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合同(實用)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委托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委托合同1
委托單位:___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_單位詳細地址:______
聯系方式:___郵編:___
委托代理人:___性別:___身份證號碼:___工作單位:______
聯系方式:___郵編: ___
現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我單位與___中,作為我方參加___的`代理人。
受托人:___的代理權限為:___
受托人:___的代理權限為:___
委托書茲有(__ __公司)授權(____公司)為____地區(____產品)總經銷、代理商。(授權企業全稱)對其經營的產品質量予以保證,在____地區銷售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本公司(廠)負責。
本授權書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授權產品名稱、規格、型號:
授權單位聯系電話:
授權單位E-mail:
被授權單位聯系電話:
被授權單位E-mail: 1
填寫要求:1、本授權書要求以公司紅頭文件形式填寫。
2、按以上標準格式打印,填寫日期均中文大寫。
3、法人代表及單位需加蓋紅章。
4、不按要求打印,一律退回。
5、被授權企業如不是唯一(____地區)地區代理商,請授權企業寫出其他代理商名單。
公司委托合同2
本授權委托書申明:我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我公司的________(姓名)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義前來貴單位________(辦理事件)。代理人在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們均予以承認。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
代理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單位:________
部門:________職務:________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日期:20_年4月14日
有關公司授權委托書范本
致:__________公司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就購買貴公司商品,現委托__________(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貴公司支付貨款____________元。請貴公司向我公司開具該金額的有效發票。
我公司與________由此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與貴公司無關。被委托方________不會就該筆款項向貴公司進行追償。
特此委托。
(授權人)委托人:________ (被授權人)被委托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3
本人_________系_________建筑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_________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_________村莊道路硬化項目簽訂合同、資金結算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開工至工程全部竣工驗收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投標人:_________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公司委托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1.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設計費用:
公司標志設計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
三、支付方式: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委托設計總費用的35%劃入乙方公司賬戶(乙方以甲方的銀行轉賬證明為標志設計的起始時間)。
2.標志設計完成后,甲方應在三天內簽字或蓋章確認(傳真確認也有效),確認后甲方應立即支付標志設計費的余額。
3.如有相關設計,則另行計算設計費用,標志通過后立即支付工程總費用的50%,余額在相關設計完成后支付。如果只有logo設計,那么logo一過就把余款全部付清。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和交付方式:
1.乙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設計甲方公司標志的初稿。單個標志的.設計時間約為15個工作日。
2.乙方采用電子稿件交付方式交付設計作品,甲方結算余額后,乙方在收到相關憑證后一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或郵件將標識的電子稿件交付給甲方。
五、知識產權協議:
1.乙方享有設計作品的版權。甲方結清委托設計的全部費用后,乙方可將作品的版權轉讓給甲方(另行簽訂轉讓合同)。
2.在甲方支付全部委托設計費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版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如甲方在余款付清前擅自使用或修改乙方設計的作品,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想法,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設計的工程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全部設計費用后,有權要求簽訂版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全部權利;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相關企業信息或其他相關信息;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金額;
3.乙方享有設計作品的版權,并有權要求甲方在付款前不使用設計作品: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設計工程。
2.乙方應根據合同按時交付設計工作。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工作初稿完成前解除合同的,其預付費用的30%無權退還;如果甲方在乙方工作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用。
2.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將全部返還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的下載和打印由雙方簽字蓋章,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對方簽字(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區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為了加強對_____________街區地下停車場的管理,適應街區發展和商戶需求,服務街區商業運營和發展,現就授權管理的“金陵歷史文化風尚街區”停車場相關事宜,甲乙雙方議定事項協議如下:
一、委托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區停車場,含:_________________
1、停車場出入口道閘及附屬設備以及收費標準等。
2、地下停車場(含________泊位)(附平面圖)
3、停車場內的通風、電力、排水以及消防等設施。
二、受托方管理內容:
1、確保停車場的24小時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間應保證停車場24小時正常運營。
2、確保停車服務熱情周到,客戶滿意,不得出現客戶投訴現象,如出現停車糾紛等現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確保停車場內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閘系統等的正常使用。
4、確保停車場內地面整潔無灰塵,無附著物。
5、確保從主干道進出停車場內車輛安全,并獨自承擔責任。
三、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其它約定
1、乙方自行辦理停車場經營的相關手續,做到依法經營并獨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乙方應交付和承擔停車場日常運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及其它運營費用。(水、電費用分割見附件。)
3、乙方應指定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4、委托期內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車場的租賃費用。
5、乙方對甲方及產權方核定的._______個車位,應予以保障。對街區大型活動及領導來訪車輛的停泊予以保障并做好相關應急預案,確保街區大型活動及突發事件的車輛停泊。該條款下所有停車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6、乙方對社會車輛嚴格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費;乙方對商戶戶主及前往商戶消費的車輛應予一定優惠,并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b,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標志設計或公司產品商標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公司設計標志_________個,公司產品商標_________個。
二、委托設計費用
公司標志設計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公司產品商標設計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總費用的_____%通過電匯或銀行轉賬到乙方公司賬戶(乙方收到甲方的銀行劃賬憑據后作為標志設計的開始時間)。
2.標志設計完成后,甲方需在_____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后甲方應當即付標志設計費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關設計,設計費用需另計,標志通過即付總項目費用的_____%,余款在相關設計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標志設計,標志通過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_____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公司的標志初稿。單個標志設計完成的時間為______個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電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結清后的有關憑據后一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或郵寄的方式把標志電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需另行簽訂轉讓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可以和乙方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_____%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_____方式處理(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載打印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7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申請股票上市,現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股票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但對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不負責任、
