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合同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借款的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的合同1
抵押權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_________幣貸款最優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或經由_________銀行之_________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或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_____幣_________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 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向_________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dy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 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 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 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_________》、《_________》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存檔_________份。
第十八條 簽章
抵押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抵押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擔保人:_________(簽字)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借款的合同2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乙方愿以自己所有的住宅房一套作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擔保,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 元整,大寫。
第二條:借款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息:按月利率為20‰(即月息2分)計付利息。按月付息,到期本息還清。
第四條: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焦作市解放區迎賓路19號龍源世家小區11號樓2單元29號,房產證號為:焦房權證解放字第201406909號,建筑面積142.56平方米的住宅作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抵押物。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訴訟費、律師費及其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由乙方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上述抵押物在設定本次抵押時,沒有出租為乙方自用。在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上述抵押物進行重復抵押或轉讓、及其它影響甲方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萬元。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時,還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
第九條:其他規定
在乙方將抵押的.《他項權利證書》辦結交給甲方之日,甲方將借款實際交給乙方,實際借款日與本合同前述借款期限不一致時,以實際借款日為借款的起始日,前述借款到期日相應順延。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成立,自辦理完抵押登記,甲方收到《他項權利證書》之日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登記機關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的合同3
合同編號:
貸款方:___
借款 方: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
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 萬元,其中自籌 萬元,其它 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
貸款 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
萬元。貸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算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 臺(套) 萬元;
土建 平方米 萬元;
其它 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年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 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 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 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 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 萬元,
6.其它資金 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簽章)
貸款方(單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簽章)
保證人(單位) (公章)
簽訂日期:____
簽訂地點:____
借款的合同4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擔保合同具有從屬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對擔保合同來說,被擔保的合同關系是一種主法律關系,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系是一種從法律關系。一旦擔保合同所從屬的主債合同履行完畢,主債合同消滅,則該擔保合同也歸于消滅。
乙方為生產經營周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風險告知:上述提及甲乙丙三人,這里提醒一下擔保合同的主體問題。在簽訂擔保主體之前應當確定擔保合同主體是否合格,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將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其中,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應認定該擔保合同無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用于乙方經營周轉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共為_______月。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借款期限內不變。
風險告知: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
第五條、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3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第六條、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現金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七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二)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三)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將現款交付給乙方,乙方給甲方出具借據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若逾期還款,除按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還清借款為止。
(三)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間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律師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對發生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的合同5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急需流動資金,特向甲方申請臨時借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我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簽訂如下:
一、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萬元)。
二、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向乙方提出提前歸還借款,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歸還借款。
三、借款利率:按 %月計算,(按實際借款天數折算),借款時支付合同約定時間利息(最短天數不低于7天)。
四、違約責任:借款到期,乙方應按時足額歸還,如出現違約,需按借款金額的 ‰天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借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即生效。借款還清,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六條 借款人用下列資金,但不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十條 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一條 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戶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三章 擔保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十三條 如果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四章 雙方承諾
第十四條 借款人承諾: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戶行、賬號、存款余額等),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五條 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六條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七條 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八條 借款人、貸款人任意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借、貸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2項、第3項、第4項、第十七條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第5項、第6項時,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后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二十九條 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三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
借款的合同7
合同號:
借款人名稱:
貸款人名稱:
地址:
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
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署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支付項目所需的外幣資金,甲方向乙方申請使用貸款。經審查,乙方同意按照與其簽訂的對外貸款協議中約定的條款將貸款轉借給甲方。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按照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的幣種、項目、類型、金額、用途、利率和期限如下:
貨幣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政府貸款: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用途:
政府貸款:
利率: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政府貸款:
持續時間: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第二條開戶。甲方在乙方營業部開立本外幣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賬戶),用于支付、還款、付息及支付等。
第三條甲方使用貸款的前提條件。在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后,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已經生效并允許支付;
2.本借款合同已經生效;
3.與外國簽訂的關于本“項目”的“業務合同”已獲有關部門批準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發送的“付款計劃”和“還款計劃”,并按“商務合同”的規定列明用途;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相關賬戶。
第四條貸款的使用。甲方使用貸款時,應按“付款計劃”所列的付款日期提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付款單”。乙方應在收到甲方“付款單”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計劃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應使用下列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六條還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按照“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并支付費用。甲方在償還貸款時,應在每次還本付息前一個工作日,將與還款金額相等的資金存入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開立的存款賬戶,以確保及時還款。
第七條還款幣種:甲方應以與貸款幣種相同的幣種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
第八條計息方法。根據與簽訂的《對外借款協議》,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利息按以下方式收取:
第九條費用的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費用由甲方以借款貨幣向乙方支付:
1.承擔費用:根據貸款的未使用金額,從簽訂《對外貸款協議》之日起至每筆貸款實際支出之日止,按年利率%支付。在每個付息日同時付息。
2.管理費:貸款總額的%。甲方應在簽訂《對外借款協議》后天內,通過乙方向外界一次性付款。
3.轉貸費:乙方提供該筆貸款收取的轉貸費為年息%,由甲方以支付利息的方式同時支付給乙方。
4.出口信用證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甲方全額支付給乙方。
5.“對外借款協議”項下發生的其他費用以及本合同項下在國內借款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條還款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由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擔保和/或抵押的形式進行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和監督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
第十二條保險。甲方應對本合同項下借款購買的設備在到貨、施工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保險。保額不得低于乙方向甲方發放的所有貸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應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乙方..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的,應在付款期限結束前的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雙方辦理延期付款手續..
