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發行承銷協議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債券發行承銷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債券發行承銷協議1
債券發行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承銷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采用招投標方式發行“_________金融債券”(以下簡稱債券),負責債券招投標發行的組織工作;乙方自愿成為該種債券承銷商,承諾參與投標,并履行承購包銷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債券種類與數額
本協議項下債券指甲方按照XX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債券發行計劃采用招投標方法發行的債券。甲方根據其資金狀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分批確定發行數量。乙方承銷數量包括中標數量和承銷基本額度。
第二條 承銷方式
乙方采用承購包銷方式承銷債券。
第三條 承銷期
每次債券承銷期由甲方在債券發行公告和/或發行說明書中確定。
第四條 承銷款項的支付
乙方應按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將債券承銷款項及時足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異地承銷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劃款,同城承銷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條 發行手續費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銷債券總額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發債說明書中確定)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該筆費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銷款后十個營業日內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 登記托管
債券采用無紙化發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負責債券的登記托管。
第七條 附屬協議
甲乙雙方均認可,通過債券招標系統在招標期間按規定格式傳送和給出的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均為本協議項下附屬協議。
第八條 信息披露
一、甲方應于每次債券發行前向承銷人提供招投標辦法和發債說明書,并于招投標結束后發布發行公告;
二、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告每次債券發行的發債條件和發債方式;
三、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
四、甲方應按年披露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有關債券兌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如下:
一、甲方有權按債券發行條件和乙方承銷額向乙方收取債券承銷款項;
二、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債券招投標發行額度內確定乙方的基本承銷額度,全體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總額不超過發行總額的10%,并在承銷團成員之間等額分配;
三、債券發行的招投標條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確定;
四、按照國家政策,自主運用發債資金。
甲方的義務如下:
一、甲方應依約履行歸還本息的義務,不得提前前或推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應按債券發行條件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
三、甲方保證其采用的發債方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并保證對全體承銷商給予同等待遇;
四、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披露信息。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如下:
一、有權參與每次債券發行承銷投標;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兌付本金時向甲方收取兌付手續費;
三、有權向認購人分銷債券;
四、按甲方的發債條件取得發行手續費;
五、可獲得承銷期內(發行起始日至繳款日之間)分銷認購款的暫存利息;
六、有權參加甲方舉行的發行預備會議,有權獲得甲方招投標發債的所有應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后,可在同業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甲方參與同業債券交易時,乙方可與甲方進行對手交易。
八、有權無條件退出承銷團,但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義務如下:
應以法人名義參與債券承銷投標;
應按時足額將債券承銷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應按債券承銷額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依約進行分銷;
應嚴格按承銷額度分銷債券,不得超冒分銷;
如甲方在招投標發債中確定了每個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乙方應承擔該基本承銷額度的承銷義務。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和發行條件參與債券發行投標,不得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
乙方應將發行經辦部門、人員授權或變更等情況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結算公司。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能依約支付承銷款項,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付款部分和違約金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債券的本息中扣除;繳款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項部分的承銷額度,乙方自動喪失承銷商資格,但對已承銷的債券仍應按本協議承擔義務;
乙方如借承銷債券之機超冒分銷債券,超冒分銷部分甲方不予確認,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其承銷商資格的的'權利;
甲方如未依約履行債券還本付息義務,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如未按發債條件承擔分配的基本承銷額度,或連續三次不參與投標或未按規定進行有效投標的,則視為自動放棄承銷商資格。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如本協議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一致時,甲乙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附則
一、本協議項下附件包括:
1.發債說明書;
2.債券發行辦法;
3.甲方出具的招標書
二、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中央結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適用于甲方XX年發行的債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債券發行承銷協議2
債券發行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承銷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采用招投標方式發行“ 債券”(以下簡稱債券),負責債券招投標發行的組織工作;乙方自愿成為該種債券承銷商,承諾參與投標,并履行承購包銷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債券種類與數額
本協議項下債券指甲方按照 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債券發行計劃采用招投標方法發行的債券。甲方根據其資金狀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分批確定發行數量。乙方承銷數量包括中標數量和承銷基本額度。
第二條 承銷方式
乙方采用承購包銷方式承銷債券。
第三條 承銷期
每次債券承銷期由甲方在□債券發行公告□發行說明書中確定。
第四條 承銷款項的支付
乙方應按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將債券承銷款項及時足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異地承銷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劃款,同城承銷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條 發行手續費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銷債券總額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發債說明書中確定)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該筆費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銷款后 個營業日內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六條 登記托管
債券采用無紙化發行,雙方約定由 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債券的登記托管。
