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集錦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設工程合同1
甲方(發包單位): __電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 __水電有限公司電站引水工程建設維修 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望雙方共同執行。
一、工程項目名稱(工程地點):
1、水庫清淤(高樹嶺電站水庫清淤、尾水河道清淤及拓寬。),工程價款360000元整。
2、舊大壩加固(花香一級水電站舊壩),工程價款700000元整。
3、引水渠道清淤及加固(花香一級水電站3.8KM引水明渠清淤及加固;文星水電站2.2KM引水明渠清淤及加固。),清淤50元/米,混凝土加固500元/米。
4、引水隧洞襯砌加固(花香二級水電站800米隧洞襯砌加固工程),包模板2300元/米。
二、承包方式: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要求乙方進場及竣工時間:
年 月 日進場施工, 年 月 日竣工,雨天順延。
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或甲方工程技術人員現場指導施工,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意更改尺寸,隱蔽工程應經甲方有關人員驗收后方可施工。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安全,不得違章操作。
五、乙方應保證工程施工質量,不得偷工減料,若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費及工資,由乙方自負,同時應做到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求美觀。
六、付款辦法:
1、總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陸佰貳拾萬元整;
2、施工期間至驗收前,每個月底甲方根據乙方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按造價的 50 %付給作工料費,剩余 50 %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15天內結算付清;
3、在施工期間甲方若違約無法按工程進度付款,造成乙方停工待料,而拖遲工期,后果由甲方負責,乙方若無故拖遲工期則后果由乙方自負。
七、乙方工程不得轉包或分包,若發現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補充協議:
甲方: (公章)
法人代表:
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合同2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本合同的設計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計算,設計人應向發包人
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開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本合同的設計費包含人防部分設計費。
4、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滿足付費節點條件后,應向發包人提供階段性的設計資料并書面通知發包人對所提交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發包人在接到設計人的通知后3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設計人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經發包人審查通過后的次日,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相應的設計費。如審查不通過,設計人應無條件進行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5、若發包人所發包的設計項目為帶方案招投標的項目,若最終發包人未能競得該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則本設計合同自行終止,包人只需向設計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設計費。如合同終止時,發包人已支付的設計費超過 %的,設計人應將超過的部分返還發包人。
6、在設計人階段性設計工作完成(方案設計階段或施工圖設計階段),且相應設計通過發包人及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查后,設計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對項目的建筑面積進行核對確認并計算出最終的設計費總額,在設計費總額確定后的七日內,除預留現場服務階段的設計費外(若有),發包人應將設計費余款支付給設計人。
7、 在設計人向發包人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及相關資料后,發包人方履行付款義務。否則,由于設計人未能及時開具并提供發票而導致發包人付款延誤,發包人不承擔責任。設計人開具并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財務及稅務相關規定。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雙方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條件。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并通過相應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設計規范和地方性規范、規程、技術規定等。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按國家有關規定)。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 6.2.5因設計人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修改的,設計人應無條件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6.2.6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修改和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參加分部分項驗收、參加竣工驗收并簽署意見。
6.2.7設計人所提交給發包人的設計資料,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所有,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設計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6.2.8設計人向發包人保證,發包人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不會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發包人因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6.2.9設計人需為本工程專門設立項目組,配備固定的專職設計人員,設計人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項目團隊組成人員的名單及詳細資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簡歷、資質情況)交付給發包人,名單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中途換人,否則,每擅自更換一個,需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估算總額的 %做為違約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按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退還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為設計費的 %,如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的,設計人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因設計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7.4如設計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交付時間交付的,每延誤一天,應按照設計費估算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設計人的設計費中扣除。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發包人有權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設計資料的設計費,并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 %的違約金,此外,設計人還應將已完成的設計資料交付發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行解決。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0號圖 元/張;1號圖 元/張;2號圖 元/張,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設計人原因造成額外出圖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
8.3本工程設計資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上述技術指標在確定前應事先與發包人進行溝通并取得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項二次設計(如鋼網架、鋁合金等)需設計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并不計取費用。
