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合同匯總七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木地板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木地板合同 篇1
一、供銷雙方:
甲方:(供貨方)
乙方:(經銷方)
地址:(經銷方)
身份證號碼(經銷方)
二、供銷協議:
1、甲乙雙方經商榷,本著公平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供貨協議。
2、甲方授權乙方在 區域內經營其產品。
3、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乙方在區域內經營甲方產品,甲方按照雙方約定提供樣板,乙方需繳納樣板費 元。
5、乙方銷售 平方并結算完畢后,甲方以貨款方式退還乙方樣板費。
6、甲方提供產品報價清單(如有價格變動,甲方及時通知乙方)
7、甲乙雙方按照報價清單執行結算。
8、甲方提供的價格清單在同一區域內保證一致。
9、工程單數量較大的,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價。
三、產品質量: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供貨:(注明事項)
A級地板(A級地板內有一定比例的B級地板,常規比例為南美材3﹪,國產材5﹪)若B板超出常規比例,可采用幾種方式處理:
1:超出部分換貨。
2:超出部分甲方按照報價清單五折結算。
3:超出部分安裝時:(起頭、收尾、切邊)。
B級地板(B級地板是具有一定的瑕疵的,如裂紋、蟲眼、結疤)若因此造成地板使用情況不滿意的,甲方不承擔質量責任。
甲方提供的地板產品,若因產品質量問題,甲方負責退換貨,非質量問題(如產品運輸、地板安裝、存放不當、人為損壞)出現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四、定貨:
1、乙方訂貨后,須及時將訂貨單標注清晰傳真與甲方。
2、乙方訂貨后,須及時將定金 %,匯入甲方指定賬號。
3、乙方訂貨后,若因乙方單方面違約的,甲方不予退還定金。
4、庫存地板品種訂單后,提前六個工作日通知甲方。
5、非庫存或非常規品種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再訂單,訂貨周期十五個工作日。
6、乙方若是按照“色樣”定做的,須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再訂單,并需繳納總額 ﹪的貨款。
7、乙方若是按照“特殊色樣、板材、規格、包裝”定做的',須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再訂單,并需繳納總額 ﹪的貨款。
8、定做地板不予退貨,定做地板數量要求準確,若需補貨價格另議。
五、提貨:
1、乙方提貨數量在20平方以上的,甲方負責送貨(敦煌市區內)。
2、乙方提貨數量在20平方以下的,甲方收取相應運費(敦煌市區內)。
六、結算方式:
1、甲方收取訂單定金后,開始備貨或生產地板,貨到付清余款。
2、乙方未付清貨款前,此地板產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
2、協議到期甲乙雙方有意續簽的,甲乙雙方在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重新簽定。
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履行條款。
注明: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仔細閱讀,協議內容清楚明白后,予以簽字確認,甲乙雙方均需按照協議內容執行,責任、權利、義務明確到位。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木地板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規格型號 甲方供給乙方產品為強化復合地板,規格:_____,每箱片_____平,工程總面積約平(不含損耗),損耗 平,共計約_____平。
第二條:產品價格 本強化復合木地板價格_____元/平,此價格包括(包含運費、地板、地墊、平口壓條、踢腳線),不包含(安裝、上樓費用、其它輔料費用)。
第三條:產品標準 甲方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總金額50%預付定金(_____元);貨到工地,經乙方檢驗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總金額50%(_____元)。
第五條:產品交付 1、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產品運輸 1、產品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到交付地點。 2、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產品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預付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貨到現場。
(二)、乙方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貨款或影響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合同變更 1、 乙方變更所需產品的品種、質量、顏色、數量、規格、包裝、運輸方式、交貨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原約定供貨。 2、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圍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木地板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買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___元地板。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_____元;
2、預付款_____元。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及結算方式
1、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甲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此延誤交貨時間的,甲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向乙方償討逾期交貨的違約金。(注:木地板屬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預更換)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貨,則甲方應付給乙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規定時,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4、木地板屬半成品商品,只有通過科學的安裝方法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商品,甲方對所售地板實行安裝的,保修期為一年,安裝費另行協商。安裝部分如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使用要求,甲方應及時維修或重新安裝,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負責。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標準的,應按變更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退貨的,應由乙方償付甲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不同意退貨的,乙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乙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付款總額的___________承擔逾期交款違約金。
4、合同簽定后如甲方送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乙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違約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裝的,甲方負責終身維修,維修費用另行協商。乙方擅自改變安裝程序造成損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_天與乙方協商。
第七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可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八條甲、乙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說明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與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木地板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將 所用木模板由甲方供應,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木模板規格、單價
木模板1.83m×0.915m,數量 ,單價 元,木模板1.22m×2.44m,數量 ,單價 ,乙方若需發票,稅金由乙方承擔,運費由甲方承擔。
二、質量要求:
乙方每次要貨,現場認可質量。不合格可以拒收,一旦收貨使用不可退換,不得說質量有任何問題為由扣出材料款。
三、付款方式:
