是指導致委托合同終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種原因:
1.當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均享有任意終止權,可以任意終止合同。無論是有償委托合同還是無償委托合同,也無論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還是未確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無論委托事務的處理進行到何種程度,當事人均有權終止委托合同。這是因為,委托合同是以當事人的相互信任為基礎的。而信任關系屬于主觀信念的范疇,具有主觀任意性,并無一定的規格和限制。如果當事人在信念上對對方當事人的信任有所動搖,就應不問有無確鑿可信的理由,均允許其隨時終止委托合同。否則,即使勉強維持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也會影響委托合同訂立目的的實現!逗贤ā返谒陌僖皇畻l中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
2.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在發生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或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終止!逗贤ā返谒陌僖皇粭l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委托合同終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除外!边@是法律所規定的委托合同法定終止的條件。
委托合同因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而終止,這是一般原則。在特殊情況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終止。這些特殊情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合同另有約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即使當事人一方有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的情形時,委托合同仍不終止。例如,委托律師進行訴訟,委托合同可以約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終止代理訴訟。二是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逗贤ā访鞔_規定了因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委托合同不因當事人一方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而終止。
(二)委托合同終止的后果
1.當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隨時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例如,正當委托人昏迷不醒,無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務的處理,而委托事務的處理又正處于關鍵階段時,受托人終止合同,勢必會給委托人帶來損害,對此損害,受托人就應負責賠償。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系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時,則可不負賠償責任。但在這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的當事人一方須負舉證責任,證明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關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賠償責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規定:“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2.因當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終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時,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繼續處理委托事務。《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條規定:“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因受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逗贤ā返谒陌僖皇龡l規定:“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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