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售樓部裝修的合同樣本3篇
導語: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篇一:售樓部裝飾合同書
甲方:xxxxx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大余縣新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安裝任務,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依照(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尚水龍城售樓中心裝修工程
2.客戶名稱:江西水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3.工程施工安裝內容以雙方簽認的工程報價單中的項目為準,總工程造價預計為叁拾肆萬元整。施工單價以雙方簽認的工程報價單中單價為依據,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增減設計或增減施工、安裝項目,需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4.雙方商定本工程工期為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裝項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至月
5
二、甲方責任
1.開工前,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提供可供乙方施工用的必須場地。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設施。
3.協助乙方辦理施工申請、審批等手續,并負責繳納物業管理處報批的一切費用。
4.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辦理驗收結算。
5.甲方指派人員參與或監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員的行為,甲方應予以承認。
6.及時履行乙方的其它協助義務。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派出專職工地工程人員,負責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負責。
3.嚴格按照雙方簽認的圖紙或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和施工記錄。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施工成品進行保護。
四、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乙方施工隊進場一星期內,甲方預付報價單中工程款總額的30%。
2.施工及安裝竣工后,以實際發生工程量并且按照預算項目報價結算,甲方再給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50%;總體驗收合格后給付至總工程款的95%,余款5%做為質保金,一年期滿無異議后結清。
3.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調整后的施工圖紙所提供的報價單為本工程單價及數量的基礎約定。結算時以經甲方認可并有甲方代表簽證的現場施工簽證單的工程量為準。
五、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本工程所需應由乙方自購的施工材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且必須是由甲方指定和認可的品牌方可施工。由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責任的約定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工期相應順延。
2.乙方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相應損失由乙方承擔。對竣工驗收后保修期內發現的屬于乙方施工安裝的質量問題,乙方免費維修。乙方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害,責任由乙方負責。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損壞,乙方應予以修復或賠償。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
3.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進行合同終止協商,并由責任方賠償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給對方補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八、雙方簽認的裝飾工程報價單、施工圖和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其它具體問題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不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大余縣法院起訴。
甲方(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篇二:售樓部裝修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甲方售樓部裝修的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建(20XX)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寧。
一、概況
1.裝修施工地點:
2.裝修施工內容: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主要材料:地板、地磚、吊頂、隔墻、隔斷、背景墻、門、 接待臺、吧臺、所有燈具、電線路、電話寬帶線路、門頭金屬字、窗簾、墻紙等)
4.總裝修工程造價人民幣(大寫):元整(¥.元)(詳見清單)
5.工期:自20XX年9月14日開工,至20XX年9月29日竣工。工期為15日。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雙方約定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等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甲方。質量規格見清單(本工程執行優良驗收標準)。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書面通知后3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則視為甲方默認驗收合格。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電話、寬帶等線路、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賠償。乙方在施工中應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的發生。如遇上 述情況發生,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正式開工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總工程價款的 ,即¥元;
2.裝修工程完全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總工程價款的50 %, 即¥元;
3.經甲方驗收合格15日后,甲方支付總工程價款的 ,即¥元;
4.尾款 ,即¥ 元作為質保金,甲方應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90日內一次付
清。
4.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變施工內容、甲方應按增加內容另行支付費 用,工期順延(具體內容雙方另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5. 乙方憑正式稅務發票,按合同約定領取工程款。
(一)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甲方確認的簽字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并向乙方進
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 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設備,并說明使 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協調工作。
(二)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設計、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 甲方書面審定。
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
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乙方認可其駐工地代表的行為。
3)未經甲方同意批準,不得隨意拆原有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4)乙方在其裝飾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 起 12個月。
5)因特大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政府行為,導致此工程無法履行或受損,不在本合同 約定之內。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期限付款,逾期7日后每延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額的1‰作為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計付款額的2%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結構及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 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 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七、糾紛處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 請裝飾施工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對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 爭議雙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報價清單見附件: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年 月日
篇三:售樓部裝飾裝修合同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責任關系及義務,保證工程順利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點:蘭山區沂蒙路與涑河南街交匯處
二、工程內容:建筑面積230平方米。
三、施工工期:
3.1合同工期30天。
3.2本合同開工日期為 ,竣工日期為 。
四、工程內容:
嚴格按設計效果圖施工
五、承包方式:
5.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運輸、包安裝、包工期的方式總承包。
5.2本工程不允許乙方進行分包或轉包。
六、承包范圍:
6.1 本工程乙方以合同價嚴格按合同、圖紙要求工程范圍進行承包,已包含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6.2 承包價中已包含乙方所有施工開支,如工具及損耗、水電管理、工商稅收費用有關的一切費用。
6.3臨時水電到指定位置接駁,從接駁點引出的電纜、電線、水管、臨時電箱、電表、水表等設備、材料費及電費自行承擔。
6.4乙方已勘察施工場地,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響承包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申請將不被批準。
6.5本工程造價已包含完成該工程項目的成本、利潤、稅金、及其他等所有費用。
第二條:合同價款與調整
一、工程造價:本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25600元(含稅價)
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陸佰元整
二、本工程按下列辦法分期支付工程款(人民幣):
第一期:工程完成80%,甲方支付總造價費用的40%;
第二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至總造價費用的90%;
第三期:工程經驗收合格保修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造價的10%的尾款。
三、本工程付款乙方必須提供工程所在地的稅務發票方能辦理付款。
四、合同價款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五、結算方式:施工過程中除甲方提出的工程項目變更外,其余不作調整。調整工程造價計算方法為:結算價=合同價 + 雙方審定的變更工程造價。
第三條:甲方責任
1、甲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材料進場進行監督檢查,和其他事宜。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接口,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開工前應確認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4、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等。
3、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不受損壞。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6、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7、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第五條:材料供應
1、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的不合格產品。
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應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安全文明責任
1、乙方進行裝飾裝修活動,要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2、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
3、乙方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并承擔乙方自身施工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
4、乙方要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5、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各種材料必須在指定的地方堆放,車輛進出所帶來的泥土乙方須及時清理。
第七條:質量驗收
1、本工程以效果圖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XX)等國家制訂現行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7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6、嚴格按照雙方已規劃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如施工與設計方案不一致,導致驗收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工程變更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進行任何工程變更。
2、在施工中乙方應及時做好變更記錄,在變更通知發出后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便于工程的結算。
3、當發生變更時在3天內乙方應要求甲方工程部和經營部負責人簽字,及時辦理簽證。
4、依據結算原則,發生工程變更,甲方確認工程量,變更費用在工程結算時核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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