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通用1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律師委托代理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1
甲: (以下簡稱甲方)
乙: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年_月_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處理事宜,F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年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同時,本協議也作為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復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注:甲方已經交納)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得再繼續代理甲方事務,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的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托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系終止而終止。
7、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并不爭議。
8、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2
甲: (以下簡稱甲方)
乙: (以下簡稱乙方)
甲、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甲、乙雙方20_年_月_日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
二、乙方律師在代理期間按委托合同約定履行了職責。
三、甲方已支付的元代理費,乙方不退。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3
編號: 委托方:(下稱甲方) 地 址:
負責人:
電 話:
受托方:(下稱乙方) 地址:
負責人:
電 話:
鑒于:
甲乙雙方就 與 因 糾紛一案進行了溝通,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相關法律事宜;
乙方向甲方提交了《 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甲方已經詳細閱讀并知曉相關內容;
為此,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乙方承辦律師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的 律師作為甲方委托事項的承辦律師,辦理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事項;
1.2 在接受指派的承辦律師因故不能繼續承辦甲方委托事項時,乙方有權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約定的委托事項。乙方在另行指派承辦律師時應充分考慮委托事項性質、甲方意愿等因素,確保服務質量;
1.3 在變更承辦律師時,甲方應及時為乙方另行指派的承辦律師出具授權手續。
第2條 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2.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第a. b.項事宜:
a.對委托事項提供咨詢意見;
b.代理一審訴訟。
2.2 甲乙雙方可以根據需要,經協商一致調整、變更約定的委托事項;
2.3 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3條 禁止承諾或擔保
3.1 本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以及乙方承辦律師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對委托事項作出的法律分析、訴訟方案或法律建議、結果預測等,均不構成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對甲方委托事項處理結果的承諾或擔保;
3.2 乙方承辦律師就委托事項處理結果對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擔保對乙方均無約束力。
第4條 甲方義務
4.1 如實陳述有關情況,及時、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證據及必要的背景材料,保證上述文件、資料、證據真實、完整;
4.2 及時為乙方承辦律師出具授權文書,及時審核、確認、簽署、傳送乙方承辦律師制作的法律文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承辦律師工作;
4.3不得要求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運用自身社會影響或社會關系提供超出法律服務范疇的.其他服務;為乙方承辦律師辦理委托事項預留合理時間,以方便乙方承辦律師作出相應安排;
4.5按本合同第7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及乙方律師為辦理委托事項所發生的實際開支。
第5條 乙方義務
5.1 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充分運用自身法律知識為甲方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 認真研究案情、代理出庭,及時就委托事項向甲方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意見、工作進展匯報等;
5.3 不得濫用代理權,也不得超越代理權行事;
5.4 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律師執業紀律的行為;
5.5 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完結后,不得泄露因辦理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
第6條 費用及支付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
在本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一審判決、調解、和解或原告撤訴后三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 。
乙方因辦理本案產生的差旅費、查詢費由乙方自理。
第7條 合同簽字、有效期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的簽約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項辦理終結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應付費用之日止;
7.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簽約代表:
年 月日
乙方:
簽約代表:
年 月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4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于20__年8月1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青島食品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代理訴訟事宜,現因甲方未依約定支付代理費,甲乙雙方協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__年8月1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務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3、本協議生效時,乙方已將甲方蓋章的.授權委托書三份退還甲方。
4、雙方就委托事務再無爭議,互不追究對方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再無爭議。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主辦律師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5
(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師為甲方___與______的糾紛案的第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范圍內,由委托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___元)
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6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郵編:
鑒于:甲、乙雙方于_年_月_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為,F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年_月_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30000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30000元)。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為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復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6份(已交法院的0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托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系終止而終止。
7、雙方就委托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并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_年_月_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7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許斌龍律師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具體事項見授權委托書。
三、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的'協商,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律師出差的費用及其他行政收費由甲方據實報銷。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8
委托方(簽字):_________
受托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規定。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9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鑒于:
就甲方與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事項
1、代表甲方與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委托權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并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復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律師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師姓名: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律師姓名: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并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三條 報酬支付
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于訴訟開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于訴訟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甲方隱瞞事實或證據,或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辦案費用,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
(1)甲方委托乙方后,就同一事項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案件未經法院判決或開庭,另一方當事人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協議的。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受托事項,積極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托事務;