8.5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相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 8.6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服務,雙方應另行協商。
8.7由于發包人原因修改設計,在接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相應階段的設計出圖時間可順延。
8.8本合同設計工作量包含了工程開發和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設計變更
8.9在施工過程中,設計人須向發包人工程施工現場派常駐設計代表一名或委托當地設計院進行施工配合,解決甲方工程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設計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若應付款不足以抵償上述費用的,則設計人應當將差額支付給發包人。
8.10雙方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及其他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12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人二份,設計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設計任務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筑總面積
規定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或層數
建筑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鑒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三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辈旌贤Ш,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3
安裝使用單位(甲方):
設備施工單位(乙方):
為約束甲乙雙方有效執行相互協商并達成的節電工程施工合同。特簽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設備安裝使用的條件、經濟效益
1.甲方提供整體用電費用、用電負荷情況的準確資料,并協助乙方對以上各項資料測試核準。
2.乙方依據甲方提供并經測試核準后的資料,給甲方做節電工程的方案和預算。
3.經濟目的:按照乙方的改造工程方案將使甲方的總體節電率達到 %。
第二條 所安裝節電設備名稱、型號、質量、單價、數量、金額 名稱 型號 規格 質量標準單價 備注 合計
第三條 使用、維護、保修責任 本公司的產品保修期 年, 年維修。使用年限在 年以上。
第四條 安裝條件和結算條件
1.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節電設備安裝前后同一負載,同一時段用電量情況進行測試。測試結果甲乙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如果測試結果達到
第一條
第三款節電率后。甲乙雙方則按改造方案實施全部改造工程內容。該節電設備計入總工程款中;如果甲方因故不能實施進一步改造工程,則需要將乙方已安裝節電設備款在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測試結果簽字后即付給乙方。
2.甲方認可乙方的測試結果,同意進行總體工程實施安裝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30%。乙方將節電設備運到安裝現場安裝施工前,甲方應向再次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30%。安裝結束并遠行正常后十個工作日內結算所有工程款。否則視為違約。
3.甲方可以按照乙方開戶銀行的要求進行節能貸款。?顚S,貸款將全部付給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保證工程質量和用電設備的'正常運行。甲方要用節電費用負責按規定時間分期還貸。
第五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須提供準確用電量及負載等情況和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幫助。
2.甲方在節電設備安裝后,須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要求對設備進行操作和維護,如未能按照規程操作,造成設備損壞,則乙方不負責任。
3.甲方保證在節電設備安裝后的測試期內,不增減該條線路的用電設備數量和負載。否則因此未達到約定的節電效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保證提供合格的產品,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效果指針。
5.在以上前提下,如乙方設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節電率,則無條件撤回設備。并將試用部位恢復原狀,如造成經濟損失,則如數給予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條款規定,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則須給對方賠償不少于本合同標的額5%的經濟損失。并在合同簽定地的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后一個月內付給對方。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補充文件為準。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公正雙方另行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日起生效,雙方自覺遵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委托方(甲方):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編碼
聯系電話
被委托方(乙方):
企業名稱
法人代表
企業所在地址
證書編號
編碼
聯系電話
建設工程合同4
委托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蚶^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工程合同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裝修公司
依照《民法典》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況: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 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墻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G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 年,終身維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為質保金 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蓋) (蓋)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合同6
借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地址:______
郵碼:______
電話:______
貸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地址:______
郵碼:______
電話: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元;________年元;________年元;________年元;________年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就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____年元;________年元;________年元;________年元;________年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概況
1、項目名稱: 。
2、項目地點: 。
3、項目內容:綜合布線系統施工和測試,輔材和線管線槽的采購、安裝鋪設。
第二條工期
1、本項目的施工期限為合同簽訂后的 個工作日。
2、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甲方審核批準后,工期可做相應調整。
2.1、重大設計變更(指設計功能改變、在關鍵線路上的改變)造成的工期變化,并經甲方書面確認;
2.2、雙方書面確認的計劃工期改變;
2.3、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條承包方式和造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體內容參見網絡工程設備報價清單)。
2、項目總造價:人民幣(大寫):( )。工程施工信息點數、單價及材料報價清單為合同附件,項目最后造價按實際施工工程量結算。
第四條付款方式、結算方式
(一)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即人民幣(大寫)。( );
3、完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到乙方合同總價的65%,即人民幣(大寫)。( );
(二)結算方式:
1、乙方已根據甲方的需求進行評估和整合整個布線工程所需材料及工作量,本合同總價為工程綜合材料及施工費用總和。
2、若甲方需求有變更時,工程施工時發生增項部分,合同總價報價清單已有的項目按報價清單中單價乘增項部分工程項目數量。如合同總價報價清單中沒有的項目則按甲乙雙方協商后經簽證后的單價為結算依據。該計算原則適用于工程施工時發生減項部分的計算。
第五條材料供應
1、材料供應:施工前乙方提供材料經甲方審核、認可后,方可使用。
2、采用新型材料和代用材料時,乙方須在甲方的書面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使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并協調水源、電源,提供材料的合理堆放場地,協助乙方順利進行施工。
