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貴州省實施辦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總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該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確認(詳見所附宗地圖及宗地圖的經(jīng)濟指標),該地塊的開發(fā)狀況已經(jīng)雙方踏勘認可。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讓渡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甲方已經(jīng)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guī)劃是建設商住項目,乙方受讓后按照規(guī)劃進行建設。
第四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以及乙方自愿承擔該部分土地轉讓雙方發(fā)生的所有稅費。
第五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
第六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 日內(nèi),乙方須以現(xiàn)金支票或現(xiàn)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nèi),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款后10日內(nèi),甲方依照規(guī)定辦理該部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xù)。
第八條乙方同意從簽訂合同之年開始,按政府規(guī)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九條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nèi)。開戶銀行: 。
第十條 乙方受讓該地塊后,受原土地出讓合同的約束。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fā)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nèi)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fā)生后7日內(nèi),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1%繳納滯納金。
第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必須在一年內(nèi)動工修建。
第十四條如甲、乙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款,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均可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交土管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2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過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按縣地產(chǎn)交易中心制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將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位于地段的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jīng)縣國土資源局測繪大隊勘測,本次轉讓地塊面積為平方米(合畝),其具體位置與四至范圍詳見經(jīng)雙方蓋章確認的附圖所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終止期限至年月日;地塊范圍內(nèi)現(xiàn)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附著物的所有權須隨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甲乙雙方確認地塊轉讓成交價為:元正(小寫萬元)
五、宗地轉讓交易發(fā)生的應繳稅費及交易服務費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辦法》所述的繳付辦法執(zhí)行。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天內(nèi),分期支付土地轉讓價款給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項的,須按月息支付逾期款項利息給甲方。第一期款在年月日前,支付總額的%,即元整(小寫元整);
第二期款在年月日前,支付總額的%,即元整(小寫元整);
七、在辦理該宗地轉讓手續(xù)過程中,如甲方隱瞞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項情況的,甲方應承擔因此產(chǎn)生的所有經(jīng)濟及法律責任。
八、甲方應將轉讓宗地的用地批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原始資料作為交易文件移交乙方。并全力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過戶手續(xù)。乙方受讓宗地后所進行的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土地等活動,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切實履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時,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違約方須無條件給予賠償。
十一、雙方其他約定: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訂后,提交南漳縣地產(chǎn)交易中心鑒證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地產(chǎn)交易中心存檔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____年__月__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3
出讓方(甲方):___
受讓方(乙方):___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協(xié)議,共同遵守。
第二條因辦理《X國用(20xx)第0XXX號》、《X國用(20xx)第0XXXX號》土地使用證時,乙方青海元通鉀肥有限公司剛注冊成立,沒有公章,委托甲方青海鹽湖三元鉀肥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土地使用證,導致現(xiàn)《X國用(20xx)第0XXX號》、《格國用(20xx)第0XXXX8號》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青海鹽湖三元鉀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據(jù)本協(xié)議變更土地的使用權。
第四條使用權人由甲方變更為乙方的地塊為土地使用證編號《X國用(20xx)第0XXXX號》位于格爾木市察爾汗鹽湖,面積為XXXX平方米及土地使用證編號《格國用(200
8)第0XXXX號》位于格爾木市察爾汗鹽湖,面積為4021。10平方米。其位置與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本協(xié)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人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六條本協(xié)議一式七份,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協(xié)議附件。
。ㄉw章):
(簽字):
。ê炞郑
。ㄉw章):(簽字)(簽字)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4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根據(jù)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甲方以現(xiàn)狀(或幾通一平,注:根據(jù)具體情況定)出讓給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xiàn)狀(或幾通一平)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領取該宗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按照批準的總體規(guī)劃是建設_________項目。(注:根據(jù)具體項目、用途情況定)
在出讓期限內(nèi)如需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diào)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第五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六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費(稅)。
第七條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八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nèi),乙方須以現(xiàn)金支票或現(xiàn)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nèi),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_____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nèi),依照規(guī)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條本合同規(guī)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該宗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xù),交還土地使用證。
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申請書,并在獲準續(xù)期后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重新簽訂續(xù)期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第十一條本合同存續(xù)期間,甲方不得因調(diào)整城市規(guī)劃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并根據(jù)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fā)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二條乙方根據(jù)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條件》投資開發(fā)利用土地,且投資必須達到總投資(不包括出讓金)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__%)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額使用權轉讓、出租。
