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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產抵押合同

        時間:2023-01-25 16:10:37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產抵押合同精選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產抵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產抵押合同精選15篇

        房產抵押合同1

          立約人(以下簡稱承押人):__________

          (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以下簡稱該筆貸款),并已簽署欠單一份。抵押人愿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以下簡稱該房產),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并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2%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后,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后一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2%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準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咨詢并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舍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于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戶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后,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于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力:

          (甲)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乙)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力: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稅或有關部門所征收之其他稅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1)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

          (2)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后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采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簽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三十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準從外地遷移戶籍之住客戶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一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于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托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并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

          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

        房產抵押合同2

          抵押權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將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愿補償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廈愿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3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抵押期限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息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屬文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房產抵押合同4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XXX

          借款人:XXX

          借款房產抵押合同范本二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

        房產抵押合同5

          抵押權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_________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愿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杭州_________大廈愿為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

          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F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蛞笠曳揭云滢D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抵押物擔保范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月日

        房產抵押合同6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 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元貸款。

          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向乙 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 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 抵押財產由本合同 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ǘ┰诘盅浩陂g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并負責維修、保 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 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ㄈ⿲σ曳揭蟊kU的抵押物,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 抵押財產保險手續并保證到期續保;

         。ㄋ模┘追截撠熮k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 公證、 保險、 鑒定、 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ㄎ澹┮婪ㄏ虻盅何锏怯洸块T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抵押期間,由于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后 30 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 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 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 (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 價款應(選擇):

         。ㄒ唬┐嫒胍曳街付ǖ馁~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ǘ┘追酵馓崆皻w還貸款。

          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ㄒ唬┙洜I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 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ǘ┥婕爸卮蠼洕m紛的訴訟;

         。ㄈ┑盅旱臋嗬l生爭議;

         。ㄋ模┢飘a、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ㄎ澹┓ㄈ舜、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 其他情形在事后 7 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 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其借款合 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 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 款本息。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 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 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 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 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 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 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房產抵押合同7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____),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____計算。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____,房產證號為____,土地證為____。

          第四條

          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

          借款人:

        房產抵押合同8

          抵押人:

          地址:

          抵押權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年 月 日簽訂的《xx合同》同時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位于 幢 房產證號

          抵押人已于__年__月日與____公司簽訂購銷合同,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斗课菟袡嘧C》由抵押權人執管。

          二、抵押人義務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實際存在,無產權爭議,抵押人合法擁有。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以任何違法方式轉移抵押物,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且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

          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若將所提供的抵押物出租,需要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且出租合同不得對抗本抵押協議,所得收益優先向抵押權人支付合同款項。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購銷合同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購銷合同款沒有支付之前(購銷合同履約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購銷合同”有關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物。

          2.法院強制執行抵押物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所得款項優先償還本金和付息。若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購銷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房產抵押合同9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資金需要,向貸款人抵押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款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并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 :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放完畢并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債權司能產生的

          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締約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號碼: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簽約于

        房產抵押合同10

          抵押人: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使用權的位于____市______鎮,面積為_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_____、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_____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規定辦理:

         。ㄒ唬┘追竭`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ǘ┊斢腥魏渭m紛、訴訟、_____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ㄒ唬┮曳教峁┑囊磺匈Y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ǘ┘追皆谡加械盅何锲陂g,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ㄈ┊斢腥魏卧V訟、_____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并完成登記后,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ㄒ唬┲骱贤s定的主債務產生后,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_____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后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房產抵押合同1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將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愿補償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廈愿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2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屋產權號: 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乙方以位于 的廠房(以下簡稱抵押物,該廠房登記于 名下的,但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廠房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共計 個月。

          4、借款利率:利息____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5、付息方式:按 付息。

          6、借款的支。航杩罱痤~(大寫): 元整。雙方在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乙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 還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乙方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將本息還清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2、借款的償還: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并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如果借款主體是個人)乙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如發生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第四條 抵押人(借款人)房地產抵押

