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定金合同4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定金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定金合同 篇1
依照法律規定,定金超過總價款的20%部分是無效的。但無論定金條款是否有效,都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所以您有權要求房主辦理過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币簿褪钦f本合同定金條款無效的,不影響合同的繼續履行,原告在接到銀行提前還貸通知的應當及時通知被告,要求被告付款,而截至應訴之日被告都未接到原告要求付款的通知。
雖然合同中規定了超過30日不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一、審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屬于擔保合同的一種,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因此在簽訂定金合同時應注意審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證所簽訂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簽訂時主體
定金合同簽訂時的主體應當與主合同的簽訂主體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體不一致,定金合同無法起到擔保的性質。
三、定金合同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簽訂
根據《擔保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
四、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交付期限
合同當事人應在定金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時,必須明確、具體。
五、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過現實的貨幣支付還是銀行支付。如果是以銀行支付的方式必須以收到交易憑證視為交付。
六、定金的數額必須在合同標的額的20%以內約定,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于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數額應少于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其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
七、明確款項的'性質,最好標明“定金”兩字,以免發生爭議
如果合同中的款額未明確款項的性質,未寫明“定金”字樣,雙方容易發生爭議;如果寫成“訂金”、“誠意金”、“預付款”、“認購金”等字樣,若合同條文又無明顯約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質,則不具定金效力。
八、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在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并且合同中應約定主合同成立后,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還是沖抵主合同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違約責任的約定應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執行
未能訂立合同的過錯方將承擔定金罰則的風險。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十、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解除、終止條款
應明確約定定金合同解除、終止的條款。如沒有關于合同解除、終止或提前終止的條款,致使終止合同的條件不明確,將造成簽訂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難的現狀。因此,有關合同解除、終止和提前終止的條款應力求細化、全面。
定金合同 篇2
實際中,在出現不能簽購房合同的時候,你作為購房者能不能要回定金,就要按照下面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1、一般情況下,如果一方在正式簽約時對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價格、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就會被視為違約,購房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開發商違約的,還需要雙倍返還定金。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簽購房合同,那么雙方都沒有過錯,那么購房方當然可以向開發商要回定金。
就比如遇突發地震或洪水致使房屋損害,導致不能簽訂合同。
3、因發現開發商存在違法行為,致使不能簽購房合同,那么可以要求開發商退回定金甚至雙倍退還。舉個實在的例子,就是因為開發商沒有獲得商品預售許可。
這些就是在不能簽購房合同的.時候,一般買家都是可以要求退還定金的。而如果是買家單純不想買房了,那么定金能不能退,就要看有沒有下面幾種情況:
1、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么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
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比如,由于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現在一般的房價都比較高,因此相應的定金可能也會較高,要是已經不能繼續簽訂購房合同,買家有正當理由要求賣家退還定金被拒絕,經過交涉無果,建議就要及時找個擅長處理房屋買賣合同的律師介入維權。
定金合同 篇3
甲方:(賣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預購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得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號:),并經____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條乙方預訂得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預訂得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得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乙方支付得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得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得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得附件。
第六條在本合同得第四條約定得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得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得,雙倍返還已收取得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得,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得定金。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得,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得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得。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得,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得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得;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得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得。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0份,甲乙雙方各持0份,
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定)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4
賣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的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該房的房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______千元整(____________元)。賣房定金合同
第二條 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如一方違約,除使用定金罰則外,還應當賠償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三條 自簽訂本協議起,甲方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起之日生效,其他事宜待房屋交易時商定 賣房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η┳知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買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定金合同】相關文章:
定金的合同01-11
定金的合同12-24
租房定金合同10-27
收定金合同03-28
賣房定金合同04-11
房屋定金合同05-19
門面定金合同03-17
購房定金合同12-07
買房定金合同12-06
買房定金的合同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