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合同(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產抵押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房產抵押合同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____,借款協議簽訂后____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個月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____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____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2
立約人(以下簡稱承押人):__________
(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以下簡稱該筆貸款),并已簽署欠單一份。抵押人愿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以下簡稱該房產),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并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2%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后,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后一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2%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準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咨詢并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舍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于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戶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后,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于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力:
(甲)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乙)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力: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稅或有關部門所征收之其他稅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1)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
(2)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后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采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簽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三十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準從外地遷移戶籍之住客戶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一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于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托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并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
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
房產抵押合同3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編號: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_____。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每月_____。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發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借款利息按實際用款金額和用款天數結算,利隨本清。
第六條: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訴房屋套作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
坐落: ;
產權證號:__________;
產權人:__________;
產權類別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本合同經公證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一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二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十四條:補充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當事人各持份,公證處、房管部門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4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x元整;(小寫)x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x。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x,借款利息按月/年支付。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一次性發放借款。
第六條: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還款。借款人需要提前還款的,應提前x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條: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訴房屋x套,作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
坐落:
產權證號:
產權人:
產權類別:
建筑面積:
結構: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房產抵押合同5
甲方:____(貸款人)乙方:____(借款人)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____元,借款期限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價款利率為月____%,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____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____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使用權人為:____。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____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主管部門備案____份。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房產抵押合同6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7
抵押人: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使用權的位于____市______鎮,面積為_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范圍
本抵押合同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聲明
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ǘ┊斢腥魏渭m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ㄒ唬┮曳教峁┑囊磺匈Y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ǘ┘追皆谡加械盅何锲陂g,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ㄈ┊斢腥魏卧V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并完成登記后,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后,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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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后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登記機關存檔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房產抵押合同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因經營需要,向貸款人借款,借款人與貸款人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利率小寫),實際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月計息,同類利率的4倍,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二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借款人欲延長借款期
第三條還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還款方式為:按月償還利息,借款到期,清息還本。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償付借款,需提前通知貸款人。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后,貸款人應將在公證處的委托書原件交還給借款人。
第四條抵押擔保
1、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原件交給貸款人,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文件原件由貸款人代為保管。
2、抵押擔保范圍:借款本金人民幣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拍賣費、公告費、評估費等)。
3、在抵押擔保期限內,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抵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優先權提出疑義或產生糾紛,一切責任由借款人和抵押人負責。
第五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合同各方當事人須持本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物權利證書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六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1、本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2、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生效后,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及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方。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對的擔保。
3、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提前清償所擔保主債權或向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4、抵押期間,抵押人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檢查。在抵押權收到或可能收到來自人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協助抵押權人免受侵害。
5、抵押期間,貸款人有義務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證明,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得以全部實現后,貸款人應立即解除抵押登記,返還抵押人的抵押物權屬證明。
第八條違約及其處理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出現下列任意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或補充協議規定按時如數歸還借款。
2、借款人的財產和抵押人的抵押物被占用、查封、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3、借款人或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4、借款人或抵押人陷入重大不利訴訟或仲裁案件的。
二、發生違約后,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和抵押人采取以下措施:
1、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償全部貸款、利息及產生的一切費用。