3.甲方不能按本息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需要延長還款期限的,應在約定還款日前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核同意后,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4.甲方如需提前還款,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后,雙方簽訂提前還款協議。
5.甲、乙雙方如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終止本合同,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應償還乙方被甲方占用的貸款、應付利息和費用。
6.在就合同的修改和終止達成協議之前,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承包、租賃、合并或其他原因改變經營方式的,最遲應在天內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承包、租賃、合并等合同(或協議)的研究和簽訂。如果甲方想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接收單位,
設立新單位或其他第三方時,應取得乙方的書面同意。同時,受讓方應無條件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并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借款,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二項的約定辦理延期付款手續,或乙方經審查不同意延長付款期限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計劃提供貸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給予賠償。根據違約金額,上述違約金按每天實際違約天數的萬分之一計算。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付款,并按銀行規定對違約部分收取%的罰息。如果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以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除。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的,可以要求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劃。
3.甲方擅自提前還款的,乙方可以拒絕,并可按違約金額和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按違約金額和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還應支付賠償金,但本條第2、6、7、8、10項除外。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三項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延期期滿后仍未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乙方有權在期限內主動收回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的罰息,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如需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款,可咨詢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款。
5.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其行為無效,并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一方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當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聲明和其他材料不真實,乙方指出拒不改正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乙方收回的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除。
7.如甲方在使用貸款時造成物資積壓、損失和浪費,乙方可按規定收取%的罰息,并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除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
8.如因經營不善或與第三方發生債務糾紛,造成甲方虧損或虛假盈利,導致甲方無法向乙方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并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9.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支付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營業部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本外幣存款賬戶中扣除未支付的款項。
10.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保險協議,乙方可酌情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責令甲方限期改正;停止提供貸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貸款申請書、還款單、還款計劃以及乙方要求的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借款的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xxx萬元,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xx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xx%;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xxxx股份有限公司(下稱xx公司)的所有股份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xx公司的'股東名冊,由xx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xx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x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質押登記等;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借款的合同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借款人以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如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息,貸款人有權處理抵押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10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種類)貸款,用于____________。經雙方友好關系不計算利息。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第四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五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ü禄蚝贤瑢S谜拢┴撠熑耍海ㄕ拢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的合同1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保險公司試辦協議存款的通知》
第一條 特別承諾
(一)甲方承諾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該方合法所有的資金,依法可以用作本合同下的協議存款,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其行業監管法規、規章、規定及監管機構的要求。
(二)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協議存款資金不會用于與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的項目;在辦理資產負債表內或表外的授信業務時不會用于以下用途:
1.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授信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和增資擴股;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
4.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項目。
(三)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及其分支機構或者與甲方有利害關系的其他任何企業、組織、個人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包括凍結、扣劃、延遲支付本金和利息等損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和行為。
第二條 協議存款期限
(一)協議存款的期限為伍年零壹個月,自甲方存款到賬日起算。
(二)協議存款起訖日期詳見本合同項下乙方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第三條 存款賬戶、存款時間、存款金額及存放地點
(一)甲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文件在乙方開立存款專用賬戶。
(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可以選擇于任意工作日內,向該賬戶內存入協議存款,該等協議存款應滿足的條件有:
1、 單筆存入協議存款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 元(¥ 元);
2、 在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存入的協議存款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億元(¥10000000000.00 元)。
(三)上述協議存款存放于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設的分行,具體地址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協議存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協議存款按固定利率計息,年利率為 5.225 %(固定利率),該利率在協議存款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利率調整而調整。
第五條 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一)甲方的資金劃撥到達存款專用賬戶當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壹份,金額、存期、利率等要素以本協議約定為準,存款起息日為劃撥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上須特別注明"協議存款"和"按 年 月 日 公司和 銀行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二)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依法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變更為"單位定期存單"后,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作甲方向乙方或第三方辦理融資的融資質押物。
第六條 利息計算及還本付息方式
(一)甲方存款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為起息日。
(二)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協議存款利息時,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定期存款計息的規定,采用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計息期為整年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x年數x年利率