3、乙方律師對代理事項的工作進展情況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對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4、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指派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11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電話: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許斌龍律師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具體事項見授權委托書。
三、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的協商,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律師出差的費用及其他行政收費由甲方據實報銷。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1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甲方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決定委托 事務所的律師(以下簡稱乙方)風險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作為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可根據工作安排需要更換代理律師。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如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乙方有權中止代理,并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即成立并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除非乙方有重大過錯。
五、鑒定費、訴訟費等費用依法由甲方先行墊付。本合同實行風險代理,即乙方在辦案之前及辦案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后,再收取代理費。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案件代理費用按如下標準收。
(一)若甲方通過訴訟程序,則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取證費等一切案件相關費用按實際到位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收取;甲方于收款當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若甲方在起訴前經乙方律師指導達成和解或者在交警部門達成調解的,則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20__.00(大寫:貳仟元整)。
六、甲方應在獲得賠償款之時應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否則,甲方除須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收取代理費的支出外,還須按應付代理費金額的百分之二十承擔違約金,并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結案之日止,包含和解、調解、第一審、第二審、執行等階段。
八、本合同經雙方共同確認,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1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與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 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鳳儀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律師函發出時 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無 。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逭\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孀鹬丶追降闹闄,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绫J卦诖磉^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鑷栏褚罁追降氖跈酁榇硇袨椋坏糜袚p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曛斏鞅9芗追教峁┑淖C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寮追綉虼砺蓭熽愂錾婕氨竞贤椣路墒聞盏娜渴聦崳础蹲C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迦嗣穹ㄔ骸⑿姓䴔C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娼浖追酵獾膶<艺撟C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灞竞贤喠⒑笠曳桨l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婕追綀猿忠蟠砺蓭熥非鬅o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缭谑孪葻o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逡曳竭`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婕追竭`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缂追轿窗幢竞贤谖鍡l、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榇砺蓭熢诼男斜竞贤椣碌姆墒聞者^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涉嫌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偵查階段包括:
1、提供法律咨詢;
2、代理申訴、控告;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審查起訴階段包括:
1、提供法律咨詢;
2、代理申訴、控告;
3、申請取保候審;
4、會見犯罪嫌疑人;[20__]川興所刑字第號
5、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審判階段包括: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
1.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元;
2、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本協議第四條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
1、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2、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____________元,余款于本案一審審結之日交納。
3、其它方式:
六、違約責任的承擔: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服務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部份或全部退還律師代理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查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1、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一審審理終結之日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15
甲 方(委 托 方):
乙 方(受 托 方):
甲、乙雙方就委托 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委托權限范圍: 。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 、 及 擔任上述委托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 (家庭) 為聯絡人員
聯絡地址:
電話: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
2.雙方協商收費;( )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 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為 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 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預計為 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托事項未經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托;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托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托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托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后,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托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以授權委托
合同為范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16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委托標的:
甲方與就民間借貸糾紛(訴訟金額約10萬元)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丁烈鵬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
三、代理權限:
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后,乙方有權代為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及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申請執行,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為收領執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權限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托。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復印件,并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2、出現調解、和解情況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和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3、甲方決定撤訴或轉讓債權時,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繳納律師費不再執行風險代理收費;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并在甲方認可后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協議 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法律服務工作細則》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者(律師)為甲方與一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必須認真履行代理職權,用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有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見委托書)
六、根據《福建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最高限收標準》閩價<1998>費字35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的旅差費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訴訟外調解、撤訴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另行補充協議。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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