          1、乙方自愿將位于 的物業抵押給甲方,作為乙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

          2、由于現該物業登記于 的名下,乙方必須保證上述物業的抵押經過 同意,且必須積極協助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乙方確認該抵押物雖掛名在 的名下,但其是屬于乙方所有的財產,若由于上述抵押物的任何瑕疵造成甲方不能順利實現債權,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券、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ㄒ唬┘追降牧x務

          1、在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一方到期款請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乙方,并協同乙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ǘ┮曳降牧x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并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償甲方已解除的全部借款本息。

          4、乙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費等費用。

          5、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滅失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償已解除的借款的本息。

          6、乙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甲方無法行使抵押權的物業進行抵押,應負賠償責任。

          7、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征用,應及時告知甲方。甲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一昂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之規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乙方向甲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20%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余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5、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____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注銷或展期合同。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

          1、甲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甲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補充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名后,經服務機構蓋章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時限)。

          第十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抵押、保險鄧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條款意義確認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雙方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了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簽訂。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

          (1)向____ 仲裁委申請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_______將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補償_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愿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作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4

          抵押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債務人與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現債務到期,因債務人資金困難,無法按照主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合同貨款,甲方作為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擔保。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如下:

          第二條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為乙方主債權

          第四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并且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抵押房產。

          第五條抵押房產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抵押期間,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由乙方負責保管,除上述證件外,甲方還需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抵押所需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第六條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則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產,清償債務。處理抵押房產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除非另有約定,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費用,包括稅費、財產保險、公證、登記等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10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昆明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實際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債務,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和債務人各執壹份,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5

          當戶(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住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鑒于:

          甲方(即當戶)與乙方(即典當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甲方用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完全處置權的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乙方在對當物進行審查、評估并同意收當后將在該當物辦理抵押登記后一定期限內支付甲方當金并收取一定比例費用。雙方同意,該抵押房地產作為甲方向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擔保。雙方共同認可,抵押擔保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范圍包括: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特在抵押典當單即當票外再行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

          1、甲方所抵押典當的房地產產權人為:***;

          房屋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2、甲、乙雙方確認,抵押典當房地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3、抵押范圍:全部抵押

          二、當金數額和當期

          1、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當金為:¥***,人民幣(大寫),即房產評估價格的***%。

          2、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期限為(大寫)個月/天,自起至止。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當金之日起計算。如續當,典當期限相應的延續,以雙方簽署的續當憑證約定的為準。

          3、典當期限的計算:30天為一個月,超過5天按一個月計算,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三、當金的支付

          以下各項條件必須全部滿足后,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書原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及/或能夠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處置權的證明文件,證明甲方有權將該房屋進行抵押典當;

          2、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等;

          3、甲、乙雙方已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并已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及/或由該部門出具的其它合法證明房屋已抵押登記的文件;

          4、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了保險并將保單原件交付乙方保管;

          5、甲方支付并已繳清辦理房屋評估、抵押登記、房屋保險、公證等手續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率為月利率%,由甲方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典當綜合費用為每月%,由甲方按月足額預先支付給乙方。

          五、續當、贖當、絕當

          1、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5日內,甲方結清當期內利息、典當綜合費用和違約金(如有),書面提出申請并經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續當,雙方簽訂續當憑證。在此期限(5日)內,甲方也可以贖當。

          2、甲方于典當期限屆滿5日后申請續當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除向乙方結清典當綜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根據實際天數每日按當金數額的0、5%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如贖當,須經乙方同意,除應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全額償還乙方當金。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

          4、在出現續當后,除當期發生變化外,本合同其它條款不變,雙方應繼續履行。

          5、甲方于典當期限屆滿5日后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六、絕當物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在發生絕當后,乙方除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以外,乙方同時有權自行委托拍賣行對抵押典當物公開拍賣。當物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已償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后,剩余部分退還甲方或辦理提存(提存費由甲方承擔),不足部分甲方應繼續清償。