計息期既有整年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x年數x年利率+本金x零頭天數x日利率
協議存款的日利率計算公式為:日利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協議存款年利率/360
(三)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還本付息:
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年與起息日對應的同日為付息日,存款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還本金和支付剩余應付利息。若付息日或存款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后第一個銀行工作日。順延期間,本金及利息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率計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轉賬方式劃入甲方在本條第(四)款約定的賬戶。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息的匯路如下:
甲方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在匯路調整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 取款條件
執行本合同取款時,甲方應依法出具單位定期存款憑證(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或單位定期存單)、預留印鑒、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取款證明書,甲方應對上述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乙方依法對上述文件
依照銀行結算制度要求進行核驗,如核驗無誤,將甲方所取款項依法劃付至本合同約定的賬戶。
第八條 提前支取
(一)除非出現本條第(二)款情形,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償還。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甲方發生監管部門認可的流動性風險,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協議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書面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償付甲方。
(三)在提前支取的情況下,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協議存款起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存款期限不足壹年的,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已按協議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從甲方本金或未付甲方的.利息中扣除。若甲方僅提前支取部分存款的,則提前支取后的其余部分,不得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協議存款最低起存金額人民幣3000萬元,利率仍按本協議約定利率執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甲方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遺失或單位印鑒遺失、毀損,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且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或變更。乙方受理后,按有關規定應在七個工作日后配合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條 特定事項的通知及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附詳細說明材料:
1.連續3個月資本充足率不達標;
2.連續3個月存貸比不達標;
3.不良資產率連續3個月超過5%;
4.受到監管部門通報批評,調低監管評級,市場準入等行政處罰。
(三)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的條款;
2.乙方出現本條第2款所列情形后連續3個月仍無改善的;
3.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托管、解散、撤銷、被宣告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4.乙方拖欠償還到期利息超過五日的(確因不可抗力情形導致的除外)。
(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條款,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五)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相對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本金及截至支付日當日的應付未付利息。若存在違約金的,也應一并結算。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沒有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一)乙方保證按約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應按延期支付的實際天數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額,以日利率萬分之五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十條第2款約定履行通知義務的,應向甲方按照以約定協議存款利率計算的當年利息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特別承諾條款和保密責任條款的約定,均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四)本合同解除后,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本金,并支付相應利息的,自合同解除日后第六個工作日起,每逾期一日,應另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專項約定
為促進雙方的長期合作,增強業務良性互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雙方同意積極開展和促進銀保業務合作。甲乙雙方應分別大力推動本協議存款存放地所在的甲方當地銀保機構與乙方分行就銀保合作業務具體事項進行協商,簽署
合作備忘錄對銀保業務達成提出要求并上報總行,由總行監督執行效果,對于存放地以外地區,根據當地銀保業務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合作事宜。
第十三條 保密責任
(一)除依據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雙方有約定的情況外,雙方對協議存款的利率、數量以及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財務經營狀況等項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
(二)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為違約。
(三)任何一方向其控股公司、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其控股公司的子公司、關聯公司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由于出現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況的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證明文件應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情況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通信聯絡方式
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關本合同的任何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達、傳真或郵寄的方式送達。專人送達自另一方簽收之時視為送達,傳真自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郵寄自投郵后五日即視為送達。無論雙方選擇何種發送方式,發送方和接收方均應保證函件發送或接收所需的人員或硬件能在合理的時間內正常工作,以保證發送的及時和流暢。
雙方的通訊及聯絡地址如下:
甲方聯系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聯系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一方通訊及聯絡地址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該會屆時現行有效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金融爭議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一)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都清楚并愿意嚴格遵守本合同附件反商業賄賂條款的規定。合同關系人應當廉潔自律,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不當利益。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義務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證,證明其存款并免除相關詢征費用。
(三)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協議存款本息及其他應付金額之日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12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生意周轉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元整。
二、借款日期: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三、借款利息:月利率 乙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歸還本金的同時支付利息,乙方逾期歸還借款的構成違約。
四、如乙方逾期歸還借款的按照每日借款本金總額的2%支付。
五、借款期限屆滿,乙方歸還甲方的.款項按以下次序扣除:
1、借款本金;
2、借款利息;
3、逾期違約金;
4、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對經濟損失。
六、如乙方逾期違約導致訴訟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乙方應當承擔,為此訴訟支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合同簽訂于河北省保定市白溝鎮。
甲方:
乙方:
電話:
現住地址:
原住地址:
擔 保 人
擔保人對以上借款合同應認真閱讀,內容清楚,同意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違約金,擔保人期限為兩年。
擔保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現住地址:
擔保簽訂日期:
借款的合同13
貨款種類: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傳真:______地址: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____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____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儲蓄卡,信用卡還款甲方必須辦理中國XX銀行____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____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14
合同號:
借方:
貸方:
經借、貸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貸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條款,不得單方毀約.
