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買賣合同(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山林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山林買賣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所種林木______顆(占地三畝)出售給______。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____________
2、林木價格:____________
3、林木數量:____________
4、總價款:____________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_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_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方為: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山林買賣合同2
甲方:(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方共三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陽新能及兒子陽開江將自家位于九內組(小地名:擺磅高坡又名楊梅樹)的一片約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賣給乙方,雙方經實地勘查,自愿買賣此處山林。為保證買賣雙方土地,收益、處置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定立本合同。
一、 雙方協議此處山林總價為人民幣大寫肆萬貳仟圓整。(42000.00元)。雙方簽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 山林四抵界線:(坐山向)左抵溝(與陽志品的山相臨),右抵兩組墳山梁(以大巖石為界)直下轉陽新恩獨田上坎,(獨田右上角灣距離田16米,中間距離田14米,左田角平過灣7米處向上斜向田中距離14米處靠攏。注:左田角平過灣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后直下灣至三岔灣處向左出坳再下灣直至抵排內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內組山界。
三、 購買期限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元月1日止,共25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種原因無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長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條件成熟為止,甲方不能拒絕;延長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須付給甲方貳仟圓(20xx.00元)人民幣作為借土養木費進行補償。
四、 在乙方擁有林權期間,國家、企事業單位、個人如征用此處山林,清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地皮補償總額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五、 乙方在購買此處林地之后,乙方獨有對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權、受益權(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資購買,受益平均分配)。與甲方無任何瓜葛。
六、 此處林地如有土地糾紛,借款抵押等事務全由甲方負責處理。如果糾紛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要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七、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已經主伐此山林木材完畢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該土地使用。
八、 為維護法律尊嚴,雙方約定違約金為壹佰伍拾萬圓人民幣。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 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高堯村九內組組長簽字:
證明人簽字:
巫不社區高堯村委簽字:
雙方簽定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合同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二處山林,座落在黃沙累村三組。經甲乙雙方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共同協商,自愿買賣二處山林,為保證買賣后乙方、土地權屬方的管理、處置、收益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 買賣山林四界權屬份額
第一處山林。小地名:楓木山。山界為:東至嵐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頂,北至岌下河。此山面積為三十一畝。甲方土地權占十五點五畝,權屬內所有杉松全部賣給乙方;尚仁里鄉卿家巷村五組所占十五點五畝,被甲方租賃所造林杉林權屬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第二處山林。小地名:過水沖水溝上。山界為:東至大岌龍玉青山,南至岌鄧姓門口村公青山,西至鄧姓家挑水吃水溝,北至漕盧宗豆山,此山面積為四十一畝,土地權屬為尚仁里村八組。甲方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
二、 買賣管理年限
上述二處山林的權屬、管理、采伐期限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二0xx年底終止,為期xx年。買賣期內四至界限內所有杉松均歸乙方所有,采伐時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現象和合同期內山林所發生的天災人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 采伐時分成約定
按甲方與土地權屬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規定分成。本合同期內有關采伐修山撫育、間伐所需要的費用乙方必須與土地權方協商按分成比例分擔,甲方不負任何經費。
四、 土地、分成糾紛責任
若甲方租憑土地造林時,與山林權屬方沒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時,土地權屬方提出與本合同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權屬另有其人)等,買賣期內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與土地權屬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但任何責任。
五、 上述二處山林買賣價值
總價值壹拾陸萬貳千圓整(162000。00元)人民幣賣給乙方。不含土地權屬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額。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組代表、尚仁里村八組代表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額一付清給甲。
甲 方 代 表簽章:
乙 方 代 表簽章: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出賣桉樹木,位于有林面積約賣給乙方砍伐和銷售,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元整)。
一、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自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 元整)作為定金,以打款為憑據,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雙倍定金。
2、乙方在取得砍伐指標后,進場砍伐三天后,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 元整)方可運輸木頭。
3、乙方砍伐林木必須連片砍伐,根據乙方運輸林木的需要,甲方必須同意乙方在林地里開路運輸,并保證乙方運輸木材經過的林區道路范圍不受了阻撓,甲方必須負責和村民講好給開路(要是有什么青苗費等賠償由甲方負責),甲方要保證道路能通過25—30噸的`車子至國道。(途中有人問要過路費由甲方負責)。
4、乙方在砍伐過程中如出現村民因林權、土地承包權、土地租金糾紛、搶林現象等導致乙方無法施工砍伐的,均由甲方七天內解決,如給乙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的,甲方按實際損失的雙倍賠償給乙方。