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但該抵押貸款必須用于該宗地的開發(fā)建設,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三條在土地使用期限內(nèi),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出讓宗地使用權的開發(fā)利用、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五條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合同規(guī)定建設的,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六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八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該出讓宗地方案經(jīng)有權一級政府依法批準后,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_________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jīng)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在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共識,特制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有一塊地,地名叫 ,面積為 平方,四至界限:
二、甲方愿意把以上所述地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jīng)營管理使用 ,住房為 平方, 平方,轉讓時間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為________年,轉讓金額是 元(大寫: ),乙方按分期付款,每年 元(大寫: ),地轉讓后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該地時,土地補償歸甲方,土地面上財產(chǎn)和安置補助都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外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轉讓承包期滿后,經(jīng)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乙方繼續(xù)承包時,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理由。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應自學遵守,不得單方違法或終止,否則違約方將承擔一切經(jīng)濟損失和違約 元(大寫: )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
甲方根據(jù)《_________》的有關規(guī)定,在_________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guī)定程序參與競買,并經(jīng)_________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和自愿的原則,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xiàn)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甲方保證本合同
所述內(nèi)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依照有關規(guī)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向_________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xù),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后,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除法律規(guī)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xiàn)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簽訂后5天內(nèi)一次付清。
3、移交地塊及項目的相關資料:
。1)《國有土使用證》
。2)《建設用地批準書》
(3)《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4)《設計要點批文》
(5)回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書
4、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____日內(nèi)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chǎn)權轉移登記手續(xù)和交易成功后,辦妥產(chǎn)權轉移登記手續(xù)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chǎn)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nèi)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并在5天內(nèi)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___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經(jīng)各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xiàn)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yè)、綜合和商業(yè)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yè)、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fā)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xié)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xù)并在本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抵押登記手續(xù)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nèi)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xié)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xié)議簽訂后______天內(nèi)到當?shù)赝凉懿块T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zhèn)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xié)調(diào)。項目開發(fā)結束并經(jīng)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chuàng)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xié)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yè)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fā)建設應依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3.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須經(jīng)各方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xié)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矛盾、爭議,經(jīng)協(xié)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xié)議經(jīng)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xié)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zhí)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8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xxxxxxx
法定住址:xxxxxxxxxxxxxxx;郵政編號: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受 讓 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jù)《xxx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座落為,面積(號碼:XXXXXXXXXXXX)及界址圖劃定范圍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作商業(yè)用地。
第三條 本合同轉讓的土地是在原XXXXXXXXXX出讓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轉讓,該地塊使用期限約40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轉讓地價(評估地價)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地價款總額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十天內(nèi)半地價款總額50%即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作履行合同定金,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減半返還。甲方收到全部款項后,將從《國有土地使用證》和轉讓地塊移交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備查,送(市)縣地產(chǎn)交易所一份,余下送有關部門。
第七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通訊和付款,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自行收到起生效。雙方的地址和銀行帳號應為: 。
甲 方:
乙 方:
法定名稱:XXXXX有限公司 法定名稱: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任何一方若變更以上通訊地址和帳號,在變更后3天內(nèi)應將新的地址和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XXXXXX簽訂。
甲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帳 號: 開戶銀行: 郵政編號: 電 話: 法定地址: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nóng)村土地承包法》和《農(nóng)村土地承包法經(jīng)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就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轉讓事宜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jīng)營的 鄉(xiāng)(鎮(zhèn)) 村 組耕地(坐落: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土地質量: )的承包經(jīng)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轉讓金為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支付方式:現(xiàn)金支付,乙方分次(每年)支付甲方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轉讓金。
