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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員工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門店員工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門店員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本合同適用餐飲員工。雇傭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二、工資待遇和福利
乙方的工資:每月為人民幣: 元。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三、工資
1、甲方須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乙方正確履行本合同并遵守了甲方規章制度,無違約行為的,工資依合同約定發放。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4、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發現乙方不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2、乙方嚴重違反甲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損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勞動的;
3、乙方有特殊原因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15日告知甲方,否則甲方扣除乙一月工資。
七、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門店員工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住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形式:
全日制用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20 年07月08日起至20 年07月08日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甲乙雙方自愿訂立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甲乙雙方依照《勞動合同法》和本合同的規定確定相關事項。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照合同形式選擇實行以下工時制度:
全日制用工: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每日工作八小時,(中午12點——下午8點)每周一日休息,具體時間由勞動者自由選擇。企業經營高峰期(包括法定節假日)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與全體員工協商延長工作時間之后,甲方將采用每日工作九小時,每周休息日順延累計的工作時間規定,乙方須遵守。乙方為此付出多于勞動時間的加班,甲方將支付額外勞動報酬,具體金額依照《勞動法》和本合同關于勞動報酬的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每日工作四小時(下午8點——凌晨12點)每周日休息。延長工作時間適用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四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勞動報酬由基本工資,獎金和社會保險三個部分組成。
第九條訂立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形式,確定乙方實行以下工資形式:
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雙方協商為1200元/月;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人民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10日前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獎金數額由乙方表現確定最高500元最低100元人民幣。
非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雙方協商為12元/小時;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人民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非全日制用工工資發放周期為10日。甲方每月1日前發放乙方上一個工資周期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條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繳納醫療、工傷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十四條乙方若出現違反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據企業規則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十五條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九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金數額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確定。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一)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自動離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雙方商定。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第二十七條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八條企業由于規模所限,暫不設置職工大會與職工代表,涉及全體職工利益問題,由企業組織全體職工開會討論決定。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門店員工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聯系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固定/無固定/完成一定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為 年,于 年 月 日生效,終止于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于 部門,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或甲方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或甲方交辦的其他事務。
2、乙方同意在甲方暫定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鑒于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同意根據根據甲方的安排和工作的實際需要,在上述工作地點之外的地點進行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具體工作時間按照甲方《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3、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具。
2、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款項
1、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 元。試用期內的工資按照前述標準的 %執行。乙方的薪酬構成包括工資、加班費、崗位績效考核獎金等項目,具體依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2、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3、薪金變動:正常情況下,乙方的薪資將在工作滿一年后,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動。甲方按乙方的德、能、勤、績綜合表現決定,提升、保持原狀或減降薪資。關于獎勵和扣薪事項按照《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方為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若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而延誤交繳保險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負全責。
2、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社保費用。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4、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5、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6、公司假期
(1)事假:乙方如確需請事假的,需按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報由甲方負責人批準,填寫相應的請假單。
(2)其他假:乙方如需請其他假(例如婚假,產假,喪假等)需報由甲方負責人批準,填寫相應的請假單。
(3)假期期間工資按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告知。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秘密、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有損于甲方利益及聲譽之行為。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認可甲方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前述規定,并受其約束。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本合同約定的情形、甲方員工手冊規定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的情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出現嚴重虧損,無力負擔員工工資時;
(6)甲方調整業務方向,乙方無法適應新的工作,經培訓仍無法勝任新的工作時。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上述條件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8、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9、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1、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后10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1、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合同期限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書面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十、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十條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資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學歷證明、資格證明、工作經歷等資料的真實性,若有虛假,在試用期內甲方可以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滿以后,甲方可以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2、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全職或兼職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兩年內,乙方不得受聘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因該違約行為所得所有收入、財產性權益均歸甲方所有,并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3、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如未簽訂《培訓/教育協議》,亦不影響甲方索賠的權利。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要求進行勞動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1、勞動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勞動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20 年 月 日
門店員工合同4
甲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郵編:
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法,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日起至 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號。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動報酬為 元/月或計件或月工資不少于當年底 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 份,勞動者乙方必須當事人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門店員工合同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
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于工作完成時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月工資為 元或按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欽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欽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門店員工合同6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電話:
地址: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緊急聯系人: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生效,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擔任 崗位,工作地點為。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四、勞動報酬
甲方采用以下 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 元,試用期間月工資 ,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 元,試用期間日工資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每周不超過 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并簽訂書面協議。
七、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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