四、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交貨,影響乙方工期,每影響一天,甲方付乙方每天100元損失費,乙方不能按協議第三條付款,每延誤一天乙方付甲方每天500元損失費、要債誤工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約定審判機構為葛洲壩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合同 篇5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單價數量及其它
產品按樣品收貨,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若出現質量問題(如模板大面積開膠起層等)或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由甲方負責包調包換并承擔因調換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二、甲方供應產品或原材料必須滿足:
1、達到____省相應的質檢驗收標準;
2、按照乙方所需要的規格品牌商標(產地)和數量及時供應;
3、有產品合格證明書或相關文件,若因甲方提供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各種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三、供貨時間、運輸
1、乙方應提前二天將供貨計劃告知甲方,甲方得到計劃后應在乙方計劃二天內供貨。
2、由甲方負責貨物的裝車運輸,并運至指定地點,到工地由乙方負責卸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由乙方指定有關負責人對甲方物資數量規格質量進行嚴格的清點和驗收,確認無誤后,雙方負責人在發料單簽字后生效。
四、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1、雙方每月____日結算一次貨款,甲方向乙方出具結算書,并與乙方指定有關負責人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報乙方領導審批,經乙方財務掛帳。
2、經乙方財務掛賬后,乙方每月按雙方確認貨款的70%向甲方支付貨款,貨款在業主認定乙方工作量并向乙方支付相應工程款后,乙方及時支付給甲方,工程全部完工后,甲乙雙方結算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后貨款付至80%,剩余20%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底前付清甲方余款。
3、乙方支付貨款時,應以甲方提供的銀行賬號及出具的甲方財務憑證作為付款依據。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任何個人以自己的名義出具收條領取貨款,否則該付款行為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討損失,同時向乙方支付200元天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要求的數量供貨致使乙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支付1000元天的違約金。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以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甲方供貨單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收領人簽字生效,甲乙雙方經辦人簽字的供貨單和退貨單作為供貨結算貨款的憑證,乙方確認由簽收。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叁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經辦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如發生經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貨款全部結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合同 篇6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友好、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供貨地址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供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品名稱、數量、價格、合同金額等
產品的名稱、品牌、數量、單價、合同金額如下(允許數量+5%):
1、
合同中地板數量為暫定數量,最終結算數量按雙方測量的實鋪凈面積 再另加安裝損耗2%進行結算。
第三條: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條件執行
1、 地板品種、顏色及表面的油漆效果按雙方確認并封樣的樣板為準,產品為天然材料略
有色差為正,F象。保證每套房地板飾面顏色基本一致。
2、所供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所要求合格。
3、乙方必須提供供貨產品的`生產合格證、產品質量保證書、檢驗報告。
4、鋪裝方法: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時間及鋪裝計劃
1、 交貨及鋪裝時間:具體交貨時間為______年月日 至_____年月日
止,可分批交貨,鋪裝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現場出現未具備施工條件或存在間斷停電、交叉施工等施工限制的情 況的,工期相應順延。
2、甲方如現場環境、無鋪裝條件等其他情況要求乙方推遲供貨的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五條:驗收方法
1、貨到現場后由甲方委派人員進行初步驗收,確定數量、規格、品種。
2、對基層地面甲方應該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中的相關規定 方可交付乙方進行施工。
3、乙方在地板鋪設時,甲方應保證不與其他室內施工項目交叉混合施工。
4、乙方每套施工完畢后負責清潔并通知甲方一周內進行驗收,雙方對鋪設質量、數量給予確認,并辦理驗收簽收交接手續。若甲方兩周內未予以驗收的則視為驗收合格。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違約賠償
1、 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付乙方貨款總額的 即人民幣
2、 地板全部鋪裝結束后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 %,小業主驗收合格后半年內支付合同總價的即人民幣。
3、 如甲方不能按時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貨款的應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賠償給乙方作違約金。
4、 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供貨和鋪裝的應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賠償給甲方作違約金。
5、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付款數目相當的國家正規發票,開具發票單位應與收款單位及簽訂合同單位保持一致。 第七條: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應負責任:
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時間及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
2) 甲方應向乙方書面提供工地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及注意事項。
3) 在本層或本戶內提供鋪裝時必用的施工用電。
4)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詳細施工方案圖紙。
5) 甲方應負責與工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第三方的配合、協調事宜,保障工程施工進度。
6) 甲方應及時對已鋪裝完成的地板進行驗收和相應成品保護。
2、乙方應負責任:
1)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地板鋪設方式、工藝步驟、質量要求完成施工安裝等。
2) 乙方施工人員聽從和接受甲方和工程監理方合理建議和要求,遵守工地安全施工的有關規定。
3) 乙方服從甲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要求、質量控制、成品驗收的管理規定。
4) 乙方應做好現場施工材料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交接工作。
第八條 貨物所有權、合同生效、合同爭議
1、當乙方未收到按合同約定支付的貨款期間乙方擁有該貨物的所有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交付給第三方。
2、本合同為雙方蓋章并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時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后,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或合同附件,補充
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蓋章后生效。
甲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電話: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電話: 帳號:
木地板合同 篇7
