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安全合同三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合同 篇1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你與他人的生命安 全。作為工程的主要運輸工具—塔吊,對工程進度的快慢起著決定性作用。公司決定對塔吊司機實施安全管理,要求塔吊司機必須經過嚴格安全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具體要求如下:
一、司機在掌握塔吊類型、性能后方可作業。
二、每天上塔吊前,要先試一下開關箱里的漏電是否好用,然后在爬行過程中逐步檢查標準間螺栓緊固程度,如有松動應處理。
三、隨時檢查各限位的靈敏程度,如有不靈應立即調試。
四、對齒輪箱、滑輪、鋼絲繩進行定期保養(一星期一次)。設備的`好壞,保養是關鍵的一步。
五、應注意的問題:
1)嚴禁隨便調整安全裝置及電氣。
2)嚴禁斜向提、拉重物。
3)禁止用回轉機構或起重小車移動地面重物、牽引工作,禁止提升回轉半徑以外的重物。
4)禁止起吊粘附或埋在地下的物體,禁止起吊與其它物體相連的重物。
5)起吊視界不明的物體,應有專人指揮。
6)注意風速,當風速接近最大風速20m/S 時應停止工作。
7)塔吊不工作時,不要將重物懸掛在吊鉤上。
8)不工作時將變幅小車運行至吊臂根部,并將吊鉤開起靠近小車,以利于臂架隨風轉動。
9)停止工作時,應切斷電流。
10)塔吊應定人,非機組人不得進入駕駛室擅自操作。
11)操作者應準確估計出吊載的重量和工作幅度數值,將可能出現的超載和超力矩等。
12)牢記起重吊裝“十不吊”
。1)超負荷不吊;
。2)歪位斜吊不吊;
(3)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4)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5)重物超過人頭不吊;
(6)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
。8)吊場上站人不吊;
。9)捆綁不牢不穩不吊;
(10)重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以上要求塔吊司機必須遵守,如出現設備損壞及人身傷亡,一切后果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至二O O四年工程完工。
項目部塔吊司機必須了解的情況:
塔吊架體距南面高壓線水平距離約10米,且高壓線下為交通要道,無法對高壓線進行正常的材料防護。在這種艱難的情況下,我們要克服難關,順利、正常的生產,就需要經驗豐富的塔吊司機持證上崗,作為塔吊司機應了解塔吊情況:本工地塔吊為明龍建機QTZ80,最大工作幅度56米,最大起重量8T,最大幅度處起重量1.3T。
希望塔吊司機以他人身體為重視,以公司和項目部為前提,以自己家人幸福為焦點,更好地遵守公司和項目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干好本職工作。
安全合同 篇2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的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供電所與臨時工特訂立以下安全責任合同。
1、供電所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堅持“一個活動,兩個交底,三個堅持”,提供安全的施工環境以及合格的施工工具,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2、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及《安規》,提高自保、互保、群保意識,并對習慣性違章不盲目操作。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本人負責。
3、施工應堅持“兩票三制”。施工必須持有供電所工作票簽發人簽發的工作票,無票工作時,職工有權拒絕施工。
4、在現場施工中,職工必須聽從工作負責人的統一指揮,服從安排,不得違章作業,更不能擅離職守。
5、施工中必須嚴把車輛安全關,嚴格執行派車單制度,專人賀駛車輛。嚴禁無派車單出車,無證駕車,公車私用、私車公用。
6、在施工中,職工應互相關心施工安全,登高作業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絕緣鞋。
7、以上各條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犯,后果自負。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供電所(蓋章):
負責人簽名: 職工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茲有甲方的空調設備(以下簡稱設備 )由乙方承擔其定期的保養、維護及修理(以下簡稱維修)。
一、設備清單:銀座新天地約克空調主機共18臺(其中,銀座歌唱家樓頂15臺,上井精致料理樓頂3臺),型號:YCAE61;設備在維保期內,如發生數量變化,維保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合同期20xx年8月日至20xx年8月日。
三、維保費(人民幣):
合同金額大寫:壹萬柒仟元整/年¥ 17000元 /年
以上價格為人工保養費,如更換零配件,費用另計(200元內的配件免費更換) 乙方賬號:
名稱: 帳號: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 ,即RMB8500元 (捌仟伍佰元整)。收到款項后,乙方三日內進場開始保養。
2、每年保養協議結束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即RMB8500元( 捌仟伍佰元整)。
3、每次付款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應金額的甲方所在地稅務局認可的正規發票。
4、付款方式為電匯或支票。
五、雙方職責:
1、甲方必須提供條件:
。1)配合乙方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現狀調查;
。2)為機組提供設計范圍內的供電、水量、系統合格的水質處理、有經驗的操作人員對主機及整個空調系統的操作管理;
。3)為乙方技術人員的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條件。 2、乙方責任:
乙方負責開機調試、各系統檢查(水系統、電氣系統、風系統、氟系統)維護、停機及在使用中非人為故障的維修(人為損壞的維修需另行收費)。
(1) 乙方負責在甲方使用設備前,對合同清單規定的設備按約克的技術標準,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電路系統、水系統、制冷系統及主機排風系統等分項檢查)、調試,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2)乙方負責設備水系統的檢查;但不包括水泵的維修;
。3)主機風冷換熱器、乙方在設備使用期間,提供每月一次的巡檢及24小時應急維修;
。4)乙方在對設備的巡檢、維修時,需做設備狀態記錄,巡檢、維修后由甲方驗收 ; (5)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報修電話后1小時之內到達現場(因交通原因延誤除外),(設備零部件損壞,需加工或更換則除外);
六、零備件供應及結算:
1、 本協議期內,上述機組所需更換的零部件、添加或更換制冷劑,潤滑油等,由甲方購供或由甲方付費委托乙方購買。
2、乙方應優先向甲方提供由原廠機組零配件,并對所提供零配件進行質量擔保。質保期為六個月(由乙方人員更換安裝調試合格計時)。
3、所需更換的配件如由甲方自行購買,乙方負責配件安裝。所更換配件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如非安裝原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在維修過程中所用的氮氣、焊接等輔料,乙方不再收取費用。
七、違約處罰:
1、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5%計算,違約金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時完成任務、而造成直接損失的'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時費用,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現不必要的損失,乙方不可再索要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時費用,并 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
4、如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如有因非人力、自然界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可追究對方責任.
八 、特別約定:
1、 協議期間,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承擔設備非乙方原因之損傷、意外破壞、遺失的責任;如在設備檢修過程中由于乙方人員工作失誤導致設備配件損壞,所需修復或更換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2、使用年限增長,溫度傳感器,壓力傳感器發生數值偏差或電子原件的老化或突然損壞是很難避免的,不是保養失誤所致。
3、機組使用年限增長及運行振動原因, 壓縮機因其自身質量發生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這部分工作是超出本保養工作范圍,另計費用。
4、保養工作不包含因蒸發器冷凝器銅管穿孔,機組進水后所發生的維修工作。
5、對每月維保項目內容及保修項目進行記錄并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
九、合同執行期間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在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解除或變更合同,其中一方需提前三個月提出與對方協商解決;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如雙方在合同期滿后,雙方達成一致可另行簽訂合同(合同價款不變)。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規,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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