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律師委托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委托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律師委托合同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公司,現準備發行A股與上市;乙方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發的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資格證書。
第二條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甲方將此次A股發行與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委托乙方辦理。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來確定。
第四條 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嚴格執行工作計劃,完成工作范圍內的下列事項:
1.協助甲方草擬資產重組方案,并提供咨詢和論證意見;
2.協助甲方草擬各種申報文件,協助協理有關申報手續;
3.草擬、修訂或審核公司章程;
4.協助審核或修訂招股說明書;
5.確認甲方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6.協助解決甲方在股份制改組中的稅務、物業、資產結構、股權結構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礙;
7.協助起草、制訂或審核少數股東權益保障條款和審視對公司及股東的法律責任的條款;
8.協調甲方與有關各方的關系;
9.對甲方在股份制改組、A股發行與上市過程中的重要活動提供法律見證;
10.依法出具各項法律意見書;
11.在本次A股發行與上市后履行持續法律責任;
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A股發行、承銷、與上市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五條 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主要權利
1.甲方可以就第五條所列的律師工作范圍的事項向乙方律師咨詢;
2.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計劃的變化與改變,而建議乙方作出相應地改動;
3.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書的公正性、客觀性的前提下,有權要求乙方對此法律文書的`制作情況作出完整、準確的表達;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接觸到的意欲保密的資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給第三人;
5.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主要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其為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所需之件資料,并應保證其真實性與完整性;
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作誤導性或虛假性的陳述;
3.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4.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主要權利
1.為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實的文件資料;
2.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3.其它權利。
(二)乙方的主要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時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勤勉、盡責地工作。
2.乙方律師對其在工作中所接觸的甲方所不欲公開的資料和信息有保密的義務;
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獨立性、客觀性的前提下,應服從甲方的總體安排。
4.應當履行的其它義務。
第八條 費用
(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兩次支付代理費用:
1.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百分比)的總費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結束后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費用。
(三)乙方律師承辦委托事項所產生的差旅費、食宿費、通訊費及其他實際費用,由甲方根據有關憑證予以承擔。
(四)甲方應該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下行為為違約行為: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所需要的文件資料,或者是遲延提供、或者是虛假提供上述文件資料,足以妨礙乙方的工作過程,為甲方違約;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及相關費用,為甲方違約;
3.乙方的工作質量不合格,以致影響甲方本次A股發行與上市工作進行的,為乙方違約;
4.乙方未能完成或遲延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的,為乙方違約;
5.甲方或乙方違約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為甲方或乙方違約。
(二)違約處理: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違約行為的,應向對方賠償代理費的_________(百分比),而且還應依法給予其它賠償。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雙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協議的建議,另一方不反對;
3.因發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須修改;
4.其他情況。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是書面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有關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須終止;
4.其他情況。
本合同的終止必須是書面的。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2
甲方:
乙方:
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東平律師擔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指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師必須對委托事項認真負責,盡忠職守,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下列第
1、調查取證
2、申請仲裁:
3、提前介入
4、法律幫助
5、刑事辯護
6、本案一審項工作
7、本案二審
8、申請執行糾紛一案,聘請乙方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一致。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費用不予退還。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納律師代理費:一次性支付律師費______元于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選擇的收費方式確定后,無論乙方通過何種途徑(包括訴訟或非訴訟)為甲方追收回債款或維護了甲方的合法權益(即不限于法院執行,包括債務人主動還款等),均應視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應按雙方商定的收費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雙方約定的委托事項完結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二)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三)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四)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雙方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充分考慮以下因素的基礎上,乙方收取律師代理費。
(1) 耗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 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二)經協商雙方同意律師費數額為: 元整 , 乙方應出具正式發票。
(三)支付時間及方式: 。
乙方賬戶: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二)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差旅費用應當先行向甲方預收,具體金額根據差旅情況另行商議。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代理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服務。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第八條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一)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二)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三) 乙方代理的案件在訴訟中、訴訟外當事人達成和解的;
(四) 委托事務辦理順利,迅速完成委托事務的;
(五) 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未通知乙方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原告時,經乙方律師立案后,開庭前甲方決定撤訴的;
4、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之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悉合同內容,本合同系雙方自愿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律師委托合同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律師服務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傳真: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傳真: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吳建輝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于該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了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
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系。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萬元,付款時間為:__付款方式為:__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
1)為甲方收購、兼并等資本運營行為提供服務。
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托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并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后方可實施。