甲方: 上!痢练康禺a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上!痢裂b飾材料市場×××建材商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與經濟責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地點
1.1、工程名稱:上!啊痢羾H大廈”公寓樓地面木地板裝修工程
1.2、工程地點:上海市閘北區×××路×××號
1.3、工程規模:約×萬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第二條 工程內容
公寓樓7-26層樓地面鋪設復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腳線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層已裝修的7套樣板間除外。
第三條 工程總價
人民幣暫定為××萬元整(rmb:××萬元)。
第四條 工程結算
4.1、工程造價的計價標準,公寓樓室內房間地面復合地板的鋪設(含pvc踢腳線、收邊條)以實鋪樓地面面積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實際完成工程量按實結算;即:實鋪面積×68.00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的工程定金;
5.2、當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工程款;
5.4、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提交結算報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后,雙方進行結算,工程結算值確定后十日內,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結算值的97%;
5.5、余款3%(即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如工程無質量問題,甲方在一年后無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和其他在施工中所發生的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檢測、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協助、配合等一切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六條 工程期限
6.1、開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數:51日歷天(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時間)。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致使停工或無法正常施工的,經甲方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七條 項目設計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應根據甲乙雙方確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礎上,合同簽定后2日內,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議;經甲方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但甲方的確認并不視為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材料設備
8.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負責供應,乙方應根據甲方以確認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購計劃等規定進行采購;
8.2、對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權在施工過程中予以調整,在材料進場前的調整其損失由乙方負責,若材料進場后調整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調整時,對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確認的為準、任何調整均以書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簽訂材料供貨合同前,無償向甲方提供樣品并注明型號、規格、產地、計量單價等內容及材料質保書、產品合格證書、環保認證書,該類材料樣品將被封存,以作規范及竣工結算標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對任何樣品的封存、認可,并不會解除乙方對材料的質量保證責任。
8.3.2、材料規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規范和圖紙及上海市有關文件規定所說明的種類和標準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發現不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規范或標準以及合同約定時,乙方必須免費更換其他由甲方認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長工期期限。
8.3.3、材料試驗、復測
乙方應遵守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對所有材料的相關性能進行試驗、復測,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環保等;試驗次數與檢測單位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乙方需提供試驗用的材料按規格要求送到指定實驗室進行試驗,支付有關試驗費用(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試驗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試驗結果被認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離施工現場。而該批材料采購、運輸、搬遷費用等均由承包商負責。
8.3.4、材料的地域適應性
乙方需考慮材料對上海氣候的適應性,尤應注意預防氣候變化造成的變形。
8.3.5、材料的包裝保護
所有運抵工地現場的材料,必須是全新且完整無缺及有妥善包裝保護(凡需包裝的材料)。免受因搬運、天氣與其他任何情況引起的損壞。在可能情況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裝箱內或用其他覆蓋物保護。
8.4、所有材料,乙方應當在材料運進現場前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合格證、質保書、環保認證書等品質合格證明以及安裝使用技術資料,并應當進行必要的試驗、測試、復檢。否則,相關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發現使用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無論該材料是否質量合格,因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甲方的核實、接受相關文件、報告,并不免除乙方對于材料質量的保證責任,材料的缺陷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8.5、材料的運輸、裝卸、保管保護。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負責運至倉儲場地卸車并保管保護,運輸、裝卸、保管保護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施工現場有倉儲場地,甲方可免費提供,沒有倉儲場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決,且不得要求延長工期或增加費用。雙方明確,凡運入甲方施工現場的材料設施設備,其所有權均轉讓甲方所有,施工完畢后,對于剩余的部分,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運出。
第九條 質量要求、竣工驗收與保修
9.1、本工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及本合同中有關規定,工程質量必須同時達到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及本合同質量要求,前述標準不一致的,以高者為準。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決定增減施工項目,乙方應按照調整后的圖紙施工。增減項目的部分工程結算,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結算。
9.2、如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異議,可申請工程檢驗,檢驗費暫由申請方墊付;待檢驗結果確定后,如工程質量合格,所需檢測費用有甲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應當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復完畢,達到合同約定標準,如需進行二次檢測,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9.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無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合格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但下列情況均不視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應當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除非乙方能夠證明是甲方或實際使用人造成的質量問題:
(1)甲方在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前臨時使用已完工程的;