2、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3、指定項目負責人一名,負責與業主及相關協作單位的協調工作,為乙方提供可持續施工的作業面,并負責平時乙方增、減項的簽證。
4、組織本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按時完成并交付該工程。
2、嚴格按照甲方與最終用戶確認的施工圖紙施工。
3、負責本合同附件明確的材料采購、保管、運輸、安裝、保修。
4、接受甲方和當地安全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
5、因乙方的過錯造成工程有質量問題時,經甲方確認后,乙方必須在三天內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并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有異議應及時協商解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應隨意停工或借故拖延工期。
7、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8、負責施工場地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施工工人人身安全及衛生等工作。
第七條工程項目及設計的變更、修改 甲方因最終客戶需要,作出設計變更時,應書面通知乙方,經確認后簽證,若由此導致工程延期的,工期應當順延。在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供的施工內容及圖紙與投標內容及圖紙不同處,按實際情況作增項或減項處理,由乙方提出書面報告,乙方協助甲方共同經業主及監理方簽證確認。
第八條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及說明和有關操作規程精心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達到施工圖說明和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驗收規范的驗收標準。
2、本工程承包范圍內所有的單項工程的質量,均達到國家或行業的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雙方如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三天內,乙方將全部有效的技術檔案資料二份,送交甲方,確定驗收日期,并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之日即為竣工日期。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甲方的限期內進行整改,再實行驗收,并以最后驗收合格的日期作為竣工日期。
2、工程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設計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等為依據。
3、隱蔽工程在驗收通過前不得封閉。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工程款,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外,另外每日按尚未支付的項目款項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規定按時完成該工程,甲方除有權要求乙方完成該工程外,另外每日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事故或乙方使用的設備、材料如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的,甲方有權讓乙方返工整改,并由乙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3、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出現乙方嚴重違反合同重要條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終止支付未結算的工程款。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 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裁定。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內為保修期。保修期內如發生工程質量的問題,由乙方按甲乙雙方商定的限期進行維修,設備保修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三保法》嚴格執行工程完工后兩年內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維護服務。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向對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證明材料,根據實際情況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決定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其它
1、合同簽定當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安全、人身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因此而引起甲方連帶損失的,由乙方做相應賠償。
2、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停工或工人窩工的,甲方按每日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做相應補償。
3、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有線管線槽的樓板開孔和開孔的破壞修補、管道開挖和鋪管及回填復綠等工作內容均不在本合同工程實施的工程量范圍之內,合同價款中也不包含以上的工程量報價。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
6、合同正本及附件共柒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多頁的須蓋騎縫章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合同8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設計,工程地點為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標準、燃氣、冶金、石化行業技術標準及其他相關設計標準和規范。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 1合同書及附件。
3.2發包人要求。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及設計內容:
項目名稱: 設計內容:
第五條 發包人給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甲方須提供一切設計方所需資料,時間根據設計方的需要確定。
第六條 設計人給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及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石家莊或郵寄。
第七條 費用
雙方商定,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為 元整(¥ 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
設計人完成本項目,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時,發包人向設計人一次性支付設計費叁萬零柒佰捌拾元整(¥ 元)。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規范進行設計。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條件,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按該階段支付設計費。
9.1.4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對本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可靠性、投資經濟性、合理性負責。
9.2.2設計人應按國家及行業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及本合同技術附件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3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完善或補充,設計人有責任承擔在設計文件執行過程中作相應的服務。由于設計人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雙方按損失額度確定。
9.2.4設計人應按時提交設計文件。
9.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施工與調試期間,設計人應及時處理出現的設計問題,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9.2.8設計人未經發包人許可,不得將設計任務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設計質量、功能問題,由設計人承擔責任。
9.2.9在設計過程中,設計人應滿足發包人在不超出原定設計范圍內提出的要求。
第十條 保密
發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設計成果資料未經發包人同意。設計人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
本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
12.2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4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即生效,一式計人各執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9
