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設計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常用設計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常用設計合同1
委托方(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有關工程勘測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所規定的原則,結合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本著完全自愿、互利互惠、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裝修設計項目:就甲方 長沙南郡明珠 小區 5 棟 室裝飾設計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1. 建筑面積: 平方米
2. 使用性質:躍層式住家房
3.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序:
1、 設計前提: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并到甲方房屋進行現場測量,出具平面設計方案。甲方在認可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后可進行施工圖設計。
2、設計內容:乙方提供甲方室內裝飾設計施工圖 2 套,效果圖 2 張。 (注:客廳效果圖一張和主臥室效果圖一張)
三、設計收費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互相約定根據本協議設計收費標準收取設計費用,甲方應交納全額設計費共計:¥ 元整(金額大寫);優惠后設計費實收: ¥ 元整(金額大寫)。(注:純設計不享受任何設計費優惠)
(1) 設計收費標準:普通商品房/單間(每平方米30元)、躍層式(每平方米50元)、別墅(每平方米80元)
(2) 詳細預算費標準:每套按工程造價總額的0.4%計算。
(3) 效果圖收費標準:客廳600元/張、餐廳/主臥室500元/張、小公裝1000元/張 注:純設計項目的設計費全額收取,乙方提供設計說明壹份;若甲方在未簽施工合同前將施工圖紙帶出公司,需交全額設計費,暫做純設計項目處理,設計費不退。乙方可免費進行三次圖紙更改,如需繼續更改,乙方有權向甲方另行收取相應的圖紙修改費用。甲方若將該項目裝飾工程交予乙方施工,預算費全免;造價在6萬元以下的工程,不論乙方是否負責施工,甲方都須交納全額設計費。
(4) 支付方式: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費 定金 元整為總設計費的40%。設計完結后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總設計費的60%元。
四、違約責任
(1) 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2) 乙方已開始進行施工圖設計,甲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所收費用不退。乙方在完成施工圖設計后,若甲、乙雙方在后續過程中因意見不統一延誤了本合同規定的設計交付時間,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五、其它服務
純設計項目,市內工程乙方設計師在裝飾工程時免費到現場服務至少兩次,進行現場放樣及調整尺寸。
六、協議文本
(1)本協議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2)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議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協議需經甲乙雙方簽字后有效,本協議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4)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在補充協議欄寫明并雙方簽字認可。
(5)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補充協議: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住 址: 電 話:
電 話: 設 計 師:
手 機: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常用設計合同2
合同號: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并制作報價書”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二、設計與制作費用:
設計與制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5800.00大寫: 伍仟捌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托設計與制作總費用的20%即人民幣 ¥元
四、驗收方法
乙方交貨時,甲乙雙方共同驗收,成品外觀、色彩、內容應與樣品及合同規格一致。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制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托設計制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糾紛,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 乙 方: (蓋公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常用設計合同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___計取,設計費總計______元。
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______%,即______元。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______%后,乙方在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公共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______%、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______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并應于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______元/張),F甲方要求繪制部位效果圖張,總計______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6、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后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2、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常用設計合同4
甲方(委托方): 簽約時間:
乙方(設計方): 簽約地點:
合約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設計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設計概況
1、委托設計項目:
2、地點:
2、項目結構: 結構;建筑面積 m2 (閣樓、地下室等贈送面積如需提供設計服務,按實際設計面積收費)。
二、設計操作流程
進入施工報價
和簽定施工合同
三、設計內容
1、室內設計:住宅功能設計、室內六面方案及水、電等相關圖紙
2、軟裝飾設計:家具、燈具、布藝、窗簾、裝飾畫、室內綠化、插花、掛(擺)件等后期軟裝飾設計方案及布置;
四、設計收費
1、收費標準按500元/平方米收取,合計人民幣 元。
五、設計進度及設計費支付方式
1、第一階段:初步設計
乙方收到設計定金 元(占設計費總價的10%)之日起3日內,完成上門為該項目勘量工作。
2、第二階段:平面及創意設計
勘量后,乙方設計團隊在與甲方充分交流的基礎上,應在 個工作日內提交平面及創意設計方案成果,甲方即支付第二階段的設計費 元(占設計費總價的70%)。
3、第三階段:施工圖
在甲方認可創意方案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全部施工圖紙及裝飾、設備材料表、配飾設計圖冊。甲方在簽收全套設計文件時(打印文件),向乙方支付第三階段設計費 元(占設計費總價的20%)。
設計過程中,甲方接到乙方征詢設計意見的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與乙方交流溝通設計意見。因甲方安排交流時間延時或對設計作較大修改調整的,乙方設計進度得以順延。
六、設計成果提交
(1) 平面布置圖 (2) 頂面圖
(3) 尺寸圖 (4) 立面圖
(5) 節點詳圖 (6) 電路圖
(7) 水路圖 (8) 柜體圖
(9) 櫥柜圖 (10)其他相關圖紙
(11) 三張電腦效果圖 (12)主材清單
(13) 設備清單 (14)家具配置單
(15) 燈具配置單 (16)窗簾配置單
(17) 裝飾畫 (18)飾品配置單
(19) 其他產品配置單
七、 設計方案修改
1、每階段設計過程中,甲方為乙方提交的設計成果有調整意見的,乙方應積極給予配合,直至甲方滿意。
2、甲方已簽認前一階段設計成果后,如因甲方原因需對設計方案作重新設計的,乙方根據具體工作量,收取相應費用。
3、所有的設計修改均以書面形式出具,修改后的設計文件需由雙方簽字確認才能生效。
八、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與乙方及時溝通,并對設計方案進行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2、甲方對設計方案確認后,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支付所約定的費用。