2、支付時間:
五、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1、交付時間: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土地轉讓承包經(jīng)營權交付乙方。(合同完后交土地)
2、交付方式:協(xié)議約定土地一次性全部轉讓交付乙方。
第1頁(共3頁)
六、承包經(jīng)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必須經(jīng)發(fā)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xù),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fā)包方的承包關系。乙方與發(fā)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jīng)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jīng)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土地只補,種子補助屬于農(nóng)戶)、自主組織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產(chǎn)品處置權。
4、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shù)承擔農(nóng)業(yè)稅費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5、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jīng)營,不得改變土地的協(xié)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chǎn)。
6、協(xié)議期滿后乙方應重新與發(fā)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不能重新簽訂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歸還所承包土地并移除占用土地的附著物及其他設施。
7、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為 元,大寫: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jīng)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shù)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nóng)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diào)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定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fā)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0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國用字第號),總面積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中的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 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原土地出讓年限為年,建設年限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并向市房產(chǎn)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
第四條 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偨痤~(大寫)元(幣種:)。
第六條 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愿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 本合同自批準之日起天內(nèi),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向市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規(guī)則進行開發(fā)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guī)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jīng)市國土局和市規(guī)劃部門的批準。
第九條 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準之日起天內(nèi)向市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付清全部稅費后,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須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報經(jīng)市國土資源局審核批準后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3.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市國土資源局執(zhí)份。
13.2 本合同簽訂時間:
13.3 本合同簽訂地點: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鑒于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符合下列第項規(guī)定的轉讓條件:
(1)系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已按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了投資開發(fā)、利用。
(2)系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業(yè)經(jīng)土地管理部門同意,(或原租賃合同規(guī)定,甲方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三條下列文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始合同復印件(可以約定進行公證);
2、甲方提供的轉讓地塊界址圖和約定地塊地理位置圖;
3、甲方提供的房地產(chǎn)權證復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條件說明;
5、乙方提供的項目建設安排及進度表。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轉讓位于地塊的使用權,作為乙方的用地。地塊面積共計平方米,其地塊形狀和位置詳見地塊位置圖和界址圖。
第五條該地塊用地性質原為用地。
第六條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地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以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給乙方的權屬證明標明的使用年限為準。
第七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nèi),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時,乙方有權依照政府規(guī)定就其在該地塊使用方面的損失得到合理的補償。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為單價元/平方米,總額為元。
第九條前條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算以土地交接時土地部門勘察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價格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條合同簽字后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元;待土地驗收交接后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剩余的%,計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共計元。
第十一條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地塊的通一平,具體指的是。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土地驗收交接時間不遲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后個工作日內(nèi)。
第十三條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后個工作日內(nèi),甲乙雙方就土地通一平進行驗收交接,雙方在《土地交接單》上簽字蓋章以示土地交接完畢。甲方具體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等手續(xù),乙方予以配合,并負擔相關手續(xù)費、稅費等費用。
第十四條甲方承諾第三人不擁有該地塊的抵押權、土地使用權等權利。
第十五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nèi),乙方有權將地上建筑物、其他地上附著物連同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一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fā)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有關法律規(guī)定辦理,并不得與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
第十六條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有效期限內(nèi),乙方應按規(guī)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七條該地塊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屆滿日前,乙方要繼續(xù)擁有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申請續(xù)期。申請續(xù)期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不續(xù)期的,乙方應根據(jù)國家的規(guī)定將該地塊完整交還給國家,該地塊的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條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對該地塊的使用和處置,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一條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量按照本合同地塊總價的萬分之計。
第二十二條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jīng)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jù)經(jīng)濟損失的程度據(jù)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由雙方共同委托履約地具有專業(yè)權威的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三條違約事實發(fā)生后,違約方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和賠償金的,經(jīng)雙方協(xié)商,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四條違約金、賠償金最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償付。