工程項目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委托人:上海xxxxx學院
管理人:上海xxxxx咨詢有限公司
簽定地點:上海市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委托項目管理服務合同
委托人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與項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工程地點:古北路620號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
總投資: 1,256萬元人民幣
二、 項目管理服務內容:
1、 前期管理:
、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② 負責項目各個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文件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并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 配合學校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
、 協助學校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學校要求;
⑤ 協助學校對施工單位、主要設備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 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過程項目協調
、 編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控制方法;
② 負責投資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負責協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 其他項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 負責施工監理及咨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② 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審核;
、 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 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⑤ 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 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 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 負責各配套專業部門、職能部門 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 負責本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項目審計工作;
、 負責項目文檔、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 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⑦ 負責項目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 其他有關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項目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六、 項目管理費用
1、 計算依據
、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國有建設單位若干財務問題補充規定》等有關規定;
、 借鑒浦東新區財政局的浦財城(XX)11號文《浦東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理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取標準的若干規定》,計算本項目的管理費。
2、 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
建筑安裝工程投資額(暫估)1256 萬元,管理費費率 3%,管理費用為37.68萬元:(大寫:人民幣 叁拾柒萬陸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價出現調整(上下浮動超過20%的,則增減部分的項目管理費用及費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但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項目管理費率最高不得超過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 管理費支付按批準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 支付時間:按月支付;
、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叁 份。
委托人:(簽章) 委托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合同10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ㄓ煽辈烊司幪睿
勘察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勘 察 人:
簽 訂 日 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發包人:
勘察人: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 巖土工程勘察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
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任務是滿足施工圖設計需要,技術要
1.6承接方式:
1.7預計勘察主要工作量:按業主提供的鉆孔布置平面圖實施取樣;試驗孔 XX個鉆孔,普通鑒別孔XX個,孔距不大于XX米,取樣試驗孔孔深XX~XXM; 普通鑒別孔孔深XX~XXM,根據現場實際深度調整,但所有孔深不得小于XXM;同時必須達到國標取樣的要求。
第二條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及布孔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向勘察人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自行收集,發包人可以配合。
第三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陸份,電子版一份 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求按照國標和 X X 地方標準要求和勘察組織設計執行 。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月 日開始,天內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及合格的圖審報告;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費用不增加。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本工程勘察費總包干價為元整(¥元) ,固定包干內含稅(提供甲方財務認可的發票)、臨時設施費、工程施工過程服務費、差旅費等其它費用;鉆機進場當日,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 / 元,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及合格的圖審報告并經發包人認可后 日內支付合同固定總包干價中的 ,主廠房基礎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10%,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支付5%。(基礎驗收支付10%不可更改,主體工程驗收合格支付5%,如談判不能執行,可在基礎驗收合格時支付,同時要求施工方主體驗收提前蓋章)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水電駁接口(施工用水、用電及管線費用由乙方承擔)問題。
5.1.4負責組織勘察成果資料審查。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
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7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按國家規定勘查人應參與基礎工程驗槽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簽字蓋章等手續,同時確?辈煸O計圖紙順利通過圖審。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或與實際地質情況不符,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返工費用由勘察人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2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元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 /元的勘察費。
6.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1%,如延期超過10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定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勘察人應重視安全工作,因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勘察人負責;2.勘察人提供的勘察報告,需有勘察人的報告專用章;
