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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門銷售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木門銷售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木門銷售合同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裝飾木門的制作、加工及安裝,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合同內容
2.1 必須嚴格執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木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現行相關的國家規范及工藝標準。
2.2 裝飾木門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2.3 外觀要求:外觀平整精美、無翹曲及明顯結疤、面板無損壞等。
2.4 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滿足上述質量要求的產品,且安裝后應為符合國家規范規定的成品門。
3 、經濟條款
3.1 合同范圍:裝飾木門(及窗套)價格以及款項支付。
3.2 合同價款:結算時按實際安裝數量為準。
3.3 裝飾門類型、數量及價格:
3.4 工程款支付
3.4.1 預付款:合同總價的40%。
3.4.2 進度款1:門進入甲方工地后,甲方需再支付合同總價的40%。
3.4.3 進度款2:安裝完畢后,甲方需支付到合同總價的95%。
3.4.4 保修金:余款 %作為質量保修金,在無任何質量問題的情況下下一年后一月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4、甲方責任
4.1 提供詳細的材料計劃,甲方負責提供木門安裝所需的五金(合頁,門吸,鎖具等),并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4.2 協助乙方同其他相關工種隊伍的'配合。
4.3 根據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及設計要求進行現場驗收。
5 、乙方責任
5.1 根據雙方約定的標準,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5.2 乙方車輛進出工地,必須保證施工人員及他人的安全。
6、 其他
6.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3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完成后生效,至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價款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木門銷售合同2
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鑒于甲方為擴大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斷拓寬木門市場營銷渠道,確保木門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木門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木門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一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木門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二條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三條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保證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二條乙方保證其用于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木門系列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一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二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內木門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統一管理。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一條鑒于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許經營加盟金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第二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元。
第三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四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木門"商號。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章乙方權利
第一條: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的木門特許經營權。
第二條:乙方享有甲方:特許經營結算價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甲方以乙方定單簽定生效日為準,根據調價執行日期確認是否執行調整后價格標準。
第三條:針對乙方開店所需樣品,甲方按出廠價格7折一次性收取樣品貨款。此部分樣品額應限制在 元/營業平米以內(按出廠價格計),此后乙方購貨,甲方一律按購貨基準價收取貨款。
第四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五條:乙方有權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六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六章乙方義務
第一條:乙方保證承擔品牌維護,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統一形象識別;統一服務規范;統一宣傳口徑;
統一價格策略;統一促銷活動;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和數量的賣場專用陳列,銷售"木門"產品。并保證進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標準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四條:乙方保證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商品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五條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品牌
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
第六條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七條乙方保證不以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八條乙方必須保證執行甲方指定的"區域市場統一標價"和"銷售折扣標準",并執行甲方統一規劃的市場促銷活動。
第九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單管理辦法定貨,并按現款現貨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集團銷售業務,原則上不許超出其有效經營區域,進行跨區域經營。如需跨區域開展集團銷售業務,需向集團公司木門經營部申報項目,經木門經營部備案審批后,方可開展集團銷售業務。
第十一條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有關標識,停止與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七章甲方權利
第一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銷售回款至少在 萬元以上,乙方開店三個月后,每月保底銷售回款至少在 萬元以上。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保底銷售回款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
第三條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四條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五條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本合同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六條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第三方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八章甲方義務
第一條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內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二條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條協助并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并提供相關方面的咨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甲:
年 月 日
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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