四、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出現錯誤,如果受損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甲方負責賠償后,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以_________保險公司規定的為準、
五、乙方律師應對甲方尚未了結的經濟仲裁、訴訟和有關爭議勝訴敗訴及其經濟后果作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的法律意見書只是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應為乙方在辦理法律事務時提供便利,并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交通、通訊及材料等費用,該費用為律師的辦案費、
七、參照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按_________計算,二項總和為律師費、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務難度較大,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的數額,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收費、
八、乙方先按半數計收律師費,即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的三天內支付,該律師費無論甲方的股票最終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還、余下部分的律師費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準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退還用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費不子退還、甲方未付的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股票上市為止、
公司委托合同8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鑒于:
1、甲、乙雙方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規定組建了有限責任公司。
2、乙方系一家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為消費者廣為認可的____企業,在____方面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3、甲方有意將對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委托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托接受管理。
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委托事項
甲、乙雙方組建的____有限公司為從事____的企業。為發揮乙方優勢,甲方決定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事務委托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托,依法依約行使管理權利,使雙方投資的公司盡快步入正常軌道,并最終促使利潤最大化。
二、委托事項范圍
1、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對外事務。
2、公司的管理人員選聘及業務培訓。
3、收集產品信息及組織貨源。
4、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其它事項。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按約交付管理標的,尊重受托方的管理。
2、對受托方的正;顒佑枰灾С趾团浜,作好相關協助。
3、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并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以便落實整改。
4、當乙方的管理活動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經營活動時,甲方有權制止。
5、按約定支付管理費用。
乙方:
1、在受托范圍內依法管理企業,遇到受托不明事項時,應及時與甲方溝通,以便妥善處理。
2、在受托范圍內自主從事管理活動,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將經營管理情況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及時掌握公司經營狀況。
4、按照雙方約定,收取管理費用。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暫定____年,自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五、管理費用的支付
1、鑒于第一年是公司開辦、策劃運作的.關鍵階段,投入精力較大,乙方的委托管理費用可以分兩個步驟收。
。1)在運作初期,乙方可先行收取____萬元人民幣的委托管理費用。
。2)在確保公司第一年贏利的基礎上,乙方還可以收取當年凈利潤的____%作為委托管理費用。
2、從第二年開始,在確保公司贏利的基礎上,委托管理費用收取辦法為:
。1)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在____%(含)以內,乙方可以收取營業額的____%作為委托管理費用。
。2)凈資產收益率在____(含)范圍內,超過____%部分乙方按____%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3)凈資產收益率在____(含)范圍內,超過____%部分乙方按____%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3)凈資產收益率在____(含)范圍內,超過____%部分乙方按____%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5)凈資產收益率在____%,超過____%部分乙方按____%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因乙方不適當管理給公司經營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依法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八、簽署及生效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各方各執____份。
2、本合同在各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9
原告楊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漢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區五里堆晏家塘115號。
委托代理人陳暉,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漢族,長沙市人,住長沙市芙蓉區蔡鍔中路2號12棟2405房。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維多利廣場a座1803號。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該公司總經理。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案,于__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由審判員過偉國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雷達、人民陪審員 傅旭光參加的合議庭,于__年9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謝艷輝擔任法庭記錄。原告楊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陳暉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楊林訴稱: 年 月 日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根據約定,原告于7月10日當天通過工商銀行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確認了與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并對原告開具了《授權書》,授權原告與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經營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籌備工作,包括依《授權書》通過代理人有償取得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后,卻突然接到步步高華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華隆店取消對原告的授權,并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詢問被告,被告承認了上述行為,卻沒有給原告終止加盟關系的理由。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的訴訟費。
原告楊林為支持其訴訟請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證據:
1、 被告單位注冊登記資料,證實被告主體資格;
2、 年 月 日原、被告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證實原、被告之間的加盟合作關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證實原告匯款的依據;
4、工商銀行匯款單,證實原告依證據2的約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
5、 年 月 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據》,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
6、被告開具的《授權書》,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確定了加盟經營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百貨專柜合同新簽審批表》,證實原告依證據2、6已經完成了基本籌備工作;
8、被告開具的另一份《授權書》,證實被告無故終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又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書面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原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實際。答辯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