3.甲方支付勘察費需以轉帳方式轉入乙方帳戶,不得現金支付;4.每次付款前,勘察人需提供與所付款等額的正規發票。
第九條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陸份,發包人肆份、勘察人貳份。
發包人名稱: 勘察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電話: 開 戶 銀行: 開 戶 銀行: 銀 行 帳號: 銀 行 帳號: 簽 訂 時間:簽 訂 時間:
建設工程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設備安裝合同壹份,內容如下: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中央空調系統的安裝調試工程地點:項目工地(號)
二、合同范圍:本合同范圍:項目中央空調系統工程的安裝、調試、驗收及維保。 乙方應提供嶄新的未經使用的安裝設備及材料、技術服務和所需的其他事項。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乙方沒有提供或沒有達到設計圖紙中的技術性能指標,乙方應采取挽救措施,并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需要而合同文件中未提出的技術要求,甲方有權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有責任以合理的進度以及最優惠的價格滿足甲方變更的要求。 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作為合同附件,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雙方共同承諾、遵守。
三、合同造價:本合同總造價為: 元 人民幣大寫: 元整
3.1“合同價格”是指項目中央空調系統工程,除甲方供應中央空調系統設備以外(甲方供應設備見附表),從安裝設備及材料、安裝調試、備品備件供應至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維保等的人民幣報價,其中包括材料費、包裝費、運雜費、裝卸費、安裝費、調試費、備品備件供應費、直至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費用及維保期內的維保費用等。
3.2合同價格為固定價,包括所有由于以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條件的價格浮動而導致的全部額外費用,但由于甲方增減工程量引起的價格調整除外。
3.3合同價格包括合同涉及到的,由乙方提供的與設備的安裝與調試期間有關的一切專用工具、測試及所用儀器、耗材的費用,并由乙方負責運進和運離工程現場。
3.4合同價格包括乙方人員到現場的一切交通食宿費,甲方協助乙方人員在現場居住的方便,但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3.5除非另有規定,乙方的價格須包括執行和完成合同文件描述的工作以及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帶工作及費用,不論它們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說明,也不論它們是否在簽訂合同時可以預料到。
四、付款方式
4.1合同簽訂后,十天內,乙方進場前,甲方支付合同總價30﹪為設備預付款;
4.2主要設備含空調主機及風機盤管末端進場后,甲方支付合同總價30%
4.3工程量進展到一半時,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0﹪。
4.4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總價15﹪。
4.5質量保證期結束,無質量問題,甲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工程工期:根據發包人使用要求,雙方約定合同簽定后,自乙方收到設備預付款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的安裝調試工作。
5.1乙方進場前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總進度計劃。
5.2在合同生效以后, 日內,乙方完成進場前的準備工作,并組織施工人員進場開始施工。
5.3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完成安裝及調試,協調與消防、裝修的沖突,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確保按期完成。
5.4如工程實際與圖紙設計存在較大差異,無法按圖施工;或圖紙有較大變更,不能按期完成施工,經甲方簽字認可,工期順延。
5.5遇不可抗力(由于嚴重的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預見的及非人為所能控制的事件),工期順延。
六、工程驗收:
6.1乙方應按國家或國際有關的標準與規范施工。
6.2安裝施工應以圖紙要求為準,不得私自偷工減料,或更換圖紙規定的安裝材料。對于圖紙未規定的安裝材料,應選用質量較好的材料使用。工程安裝調試完成以后,應達到圖紙設計的功能及使用要求。
6.3甲方的授權代表有權任何時候檢查乙方的相關工程質量與工程材料的質量,并作為驗收的依據之一。
七、變更通知
7.1乙方如因為甲方原因影響了合同成本或交工期限,須立即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核實無誤后將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但在以下情況中,不得發變更通知。
7.1.1對乙方影響行為是在合同規定內作出的,或是由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要求所必須的義務。
7.1.2乙方合同執行情況是因其自身的失誤、疏忽或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而受影響。
7.2如果乙方認為所作的變更可能會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中義務時,須及時向甲方提出。相應設備及工程量的增減,按照國家 年工程定額三類取費進行合同金額修訂。
八、質保期
8.1質保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年,主機設備保修 年。
8.2乙方所提供的`安裝材料為全新的、且中央空調系統安裝質量符合合同要求。主機為XX公司產品,風機盤管及末端為上海三燕產品。
8.3在質保期內,若非誤操作或人為破壞所致,則合同標的或其部件、安裝材料等損壞應由乙方維修、供應和安裝。
8.4在質保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時內作出反應并指導,24小時之內應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到工地現場,履行其保修義務或處理緊急維修工作。超過24小時甲方可請其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
8.5若質保期內,甲方沒有指出有缺陷,則代表甲方對乙方的工程安裝是滿意的,其質量保證責任已完成,但隱蔽性的、合理的檢查和實驗都不能發現的缺陷除外。
九、違約責任
9.1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時交付使用,所使用的安裝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由此造成的損失,應有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2若由于甲方原因出現如未按有關要求驗收工程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交工等,乙方不負責任。
9.3乙方原因延誤工期,每延誤一天交付使用,支付金額為合同價款1‰的違約金(無法抗拒因素造成誤工除外)。
十、不可抗力
10.1如果雙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諸如臺風、地震、戰爭或雙方認同的其他情況)而引起合同進度延誤,在此情況下,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當地政府簽發的不可抗力的證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就盡力減少事件的影響,盡早恢復工作,雙方應盡早協商并確定新的交工日期,并由甲方發給乙方完工變更通知書,確定合同進度相應順延。
10.2不可抗力事件給雙方造成任何損失,有各方自行負責,合同價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作任何調整。
十一、責任 乙方負責在工程峻工前,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在此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 乙方承擔在安裝、維修等過程中因施工與質量問題引發的其他事故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乙方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十二、合同終止
12.1雙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全面履行完全合同義務直至合同終止。
12.2凡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12.2.1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
12.2.2當甲方確信乙方已無履約能力時。
12.2.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合同終止書后,應立即終止合同執行,但雙方有權追究在合同終止前的違約索賠。
十三、仲裁
13.1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民法典》。
13.2雙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糾紛,可通過雙方的友好協商來解決,若該協商在糾紛開始后不能在15天內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在一個月內向對方提出書面通知,并將該糾紛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部門或工程所在地法院進行解決。 13.3仲裁或法院判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凡產生的仲裁費用或訴訟費用,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13.4在仲裁和起訴過程中,除非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否則雙方必須繼續執行他們各自的合同義務。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均已履行完合同規定的全部責任和義務時失效。