5、乙方砍伐和銷售70%后,付清余款人民幣(大寫) ,(¥: 元整)給甲方,乙方繼續砍伐和銷售,留人民幣(大寫) (¥: 元整)作為保證金以確?撤ミ\輸木材完畢暢通無阻,(特殊情況除外)雨季造成山路無法運輸乙方可以延期。
6、乙方砍伐時間為:雙方簽訂合同得到砍伐指標之日起全部砍伐完畢。
7、辦理木材砍伐手續和林地開路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辦證所需證明甲方必須負責提供給乙方去辦理。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合同5
甲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二處山林,座落在黃沙累村三組。(小地名楓木山、過水沖水溝上)。經甲乙雙方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共同協商,自愿買賣二處山林,為保證買賣后乙方、土地權屬方的管理、處置、收益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訂立本合同如下:____
一、 買賣山林四界權屬份額。第一處山林。小地名:____楓木山。山界為:____東至嵐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頂,北至岌下河(蔣漢陽屋南邊岌)。此山面積為三十一畝。甲方土地權占十五點五畝,權屬內所有杉松全部賣給乙方;尚仁里鄉卿家巷村五組所占十五點五畝,被甲方租賃所造林杉林權屬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復印附后為證)。第二處山林。小地名:____過水沖水溝上(鄧家屋后右邊進家沖)。山界為:____東至大岌龍玉青山,南至岌鄧姓門口村公青山,西至鄧姓家挑水吃水溝,北至漕盧宗豆山,此山面積為四十一畝,土地權屬為尚仁里村八組。甲方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復印件附后為證)。
二、 買賣管理年限。上述二處山林的權屬、管理、采伐期限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底終止,為期拾陸年。買賣期內四至界限內所有杉松均歸乙方所有,采伐時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現象和合同期內山林所發生的天災人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 采伐時分成約定。按甲方與土地權屬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規定分成。本合同期內有關采伐修山撫育、間伐所需要的費用乙方必須與土地權方協商按分成比例分擔,甲方不負任何經費。
四、 土地、分成糾紛責任。若甲方租憑土地造林時,與山林權屬方沒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時,土地權屬方提出與本合同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權屬另有其人)等,買賣期內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與土地權屬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但任何責任。
五、 上述二處山林買賣價值。(甲方:____劉吉生所占土地權屬山林、租憑土地造林所占份額)總價值壹拾陸萬貳千圓整(1620xx.00元)人民幣賣給乙方。不含土地權屬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額。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組代表、尚仁里村八組代表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額一付清給甲。
甲 方 代 表簽章:____
乙 方 代 表簽章:____
在 場 人簽字:____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為年,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xx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五萬元。
2、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x月x日
鑒證單位(簽章)鑒證人:
20xx年x月x日
山林買賣合同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自愿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林木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賣給乙方 畝林木,小地名 ,樹種為雜木、 。
2、甲方賣給乙方林木資金共計 元整,乙方先付 元作為定金,剩余資金必須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資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則甲方將報告林業部門、林業森林公安按盜伐林木進行處置。
3、乙方負責到林業相關部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甲方提供給乙方此片林木林權證辦理采伐手續。
4、乙方必須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林木砍伐結束,超過砍伐期限甲方有權對此片林木進行重新拍賣。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
6、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合同8
事由原山林權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將林權經營山林賣給 (以下簡稱乙方),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甲方將林權證上的現有山林以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方。(除杉樹)
二、在砍伐時的'手續及造林等歸方負責,方不承擔因此帶來的損失和麻煩。
三、方在方指定范圍內遇到山林界址糾紛由方出面承擔全部責任,超出指定范圍內的由方自行承擔。
四、在砍伐期間方盡可能提供住宿等給方工人,但生活及日用品由方工人自行承擔。
五、方預付 萬元定金開工,余下 萬元山林費在方施工一半以后需一次性結給方。
六、工人在山上工作時如有工傷等,方概不負責,一切由方承擔。
七、山上下來運材需經過他人的山、田等運路由方出面調停。
八、自購買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完成砍伐,逾期方可自行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應,經同雙方認可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10月24日
山林買賣合同9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2、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三、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 )元。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五萬 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合同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愿將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鎮【】村(實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所種林木【】顆(占地三畝)出售給【】。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2、林木價格:3、林木數量:4、總價款: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至為:東,南,西,北。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山林買賣合同1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自愿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森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賣給乙方_____________畝小地名樹木和雜樹。
2.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森林基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剩余資金必須在砍伐樹木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資金全部付清之前,不得砍伐任何樹木,否則甲方將向林業部門和林業森林警察報告,對非法砍伐的樹木進行處理。