第七條 附屬協議
甲乙雙方均認可,通過債券招標系統在招標期間按規定格式傳送和給出的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均為本協議項下附屬協議。
第八條 信息披露
(一)甲方應于每次債券發行前向承銷人提供招投標辦法和發債說明書,并于招投標結束后發布發行公告;
(二)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告每次債券發行的發債條件和發債方式;
(三)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
(四)甲方應按年披露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有關債券兌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如下:
(一)甲方有權按債券發行條件和乙方承銷額向乙方收取債券承銷款項;
(二)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債券招投標發行額度內確定乙方的基本承銷額度,全體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總額不超過發行總額的_________ %,并在承銷團成員之間等額分配;
(三)債券發行的招投標條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確定;
(四)按照國家政策,自主運用發債資金。
甲方的義務如下:
(一)甲方應依約履行歸還本息的義務,不得提前或推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應按債券發行條件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
(三)甲方保證其采用的發債方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并保證對全體承銷商給予同等待遇;
(四)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披露信息。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如下:
(一)有權參與每次債券發行承銷投標;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兌付本金時向甲方收取兌付手續費;
(三)有權向認購人分銷債券;
(四)按甲方的發債條件取得發行手續費;
(五)可獲得承銷期內(發行起始日至繳款日之間)分銷認購款的暫存利息;
(六)有權參加甲方舉行的發行預備會議,有權獲得甲方招投標發債的所有應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后,可在同業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甲方參與同業債券交易時,乙方可與甲方進行對手交易。
(八)有權無條件退出承銷團,但須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義務如下:
(一)應以法人名義參與債券承銷投標;
(二)應按時足額將債券承銷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三)應按債券承銷額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依約進行分銷;
(四)應嚴格按承銷額度分銷債券,不得超冒分銷;
(五)如甲方在招投標發債中確定了每個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乙方應承擔該基本承銷額度的承銷義務;
(六)乙方有義務按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和發行條件參與債券發行投標,不得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
(七)乙方應將發行經辦部門、人員授權或變更等情況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 登記結算公司。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能依約支付承銷款項,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付款部分和違約金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債券的本息中扣除;繳款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項部分的承銷額度,乙方自動喪失承銷商資格,但對已承銷的債券仍應按本協議承擔義務;
乙方如借承銷債券之機超冒分銷債券,超冒分銷部分甲方不予確認,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其承銷商資格的權利;
甲方如未依約履行債券還本付息義務,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如未按發債條件承擔分配的基本承銷額度,或連續_________次不參與投標或未按規定進行有效投標的,則視為自動放棄承銷商資格。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如本協議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一致時,甲乙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行為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和補充
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之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雙方自友好協商開始后 日內未能達成一致,則視為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協議項下附件包括:
1.發債說明書;
2.債券發行辦法;
3.甲方出具的招標書
(二)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登記結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適用于甲方 年發行的債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發行承銷協議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戶
一、甲方在委托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和復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后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鑒(工商營業執照、印鑒)。
二、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并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托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托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并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賬戶卡。
第三條 買賣委托
甲方在乙方開戶后,自動享有柜臺委托、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隨著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視同甲方當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乙方在審核后,方X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托,則委托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一、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托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二、 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托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一、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賬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二、 甲方保證金余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柜臺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保證金賬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折)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鑒,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后,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折帳號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一、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
二、 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賬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于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二、 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并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后所進行一切委托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并在明白和認可后簽定本協議。
三、 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賬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后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特別聲明