14.2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均不得單方隨意作出合同范圍以外的變更或解除合同。
14.3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規定與合同不一致時,以簽訂日期在后者為準。
14.4合同由協議書與合同附件組成,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五、其他未盡事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合同12
發包人(全稱):
─────────────────
承包人(全稱):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工程內容:
────────────────────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資金來源:
────────────────────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ぃ 元
─────────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專用條款
。怠⒈竞贤ㄓ脳l款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相關文檔
。、圖紙
。浮⒐こ塘壳鍐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建設工程合同13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借貸,經借貸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借貸方借款人民幣____(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元;________ 年____ 元;________ 年____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
自支用借貸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借貸,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 年____ 月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月止,就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借貸。預定為____ 年____ 元;________ 年____ 元;________ 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 年____元。借貸逾期不還的部分,借貸方有權限期追回借貸,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借貸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借貸方責任未按期提供借貸,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 借貸方有權檢查、監督借貸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貸,借貸方有權收回部分借貸,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借貸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貸方:(蓋章)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14
合同名稱:
合 同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方(甲方):
單位名稱: 中鐵七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單位名稱: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資質等級及證書號: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a1031365010401本工程由發包方經比選并經建設單位(烏鐵局工程項目管理所)審核同意后,確定由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鐵路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建設項目和工程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
1.2工程地點: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
1.3承包范圍:設計文件框架橋主體及附屬工程。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條工期
2.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開工。
2.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竣工。
第3條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價暫定為4060000元(大寫:肆佰零陸萬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設單位批準的工程結算價款為準)
第4條工程質量
4.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技術標準、規范設計文件的要求組織施工。
4.2該建設工程項目執行鐵道部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全質量
監督按照《關于印發烏魯木齊鐵路局〈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細則〉的通知》(烏鐵建[20xx]453號)文件要求執行。
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4.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驗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責任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4質量缺陷的經濟責任
所稱質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中對質量的要求。
乙方對工程質量缺陷的返修的經濟責任按下款執行。
4.5.1乙方未按國家或鐵道部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規定要求施工,造成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4.5.2 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應及時提出,如甲方及建設單位不改,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乙方發生的返修費用由甲方及建設單位按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4.5.3 因為乙方采購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5條設計文件
5.1甲方須在開工前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設計文件和圖紙。
5.2乙方要求增加設計文件和圖紙的份數,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自負。
5.3乙方收到設計文件和圖紙后,在 2 日內組織現場核對。
5.4非經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不能作為乙方施工依據。
5.5變更設計文件按本合同第16條辦理。
第6條雙方駐工地機構及代表
6.1 建設單位代表姓名:袁珍
6.2 甲方代表姓名:張毛成
6.3 建設單位委托的駐工地監理單位名稱: 烏魯木齊鐵建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6.4乙方駐工地機構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項目部
乙方項目經理:金龍
乙方項目副經理:袁憲燦
乙方技術總負責:張勁松
6.5涉及營業線時,乙方施工各項目部必須配備滿足需要的經考核合格的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并持證上崗。
第7條甲方工作
7.1派駐工地機構和代表,履行甲方職責;向乙方提供由建設單位辦理的與該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負責因本工程施工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質量監督部門的協調工作及有關部門的交叉配合協調工作。
7.2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組織乙方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7.3向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7.4辦理開工報告手續;審查乙方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及過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實施。
7.5負責辦理本工程對建設單位的驗工計價手續,及時將建設單位批準的本工程進度款撥付乙方。
7.6協助乙方維護合法權益,支持乙方正當行使權利。
7.7幫助及指導乙方解決施工生產及項目施工管理中的困難,為乙方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8條乙方工作