被告沒有向法庭提交證據材料。
以上證據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沒有到庭質證,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書面答辯意見中認可原告陳述的事實經過,因此本院對上述證據1-8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予以確認。
根據以上認定的證據,以及原告的陳述和被告的書面答辯意見,本院認定以下事實:
年 月 日,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一份,原告依《確認單》之規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隨即被告對原告又開具了《授權書》。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權書》辦理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但此后,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權書》給另一加盟商,終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權書》的法律效力。經原告到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核實,了解到被告在沒有和原告解除加盟關系的前提下,單方取消了對原告的授權,終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重新對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權書》,原告對此向被告提出異議,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__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訴,提出如訴稱之請求。
本院認為, 年 月 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雖然沒有標明合同的名稱,但該《確認單》能確定當事人名稱、標的和數量,具備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時《確認單》是被告一方預先擬定的合同條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確認單》可以認定為格式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承諾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該合同應該認定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約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認可了雙方的加盟關系,且原告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準備工作,應當認定為要約不得撤銷;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與本案實際情況不符,被告的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證據證實存在上述五種情形情況的存在。第九十六條規定,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辯稱其依據《確認單》中的約定,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經本院審查,《確認單》中對此約定的內容為:“在簽訂此合作確認單后一個月,被告若無法與原告確認最終合作事宜,則無條件全額無息退還首批貨款給原告!痹摋l款是被告免除其責任、加重原告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該條款與《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相悖,該條款為無效條款,對原告沒有約束力,故對被告該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被告無正當理由終止加盟合作關系、撤銷授權的行為已構成違約,原告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繼續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費100元,由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過 偉 國
審 判 員 雷 達
人民陪審員 傅 旭 光
年 月 日
代理書記員 ___
公司委托合同10
委托人:(下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公司名稱: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人(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托經營**公司項目,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后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后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后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置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
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托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托經營期滿后,甲方需繼續委托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托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委托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征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簽署時間: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請在序號前打)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內資企業工商登記注冊;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稅務登記等手續(包括:組織機構代碼、財政登記、統計登記、勞動人事登記、社保登記、地稅登記、國稅登記);代理費____元人民幣
.一般納稅人登記;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外商獨資高新技術企業立項審批、工商登記注冊;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中外合資高新技術企業立項審批、工商登記注冊;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企業變更登記、改制登記、內、外資互轉變更登記;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網上申報內(外)資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核;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網上申報新產品(黃卡)認證;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軟件產品著作權登記;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雙軟認定(軟件產品認定、軟件企業認定);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申報自營進出口權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申報財政、統計月報;代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收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申辦企業的原始材料、相關資料、計算機用戶名及密碼,并保證在程序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簽字、蓋章。
3.甲方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清單,負責整理和起草申辦企業的有關文件,并負責提供相關政策、法規的咨詢服務。
5.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材料齊備的情況下,盡快完成申辦材料的`起草、組織、上網、裝訂、催辦等工作,并按規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代理事項。
6.甲方在委托代理的同時應付給乙方委托事項總金額的50%款項,甲方在取得工商執照或其他委托事項完成后,再付給乙方其余款項。
7.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以匯款方式匯入乙方賬戶,并及時將匯票傳真給乙方;
.以支票或現金方式直接到辦公地點支付和結算。
8.遇有特殊情況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托合同12
甲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則,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人事政策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工派遣事務,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合作企業委托之下從事漢中地區招聘事宜。
二、合作基本條件
1、甲方是由當地省市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經各企業委派合作,具有協助就業服務和人才資質的服務機構;
2、甲乙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約定誠信履行各自義務,違約不履行義務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保證委托代理事項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并負責向乙方及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乙方負責認真及時辦理甲方委托招聘各項事務。
三、本協議期限為六個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漢中所轄區開設以甲方為首的代理分支機構,只能授權于乙方發展所轄區開設以甲方為首的分支機構從事招聘事項。
四、委托服務事項
1、授權乙方用甲方的資質招聘務工人員,以供甲方為招工人員提供給正規企業職位;
2、乙方將招聘人員真實身份信息及聯系方式提供給甲方;
3、乙方將招聘人員按甲方委派地點輸送并上崗;
五、招工返費的支付
1、根據乙方招聘被錄用并上崗人員滿一個月為依據,返費標準按甲乙雙方簽定《委托返費協議》內載明的返費金額為準,因所招聘人員的自身原因未能上崗的,甲方不支付返費;乙方所招聘人員已經被錄用并上崗但未滿一個月因企業清退或開除的,須有甲方和企業及時通知與乙方,并告知乙方被清退或開除的原因以及正當理由,如不告知或無正當理由乙方視為不知情,甲方必須支付《委托返費協議》內注明的返費金額;