          雙方同意,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處分絕當房產。

          七、抵押房產的處分

          1、經乙方認可,甲方在典當期內可以委托第三人代為贖當;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對該第三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文書,乙方要求公證的,甲方應當提交公證后的授權委托書。乙方承諾,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人依本合同約定辦理完畢房地產贖當手續后,應當協助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當金和支付應付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行使法律或本合同所授予的全部權利而無需經過甲方許可,包括但不限于:

         。1)以抵押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產,并以所得價款受償;

         。2)以乙方認為合適的租金、年期及條件,出租該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并以收取的租金和收益受償;

         。3)以本合同第十二條所約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出售、出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產時,有權簽署有關該抵押房產的買賣、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文件及契約,也有權取消該筆買賣或出租,并簽署有關文件,以及收取有關款項,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乙方均不負責。

          4、乙方可于下列任何情況下有處分抵押房產的權利:

          (1)出現絕當情形時;

         。2)甲方不繳納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政府所征收的費用或款項(如果存在);

         。3)甲方舍棄該抵押房產;

         。4)出現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

         。5)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5、乙方按本合同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繳付因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繳付代理人、中介的費用、報酬);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甲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及雜費(包括但不限于保險費及修補該抵押房產的費用);

          (3)用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退還甲方。出售該抵押房產所得款項,如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甲方應繼續清償。

          八、甲方的保證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房地產的抵押人保證如下: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全額歸還以償還當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也未在本合同簽訂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抵押予他人或設立權利限制;

          3、甲方將合理占管及使用該抵押房產,不得將該抵押房產用于任何法律或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4、甲方只可將抵押房產用于自住,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

          5、甲方準許乙方經預先通知甲方后在合理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訊地址時須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的任何通知發送至原住所或通訊地址均視為甲方已收到;

          7、如有任何訴訟、仲裁,可能對甲方及其任何財產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8、甲方將按照乙方合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署一切相關文件,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房產保險、抵押登記、拍賣、過戶等手續,以確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

          9、如該抵押房產貶值,以致明顯地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并向甲方繼續追償。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后,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當金支付予甲方。

          2、在甲方清償完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后,若甲方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乙方應解除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并將有關該抵押房產所有權證明文件歸還甲方。

          3、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為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利,亦不能解釋為乙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更不能視為乙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4、乙方無須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轉讓他人,在轉讓后書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須繼續向乙方的受讓人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但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甲方的繼承人或受讓人,仍須向乙方的受讓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十、違約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致他方遭受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除非下列事項已在乙方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圓滿解決,否則乙方可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發生時,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所欠乙方之債,或以合法的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以清償全部款項。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甲方之時解除。

          (1)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當金、利息和典當綜合費用或其他費用的;

         。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3)甲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或無人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

         。4)甲方的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受到查封、凍結或扣押、沒收等影響或威脅,引致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5)不論任何原因,如該抵押房產不能在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拒絕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的證明文件;

         。6)甲方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出售、出租、贈與、轉借、托管、設定收益權質押等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7)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8)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當金的行為。

          如發現本條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項或有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糾紛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除有權采用本合同約定的公證強制執行的方式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外,乙方還有權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未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強制執行

          1、本合同雙方同意向XX市【】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2、當甲方或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情景的,乙方有權向XX市【】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的財產進行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并自愿接受強制執行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金額、利息、綜合管理費、違約金、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接受強制執行的對象為包括不限于甲方房屋在內的甲方所有的財產,通過拍賣、變賣有關財產等方式償還應償之債。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當票、續當憑證、附件1當物清單、甲方提交的各有關文件資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盡事項可能簽訂的任何修改、補充協議、乙方向甲方發出的任何書面文件等,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以電報、傳真方式送達的,一經發出即視為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投郵三日后,即視為已送達。

          4、本合同中的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獨立于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不影響該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的效力。

          5、本合同中所約定的當金數額、當期與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不一致者,以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當金數額和當期為準。

          6、雙方約定,如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應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依然有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XX市【】公證處及抵押登記機關等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作抵押,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條款。

          9、本合同于由甲、乙兩方在乙方營業地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共有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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