第二十五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額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時間超過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不再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塊的使用權,并在扣除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后,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不計息)。
第二十六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內(nèi),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文件。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xié)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nèi)容履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和附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海南經(jīng)濟特區(qū)土地轉讓條例》規(guī)定,經(jīng)雙方自愿、友好充分協(xié)商,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字第號,轉讓給甲方。
二、乙方對上述土地使用性質為商住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jīng)行確認,對土地證載明的內(nèi)容無任何異議。
三、土地轉讓使用期限為上述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明的剩余期限。
四、上述土地畝數(shù)為18畝,土地轉讓價款每畝人民幣155萬元,轉讓總價為2800萬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nèi)四方共管______萬元。待土地證辦到乙方名下解付給甲方充當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nèi)將上述商住用地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辦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內(nèi),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證(容積率2.65,以土地證為準)交付乙方,雙方簽署交付手續(xù)。
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門新土地證并交到乙方的當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讓金。
七、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承諾對本協(xié)議約定項下標的物擁有合法權益,沒有任何顯性或潛在的權益爭議;
2、負責辦理以上標的物的'過戶手續(xù);
3、支付該八宗地轉讓(除乙方支付契稅以外)的所有稅費。
4、乙方付清受讓金之日起5天內(nèi),甲方清理該土地上的所有隨著物。
(二)乙方責任
1、配合甲方辦理土地過戶手續(xù);
2、依約按時支付受讓土地定金及土地轉讓款;
3、支付受讓該八宗土地的契稅。
八、違約責任
本協(xié)議生效后,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nèi),甲方?jīng)]有將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權過戶到乙方指定名下,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解除共管賬戶。并賠償乙方_______萬元人民幣違約金。乙方在接到轉讓的商住土地證后三個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讓金視為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還乙方_______萬元。并立即收回國有土地證使用權。
九、其他:
2、本協(xié)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其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3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法定地址:
電話:
XX編碼: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法定地址:
電話:
XX編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合法轉讓_______的土地事宜,經(jīng)友好協(xié)商,自愿達成以下協(xié)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 ,轉讓面積 ,(土地證登記面積及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以土地使用證中記載的為準),該宗土地系甲方以土地掛牌出讓方式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上述土地范圍內(nèi)的 等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
三、乙方愿意以地價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計總轉讓價人民幣大寫:壹仟貳佰萬元正(小寫:1250 元)與甲方成交本合同
第二條確認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
三、轉讓價格
雙方確定該宗地轉讓價款為每畝 萬元人民幣(含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應補償價值),合計:125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仟伍佰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已通過乙方授權的賬戶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轉讓地價款匯入甲方指定的收款單位和帳戶內(nèi)。
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
帳戶號:
帳戶名稱: 。
乙方授權的匯款賬戶:
開戶銀行:
帳戶號:
帳戶名稱: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4
協(xié)議各方: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及簽約地點:
本合同由上列協(xié)議各方當事人于 年 月 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簽訂。
鑒于: ,協(xié)議各方當事人經(jīng)充分協(xié)商,自愿訂立如下協(xié)議條款,以供遵照執(zhí)行。
合同主文:
1、合同各方在此陳述并保證:
1.1 各方擁有簽訂本合同、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之完全能力。
1.2 本合同之條款及條件不違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前各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合同或協(xié)議。如有沖突之處,雙方同意以本合同為準,雙方按本合同履行義務。
1.3 各方為合法成立的經(jīng)營主體,各方應出示各自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有效身份證明,并將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附件1)。
1.4 本合同的簽字人應為各方之法定代表人,如非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簽字人應當出具清楚說明簽字人代理權限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的授權委托書。該委托書原件交對方收存,委托書復印件應作為合同之有效附件 (合同附件2)。
2、協(xié)議各方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1 各方認可的各方之真實有效的聯(lián)系地址及聯(lián)系人:
2.1.1、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確保本條款所列聯(lián)系方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真實、有效,發(fā)生任何變化,甲乙雙方均應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
2.1.2、甲方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通訊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人手機:
傳真: e-mail:
2.1.3、乙方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通訊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人手機:
傳真: e-mail:
2.2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以合同2.1條款所列內(nèi)容作為聯(lián)絡的依據(jù),各方以EMS、等方式信息文件送至合同2.1條款所列地址或送至聯(lián)系人的,即視為有效送達對方。
2.3 各方在此同意,文件發(fā)送方按2.2條之規(guī)定將文件在郵政部門寄出后 ,以文件接收方在回執(zhí)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履約前提
3.1甲方根據(jù)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甲方自愿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范圍。
3.2乙方根據(jù)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nèi),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jīng)濟活動。
3.3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nèi)所進行的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土地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城鎮(zhèn)建設規(guī)劃,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4、合同標的
4.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土地所有權歸 所有(國家或集體所有)。
該地面積為 平方米。
4.2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以合同附件3圖示為準。
4.3本合同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權。
4.4轉讓年限自年日至年月月。
4.5同時轉讓地上的附屬物有:
附屬物名稱: 數(shù)量: 占地面積: 建筑面積: 附屬物結構: 價款: 有否典押: 是否出租:
5、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5.1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單價為元。
總額為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附屬物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二項共計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以人民幣計價。
5.2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之日起的日內(nèi),乙方須以現(xiàn)金支票或現(xiàn)金向甲方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的 %,共計 萬 仟 佰 拾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
5.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期支付,逾期間超過 日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視為自行解除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退回已付轉讓金,但定金不予退回。
5.4甲乙雙方應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nèi),到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xù),更改或更換土地使用證,同時按規(guī)定繳稅費。
6、土地使用的再轉讓
6.1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guī)定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規(guī)定的地塊內(nèi)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再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但不得違反甲方與 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與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6.3乙方在受讓年限內(nèi),如需改變甲方原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才能改變用途。
6.4通過繼承、交換、贈與方式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辦理。
7、期限屆滿的處理
7.1本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原甲方與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年限減去甲方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土地所有權人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該地塊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乙方應依照本合同和國家法律規(guī)定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xù)。
7.2本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內(nèi)向相關部門提交續(xù)期申請書,并經(jīng)相關部門同意后,辦理續(xù)期有關手續(xù)。
8、違約責任
8.1 違約行為包括:
8.1.1合同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或者保證嚴重不真實或嚴重不準確。
8.1.2合同一方不履行、遲延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8.1.3合同一方行為嚴重違反本合同項下的規(guī)定,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嚴重違反市場的一般交易慣例。
8.2 違約事實出現(xiàn)后,如果該違約事實是可以補救的,違約方應當及時補救,避免損失的擴大。
8.3 違約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或給守約方造成嚴重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包括甲方和訂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8.5甲方由于過失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遷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賠。按8.4條辦理。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超出合同各方的合理控制之外的、不能預見的,或即使預見到亦不能以合理的努力避免的,并且發(fā)生在本合同簽署之日以后,使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政府禁止性行政行為或其他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的事件,包括按一般商業(yè)慣例承認為不可抗力的情況。
9.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本合同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應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中止。
9.3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通知其他方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結束不可抗力.
9.4 如發(fā)生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彼此協(xié)商以求得公正解決并盡一切合理的力將上述不可抗力的后果減至最低程度。
10、附則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時送給備查。合同附件共 _____ 份,與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甲方和 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其它附件為:
10.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xiàn)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nèi),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nèi),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nèi),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用于企業(yè)內(nèi)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范圍內(nèi)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chǎn)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jīng)規(guī)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并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shù)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于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30日內(nèi),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第十五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產(chǎn)(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nèi)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nèi)(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nèi),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在出讓期限內(nèi),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diào)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guī)劃調(diào)整權,原土地利用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nèi)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jīng)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fā)建設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jīng)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fā)建設和建成投產(chǎn)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jīng)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èi),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nèi)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nèi),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jīng)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jīng)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fā)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或已經(jīng)動工開發(fā)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fā)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jīng)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中止建設連續(xù)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fā)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fā)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xù)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nèi),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guī)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jīng)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jīng)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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