2、有權以從抵押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3、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和處理抵押物過程中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擔。處理抵押物后仍不足還清貸款的,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和抵押人追索。
4、借款人或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或其他影響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九條費用支付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公證(鑒證)、登記、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款人和抵押人應承擔貸款人實現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拍賣費、國土局核收的房屋轉讓稅、費。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約定之抵押物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合同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抵押權人無需征求借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借款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借款人抵押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項下的借據、借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之處,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人、抵押人、貸款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9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因購買自住住房向抵押權人申請借款,并將所有購有權處分的住房抵押權人,保證按月還款。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向抵押人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房地產抵押辦法,雙方經過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與借款合同的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于一九年月日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__,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
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于一九年月日簽訂個人住房商業性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__,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合計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在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清償后終止。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物及其擔保范圍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抵押人所合法擁有并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房地產,其內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街道(鎮)_________路(新村)_________弄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號_________室。
房屋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抵押物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借款金額及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等。
抵押物的占管和責任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占有抵押物,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如果抵押物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修復抵押物,或在三十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轉讓,交換,贈與,出租,再抵押等方式處分抵押物。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
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
合同公證
抵押權人,抵押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部門辦理合同公證。費用由抵押權人負擔。
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人應按貸款期限和規定的保險險種,對抵押物進行投保。保險金額不得少于購房總價款,保險期限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保險單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抵押人確認,如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人為毀損,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押登記和抵押注銷
抵押期間,抵押當事人雙方應向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申領抵押登記證明,連同抵押人的購房合同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住房交付使用后,在抵押人委托售房單位或中介機構申領>和>后,應將>和>交給抵押權人。購房合同正本、和必須由抵押權人執管。
抵押登記的費用由抵押人負擔。
抵押期間終結后,抵押當事人雙方向原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手續,并由抵押權人將購房合同正本,保險單正本退還抵押人,交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押物的處分
抵押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規定以該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得價款優先受償,超過債權數額得部份,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份由抵押人清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
抵押人連續六個月沒有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的。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分配順序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及有關的稅額;
清償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借款金額及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等;
多余部份退還抵押人,如有不足則向抵押人追索。
押當事人保證抵押人保證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有關房地產管理,抵押的有關規定;
保證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一切義務;
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爭議;
因違約而導致處分抵押物時,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無條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保證本抵押物所有的共有人都同意本抵押物的抵押。
抵押物共有人保證共有人同意該住房價值全額
用于抵押,當抵押人違約導致處分抵押物時,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無條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
________(蓋章)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蓋章)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蓋章)
抵押權人保證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房地產管理,抵押的有關規定及抵押貸款的規章;
按借款合同約定向抵押人提供貸款。
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抵押權人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抵押權人損失的,抵押人還應就不足部份予以賠償。
合同糾紛的處理
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抵押當事人可依法向抵押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器訴訟。
附則
本合同正本以式四份,抵押權人、抵押人、公證部門、房地產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
本合同自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發給抵押登記證明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其他約定事項:
抵押人: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銀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0
甲方:
乙方: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__
樓數:_________
年期: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建筑)(實用)
用途:_________購入價:_________
房產權證書號碼: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房產所有證深房字第_________號
分期付款明細表
貸款金額:_________還期數:_________期
貸款利率:_________%或承押人按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以后每月_________日繳交,如付款日不是工作日,意即銀行開門營業之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付款日前一天工作日繳交。
首期還款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承押人未調整利率前,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本金)及利息):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并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__________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簽章作實: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房產抵押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抵押物擔保范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2
抵 押 權 人:
抵押人:
合同號: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權人(貸款人):
。ㄒ韵路Q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據《物
權法》、《擔保法》規定,自愿簽訂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1、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 (房屋所有權證號: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產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電、氣等全部設備、設施和全部裝修、裝潢。
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抵押物評估價值:
抵押物議定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 抵押借款金額、期限、費利率
1、根據乙方的實際申請,經甲方審核確定,向乙方發放借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時內以現金、支票或轉賬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雙方確定,借款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個月。乙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所擔保債務本息償清為止。
4、費利率: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項下的利率為2%每月,乙方逾期還款時,除補交逾期天數的利息外,還需按央行規定的罰息標準(0.05%)交納罰息。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甲乙雙方確定,抵押擔保范圍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發生的費用。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抵押權不因乙方的任何變化而受影響。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繼承人、受贈人),不受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蹤、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六條 提前還款、續期