一、當甲方臨柜委托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托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后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于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追酵ㄟ^自助委托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遠程可視電話委托、internet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 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項及開戶資料。
三、 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盡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 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后生效。
二、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于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內及時到乙方柜臺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并將其作為協議的一部分。
三、甲方申請銷戶,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戶時,協議終止。
四、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五、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六、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
郵編及通訊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證券賬戶卡:
深圳____
上海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債券發行承銷協議4
債券發行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債券承銷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采用招投標方式發行“_________金融債券”(以下簡稱債券),負責債券招投標發行的組織工作;乙方自愿成為該種債券承銷商,承諾參與投標,并履行承購包銷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債券種類與數額
本協議項下債券指甲方按照20xx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債券發行計劃采用招投標方法發行的債券。甲方根據其資金狀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分批確定發行數量。乙方承銷數量包括中標數量和承銷基本額度。
第二條承銷方式
乙方采用承購包銷方式承銷債券。
第三條承銷期
每次債券承銷期由甲方在債券發行公告和/或發行說明書中確定。
第四條承銷款項的支付
乙方應按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將債券承銷款項及時足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異地承銷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劃款,同城承銷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條發行手續費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銷債券總額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發債說明書中確定)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該筆費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銷款后十個營業日內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登記托管
債券采用無紙化發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負責債券的登記托管。
第七條附屬協議
甲乙雙方均認可,通過債券招標系統在招標期間按規定格式傳送和給出的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均為本協議項下附屬協議。
第八條信息披露
一、甲方應于每次債券發行前向承銷人提供招投標辦法和發債說明書,并于招投標結束后發布發行公告;
二、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告每次債券發行的發債條件和發債方式;
三、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
四、甲方應按年披露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有關債券兌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如下:
一、甲方有權按債券發行條件和乙方承銷額向乙方收取債券承銷款項;
二、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債券招投標發行額度內確定乙方的基本承銷額度,全體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總額不超過發行總額的10%,并在承銷團成員之間等額分配;
三、債券發行的招投標條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確定;
四、按照國家政策,自主運用發債資金。
甲方的義務如下:
一、甲方應依約履行歸還本息的.義務,不得提前或推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應按債券發行條件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
三、甲方保證其采用的發債方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并保證對全體承銷商給予同等待遇;
四、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披露信息。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如下:
一、有權參與每次債券發行承銷投標;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兌付本金時向甲方收取兌付手續費;
三、有權向認購人分銷債券;
四、按甲方的發債條件取得發行手續費;
五、可獲得承銷期內(發行起始日至繳款日之間)分銷認購款的暫存利息;
六、有權參加甲方舉行的發行預備會議,有權獲得甲方招投標發債的所有應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后,可在同業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甲方參與同業債券交易時,乙方可與甲方進行對手交易。
八、有權無條件退出承銷團,但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義務如下:
應以法人名義參與債券承銷投標;
應按時足額將債券承銷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應按債券承銷額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依約進行分銷;
應嚴格按承銷額度分銷債券,不得超冒分銷;
如甲方在招投標發債中確定了每個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乙方應承擔該基本承銷額度的承銷義務。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和發行條件參與債券發行投標,不得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
乙方應將發行經辦部門、人員授權或變更等情況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結算公司。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能依約支付承銷款項,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付款部分和違約金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債券的本息中扣除;繳款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項部分的承銷額度,乙方自動喪失承銷商資格,但對已承銷的債券仍應按本協議承擔義務;
乙方如借承銷債券之機超冒分銷債券,超冒分銷部分甲方不予確認,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其承銷商資格的的權利;
甲方如未依約履行債券還本付息義務,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如未按發債條件承擔分配的基本承銷額度,或連續三次不參與投標或未按規定進行有效投標的,則視為自動放棄承銷商資格。
第十二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如本協議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一致時,甲乙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協議項下附件包括:
1.發債說明書;
2.債券發行辦法;
3.甲方出具的招標書
二、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中央結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適用于甲方20xx年發行的債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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