八、雙方保密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務期間,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為乙方商業秘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滿后可以續簽。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服務方(乙方):
通訊地址:
聯系人:
律師委托合同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業股份制改革中,甲方為申請改組及上市發行股票,為使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項得到專業人士的幫助,甲方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的改制及上市發行股票之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國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
二、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對社會公眾負責的原則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三、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不子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雙倍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務如下:
1.訂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見;
2.審查或草擬發起人協議及有關董事會決議;
3.審查或草擬上市申請報告;
4.審查或草擬上市公司章程;
5.與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就重大問題進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簽署一項備忘錄;
6.出具上市法律意見書;
7.起草招股說明書中準備披露的事件的說明等。
六、如乙方在辦理上述事項中違反事實作出明顯錯誤的結論,致第三人對甲方提出索賠,乙方愿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乙方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師費的叁倍。如在辦理該事務中出現的錯誤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項,甲方須于合同訂立后30天內支付律師費,律師費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招股說明書見報之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6
甲方:
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聘請吳建輝為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乙方是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審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起草、修改和審核合同及其他相關法律事務文件。
3.接受甲方的委托,參與一般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提供服務,以了解債務人和業務對手的信用狀況和履約能力。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提供服務,對其持股及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管。
7.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方式和保證:
1.乙方不定期或定期到甲方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將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將相關服務告知甲方,每年年底及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保證不再向甲方的訴訟和仲裁對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如果訴訟或仲裁對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與乙方簽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則另行協商。
四.甲方的合作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聯系乙方律師。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相關的.信息和資料。如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不實或不充分,乙方律師雖盡職盡責,但仍無法避免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事務時,甲方應免費為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的核定和支付: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咨詢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
2.乙方不向甲方收取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的費用..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額外收費,但應給予相應的優惠:
(1)為甲方的并購等資本運營提供服務。
(2)商業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股權轉換、重大項目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的委托,在訴訟和仲裁活動中代表甲方。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和本部門工作人員差旅費。
2.甲方委托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到外地的差旅費。
3.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甲方委托并經甲方批準的其他必要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的行使: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出具委托書并辦理相關代理手續。對于涉及甲方實質性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應在實施前獲得甲方的特別書面授權。
八.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如接觸到甲方的經營管理情況、相關信息(包括計算機信息)及其他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予以保密。除非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案件需要,乙方律師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在服務期內,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計劃、專業展示計劃和專屬服務模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秘密,甲方有義務保守秘密,不得向其他任何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泄露。甲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的協商所產生的合同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合同期滿后可續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
律師委托合同7
以下稱“甲”方)
被委托監理方為:_______工程咨詢監理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
理范圍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為____年__月
至____年__月。總費用為: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簽定本合同
書。
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為“本合同書”)
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
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簽于:____年__月__日 地點: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律師委托合同8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為立遺囑提供律師見證服務。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見證事項及目的/目的:
1、委托見證的事項:見證甲方的遺囑
2、見證目的:證明甲方的意志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合同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委托我所律師為甲方辦理委托事宜、乙方指定的律師在特殊情況下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托事項的,可以委托我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委托事項,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是指承辦律師發生疾病或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
三、律師證人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證人費,證人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前款所述費用僅指律師費,不包括以下由甲方承擔的費用、、處理費用應包括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以及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上述費用性質相同或相似的所有其他費用或開支。第三方費用將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與前述第三方收取的費用性質相同或相似的行政費、專業費和其他費用或開支。
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乙方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費、證人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包括乙方最后書面通知甲方不予作證。
4、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支付見證費。
5、雙方已另行約定費用的支付方式:________
四、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及其他文件,并保證甲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及其他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果上述指定律師認為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不完整或有疑問,甲方應出具必要的書面說明或予以補充。
五、乙方應為甲方提供見證服務,并保守由此獲得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作證,并出具《律師證》:
1、甲方行為能力有缺陷;
2、甲方無權委托;
3、甲方在委托見證事項中表達的意思不真實;
4、委托證人的內容或標的`物違反法律禁止或強制性規定,甲方不同意改正或補救的;
5、委托證人事實不清或者有其他重大瑕疵的;
