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價委托合同范文
信用評價委托合同【一】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上海 資信評估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上海市 區(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滬工商合[2002]422號)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2003年度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簽訂本合同。
一、評價內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企業合同信用評價,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合同信用評價標準(包括數學模型和計算機軟件),對甲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進行核實、抽查、分析和科學評估,出具公正、客觀、全面、完整反映企業合同信用狀況的評價報告。
二、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宜
1、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后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所需全部材料,并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所需資料致使評估無法正常進行,或提供虛假資料造成評估結果的失真,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在甲方現場考核、抽查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內容的過程中,甲方應安排合同管理及有關人員予以配合。
三、乙方應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評價結果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評估資料負有保密責任,為甲方嚴守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評價結果以及評估資料提供給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報送的評估資料后對甲方合同信用等級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3、如甲方對評估結果持有異議,在收到評價報告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復評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補充資料,乙方給予復評。
四、價款支付方式
1、本項合同信用評價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在本合同簽署以后一周內向乙方一次付清全部評估費。
2、甲方應以銀行轉賬或支票等方式予以結算。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地址郵編: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委托代理人: 銀行賬號:
乙方:單位(蓋章) 地址郵編: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委托代理人: 銀行賬號:
信用評價委托合同【二】
合同編號:
委 托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宗旨
甲方為了提高自身信用風險管理的能力,面向市場或客戶展示自身的信用級別,特委托乙方利用其專業的信用評價技術為甲方提供全面的信用評價服務,服務的方式以國內工商資料和企業自身提供的材料以及乙方實際掌握的資料為基礎的報告形式為主。
第二條:原則
乙方在進行甲方信用評價的過程中,應遵照下列基本原則:
1、客觀性:應對采集到的被評對象信用信息進行盡職調查,并采取相應方法核實比對,務求真實客觀反映其信用狀況。
2、獨立性:應不帶有任何偏見、不受任何外來因素影響,獨立、公正地反映被評對象的'信用狀況。
3、審慎性:在對被評對象進行信用分析、評估的過程中,尤其在被評對象提供的信用信息不完備或不能核實的情況下,應持審慎態度。
4、前瞻性:在客觀反映被評對象過去與當前信用狀況的基礎上,應側重對被評對象未來一段時間內的履約能力與意愿進行分析與判斷。
第三條:職責
乙方在進行甲方信用評價的過程中,應履行下列職責:
1、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遵守行業自律性規范,不從事違法違規活動;
2、依法采集信用信息。不以騙取、竊取、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采集,不損害個人、企業合法權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
3、依法遵守信用信息保密原則。不得損害個人、企業及其他社會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
4、依照企業信用評價原則和程序,獨立、客觀、公正的開展信用評價工作,保證評價過程與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合法;
5、乙方與被評對象存在資產關聯或者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信用評價活動公正性的,不得提供有關該企業信用狀況的信用報告;
6、信用評估人員與被評對象存在資產關聯或者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信用評估活動公正性的,應予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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