8.1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保修期內履行保修義務。
8.2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及過渡工程的施工方案,報送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8.3根據甲方及建設單位的要求,按期報送年、季度施工計劃,用款計劃,年、季、月工程統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于年末 6 天、季末 5 天、月末 5 天內報送工程形象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
8.4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檢驗、加工和管理。
8.5涉及既有線改建或過渡工程施工,例如"天窗修"、提報施工計劃等,必須嚴格執行烏鐵總[20xx]426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文件的有關規定。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8.6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8.7堅持文明施工,對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類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機械和料具侵限現象的發生。對鐵路線路旁和兩線間的舊軌、舊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對暫時不能回收的,要分類堆碼整齊,并派專人看守。對暫時不能上道的新軌,要按規定碼放、加固,并派人巡檢。對線路旁的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時進行全面清理,確保線路安全和整潔美觀。并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
8.8按照規定提交竣工文件,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8.9及時向甲方提報驗工計價資料。
8.10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
8.11對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規定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鐵道部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8.11.1 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設單位簽認驗收報告次日起 年。保修金為合同承包總價的5.0%。保修期滿后且無保修責任全額無息退還。
8.12嚴格執行和自覺服從烏魯木齊鐵路局關于安全監察的有關規定及安全監察隊的檢查,與運輸設備產權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同時執行投標時有關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規定。
8.13嚴格按建設單位制定的《施工安全信息匯報、反饋、考核管理辦法》及《關于加強調度指揮信息管理的規定》文件要求。在營業線路上施工或進行影響營業線安全的施工,必須經鐵路局或站段審核批準,按規定要求日期上報施工計劃申請,鐵路局審批的項目于施工開始前月的15日前上報甲方和建設單位施工技術部(工作站或項目部),提報的施工計劃應包括:施工方案設計(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施工方案及驗收安排)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及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施工安全協議書等基本內容;施工技術部(工作站或項目部)審核簽字后,于20日前匯總上報至安調部,由安調部統一向運輸處提出月度施工計劃申請表。對施工中影響安全的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匯報、反饋、考核管理辦法》及時進行匯報、反饋。
8.14 乙方在接到設計文件后,必須自覺的與監理方進行施工圖現場核對及設計優化。并及時將結果上報甲方和建設單位。
第9條進度計劃
9.1乙方在接到由建設單位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一個月內,向甲方和建設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進度計劃,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個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進度計劃。
9.2甲方代表應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進度計劃 3 天內,以書面形式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并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復,可視為同意乙方報告,乙方可據此組織施工。
9.3經甲方和建設單位同意的施工進度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9.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進度滯后,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代表備案。
第10條延期開工
10.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 7天,書面向甲方代表和建設單位提出延期開工理由和要求的報告。
10.2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 3 天內答復。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予答復,可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10.3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開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10.4由于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甲方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 3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遲開工日期,并對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給予適當補償,并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
11.1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 3 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11.2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
程。
11.3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書面復工通知后,繼續施工。
11.4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停工責任在乙方,乙方負違約責任,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同時工期不順延。
第12條工期延誤
12.1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
12.1.1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責任。
12.1.2施工圖不能按規定日期提交,屬甲方責任。
12.1.3重大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4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屬造成事故責任方責任。
12.1.5主要材料、設備推遲到貨,屬采購方責任。
12.1.6建設資金不到位,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7年度計劃調整,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8其它原因,依其性質確定責任方。
12.2工期延誤后果及處理
12.2.1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在情況發生后 24小時內,就延誤工程內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 2 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未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補償。
12.2.2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2.2.3非甲、乙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13條工期提前
根據工期安排,乙方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必須做到時間過半任務過半,否則甲方將根據現場的工程實際進度情況,調整施工任務。
第14條工程質量檢查
14.1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設立專職質檢人員,負責施工過程工程質量的管理和檢查。
14.2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的監察、檢驗,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擔返工或修改的費用。