3.乙方負責到相關林業部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甲方向乙方提供林權證辦理采伐手續。
4.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砍伐該林木,甲方有權重新拍賣該林木。
5.乙方應對砍伐樹木的`所有安全問題負責。
6.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人民幣違約金。
7.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手印):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手印):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山林買賣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出賣桉樹木,位于有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賣給乙方砍伐和銷售,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一、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自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定金,以打款為憑據,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雙倍定金。
2、乙方在取得砍伐指標后,進場砍伐三天后,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方可運輸木頭。
3、乙方砍伐林木必須連片砍伐,根據乙方運輸林木的需要,甲方必須同意乙方在林地里開路運輸,并保證乙方運輸木材經過的林區道路范圍不受了阻撓,甲方必須負責和村民講好給開路(要是有什么青苗費等賠償由甲方負責),甲方要保證道路能通過25_30噸的車子至國道。(途中有人問要過路費由甲方負責)。
4、乙方在砍伐過程中如出現村民因林權、土地承包權、土地租金糾紛、搶林現象等導致乙方無法施工砍伐的,均由甲方七天內解決,如給乙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的',甲方按實際損失的雙倍賠償給乙方。
5、乙方砍伐和銷售70%后,付清余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給甲方,乙方繼續砍伐和銷售,留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保證金以確保砍伐運輸木材完畢暢通無阻,(特殊情況除外)雨季造成山路無法運輸乙方可以延期。
6、乙方砍伐時間為:雙方簽訂合同得到砍伐指標之日起全部砍伐完畢。
7、辦理木材砍伐手續和林地開路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辦證所需證明甲方必須負責提供給乙方去辦理。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山林買賣合同13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_____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樹賣給乙方。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______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_____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____月內取走上述______樹。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______樹的出賣價格,共計______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______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_____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機構或。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而約定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訴訟解決。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第七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買賣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所種林木__________顆出售給__________。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_____
2、林木價格:_____
3、林木數量:_____
4、總價款:_____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_____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___________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___________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八、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__________畝,四至為:東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一、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買賣合同15
甲方:(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方共三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陽新能及兒子陽開江將自家位于九內組(小地名:擺磅高坡又名楊梅樹)的一片約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賣給乙方,雙方經實地勘查,自愿買賣此處山林。為保證買賣雙方土地,收益、處置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定立本合同。
一、 雙方協議此處山林總價為人民幣大寫肆萬貳仟圓整。(42000。00元)。雙方簽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 山林四抵界線:左抵溝,右抵兩組墳山梁直下轉陽新恩獨田上坎,之后直下灣至三岔灣處向左出坳再下灣直至抵排內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內組山界。
三、 購買期限從20xx年元月xx日至20xx年元月xx日止,共25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種原因無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長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條件成熟為止,甲方不能拒絕;延長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須付給甲方貳仟圓(20xx。00元)人民幣作為借土養木費進行補償。
四、 在乙方擁有林權期間,國家、企事業單位、個人如征用此處山林,清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地皮補償總額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五、 乙方在購買此處林地之后,乙方獨有對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權、受益權(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資購買,受益平均分配)。與甲方無任何瓜葛。
六、 此處林地如有土地糾紛,貸款抵押等事務全由甲方負責處理。如果糾紛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要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七、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已經主伐此山林木材完畢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該土地使用。
八、 為維護法律尊嚴,雙方約定違約金為壹佰伍拾萬圓人民幣。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 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高堯村九內組組長簽字:
證明人簽字:
巫不社區高堯村委簽字:
雙方簽定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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