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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時間:2022-11-23 15:14:07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XX銀行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的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

          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土地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甲方同意將位于土地面積為____畝的土地使用權整體轉讓給乙方,其位置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該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

          四、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年每母___元人民幣(大寫:___ ),總計金額為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 ),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一年一結,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張坡村村民委員會備案一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3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4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妥善安置原鄂州市鄂城區建材綜合廠職工,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合同法》、《土地法》及《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暫行條例》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位置、性質、面積及現狀

          該宗土地位于新廟鎮將軍村,系國有劃撥土地,土地使用面積6622㎡(以實際測量為準)。該宗土地于1994年10月征用,1996年3月抵押給鄂城區農行,后此債權轉移給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政函[20xx]25號批復市國土資源局鄂州土資文[20xx]85號文收回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20xx年5月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鄂州法民初字第27號裁定,鄂州市鄂城建材綜合廠支付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欠款本息547892___元,訴訟費21456___元,鄂城區建設局(現住建局)負連帶責任。后經區政府協調,并向市政府報告,此宗地由鄂城區住建局處理,解決職工安置和相關債務問題。

          二、土地轉讓方式、金額及付款方式

          轉讓方式:該宗土地由甲方委托市國土資源部門采取招、拍、掛處置給乙方。

          轉讓金額:人民幣80萬___元(含地面附屬物)。其中1、乙方支付甲方30萬___元用于職工安置,若職工安置資金存在缺口,乙方必須彌補不足部分;2、乙方支付甲方該宗土地抵押債務50萬___元,乙方若解除了該宗土地抵押,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支付轉讓費給甲方。

          三、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積極協助乙方協調國土資源部門和有關債權人解決原土地的歷史遺留問題;

          2配合乙方辦理土地出讓手續;

          3依照___________號文件精神,協助做好土地出讓金返還事宜;

          4協調周邊及職工關系。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2承擔土地使用變更過程中的相關稅費;

          3承擔土地使用權歷史問題解決過程中土地閑置費用及土地抵押解除過程中所有費用。

          四、其他事項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未盡事宜,再簽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5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辦法》、《____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實施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據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面積為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X確認。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年,自頒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____項目。

          (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甲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八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九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元人民幣(美___元或港___元等),總額為___元人民幣(美___元或港___元等)。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共計___元人民幣(美___元或港___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用每年每平方米為___元人民幣(美___元或港___元等)。

          第十三條乙方同意以美___元(港___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___元(港___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定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四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分行,帳戶號____ 。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該地塊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使用權濟銷登記手續。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繳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或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九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同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一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乙方: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能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采用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6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

          出讓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須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產(或部分房產),其使用范圍內(或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房產(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土地位于____,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 。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乙方領有該房產使用范圍內土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批準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

          第三條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整棟房產;甲方出讓相應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即__________平方米。

          [或:第三條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房產樓層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__房產總建筑面積的____________%;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的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與房產使用范圍內未出讓的土地使用權為一整體,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鄰各方必須相互合作,并根據需要為對方提供便利條件。

          第四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自起算。

          第五條建筑物(房產)使用范圍內的土地,按原批準文件為__________用地,乙方須按國家確定的用途、城市規劃和建設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讓金總額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簽字后__________日內(或乙方出售房產后__________日內)乙方應付清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或:乙方出租房產,每年應以租金的____________%抵交出讓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讓金為止;颍阂曳降盅篲___房產后__________日內,以抵押所獲貸款抵交完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更換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_年開始按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的時間為當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費用匯入甲方開戶銀行賬戶,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戶號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房產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部分房產時,亦就同時轉讓(出租;抵押)整棟房產使用土地中的出售(出租;抵押)房產占房產總建筑面積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時,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租賃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并依照規定辦理轉讓(出租;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土地出讓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重新與甲方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并交還土地使用證。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五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 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章)

          日期: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XX銀行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的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

          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章)

          乙方:_______(章)

          日期: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

          出讓方: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 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___________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 。(見附件地塊地理位置,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__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共計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行帳戶內。行名稱:___________行____分行,帳號為_____ 。

          甲方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 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的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國 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 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章)

          日期: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9

          出讓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_________項目。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自出讓人向受讓人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在出讓期限內,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出讓宗地使用權的開發利用、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__%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人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人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0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根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甲方以現狀(或幾通一平,注: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定)出讓給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宗地編號____,面積為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狀(或幾通一平)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略)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年,自領取該宗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____項目。(注: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具體項目、用途情況定)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六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七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費(稅)。

          第八條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__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該宗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獲準續期后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重新簽訂續期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因調整城市規劃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且投資必須達到總投資(不包括出讓金)的__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_%)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額使用權轉讓、出租。