6、發現甲方有違法動機或目的的。乙方認為不宜見證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七、因律師或律師事務所重大過失撤銷律師見證,給甲方和/或利害關系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賠償金額以《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相關事項收費金額的三倍為限。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特別約定:乙方應依法審核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權最終決定是否出具《律師見證》。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律師委托合同9
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經與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師擔任___________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辯護人。
二、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___________向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__元。
三、本委托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__止。
四、本委托協議如需變更,另行協商。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師事務所各持一份。
律師委托合同10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訂立遺囑,委托乙方進行見證,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見證律師。
第二條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訂立遺囑事宜進行律師見證。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協商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5000元。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因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失誤導致《律師見證書》被撤銷或其證明效力不被認可,而給委托人及/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律師事務所的賠償上限為給委托人及/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不予見證或拒絕出具《律師見證書》:委托人權利能力/行為能力有瑕疵、委托人無權委托、委托人在委托見證事項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實、委托見證事項的內容或所涉標的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且委托人不同意糾正或補救的、委托見證事項的事實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發現委托人有違法動機或目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有權撤銷《律師見證書》并由委托人及/或利害關系人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與委托見證事項相關的重要事實系委托人或相關方的虛假陳述、律師事務所發現因律師工作失誤導致《律師見證書》重大錯誤、其它情形導致《律師見證書》錯誤的。律師事務所按照合同約定撤銷《律師見證書》的,應當書面通知委托人,并根據《委托見證協議》載明的見證用途/目的通知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規定。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律師委托合同11
致________公司:
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公司”)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師作為其委托代理人。
根據中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審閱了相關文件資料的基礎上,現就題述事項向貴司正式函告如下:
鑒于:
1、_____年____月_____日,貴司與__________公司就_____石板材的采購事宜達成了《石材采購合同》。
_____年____月_____日,雙方已經完成了貨物驗收及結算,最終結算款為人民幣_______元。
2、時至今日(_____年____月_____日),經過多次溝通,貴司尚有人民幣_______元未支付,已超過了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間_______個月。
根據以上鑒于事項,本所律師代表_____公司向貴司鄭重聲明并通知如下:
1、請貴司務必于本律師函發出之日起7日內,向_____公司支付石材余款_____元,同時,貴司還應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賠償(暫計算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貴司在前述期限內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則本所律師將代理_____公司按照有關協議約定和法律規定對貴司提起民事訴訟,要求:
(1)貴司應立即向_____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賠償金。
(2)貴司賠償因逾期付款而給公司的`其他全部損失,包括律師費用等等。
(3)貴司承擔案件的全部訴訟費用。
如貴司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將被強制執行,貴司還將承擔執行費用。
3、如貴司于本律師函發出之日起7日內,付清全部合同欠款及賠償金,則_____公司將部分免除貴司的逾期賠償金。
為此,我們真誠希望貴司能繼續與_____公司保持合作關系,并請在收到本律師函后,積極與_____公司或本律師協商,歸還相關欠款。
我們在維護_____公司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將切實保障貴司自身權益。
謹此專奉!
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
律師: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2
_________律代字
_________第
_________號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因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律師委托合同13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積極主動收集有關證據,保守甲方有關秘密,妥善保管有關案卷材料,并按時出庭。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乙方應予全額賠償.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預收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
六、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_____%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4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申請股票上市,現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股票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但對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不負責任。
四、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出現錯誤,如果受損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甲方負責賠償后,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以_________保險公司規定的為準。
五、乙方律師應對甲方尚未了結的經濟仲裁、訴訟和有關爭議勝訴敗訴及其經濟后果作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的法律意見書只是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應為乙方在辦理法律事務時提供便利,并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交通、通訊及材料等費用,該費用為律師的辦案費。
七、參照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按_________計算,二項總和為律師費。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務難度較大,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的數額,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收費。
八、乙方先按半數計收律師費,即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的三天內支付,該律師費無論甲方的股票最終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還。余下部分的律師費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準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退還用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費不子退還。甲方未付的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股票上市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5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在甲方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甲方 階段的代理人,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代理其與 糾紛一案 階段的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該案 階段的訴訟代理人。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的授權權限以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四條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的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為: 乙方指派的律師代理本案所產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公證費和辦案費用等;
2、成都市以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終止合同、或撤銷委托事項,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授權和指示代理委托事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委托事務轉委托第三人代理,如乙方指派的律師怠于履行代理職責,甲
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律師。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相互知悉的商業秘密、任何文書,無論本協議是否已經終止,任何一方均無權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任何文書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代理事項履行完畢為止。
第十條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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