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住宅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提供了關于住宅房屋租賃合同三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住宅房屋租賃合同(一)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市(縣或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房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___,結構等級_________,完損等級___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月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 __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住宅房屋租賃合同(二)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1.
2.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2016年 月 日
住宅房屋租賃合同(三)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力義務關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租人愿意將座落在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對此房屋現狀已作充分了解,自愿租用。
二、承租人保證此房屋僅用于倉庫。如需另作它用,須征求出租人書面同意。
三、房屋租賃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約定:
1、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幣元。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承租人需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用于租賃房屋房租、小區物業管理費、垃圾費等的履約保證,如房屋租賃期間履約被扣收,承租人應在10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
2、承租人分兩次交納房屋租金。以半年為期預交房屋租金,即簽訂合同時交付前半年租金,前半年租期結束之前再提前交納后半年租金。承租人可將租金打到出租人提供的相應銀行帳戶上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出租人,出租人出具收據,承租人以此作為已支付當期房屋租金的憑據。
3、承租人違約逾期不交租金,出租人有權收回租賃房屋,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合同屆滿,承租人退回所租房屋時,如無違約行為,出租人返還履約保證金。
五、房屋租賃的有關費、稅約定:
1、房屋租賃期間,小區物業管理費、垃圾費由承租人負責。
2、因房屋租賃行為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由承租人負責交納。
六、房屋租賃使用責任約定: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妥善使用,保管租賃房屋門窗,不能亂釘釘子損壞墻面等,保持房屋內的清潔,合同屆滿時,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周,造成房屋不能正常使用或門窗損壞的,承租人應負責維修,并承擔出租人相應的經濟損失。
七、其他約定條款及違約責任:
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2、承租人須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否則造成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3、出租人有權監督承租人對承租房屋的使用和維護。
4、在租賃合同期間,如任何一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5、承租人在承租期間發生的有意或無意安全事故以及違法活動均由承租人自行負責,出租人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并向承租人收取違約金:
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或擅自調換使用的,以及變相產生這些行為的;
2、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3、拖欠租金及小區物業管理費、垃圾費等相關費用的;
4、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和其他違反國家規定活動,或不服從住宅小區管理規定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或在承租房屋內飼養動物、家禽的;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九、因其它情況需終止合同的,出租人需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須無條件的退出承租房屋。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損失方自己承擔。
十一、因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履行而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靈川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向靈川縣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話: 電話:
住址: 身份證號碼: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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