          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但該抵押貸款必須用于該宗地的開發建設,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在土地使用期限內,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出讓宗地使用權的開發利用、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六條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合同規定建設的,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七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該出讓宗地方案經有權一級政府依法批準后,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1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地下自然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將地塊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見宗地圖紅線范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乙方對該地塊的現狀無任何異議。本合同簽訂后,則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本塊土地的使用年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六、本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七、土地利用要求:

          (一)主體建筑物的性質:_________;

          (二)建設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建筑覆蓋率:≤___________%;

          (四)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五)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設備用房、民防設施、公眾通道,不計容積率);

          (六)建筑高度:不超過_________米;

          (七)總體布局及建筑退紅線要求:

          退紅線要求:用地3-4邊退紅線距離≥_________米,用地4-5、5-1邊退紅線距離≥_________米,其余各邊退紅線距離≥_________米。

          (八)市政設施要求:

          出入口:_________路;

          2.人行出入口:不限;

          3.機動車泊位數:_________輛(自用輛公用輛);

          4.室外地坪標高:根據規劃確定;

          5.給水接口:_________路或_________路市政給水管網;

          6.雨水接口: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雨水管網;

          7.污水接口:經化糞池處理后,接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污水管網;

          8.中水接口:_________

          9.燃氣接口:_________

          10.電源: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電力管網;

          11.通訊:_________或_________市政通訊管網;

          (九)建筑間距:滿足建筑間距及消防要求。

          八、本地塊上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可進入市場銷售。

          九、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_________(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整;土地開發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整;市政配套設施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整;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整;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整。

          十一、乙方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清成交價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讓合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甲方并可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已興建的建筑物、附著物無償收歸甲方所有,甲方還可按成交價款的___________%向乙方追索違約金。

          十二、乙方在未交清本地塊的成交價款并取得《房地產證》前,不得轉讓及抵押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十三、乙方除向甲方給付本地塊的成交價款外,每年還必須按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乙方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辦理土地使用費登記手續。

          十四、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未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的,甲方可不予辦理與本地塊有關的房地產權登記、建筑許可、銷(預)售許可及其他相關手續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五、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內依照法律、法規、深圳市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或將土地使用權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乙方開發、利用、經營受讓的土地,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乙方在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證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本地塊。

          十六、本合同規定的土地出讓年限屆滿,甲方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地塊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也由甲方無償取得。乙方承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無償交給甲方,并在年期屆滿之日起十日內辦理房地產權注銷登記手續,否則由甲方逕行注銷。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本地塊,可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期,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土地開發與市政配套設施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十七、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關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過掛號信函或媒體公告的形式送達至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地址。

          十八、《土地使用規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須遵守《土地使用規則》。

          十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二十、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三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關單位。

          二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協議書明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為土地轉讓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為土地受讓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充分發揮農村土地的經濟效益,特別是開發利用荒廢閑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員群眾充分討論同意后,經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和有償原則基礎上,一致協商將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經營權超長期轉讓出租,特訂立本合同。

          一:該兩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積為共計:_________畝(大寫:_________畝)。

          二:該土地租期五十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月

          三、土地租金價格及支付方式

          1社畝五十年按________元/年計算總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元整)。采取現金支付,合同簽字日即時結算。甲方收到款項后出收據并加蓋村民組公章和村民組長簽字蓋私章交乙方收存。

          十、其它

          l、雙方協商一致向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報村民委員會一份,并報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員簽名名單(甲、乙方及村民委員會應持有該名單)。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字

          日期:

        202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3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

          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產(或部分房產),其使用范圍內(或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產使用土地位于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乙方領有該房產使用范圍內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批準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整棟房產;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即_____平方米。

          〔或:第三條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房產樓層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為房產總建筑面積的__%;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房產總用地面積的__%;即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與房產使用范圍內未出讓的土地使用權為一整體,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鄰各方必須相互合作,并根據需要為對方提供便利的條件。

          第四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起算。

          第五條房產使用范圍內的土地,按原批準文件為_____用地,乙方須按國家確定的用途、城市規劃和建設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元人民幣。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______,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讓金總額__%共計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簽字后_______________(或乙方出售房產后_______________)乙方應付清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或:乙方出租房產,每年應以租金的___%抵交出讓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讓金為止;螂p方抵押______房產后_______________,以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完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八條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______,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變更登記,換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年開始按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的時間為當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元人民幣。

          第十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費用匯入甲方開戶銀行帳號,銀行名稱:______銀行____分行,帳戶號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依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房產所有人出售(出租;抵押)部分房產時,亦就同時轉讓(出租;抵押)整棟房產使用土地中與出售(出租;抵押)房產占______房產總建筑面積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時,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租賃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產買賣合同中設立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章節,但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本合同規定。并依照規定辦理轉讓(出租;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土地出讓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重新與甲方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四條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應被視為違反本合同,違約方從另一方收到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通知后,應在_______________糾正該違約。如

          第十五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繳納滯納金。

          第十六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七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提請仲裁機購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 (縣)簽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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