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養殖合同模板集錦6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養殖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殖合同 篇1
甲方(租賃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養殖場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場所:
二、 租賃期限:年月日至 月 日)。
三、 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1元/年,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調整協議租賃價格。
2、租賃費用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四、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租賃場地合法、有效,并保障乙方能順利進場養殖經營。
(2)甲方必須保障所提供場地水、電暢通。
。3)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周邊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擾等,甲方應主動出面進行協調處理。
。4)甲方不得享受針對乙方所經營項目政府部門的相關補助。
。5)在協議期內若甲方因政府征遷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終止的`,甲方必須對乙方改造租賃場地費用進行全額賠償。
2、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協議租賃場地費用。
。2)在甲方所提供租賃場地合理、合法進行養殖經營。
。3)做好防火、防盜相關工作,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偷盜與甲方無關。
五、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
養殖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永富力山養豬專業合作社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 甲方同意將位于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于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 租賃期限為肆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 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 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系。
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 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 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于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于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筑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 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 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10.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20xx年2月7日簽訂的出租協議作廢,以本合同為準)。
12.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存壹份。
甲方: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專業合作社
乙方:
聯系電話:
甲方法人:
聯系電話:
養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養豬場有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二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租賃金額伍千元整,在雙方簽字之前一次性繳齊。
3、乙方向甲方交租賃保證金壹仟元整,在租賃期間,乙方未造成房屋設施損壞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滿返還租賃保證金。
二、雙方責任:
1、甲方只提供現有圈舍、房屋、設施不增不減。
2、乙方單獨承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合同期內發生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3、合同期內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電費、取暖費等等。
4、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租他人,只允許用于養豬生產,如需要改造、擴建必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擴建。
5、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維修豬場的一切設施,所涉及的'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后完好無損失交還給甲方。如有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
6、合同期內乙方負責安全管理,要做好豬場工作防火、防盜、人為破壞等防護工作,如造成損失,乙方按價賠償。
7、對豬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時要自行維修,如倒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8、乙方在租賃期間要遵守法律,不得有違紀行為。
9、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搞好室內外衛生。院墻外20米之內不能存放糞便、垃圾。
三、其它事宜
1、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租賃期間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
4、后附物品明細一份。
甲方負責人: 甲方經辦人:
乙方負責人: 乙方經辦人:
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4
甲方: (一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肉;乜h養牛業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延伸產業鏈,增加農民收入,帶動更多的農民致富,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肉牛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1、通過甲方肉牛育肥基地,引入科學的養殖技術和管理經驗。由肉牛育肥綜合服務中心對乙方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導和培訓(此為無償培訓),或實地指導。
2、協助乙方購買架子牛,并且根據乙方出欄數量預付每頭牛500元收購牛定金。
3、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衛生防疫、相關管理等技術服務,但所發生的藥費等由乙方負擔。
4、乙方育肥牛如果達到出欄標準,甲方全部收購,否則乙方不予退還協議定金。收購價在市場價基礎上上浮每公斤0.40元。收購牛款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付不清購牛款,甲方按天加計3‰的'罰款,全部結清款項。
5、乙方必須保證將符合協議要求的肉牛全部出售給甲方,
不得售于他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按售于他方的數量賠償甲方三倍的購牛定金。
6、因不可抗力的災害造成不能及時提供甲方育肥牛時,乙方及時通知甲方商定有關處理事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7、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續簽協議時,必須退還甲方提供的預付收購牛定金。
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人:
二零一一年月日
養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養牛場有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一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 租賃金額合計元整(按照每年300元/頭計算),在雙方簽字之前一次性繳齊。
3、 乙方須向甲方交租賃保證金一千元整,在租賃期間,乙方未造成房屋設施損壞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滿返還租賃保證金或沖抵下一年租賃金。
二、 雙方責任:
1、 租賃財物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限滿后,乙方按原物歸還甲方。期滿后如續租,乙方在同等情況下優先續租。期滿后如不續租,乙方建設的不可拆除性物品不得拆除。甲方財物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損壞、遺失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2、 甲方只提供現有圈舍、房屋、設施不增不減,不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生活。
3、 乙方單獨承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合同期內發生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4、 合同期內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按時繳納,如電費、水費等等。
5、 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租他人,只允許用于養牛生產,不得在養殖廠養殖其它禽、畜,并不得占用甲方非租賃的任何場地(如未經允許在廠內隨意劃分菜地等),如需要改造、擴建必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擴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用不予退還。
6、 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維修牛場租賃場地的'一切設施,所涉及的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后完好無損失交還給甲方。如有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
7、 合同期內乙方負責安全管理,要做好牛場工作防火、防盜、人為破壞等防護工作,如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價賠償其造成的一切損失。
8、 對牛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時要自行維修,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與其相關的任何責任。
9、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遵守法律,不得有違紀行為。如違法犯紀后果由乙方自負。
10、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服從甲方統一安排,不干涉甲方的一切經營管 1
理。糞便、垃圾及時按要求清理,節約用水、用電。
11、 乙方在租賃期內各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水電費,需根據養牛數量共同承擔租賃期的設備維護、耗損費用等。費用由甲方每兩月代收一次,遵循多退少補原則,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內交清費用。初定每頭牛按 元/月(含設備維修、運行費等),生活用電按實收取。
三、 其它事宜
1、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滿自動失效。
3、 該合同在甲方經營失敗后自動終止。
4、 租賃期間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養殖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豬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于 ,建筑面積共平方米, 棟,甲方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
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豬場作為乙方養豬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包括豬圈、空地和場內土地。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年,自日起至年月 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供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和押金繳納
1、甲、乙雙方約定,該豬場每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押金元,租賃期滿甲方退回乙方。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為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甲方并出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 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后,自愿將豬場內原有設備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包括高壓清洗機、抽水泵)損壞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丟失需要賠償,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據養殖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舊豬舍。
3、租賃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新設備。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拆改建筑物,空地上亂搭亂建,如有需要,需書面征得甲方同意。
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等工作,乙方應配合。
6、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無條件執行,甲方應
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在2個月內做好搬遷工作。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水費免交,電費乙方自行交繳。
第六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在合同期間內甲方不能將豬場所有權轉租給第三方,乙方也不能將豬場轉租給第三方,如有此情況,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租賃期間,若豬場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豬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退回押金。
第八條 還租條件
1、租賃期滿,乙方將豬場交還給甲方時,應保證豬圈的瓦、窗戶、圈門、墻面、飲水器、蓄水池、飲水管、電路、高壓清洗機、抽水泵和其它設備工具,完整無損能正常使用,正常的損耗除外,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維修或賠償,甲方驗收合格,終止合同時,甲方將退回乙方押金,如乙方違反此條,甲方將扣取押金維修。
2、在租賃期滿,如甲方要收回豬場,改變用途,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做好搬遷準備,甲、乙雙方終止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上述約定,有甲、乙雙方違反,均有權終止合同。 本合共4頁,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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