14.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15條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
15.1在通知監理工程師對隱蔽工程檢查前,乙方應嚴格進行自檢。
15.2乙方自檢合格后,按部、路局有關規定格式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證
及附件,于隱蔽前 24 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到現場進行檢查,并在檢查證上簽字,方可繼續施工。
檢查不合格或檢查證及附件與實際不符,監理工程師不予簽證,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檢查簽證。
15.3如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到現場檢查時,乙方注明原因,即可繼續施工。監理工程師事后如有疑問,認為確需再行檢查,可以提出重新檢查,如檢查結果合格,其檢查返工費用由監理單位負責,否則由乙方負責。乙方同時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和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和建設單位備案,建設單位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隱蔽工程檢查通知后,不按時到現場,對危及安全的工點,乙方有權視現場情況予以隱蔽,其后果由監理單位承擔。乙方同時將處理結果書面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建設單位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15.4乙方未按規定通知監理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需重做檢查及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5.5與設計資料差異較大的隱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監理工程師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參加檢查、簽證。乙方同時將檢查、簽證結果書面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15.6乙方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旁站監理、隨時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15.7在既有的鐵路運輸設備區域或地方設備(通信設施、電力設施等)區域內施工時,乙方必須提前7天與設備產權管理單位聯系,簽訂設備保護協議,設立防護區域,樹立防護標志并派出防護員到現場負責防護工作,同時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16條變更設計
變更設計的分類、程序、分工及費用處理,按《烏魯木齊鐵路局變更設計管理辦法》( 烏鐵建[20xx]517號)辦理。
16.1ι類變更設計經原批準單位批準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3 天內向乙方發出變更設計文件。
16.2類變更設計經建設單位審定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 3 天內向乙方發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3類變更設計經建設單位審定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立即向乙方發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4建設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決定的、、類變更設計,乙方必須實施。
16.5、、類變更設計按照批準權限批準后,按批準的.增減費用調整合同價款。
第17條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除在合同中明確的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設備和必須經過招投標確定的材料設備外,其余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凡由建設單位供應和經過招標選定的材料設備,乙方均不得再向供應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費用。
第18條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
所有物資,扣除由建設單位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外,其余的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主要設備及材料必須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定供應商。所有材料設備必須滿足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報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查和取樣,并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進行實驗,合格后方準進場。所有材料設備必須具有產品說明書、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三包證書和材料實驗報告。
第19條合同價款調整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9.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
19.2國家計劃有重大調整;
19.3鐵道部發文批準調整的有關費用;
19.4已正式批準的、、類變更設計;
19.5按招標文件和本合同確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原則,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19.6本合同執行期內的鐵道部發布的有關造價調整文件。
19.7任何施工方法的變更引起的費用增減,一律不予調整。
19.8凡未經甲方及建設單位同意,乙方自行采購的高于預算價格的設備、材料,其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20條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按照施工合同生效后7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5.0%為預付工程備料款,即1015000元(大寫:壹佰零壹萬伍仟元整)。本工程預付款在計價付款到合同價的50%時一次性扣回。
第21條驗工計價
驗工計價依據工程進度,按照月度估驗、季度、年度驗工計價及末次驗工清算分階段辦理。
21.1月估驗工程款: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并根據當年投資計劃(扣除列入當年計劃的設備)及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計劃,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甲方。
21.2季度驗工計價:乙方按當季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分章節編制季度驗工計價表,經監理工程師簽認后,于規定的時間內報甲方,作為季度結算。
建設工程合同1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房屋外墻粉刷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項目:甲方房屋外墻粉刷
2、 工程地點:構皮灘街上向東路
二、工程內容及單價
1、將甲方房屋靠街一面(一樓除外)的瓷磚銻掉后用水泥清光。共計1800.00元
2、房屋后面水泥清光,單價為15.00元每平方米。
三、發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負責提供粉刷所需的材料如水泥、細沙等。乙方負責組織工人施工和自備施工工具等。
四、 工程質量要求
1、靠街一面的瓷磚全部銻掉,包括貼瓷磚時所用的水泥灰漿。
2、墻體粉刷清光符合建筑行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即與周圍房屋外墻清光質量相當。)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時,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操作規范及文明施工條例要求標準進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采取安全施工保護措施。由于自身設備故障、安全措施防護不到位、作業不規范等造成作業人員或其他人員的人身傷害傷亡、甲方設備損壞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工期 由于銻瓷磚一面是街面,一個門面是甲方的副食店,另一個門面是甲方的在出售金沙煤。為盡量減少施工對甲方生意帶來的影響,故在開工之日起 日內 (特殊天氣如下雨不能施工除外)必須完成門面的瓷磚銻出和水泥清光工作。每拖延 日,按工程總造價(1800.00元)的`5%進行罰款。房屋后面的墻面清光,時間不計。(附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按時提供所需材料。
2、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等。
3、在施工場所拉好警戒線,提醒過往行人勿靠近施工場所。 乙方:
1、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把好工程質量關。
2、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誤和浪費材料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3、保管好自身工具,若丟失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未涉及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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