1、乙方可提前還款,甲方應當允許,利率仍按原合同規定結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贖回抵押物,則必須在抵押期限屆滿后五日內向甲方申請續期,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續期手續。辦理續期手續時,乙方應付清前期利息。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續期。
3、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期的,甲方有權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賣、變賣、折價等方式處置乙
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償還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等抵押擔保范圍內的一切費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應當退還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處置,并自愿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ㄒ唬┘追降臋嗬土x務
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據證件,不得遺失、損毀(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則,補辦手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應將抵押的契據證件交還乙方。
3、甲方應積極與乙方溝通,共同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公證手續、后續的解除抵押手續;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期的,甲方負責抵押物的委托拍賣、變賣手續。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還款,交納利息和其他各項費用。
5、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乙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并在此不可撤銷授權委托甲方有權直接自行委托拍賣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乙方未按約清償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2)乙方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產、解散、撤銷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
(4)乙方發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響其償還借款及各項費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權,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6.甲方同時保留通過追償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財產和財產權利以實現債權的權利。
。ǘ┮曳降臋嗬土x務
1、乙方有權按約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主動還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內,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確保抵押物價值不會減小,并按規定繳交有關稅款及費用。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將與抵押物有關的房地產證、納稅證明及其他契據證件交給甲方保管,并保證所提供契據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同時保證在辦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間不得將抵押物作為標的予以出售、轉讓、抵押、贈與或以其他形式交易處置(除非獲得甲方書面同意),承諾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否則,由此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義務,不影響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權益。
6、乙方承諾: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產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無能力履約償還到期借款時,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內搬出居住,并無條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處理金額不足以償還甲方本金、利息時,所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7、本合同及其各項條款在有效期內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贈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
第八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
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乙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則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乙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乙方應在十五天內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
第九條 抵押物的歸還
本合同履行完畢,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后,甲乙雙方抵押借款關系即告終止。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甲方同時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契據證件返還給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以實事求是的友好態度、切實可行的方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的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為終局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本合同的補充協議、附表、授權委托書、房產抵押承諾書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辦理完畢完整的抵押手續(抵押登記)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登記、保險、公正、證明、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房屋抵押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條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寫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約定事項:
房產抵押合同13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丙方出借_______萬元,為了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愿提供抵押物作為擔保。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向乙方借款共計_______萬元,由于丙方經濟困難到期未歸還,甲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還款計劃書,約定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歸還上述借款本息。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自愿提供座落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的的房產作為丙方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平方米,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證號。
第三條擔保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丙方借款還清為止。
第四條擔保范圍
抵押物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________元、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與抵押權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和公告、交通、差旅、評估、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以及訴訟費、仲裁費、抵押物的拍賣傭金、變賣費用),借款人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抵押期間:
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
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
甲乙雙方應在日前及時到相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
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在指定時間內與甲方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三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14
抵押權人(甲方):
抵 押 人:(乙方):
為確保_年_月_日簽訂的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經實地勘驗,在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甲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于_區_街(路、小區)_號_棟_單元_層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積_m2,產權證號:_,土地使用權證號:_。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抵押期限為_,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條 利息(月息)_‰,乙方應于每月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甲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 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乙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8的違約金。
3、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8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訂地點:淮北市相山區盛世商貿城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產抵押合同15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購買復合肥原料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為其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三方就借款、抵押等相關事宜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肆佰萬_____元整(小寫:人民幣_____元整)。
借款用途:購買復合肥原料。
借款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期限屆滿即歸還本金及利息。
借款利息:如乙方按期還款,則借款期間按月息2%計算;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則自借款之日起乙方按月息3%支付利息直至借款全部還清,同時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金額部分萬分之八的違約金。
第二條 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位于郴州市沿江路6號和壹舍A棟202(土地使用權證號:郴國用(20____)第S00074號;產權證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土地和房屋為乙方該項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
1、抵押物權利憑證:郴國用(20___)第S00074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
2、抵押期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為止。
3、乙方、丙方保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三條 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通過司法強制措施拍賣抵押物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第四條 抵押借款合同簽訂后,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辦理抵押登記時房管部門提供的合同不是本合同的變更或替代,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三方各執一份,辦理抵押登記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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