(2)經甲方許可的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或廣告發布單位進行裝飾裝修施工;
(3)無論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確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達到國家規定及合同約定要求時,甲方為履行與他人的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減少損失而將工程或其部分交付買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第40條確定,沒有明確規定的工程項目,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內確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修復。凡屬保修范圍內經乙方保修的項目或部位,其保修期為該應修項目或部位修復完好并通過甲方或業主驗收之日另行起算。雙方另行簽訂《建筑裝飾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
10.1、協助乙方辦理裝修有關手續(包括消防、水、電、暖氣、煤氣、改動結構等)。
10.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用水源、電源接駁位置,但到具體作業區的二次接線及計量表由乙方自費接駁、安裝,施工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乙方的其他責任
11.1、組織富有經驗的施工隊伍,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及國家裝飾、裝修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11.2、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提交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表,經甲方審核后執行,但甲方的審核并不視為對該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表承擔責任。
11.3、乙方應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進度及下周的工程進度計劃表各一份。
11.4、乙方負責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直至乙方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時止,承擔成品保護所需全部費用。
11.5、未經甲方書面確認不得將工程轉包或轉讓、分包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6、施工現場及材料的安全保護、防火防盜等工作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并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發生火災。乙方須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損壞或受惡劣天氣的影響。
11.7、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報經甲方代表檢查驗收,否則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權要求重新檢查驗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長。
11.8、乙方呈報的一切技術聯系單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的批準,不會減輕或免除乙方的責任。
11.9、乙方所選購的材料應符合國家環保標準要求,保證工程的空氣質量驗收后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工程竣工交付時,承包方必須提交相應的環保及空氣環境質量合格檢測報告,保證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環境污染或空氣質量不合格情況。檢測時應當通知甲方派員到場。
乙方工程質量不合格或未達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檢測報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付任何費用。
11.10、乙方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妥善存放和處置乙方設備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殘留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
乙方在撤場前,應當清理好工地、清除并運走所有乙方設備、剩余材料、殘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達到工程交付標準,使現場和工程處于清潔和安全的狀況,達到甲方滿意。
11.11、乙方負責辦理工程所需的消防報批報驗等審批手續的辦理,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11.12、乙方進場施工前,甲乙雙方進行工程交接,并填寫交接清單,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后作為合同附件。乙方進場施工,即視為現場具備條件或雖有瑕疵但乙方自費解決并不要求延長工期。
第十二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2.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12.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12.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工程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或未按進度計劃中的各階段工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13.2、乙方施工工程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并經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應當承擔本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包括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3、乙方在售后服務期間未履行應負的責任與義務,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 5%的違約金。
13.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約定標準。但如乙方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達14日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同一部位經兩次指令仍未符合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并應當承擔本合同約定工程總造價10%的違約金。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工程總造價10%的賠償金及甲方應付給第三方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應當無條件于七日內退場,雙方于乙方退場后結算(結算值的3%作為保修金暫扣):
(1)乙方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或未按進度計劃中的各階段工期履行的,任何一項逾期達七日或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達三日以上的;
(2)乙方的施工如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達五日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同一部位經兩次指令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3)乙方項目經理及人員無法勝任本工程工作的,或無法與甲方代表維持正常的合作關系,雖經更換仍無法滿足甲方基本要求的;施工組織管理及技術力量不足,無法保證在規定期限內按質量標準完成施工任務。
(4)發生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違反承諾的情形。
13.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付款額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13.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擔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不賠償預期可得利益。
13.8、工程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當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當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二份。
15.2、本合同附件:
附件1:建筑裝飾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制度
甲 方: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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