第一條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外匯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并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準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貸款幣種及金額幣種:
金額:
第三條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于借款方經(批準單位)號文批準的項目.上述的有關批準文件應作為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貸款期限
第一筆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天.
第二筆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天.
第三筆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天.
第四筆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天.
第五條起息日與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第四條中限定的起息日與到期日的規定如下: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方賬戶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方賬戶之日.如借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方賬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利率與計息結算
1.利率
。╝)固定利率:按年利率%計算.
(b)浮動利率: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計算.(a)、(b)兩項,只能選擇一種.對于(b)項,利率浮動在每期固定利息結算日進行.
2.計息結算
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借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方賬戶,則貸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復利計算.
第七條貸款手續費
本合同規定貸方將向借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貸款手續費借方應于第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條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后自第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20日定為寬限期后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外匯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并獲得貸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的承擔費.
3.借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并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準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一條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后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實行關、停、并、轉時,借方保證最遲于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與貸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方應向貸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無論何方、亦無論何種原因、以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執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占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規定加收罰息.罰息利率規定為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或未經貸方展期認可而發生不能按期還款情況時,貸方最多給予借方天的還款寬限期.如在寬限期終止時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應付款項,則自寬限期終止日的第二天開始,貸方將對借方未償還款項部分的金額按每日%的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則借方給予貸方天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貸方罰取借方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將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在訴訟期間,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計息,直至裁決內容提出新的利率為止.
第十三條擔保
本貸款由以下單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擔保:
1.
2.
3.
4.
上述的擔保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條款內容的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語言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文本.如兩種或兩種以上文本的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一切內容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貸方:信托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有權簽字人:
簽章:簽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經辦人:經辦人:
借款的合同15
甲方(出借人):
。ㄉ矸葑C號碼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因擴大生產規模、急需資金;的法定代表人 特向借用現金¥ (人民幣)。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ㄒ唬 、 將自有現金¥ (人民幣 )借給使用。借款本金為:¥ (人民幣 );借款開始日期為:年 月日;借款到期日期為: 年 月 日;借款期限為: ;借款利息為:(即 ,每月利息為元),壹拾貳個月的利息總共為¥ (人民幣);借款到期時本金加利息共計:¥元(人民幣 )。
。ǘ⒃诮杩钪型, 如遇特殊情況、急用資金時,應提前三天通知;此時 必須立即歸還 全部借款,利息按實際借用日期計算。
(三)、 自愿用其擁有的 的資產和個人的.財產作為此項借款的抵押。在借款到期時, 必須將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歸還給 ;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由乙方的家屬( )承擔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按期歸還 全部借款和利息。如 在借款到期時不能將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歸還給 ,從借款到期日起到借款全部歸還日止,按本協議規定利息的二倍計息。在借款到期時如果乙方(或其家屬)不能歸還 全部借款和利息,甲方將向有關部門提出訴訟,甲乙雙方發生訴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以從乙方(或其家屬)所擁有的公司資產和個人財產中獲得賠償。
。ㄋ模⒈緟f議簽訂日期為:___年____月____日。本“借款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受法律保護;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人):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借款人):
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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