2、支付方法,按甲乙雙方簽定的《委托返費協議》內注明的價格金額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乙方法人指定的'賬戶。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務工人員任何費用,一旦違反甲方有權利單方終止此協議;
2、甲乙雙方違約且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補償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乙方所招聘的人員因自身原因不符合企業錄用條件導致不能上崗就業的,甲方不支付乙方費用,也不承擔如何責任;
4、考核期為兩個月一次,若乙方在此協議有效期內未能輸送有效務工人員,則不再續簽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補充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分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蓋章: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司委托合同13
我xx(姓名)系xx(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我公司的xx(姓名)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義前來貴單位xx(辦理事件)。代理人在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們均予以承認。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企業授權委托書范本。
代理人:xx性別:xx年齡:x單位:xx
部門:xx職務:xx代理人身份證號碼:xx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公司委托合同14
委托單位:xx法定代表人:xx
受委托人:姓名:xx,工作單位:xx職務:xx,職稱:xx
姓名:xx,工作單位:xx職務:xx,職稱:xx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單位與xx因xx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x的代理權限為:xxx
代理人x的代理權限為:xxx
委托單位:xx(蓋章)法定代表人:xx(簽名)
x年xx月xx日
公司委托合同15
原告楊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漢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區五里堆晏家塘115號。
委托代理人陳暉,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漢族,長沙市人,住長沙市芙蓉區蔡鍔中路2號12棟2405房。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維多利廣場a座1803號。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該公司總經理。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案,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由審判員過偉國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雷達、人民陪審員 傅旭光參加的合議庭,于XX年9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謝艷輝擔任法庭記錄。原告楊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陳暉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楊林訴稱:XX年7月10日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根據約定,原告于7月10日當天通過工商銀行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確認了與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并對原告開具了《授權書》,授權原告與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經營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籌備工作,包括依《授權書》通過代理人有償取得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后,卻突然接到步步高華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華隆店取消對原告的授權,并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詢問被告,被告承認了上述行為,卻沒有給原告終止加盟關系的理由。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的訴訟費。
原告楊林為支持其訴訟請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證據:
1、 被告單位注冊登記資料,證實被告主體資格;
2、XX年7月10日原、被告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證實原、被告之間的加盟合作關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證實原告匯款的依據;
4、工商銀行匯款單,證實原告依證據2的約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
5、XX年7月10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據》,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
6、被告開具的《授權書》,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確定了加盟經營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百貨專柜合同新簽審批表》,證實原告依證據2、6已經完成了基本籌備工作;
8、被告開具的另一份《授權書》,證實被告無故終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又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書面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原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實際。答辯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
被告沒有向法庭提交證據材料。
以上證據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沒有到庭質證,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書面答辯意見中認可原告陳述的事實經過,因此本院對上述證據1-8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予以確認。
根據以上認定的證據,以及原告的陳述和被告的書面答辯意見,本院認定以下事實:
XX年7月10日,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一份,原告依《確認單》之規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隨即被告對原告又開具了《授權書》。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權書》辦理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但此后,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權書》給另一加盟商,終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權書》的法律效力。經原告到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核實,了解到被告在沒有和原告解除加盟關系的前提下,單方取消了對原告的授權,終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重新對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權書》,原告對此向被告提出異議,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訴,提出如訴稱之請求。
本院認為,XX年7月1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雖然沒有標明合同的名稱,但該《確認單》能確定當事人名稱、標的和數量,具備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時《確認單》是被告一方預先擬定的合同條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確認單》可以認定為格式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承諾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該合同應該認定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約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認可了雙方的加盟關系,且原告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準備工作,應當認定為要約不得撤銷;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與本案實際情況不符,被告的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證據證實存在上述五種情形情況的存在。第九十六條規定,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辯稱其依據《確認單》中的約定,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經本院審查,《確認單》中對此約定的內容為:“在簽訂此合作確認單后一個月,被告若無法與原告確認最終合作事宜,則無條件全額無息退還首批貨款給原告!痹摋l款是被告免除其責任、加重原告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該條款與《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相悖,該條款為無效條款,對原告沒有約束力,故對被告該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被告無正當理由終止加盟合作關系、撤銷授權的行為已構成違約,原告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雙方于XX年7月10日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繼續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費100元,由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過 偉 國
審 判 員 雷 達
人民陪審員 傅 旭 光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代理書記員 xxx
【公司委托合同】相關文章:
公司委托合同12-05
公司委托合同10-18
公司委托合同10-20
(精選)公司委托合同08-07
公司委托合同12-06
【經典】公司委托合同02-25
公司委托合同(經典)03-15
【精】公司委托合同03-24
公司委托合同【熱門】04-02
關于公司委托合同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