3、乙方進行圖紙交底時,甲方應參與。同時安排該項目的施工負責人參加,做好交底記錄,并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九、 乙方責任:
1、乙方設計方案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額以總設計費為限。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完成售后服務。
3、乙方負責依據經甲方確認的設計文件對工程項目的設計效果進行監督。
4、本合同所涉裝修項目工程如由乙方負責施工,施工合同由甲乙雙方另行洽談簽訂。裝修施工所需圖紙由乙方負責提供,乙方同時提供現場服務。
十、 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提出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設計費不予以退還。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雙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設計費。
2、甲方對設計文件延期確認的',乙方設計期限順延,甲方超過30天不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償已發生的設計費用。
3、甲方逾期支付設計費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按設計費總金額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償已發生的設計費用。
4、由于乙方原因,乙方延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的,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總金額百分之一的設計費。
十一、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設計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應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非杭州市區(不包括下轄各縣市)項目,乙方根據距離遠近收取 元遠程服務費用,與設計費同期收取。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雙方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無法自行協商解決時,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書作為附件,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用設計合同5
委托方(甲方):
設計方(乙方):桂林市恒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裝飾行業相關
設計服務及取費標準》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方雙方友好的協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并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計工程項目概況及設計費用:
1.1、項目名稱:
1.2、項目地點:
1.3、本工程設計面積: 平方米,收取設計費為每平方米 元,設計費:人民幣(¥ 元);
二、本合同工程設計內容及付款方式:
2.1、雙方簽定合同協議當日,甲方應支付首期設計費60%即人民幣(大寫) ,乙方收到設計費后次日即進行平面方案設計,并于 7 個工作日內完成,提交甲方。
設計成果:
a、平面功能布置設計
b、地面鋪砌方案
c、天花造型方案
d、墻面材料方案
2.2、施工圖由乙方完成后,甲方應支付乙方第二期設計費40%即人民幣(大
寫) 。乙方收到設計費后即將施工圖交付甲方。
設計成果:
a. 室內設計施工圖:
1)原建筑平面圖 2)平面布置圖 3)地面鋪貼圖 4)天花布置圖
5)水電定位圖(包括強電、弱電、開關插座布置、燈路控制等) 6)拆建圖
b. 提供水電、消防、空調等設備專業及結構改變設計的配合工作;
c. 提供防盜報警、電訊電話、電腦網絡及用其它智能化等另行委托的專業設計的配合工作;
d. 提交各部分主要材料的品牌規格和有關說明;
備注:上述第一至第三階段設計周期不包含甲方方案審核及方案修改調整時間。
三、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3.1、甲方須提供該項目的有關參考資料及文件;并對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時效性負責;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3.2、甲方須按本合同條款所規定的時間及付款方式,按時支付設計費和相關約定的費用。
3.3、當設計完成及經雙方確認后,如甲方要求乙方作出重大修改,或需要重新設計,乙方將就此服務向甲方收取額外服務費用,具體費用另行協商。
3.4、乙方應如期向甲方交付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參考甲方的建議對設計文件進行修改與補充。
3.5、施工過程中,為協調圖紙與現場的某些誤差,乙方設計師有義務進行2次的現場指導施工,確保達到設計效果。
3.6、如甲方要求乙方異地服務,則乙方所產生的相關差旅費應另行由甲方支付,不包含在總設計費內。
3.7、 甲方在未按合同約定交完設計費之前,不得帶走乙方的任何圖紙及預算等相關資料。
3.8、 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要求解除或終止合同,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后,乙方已開始設計工作的,根據合同乙方已收取的階段設計費,作為設計補償,乙方不予退還,本合同自動終止。
3.9、乙方設計人員應就設計的專業問題向甲方作以通俗的闡釋和說明,甲方應對有關疑惑或不清楚的問題,向乙方設計人員作充分的咨詢,如因甲方怠于咨詢而產生理解上的偏差,均不構成甲方拒付有關費用和終止本合同的理由。
四、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約過程中若發生糾紛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甲乙雙方其它約定: 本協議自甲方及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地址:
傳真: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常用設計合同6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工程項目: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
(1)______室,計______平方米;
(2)______廳,計______平方米;
(3)______廚房,計______平方米;
(4)______衛生間,計______平方米;
(5)______陽臺,計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過道,計______平方米;
3、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計__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4、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稅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費用(注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上海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質量檢查監督部門: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付款百分比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詳見《家庭裝潢工程工程結算表》,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詳見《家庭裝潢工程工程質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并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復印件)交給乙方。
4、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出。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常用設計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萬元。_____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9.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_____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9.2.5 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_____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_____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雙方簽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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