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賃的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租房租賃的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租房租賃的合同1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承租方家庭成員姓名: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租房基本情況
平方米,配租方式。
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不能給予親戚朋友單獨居住,違者按雙倍押金或租金收取,衛生院有權收回公共租賃住房。
第二條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限為年,租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
未交住房押金者按建筑面積計算繳交租金,租金標準為人民幣2元/平方米xx月,按月收取。
第四條租金繳納
未交住房押金者在租賃期內,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繳交住房押金者,公共租賃住房合同到期或乙方中途退出租賃,甲方應全額退回乙方押金。
第六條房屋維修
1、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改變居住用途,不得轉租、轉借,不得擅自裝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擴建。因乙方使用不甲方同意將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
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實際損失。
2、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的,乙方承擔維修責任或賠償責任。
3、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定期對房屋實施檢查維修養護,乙方應對房屋維修養護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不能及時維修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間未盡約定的修繕義務,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書面確認嚴重影響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房。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
1、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公共租賃住房的;
2、因就業、房產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將房屋轉讓、轉租、出借、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或者用于違法活動的;
4、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的';
5、累計3個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關費用的;
6、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未居住的。
7、違反房屋使用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其它行為。
第八條房屋騰退
(一)乙方應自合同解除或終止后5日內騰空該房屋,并結清租金、水、電、有線(數字)電視、垃圾清運等費用。
(二)乙方在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后,不符合租住條件但暫時無法退房的,可以給予1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公租房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租金。
(三)乙方不再符合租住條件,拒不騰退住屋的,按公租房租金標準2倍計收租金。甲方有權提起訴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為維護公共租賃住房的清潔,建議住戶廚房安裝抽油煙機。
閉路電視安裝由甲方統一安裝,費用為甲乙雙方各出一半,如乙方不出安裝費用,不能享用閉路電視資源。
2、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城市建設需要征收公共租賃住房的,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規執行。
4、租賃期間,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據實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5、乙方在公共租賃房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應在一個月內騰退該房屋,并通知甲方驗房,經驗房合格后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乙方需按規定重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并提交相關資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到期日本合同終止。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抵觸的部分,以調整后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簽章):
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訂立日期:
公租房租賃的合同2
出租方(甲方):xxxx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xx號,使用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屬于公租房。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住宅,乙方租賃后作為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用于其他,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四條房屋改善及相關安全要求
1、甲方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裝修、裝飾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的墻、柱、樓板等影響房屋安全的結構,裝修、裝飾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或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解除合同,裝修、裝飾部分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乙方不能私拉亂接線路影響房屋的整體外觀。
2、乙方在房屋交付時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不具備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條件的,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時消除隱患或修復,以滿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乙方應按照各類家具、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規范操作。掌握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識。在使用房屋期間,應注意觀察房屋及屋內外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在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備、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6、乙方須遵守安全用電等相關規定,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違規電器,違反規定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置。乙方的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7、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8、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這類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容留傳銷人員;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販賣毒藥;賣淫、組織賣淫或強迫他人賣淫、容留賣淫人員;賭博或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護;從事危害國家或國防安全的間諜活動;迷信活動、傳播邪教及其他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9、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和文明規范,具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善意與鄰里相處;不大聲喧嘩、不制造噪音或影響他人安定居住的聲響;愛護區域內的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如不破壞共用設施、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不惡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畫等;愛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如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的性質合理使用該等部位;不非法設置影響校容和美觀的廣告、橫幅等。
10、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房屋及屬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為承租房屋設定抵押或為前述家具、電器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
1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管線。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機關的規定及要求,遷移后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范。
12、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為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陽臺、窗臺上擱置、懸掛易墜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拋物等。
1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自殺、相約自殺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殺。
14、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為、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于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第五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計xx年。
(二)租賃期滿,乙方應無條件交還甲方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雙方經協商后可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六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按全縣公租房價格進行支付
(二)租金支付時間:
第七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房屋租賃保證金。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在乙方結清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后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其他費用
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規費。衛生局委托衛生監督所對公租房進行管理并收取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九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1日內交付給乙方用于使用。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并經甲方驗收認可,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返還房屋時,乙方添置的新物可自行收回,但不得作破壞性拆除。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房屋的供水、供電部分從水、電表至房屋的部分由乙方負責保護和維修。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轉租、退租
(一)乙方嚴禁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如出現類似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租金按乙方實際租期(整月)計算,余額退還乙方。
(三)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第十二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不按約定支付租金超期達15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或者把房屋轉讓給不符合本單位公租房使用人員資格人員使用的。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一)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經辦人:代表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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